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水電站引水隧洞工程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98576
2023-11-14
4頁
19.50KB
1、建設公司水電站引水隧洞工程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火工品使用(領用、運輸、退庫)管理制度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2.爆炸物品運輸,必須有專人持當地公安機關申領的爆破物品運輸證,并派專車和押運人員進行運輸。雷管、炸藥必須分車裝運,分庫儲存。3.領取爆破器材,必須專人領取,使用單位必須填寫爆破器材用料申請,由使用單位領導簽字批準。4.爆2、破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建立完善的炸藥、雷管保管、領用制度。施工現場的炸藥、雷管嚴禁混放。5.爆破作業前要劃定安全區邊界,專人指揮并設警戒崗哨和安全標志,禁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設立旗語標志。6.爆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員再次檢查危險區域內的安全情況,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發令起爆。7.爆破后,爆破人員檢查爆破現場,無異常情況方可解除警戒;若產生啞炮,爆破人員必須及時拔掉主線方可查找,對啞炮采取引爆等方式處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8.對當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藥,要及時返還庫房,重新登記入庫。9.嚴禁私藏炸藥、雷管。在運輸、使用、儲藏中,發生丟失被盜或其他事故,從重處罰,3、情況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10.由于單位領導不負責任,忽視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丟失、被盜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二、火工品運輸管理制度1、應有專人在現場指揮、清點、驗收和登記;2、炸藥、雷管不能在同一個位置同時裝卸、搬運;3、應設置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在場;4、禁止爆破器材與其它貨物混裝;禁止摩擦、撞擊、拋擲爆破器材;5、爆破器材裝運量不得超過原車額定載重量的三分之二。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邊緣,雷管的高度不得超過二層;6、分層裝載爆破器材時,不準站在下層箱(袋)上去裝上一層:7、用吊車裝卸爆破器材時,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過設備能力的50%;8、遇雷雨或暴風雨時,禁止裝卸爆破器材;9、爆破器材裝卸工作,應盡量在白天進行須;須夜間裝卸時,要有安全照明設備并加強警戒;三、火工品領取清退管理制度1、 施工前,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由爆破員或爆炸作業班長到爆破器材臨時庫領取所需爆破器材;2、 領取爆破器材時,要對所領取的爆破器材進行仔細清點,并進行登記、簽字;3、領取的爆破器材要有專人保管,雷管要放在專用雷管箱內,運往施工工地后存放到安全地帶備用;4、當日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時退回炸藥庫,并仔細清點、登記,辦理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