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施工現場監理工作規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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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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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施工現場監理工作規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現場監理工作制度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1、現場監理主管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2、施工單位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有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填報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否則監理機構不予受理;3、監理機構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及時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并于正式開工前審查完畢;4、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是否科學客觀、體系健全、管理先進、組織合理、技術可行、措施完善、經濟2、適用、安全可靠;5、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上,簽署審查意見;6、督促施工單位應按照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審查意見,修改和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并重新向監理機構報審;7、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通過后,簽認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并及時報送給建設單位和回執給施工單位;8、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不經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批準,施工單位不得將施工組織設計做原則性的變更,否則監理機構應采取監理手段進行干預。二、監理交底制度1、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機構應提醒建設單位及時組織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2、建設單位、施工單位、3、監理機構的所有參建人員參加會議,并相互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3、總監理工程師就監理的目標、監理的范圍、監理的依據、監理人員的職責、監理工作程序、監理工作方法、監理工作措施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監理交底; 4、會議紀要由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三、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1、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機構應提醒建設單位及時組織召開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會議;2、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充分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記錄,留待圖紙會審時提出;3、設計交底的內容應該有:設計意圖、結構特點、施工要求、技術措施和施工中有關注意事項;4、對4、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提出的問題,由設計單位進行答疑,監理機構及時整理會議決議內容,并形成圖紙會審會議紀要。與會各方必須在圖紙會審會議紀要上簽字蓋章(否則無效),作為工程施工和結算的依據。四、工程開工審查制度1、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施工單位不得開工。2、工程項目開工前,應督促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報送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相關證明文件。3、監理機構收到施工單位的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條件。4、施工單位開工應具備的條件包括:(1)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和場地平整等已滿足開工需要;(2)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管5、理體系已建立和健全(各種管理機構是否設立、各項制度是否完善、各類專職人員是否落實、專職和特種作業人員證件是否齊全、有效);(3)施工單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4)分期征地拆遷的工程,拆遷工作已能夠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5)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準;(6)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7)施工圖紙已經過有資質的圖紙審查單位審查合格;(8)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已經完成;(9)第一次工地會議已經召開完畢;(10)計量衡器和測量儀器已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檢測合格;(11)施工單位測量放線成果已經過項目監理機構的復驗。6、5、如果施工單位完全具備開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并報送建設單位和回執給施工單位。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施工單位不具備開工條件,而監理機構批準施工單位開工時,由本監理單位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五、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制度1、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的分包單位,不得進駐施工現場,不得施工所要分包的工程。對分包單位強行施工的分包工程,監理機構不得驗收和計量;2、分包工程施工前,監理機構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填報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相關證明資料;3、監理機構在收到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后,總監7、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分包單位的資格;4、監理機構對分包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有:(1)審查分包單位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等證件;其證件是否按照規定經過原發證單位的年檢;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是否在其證件核定的范圍以內。(2)分包單位有無掛靠行為,是否能夠獨立完成分包任務。(3)審查分包單位以往的施工業績,是否滿足本工程施工的實際需要。(4)審查分包單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資格證、上崗證;對證件的有效性及年審情況進行嚴格審查。5、總監理工程師對分包單位的資格審查確認后,及時簽署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并報送建設單位和回執給總承包單位8、。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分包單位不具備相應的分包資格,而監理機構批準其進場施工時,由本監理單位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六、工程暫停施工及復工管理制度1、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可簽發工程暫停令;(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2)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3)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4)施工中發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5)施工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2、工程暫停令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機構的其他監理人員9、均無權以監理工程師通知書等其他監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之前,應征求建設單位的同意,由于事態緊急,沒有及時征得建設單位同意時,監理機構應于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24小時內,向建設單位書面報告。3、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時,應根據暫停工程的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明確停工范圍。4、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及時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指令施工單位繼續施工(嚴禁口頭通知)。5、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工程暫停令到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的時間內,應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責任歸屬,配合建設單位處理好因工程10、暫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費用等有關問題。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違反上述規定時,由本監理單位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七、請示報告制度1、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遇到超規范的重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安全問題、將要影響到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監理合同正常履行時,項目監理主管應及時向公司總工程師、總經理書面請示匯報。 2、施工現場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項目監理主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建設單位、本監理單位及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監理機構應協助施工單位保護現場,避免事態擴大,盡可能減少各種損失。3、監理機構發現施工單11、位在施工過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野蠻施工,出現工程質量隱患使建設目標不能實現時,監理機構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本監理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報告。4、監理機構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拒絕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督和管理,監理機構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本監理單位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5、施工現場發生上述情況時,監理機構未及時向建設單位、本監理單位及有關上級單位報告,給本監理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時,由本監理單位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八、監理日記制度1、監理日記必須按單位工程設立;2、監理機構監理同一個單位工程的所有各個專業的監理人員,12、均應按日記錄監理日記草稿,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專人,按日將所有監理日記草稿整理、摘錄到正式的監理日記中,參與監理日記記錄的所有監理人員均應在正式的監理日記上簽字。3、監理日記應用同種類、同顏色的筆書寫,按日詳細真實記錄,字跡要工整,敘述應準確、嚴謹、通順、清晰、規范,不得涂改。4、凡監理工程師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的事項,均應寫入監理日記,并將施工單位的整改時間、整改措施、整改情況反饋到監理日記上。5、凡涉及施工單位技術經濟簽證的內容,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詳細地記錄施工單位實際發生的人工、材料、和機具的使用情況。6、總監理工程師每天檢查、簽閱監理日記一次。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指出監理日記中存在的問題13、,記錄人員負責修改、補充和完善。7、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的監理日記記錄不真實、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不清晰,或者記錄和檢查人員簽字不及時,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九、監理月報制度1、監理月報在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下,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2、監理月報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4、每月5日前必須將上月監理月報送建設單位及本監理單位。5、監理月報的內容按照監理規范的相關要求書寫。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委員會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未及時編制監理14、月報或編制的監理月報不合格或已編制監理月報但未在規定時間前報送給建設單位,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工地例會制度1、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工地例會。2、工地例會由建設單位代表、監理機構全體監理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參加。3、會議紀要應由監理機構負責起草,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并發放給參加會議的各有關單位。4、工地例會的主要內容按監理規范執行。5、監理機構應及時監督檢查工地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十一、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檢驗制度1、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后,監理機構15、應在施工單位口頭報驗情況下,及時對進場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和實物質量進行檢查。2、監理機構通過檢查,認定施工單位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明、檢驗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和實物質量均合格時,應及時予以見證取樣和送檢。3、監理機構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填報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表,并附經監理機構見證取樣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試驗報告單。4、監理機構接到施工單位的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表后,應及時對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試驗報告單進行檢查。檢驗合格后,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表。并回執給施工單位。5、施工單位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均應有出廠合格證16、明、檢驗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施工單位沒有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明、檢驗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或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明、檢驗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不合格;或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明、檢驗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與實物標志不符;或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實物質量不合格;監理機構不得準許施工單位使用,也不得準許施工單位私自復試后使用,更不得予以見證取樣和送檢。6、監理機構通過宏觀檢查或見證取樣檢驗認定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應以書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運出施工現場。7、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準許施工單位將不合17、格或未復試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在工程上使用,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二、隱蔽工程、分項和分部工程驗收制度1、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員進行旁站監理。2、隱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監理機構填報報驗申請表,并附自檢資料、質量保證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合格后簽署報驗申請表,并回執給施工單位。3、對未經監理機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隱蔽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拒絕驗收,并書面要求施工單位嚴禁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時以書面形式要求18、施工單位返工處理。4、分項工程驗收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依據相關規范、及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報驗申請表,并回執給施工單位,檢查不合格時,以書面形式要求施工單位返工處理。5、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實施主動監理,對分項工程采取質量預控,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驗,專業監理工程師認為分項工程不合格時,應書面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跟蹤監控。嚴禁專業監理工程師完全實行事后監理的工作方式。6、分部工程的驗收先由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部提交分布工程驗收申請報告,提請現場監理主管組織各方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再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正式驗收,在19、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依據分部工程的質量目標和質量標準進行檢查,決定是否驗收。同意驗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報驗申請表,并回執給施工單位。7、分部工程驗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同步核查施工單位的檔案資料。8、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將不合格的分部、分項工程按合格驗收,或不實行事前和事中的主動控制,而實行完全的事后監理的工作方式,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三、技術經濟簽證制度1、施工合同內工程項目的計量,由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設計文件進行簽認。2、施工20、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計量,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確定,審核的依據是施工技術方案和監理日記相關的記錄內容。3、審定的施工措施工程量必須以簽證單的形式經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方可報送建設單位。4、提倡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對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計量實行同時簽認的工作方式。5、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簽證與監理日記記錄不符或者沒有記錄時,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四、工程監理旁站制度 1、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旁站監理方案,在旁站監理方案中,應明確旁站的范圍、21、內容、依據和旁站人員的職責,并將旁站監理方案抄送給施工單位一份。2、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旁站監理方案,在施工屬于監理旁站范圍的關鍵工序前24小時,及時書面通知監理機構,監理機構應按時安排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3、旁站監理人員應根據旁站監理的內容,作好旁站監理記錄,并由旁站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的質檢人員簽字。4、凡沒有實施旁站監理或者旁站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質檢人員未在旁站監理記錄上簽字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得在相應文件上簽字,也不得準許施工單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5、旁站監理人員在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行為時,應書面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22、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應當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應急措施。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沒有對需要旁站監理的工序及時實施旁站監理,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五、設計變更管理制度1、所有工程變更均應由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2、涉及到工程結構的設計變更,必須經過原圖紙審核單位的審查通過。3、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首先應經過監理機構的審查同意;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不得實施,否則監23、理機構不得予以計量。 4、設計變更實施后,監理機構應對變更的費用和工期進行評估,并協助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并達成共識。十六、混凝土及砂漿試塊管理制度1、監督施工單位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的留置數量和時間必須符合規范和檢驗批的規定。試塊應由專人制作,并留有標記,試塊的制作應在監理人員的監控下進行。2、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的養護必須符合規范的規定,并應在監理機構的監控下進行。3、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的強度試驗,必須在監理人員監控下進行。4、施工單位私自進行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的強度試驗,或者在監理人員監控下進行強度試驗不合格,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得在施工單位相應文件上簽字。 5、嚴禁施工單位使用假試塊進行強度試24、驗,一經發現,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將試塊按照不合格處理,相應的檢驗批工程按照有關規定處理。6、凡本監理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管理部到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時,發現監理機構見證人員,與施工單位竄通一氣、弄需作假,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十七、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并根據質量事故的影響情況,確定暫停施工的范圍。同時督促施工單位保護現場,避免事態擴大,減少各種損失。2、總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責令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報送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和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等相關單位認可的處理方案。3、總25、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本監理單位及上級有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質量事故的書面報告。并分析事故原因。4、監理機構應對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過程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并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5、在工程質量事故處理過程中,及時為上級有關部門提供監理資料,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十八、監理資料整理與歸檔制度1、監理資料是對工程建設實施監理過程的記錄和見證;是本監理單位業績的積累;是考核監理人員工作的重要依據;總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管理及時組織歸檔。2、工程竣工驗收兩個月內,總監負責組織監理機構做好歸檔資料整理工作,整理完畢后向本監理單位綜合辦公室、建設單位及城建檔案館移交26、。3、監理資料歸檔內容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省建筑工程文件編制歸檔規程的要求執行。4、需要在竣工以后繼續跟蹤的資料,原項目監理機構應負責跟蹤,及時將相關資料歸檔。十九、工程監理巡視檢查制度1、本監理單位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項目管理部,對各個監理機構監理的工程項目,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地巡視檢查。2、巡視檢查的內容主要有:(1)監理機構勞動紀律情況;(2)本監理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及文件的執行情況;(3)監理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安全監理方案的編制及執行情況;(4)關鍵工序的旁站情況;(5)監理檔案的編制及歸檔情況;(6)監理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7)分項、分部工程的驗收情況;(8)施工27、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的實施情況;(9)施工單位施工質量情況;(10)業主對監理機構的評價情況。3、每次巡視檢查后,巡視人將巡視檢查結果詳細地記錄在巡視記錄上,作為本監理單位考核監理機構監理人員的依據。同時,提出監理機構應改進和完善的事項和需要施工單位整改的事項,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監理機構具體實施。二十、工程竣工驗收制度1、工程項目竣工后,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填報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并附竣工資料。2、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并對工程實物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3、竣28、工預驗收合格后,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合格后簽字。4、監理機構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并提供相關監理資料。對驗收中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工程質量全部符合規定要求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會同參加驗收的各方簽署竣工驗收報告。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工程備案工作。5、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索取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資料,移交本監理單位綜合辦公室存檔。6、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監理工作總結,并報送給建設單位備存。二十一、回訪制度1、工程項目交付29、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個月,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回訪,工程保修期內不定期的進行回訪。2、回訪中,通過實地檢查和訪談,詳細了解工程的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并達成共識,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進行及時維修。3、總監理工程師請建設單位對監理機構的監理工作給予書面評價,并及時移交本監理單位綜合辦公室存檔。二十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1、總監理工程師為項目監理機構實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責任人;各個專業監理工程師兼管其分管專業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專業安全控制的責任人。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當施工單位不具有安全生產30、許可證時,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批準施工單位開工。3、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情況。如果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批準施工單位開工。4、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及計算書,當不符合規范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的要求時,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批準施工單位開工。5、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必須經過監理機構的審核批準,否則,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批準施工單位開工。6、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已經監理審核同意實施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對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31、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審查和監督,對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操作培訓、無證上崗的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7、監理機構應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等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8、檢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有無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的行為。9、監理機構發現施工單位施工中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的行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及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書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安全事故隱患嚴重的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10、施工單位安32、全隱患整改完畢須經總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簽署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施工單位繼續施工。11、施工單位拒不按照監理指令進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復工,拒絕監理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本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及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管機構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用電話等方式報告)。12、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監理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并根據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罰款、降級或解聘處理。(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隱患嚴重未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整改的;(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本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管機構報告的;(4) 不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