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施工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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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98388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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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施工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鐵路工程施工作業程序,加快推進建設項目標準化管理,全面提高鐵路建設管理水平,根據鐵道部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辦法適用于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施工作業指導書,是根據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具體要求,針對特殊過程、關鍵工序向施工人員交待作業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項,落實各項驗收規范和標準,指導現場施工作業、嚴格控制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滿足節能環保要求等需要制訂的作業及工藝標準。第四條施工作業指導書應按照標準化管理理念,將先進成2、熟的工藝工法、科學合理的生產組織與建設標準、質量目標、安全要求以及現場施工條件結合起來進行編制,做到圖文并茂,簡明易懂,可操作性強。第五條新開工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工藝復雜或技術難度大的工程,必須結合工程特點和實際情況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并按照施工作業指導書組織施工;應編制而沒有施工作業指導書的不得開工。第六條施工作業指導書主要編制依據1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規范、驗收標準和施工指南;2經審核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3合同及相關協議;4國家級工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藝;5關于積極倡導架子隊管理模式的指導意見。第七條施工作業指導書的主要內容1.適用范圍:明確施工作業指導書適用工程類別、地質3、環境等作業條件。對特殊地質等條件有不適合情況時,應予說明。2.作業準備:說明作業開始應具備的條件和應完成的工作,包括技術準備、人員配備、機械設備及工器具配備、材料、試驗等。3.技術要求:明確工程類別和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指標、相應的技術標準。4.施工程序與工藝流程:說明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的內部施工段落劃分,各組成部分的作業程序和先后順序。5.施工要求:分解說明作業方法、采取的相關措施,需要控制的內容和參數。6.勞動組織:說明建設項目的勞動力組織方式,完成施工項目需要的人員構成、數量、使用安排和作業指標。7.材料要求:說明完成施工項目的材料種類、型號、數量和使用計劃、相關技術要求。8.設備機具配置4、:說明施工項目需要的設備、機具的型號、性能和數量。9.質量控制及檢驗:明確施工項目的質量標準、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驗收程序及指標。10.安全及環保要求: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并按照級別進行分級管理,明確施工項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項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和作業環節進行分析,提出控制要點,制定具體的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對涉及既有線、公路、航道、高空作業等安全重點工程,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第八條鐵路建設項目采用一項工程(分部、分項)一個施工作業指導書的方式,相同類型的工程要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和工程外部環境對施工作業指導書進行修改,不得直接套用。第九條施工合同簽訂后,建設單位要依據5、項目具體情況和驗收標準,提出建設項目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要求,明確質量要求、控制要點、檢測方式及標準、勞動力組織及機械設備配置等事項。第十條施工作業指導書由施工單位編制。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專業工程師認真審核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現場調查,領會設計意圖,依據鐵路技術規范、驗收標準、安全規定,采用成熟、先進的工藝工法,結合本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進行編寫,根據試驗段情況進行修訂完善。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或驗收標準中有工藝性試驗要求的,施工單位應編制工藝性試驗作業指導書,經建設單位組織審查后,以施工企業為主,設計、監理單位參與,進行試驗,試驗成功后形成施工作業書,經一個階段實踐檢6、驗后形成施工作業指導書。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情況和質量驗收標準,組織監理、設計等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作業指導書進行審核、確認,對不同專業間接口部分的施工作業指導書進行協調。第十三條施工作業指導書經審核后,施工單位應及時發布,針對不同人員及需要將作業項目內容及資料進行摘要并下發至現場管理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在實施中要積極組織現場作業交底和人員培訓,確保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人員及主要作業人員全面掌握作業指導書的內容和要求。第十四條施工作業指導書不得與驗標、補充驗收標準、暫行技術條件和施工指南發生矛盾。第十五條本辦法由鐵道部建設管理司負責解釋。第十六條管理職責在公司總工的領導下,公司工程技術管7、理部負責作業指導書管理的指導、監督、考核工作。3.2.作業指導書編、審、批流轉過程原則上在項目部實施,由項目部單項工程師(或單項技術負責人)、專業工程師、總工進行編制、審核、批準工作。3.3.項目總工程師負責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在本項目部的控制實施;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作業指導書實施過程的監督和控制;單項工程師(或單項技術負責人)負責作業指導書的執行,并按要求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過程監控。3.4.作業指導書中某些工序卡涉及特殊施工工藝或新技術、新工藝的內容,4編寫執行后,由項目工程部專工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專工,工程技術部專工負責審核,定期對公司工序卡庫進行修改與更新,實現公司技術信息共8、享。3.5.信息中心負責相關信息傳遞媒體的建立和維護;建立工序卡庫并提供信息界面;對已完工程作業指導書整理歸檔,建立模塊。4.管理流程4.1.作業指導書目錄建立4.1.1.對具體的承建工程,各專業根據施工范圍,將包含的單位工程列表、規劃主要作業指導書目錄納入施工組織專業設計中。(見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制度)。4.1.2.按專業設計中規定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師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順序方案,確立單位工程對應的所有作業指導書目錄,交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審核后,由項目部總工批準。批準后的作業指導書目錄由項目工程部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4.1.2.1.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對象,原則上是該單位工程中所含工序關聯性強的項目9、,也可以按分部或分項工程項目設立。4.1.2.2.同一項目的調試與安裝工作必須分開編制作業指導書。4.1.3.按作業指導書編制目錄,專業施工處根據施工計劃,確定各作業指導書的編制人員,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專工(或施工處主任)、項目工程部專工審批,對編制人員資格進行確認。編制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經驗或施工經驗。4.2.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審核、批準:4.2.1.作業指導書由已批準確定的人員進行編制,項目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審核,項目部總工批準。4.2.2.分系統調試作業指導書由項目工程部相應的機務專工編制,其他專業專工配合提供對應資料。編制完成后,由項目工程部主任或分部試運指揮審核,再交10、項目總工批準。4.2.3.項目部認為有必要經總部副總或工程技術部專工復核的項目作業指導書,由項目工程部專工報總部相關人員,總部相關人員提出指導意見,編制人員重新修改后再交總部復核,然后在項目部實施編、審、批流轉。4.2.4.大件設備(汽包、發電機定子等)吊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拆裝作業指導書在實施前提交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安全監察部及專業副總,由公司專業副總組織評審。4.3.文件傳遞與出版4.3.1.作業指導書出版前的文件及信息均以計算機文件形式建立,并優先通過網絡傳輸或共享。條件不允許時以傳真、電話記錄或郵遞方式進行。4.3.2.作業指導書編制完成后,立即同時發送或共享給審核人員;審核人員3天11、內將審核意見分別返回給編制人員,由編制人員進行重新修改后發給審核人員,審核人員核定后發送或共享給批準人員,批準人員3天內將修改意見返給編制人員,由編制人員進行重新修改后,發給批準人員核定簽字再發回編制人員。4.3.3.經批準后的作業指導書由編制人員發送項目部資料管理部門,資料管理部門按業主或監理要求的數量打印裝訂,及時提交業主或監理審批。業主或監理審批后,由項目部專業工程師確定發放范圍,資料管理部門打印發放。4.3.4.審批后的作業指導書由項目部資料管理部門在3日內實現公司信息共享。4.4.作業指導書的實施4.4.1.作業指導書發布后,編制人員按施工技術交底制度的要求進行交底,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4.4.2.施工中由于環境變化、設計變更及工藝改進等原因,需要變更作業指導書的內容時,由編制人員提出方案,經原審核、批準人員審核、批準后實施,更改內容作為作業指導書的附頁存檔,并在反饋單中進行描述。反饋單中實際開竣工時間、工程量、實際人力使用情況/實耗工日數、實際機械配置、實際工器具使用、實際材料使用等由該作業指導書編制人員和作業人員按施工過程真實數據填寫,作為工程技術數據庫模塊的支持資料。該作業項目完工一周內,作業指導書編制人員將反饋單報項目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審核后,交公司工程技術部相關專工。4.4.3.工程結束后信息中心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所有作業指導書,并建立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