建設公司廣場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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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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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廣場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 獎勵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1.2 獎勵申報由項目安全部提出申請,經項目生產經理審核,報項目經理給予獎勵。2 處罰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罰款100-200元。2.2四口2、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罰款100-500元。2.3 每周一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罰主管專業工程師(工長)300元。罰項目安全值班領導50元。2.4 無班組日志,每天罰款10元。2.5專業工程師(工長)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缺一分項工程安全交底罰款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罰款30元。無開工前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項目總工罰款200元。2.6不按規定填寫領導值班記錄的,對該月項目值班領導罰款200元。2.7 使用無安全資質、無花名冊(市建委注冊)、不具備進場條件的分包隊,限期不整改罰項目合約部1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元。2.8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3、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罰款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2.9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罰款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罰款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罰款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罰款5元。2.10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隊組負責人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款10-50元。 2.11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4、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隊組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2.12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罰款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隊組5001000元。2.13高空掉材料每次對個人罰款100元,罰隊組1000元。 2.14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罰款50-100元。2.15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罰款20-50元。2.16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罰款20-50元。2.17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罰款50-100元。2.18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罰款100-55、00元。2.19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罰款20-50元。2.20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業等,罰款50-200元。2.21 對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100元。 2.22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罰款3000元。2.23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須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罰款100-500元。2.24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罰款50-100元。2.25卷揚機司機、外用電梯司機擅自離崗未對操作設備進行妥善處理6、(拉閘斷電、電箱上鎖,廂籠停至地面)的,罰款100-500元。2.26吊籃作業違章運輸超重、超長材料,每臺罰款100-200元;未按規定設置限載標志每臺罰款50-100元;吊籃無保險繩每臺罰款100-200元。2.27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罰款100-200元。2.28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牌的,每臺罰款100元。2.29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罰款100200元。2.30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罰款3000元。2.31私自采購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7、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對采購人員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每例罰款1000元。 2.32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對搭設隊組負責人罰款1000元5000元。2.33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罰款100-500元。2.34分包隊隊長不參加項目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本隊人數10元/每人罰款。2.35 分包隊不按規定設專職安全員,每月一人罰款2000元。2.36 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8、改每項罰款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罰款1000-2000元。 2.37安全檢查、檢測及驗收資料不齊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300元。2.38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罰款。2.39 專業工程師(工長)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罰款30元。2.40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罰款10003000元。2.41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每發現一人對其直接負責人罰款200元。2.42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的,對有關責9、任人員罰款200500元。2.43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項目部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罰款200-500元。2.44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罰款200-500元。2.45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對亂倒垃圾者罰款50-100元。2.46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罰款1000-30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2.47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1000元。 2.48 對于10、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依據公司(2000)2號文相關規定進行處理。2.49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與建筑物拉接。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四口、臨邊無防護。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11、一項失靈。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2.50對性質嚴重的安全問題安全部門有權當場進行10-1000元的罰款。被罰款單位或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及時交納罰款,對不如期繳納罰款的,在責任工資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加倍扣除。2.51 安全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收集,并設立專項帳目。安全罰款可用于獎勵安全生產上的有功人員或用于組織專題安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