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98486
2023-11-14
10頁
21.41KB
1、建設公司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遏制較大及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2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基層及合格供方在所管轄范圍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3引用文件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2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3.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3.4關2、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辦2008202號)4管理內容4.1定義4.1.1危險源的定義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4.1.2重大危險源的定義(1)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2)行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3、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4.1.3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是指依據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規定直接判定的重大危險源。4.2職責4.2.1分管安全副總經理(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促進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要求;(2)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有關基層單位落實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綜合協調和指導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實現重大危險源的可控在控。4.2.2安全部(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本4、單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章制度;(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危險源知識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3)負責組織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4)協助基層單位研究制定和執行防范事故措施,參與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針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并督促落實;(5)負責收集各在建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和大型起重機械拆裝運行、大件吊裝及大型工程施工供用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管理等專業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狀況和變化情況,督促、檢查和指導控制措施的落實;(6)參與重大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對查出隱患因素提出整改要求5、,并檢查執行情況。4.2.3總工辦(1)跟蹤國內外安全技術標準動態,管理公司安全技術標準的制訂與監督實施;(2)對重點施工生產中有關技術方案問題負安全責任;(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審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負責解決施工中疑難問題,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4)組織重點難點工程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轉化中有關安全技術應用和安全防護工作;(5)協調各項目中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優化工作,協調內部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技術管理;(6)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工程質量進行監控,預防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安全事故;(7)必要時,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6、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評價機構對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和結果負責。4.2.4工程部(1)組織重要物資和安全防護用品合格供應商的評價工作,控制物資進場檢驗、試驗工作。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臨電設備、腳手架木、新型建筑裝飾、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執行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并同時做抽樣檢驗。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筑材料,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要求;(2)負責組織重大安全設施和設備驗收,督促落實特種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和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查出隱患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并檢查執行情況;(3)組織協調應急管理物資設備管理工作;(4)7、分包工程時,負責監督在合同中應明確與合格供方之間的安全責任。4.2.5基層單位(1)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小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職責,落實監管責任;(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的規定;(3)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部門、項目部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4)按照本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部門、項目部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辨識、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5)及時、準確、完整,無遺漏上報工程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6)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8、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7)及時如實報告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各類事故。4.3管理程序4.3.1各基層單位在施工工程的前期策劃準備階段,由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本工程所涉及的分部分項工程、設施、場所內的危險源進行辨識,依據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判定,確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注:建筑行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主要為:深基坑工程;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包括施工升降機、塔吊等大型起重機械的安拆);腳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人工挖擴孔樁工程;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預應力工程等。4.3.2各基層單位將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如實上報工程9、部和安全部,注明工程重大危險源數量、名稱、部位和計劃施工時間及完成施工時間,并制定工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辦法、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4.3.3各基層單位應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除制定相應的施工工藝技術和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包括監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等內容,并報公司職能部室和技術負責人審批、經工程項目總監審核后方能實施。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按規定提供專家論證審查意見。4.3.4在專項方案實施前,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4.10、3.5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掛設“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公示牌”,對施工中不同階段、不同時段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公示,公示牌應標明重大危險源名稱、危險源位置、危險源防范措施和責任監護人等內容,公示牌尺寸為800mm1200mm,字體工整。4.3.6對于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張貼或設置標準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標識。4.3.7對深基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懸空作業、大型構件吊裝等重大危險源工程,須落實專人進行監控。根據監控對象,確定熟悉相應操作過程和操作規程的監控人員,明確其制止違章行為、暫停施工作業的職責權限,監控人員應進行專業培訓。在實施監控的過程中,監控人員應做好危險作業監控記錄。4.3.8基層單位11、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和動態管理臺帳,施工過程中及時將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數據上報工程部和安全部,上報信息要求準確、完整,無遺漏。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4.3.9總工辦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4.3.10工程部和安全部根據基層單位上報的重大危險源計劃施工時間,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情況,適時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監測,隨時掌握危險因素的變化情況和狀態,實施動態管理。并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并根據管理信息進行數據分析,了解公司重12、大危險源的管理狀況,針對存在的不符合情況采取糾正措施。4.3.11基層單位在安全檢查時發現重大危險源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立即組織整改;發現重大且不具備立即整改條件的安全隱患,應停工整頓,采取糾正措施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保存相關記錄。4.3.12公司各職能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有關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措施。4.3.13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調查工作,確定公司各基層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等級及分布狀況(13、是否構成國家和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4.4考核4.4.1各基層單位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并納入日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4.4.2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由此造成嚴重后果或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對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加重處罰,并在各類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1)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的;(2)未按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的;(3)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有效監控的;(4)對重大危險源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5)對重大危險源辨識不全或隱瞞不報的;(6)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7)未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8)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9)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未立即整改的;(10)未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監控所需資金投入的。4.4.3各基層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4.4.4其他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基層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5附則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5.2相關資料5.2.1重大危險源報告表;5.2.2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