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汽車吊人員崗位職責及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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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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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汽車吊人員崗位職責及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汽車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汽車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汽車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2、熟悉汽車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3、監督汽車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汽車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4、參與編制汽車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2、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9、參與建立、管理汽車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11、汽車吊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汽車吊駕駛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汽車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知識培訓,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3、有高度責任心和職業道德。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質量。5、協助汽車吊的日常檢查,3、配合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對汽車吊進行檢查和維護。6、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7、密切注意汽車吊的運行情況,如發現設備、機件有異常情況或故障,及時向自用設備管理員報告,及時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嚴禁帶病運行。8.做好汽車吊的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9、保持汽車吊清潔衛生,車容良好。10隨車配備標準化圍欄裝備,并在作業時負責落實到位。11.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做到文明駕駛。遵守廠區道路限速管理規定。12.不允許無派車單作業。汽車吊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汽車吊技術檔案的接收、登記、管理、借閱等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執行。2、汽車吊技術檔案種類A.汽車吊隨機出廠文件(包括設計文件、產品質量4、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使用和維護保養說明書、裝箱單、電氣原理接線圖、起重機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壞目錄);B.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明;C.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起重機械驗收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D.日常使用狀況記錄;E日常維護保養記錄;F運行故障及事故記錄;G. 使用登記證明。 定期報檢制度1、汽車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2、汽車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5、驗。 3、汽車吊經較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設備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有設備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保存。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2)經大修、改造后的;(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5) 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汽車吊的維修保養管理日常保養1、清潔全車:清掃、擦拭車身各部,保持車容整潔,無6、油污。2、檢查底盤轉向系統:方向盤及轉向聯動機構各球銷螺母必須緊固可靠,間隙調整適當。3、檢查底盤制動系統:制動液保持規定的儲存量,制動管路無泄漏,制動應靈敏有效,不跑偏,輪載不發燙;駐車制動器應在拉回2/3工作行程時即可產生足夠的制動力。4、檢查行駛系統:查看鋼板彈簧及吊環、大梁有無斷裂;輪胎氣壓按規定充足。5、查看各儀表工作狀況:經常注意觀察各種儀表的工作狀態,水溫保持在8090左右,機油壓力保持0.2MPa0.4MPa,制動氣壓保持0.7MPa0.9MPa。6、電氣設備及附件檢查車燈、喇叭、后視鏡、利水器、牌照及隨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7、檢查液壓油箱:油面應在標定油位,不足時應加注規定7、的液壓油,油箱通氣孔不得堵塞。8、檢查鋼絲繩與夾具連接牢固,鋼絲繩無扭結或反擰,在卷筒上排列整齊。斷絲、斷股及磨損不應超出規定,否則更換。9、緊固工作油泵,油馬達、油缸、操縱閥、回轉接頭、控制同等液壓元件和管路及其接口處不得松脫或有滲漏,各處連接螺栓及銷軸緊固可靠。10、檢查油泵和油馬達:氣壓上升至0.45Mpa后方可接通取力器,家聽聲響是否正常,無負荷運轉2min后再工作,檢查壓力表指示應正常,工作壓力達到規定的數值,運轉應平穩無異響,無滲漏。11、檢查各操縱機構操縱桿移動至各位置時不應有卡阻、跳動或阻滯現象。伸縮支腿、伸縮大臂,變幅、收放鋼絲繩應靈敏可靠。12、檢查各部聲響及溫度工作時家聽8、機構運轉工作情況,不得有異響,液壓油溫度應正常,減速箱與回轉蝸輪箱不得有發燙感覺。制動帶應良好有效。13、潤滑工作:按潤滑規定進行。一級保養(每工作50h后進行)1、進行每班保養的全部工作,見“每班保養”。2、清洗、排污清洗汽(柴)油濾清器,排除貯氣筒內的積水及油污。3、檢查變速器、分動器、差速器,轉向機及助力器油面:不足時,應補充至規定高度節緊固各齒輪箱殼體螺栓,清潔通氣孔。4、緊固工作檢查并緊固底盤及車身各部螺栓,重點是傳動軸十字軸及中間支承,轉向系統各接頭,鋼板彈簧U型螺栓、輪胎及半軸固定螺栓,負載調節器,油泵支架及聯軸器固定螺栓。5、重點潤滑部位潤滑傳動軸、轉向拉桿球頭銷、離合器踏板軸9、和車門等。6、檢查液壓操縱機構:緊固各連接部位螺栓,液壓操縱杯及起升機構限位聯動裝置應靈活可靠。7、吊臂滑塊、滑輪檢查磨損情況,必要時應更換。8、調整工作檢查調整離合器和制動器的磨損及間隙,離合器間隙為0.4mm-0.8mm,制動帶與制動輪間隙為0.2mm0.4mm,接觸面積不小于70%,不得有油污。9、潤滑工作按潤滑規定進行。二級保養(每工作300h后進行)1、進行一級保養的全部工作。見“一級保養”。2、起升機構制動器:檢查制動瓦磨損情況必要時更換。3、回轉齒輪副:洗刷回轉齒輪副齒輪,重新涂潤滑脂。檢查齒輪磨損情況,必要時調整修復。4、減速器:放出起升和回轉減速器內的沉積物,更換清潔的潤滑油10、至標定油面。5、液壓油箱:每兩次二級保養清洗油箱一次,檢查油質,必要時更換符合規定的新油。6、電器設備: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報警器、幅度指示器是否正常,必要時調整更換。7、緊固工作:檢查緊固起升、回轉、傳動機構的固定螺栓。8、檢查調整底盤制動系統:檢查并調整駐車制動機件的連接情況和操縱桿的工作行程。檢查制動總泵(制動間)的工作情況,制動系統不得有泄漏,管路不得有損傷、裂紋和老化現象,連接要可靠,視情況拆檢制動室,調整制動踏板工作行程;檢查制動載與摩擦片磨損情況和各分系的技術狀況,及時調整和更換不合格的零部件;補充制動液。9、檢查調整行駛系統:檢查減報器工作情況,根據搖要添加減振波;拆檢和潤滑銅11、板彈簧多拆檢潤滑輪載。進行輪胎和半輪換位,調整輪載軸承間隙及檢查負載調節器。10、檢查調整轉向系統拆檢橫、直拉桿和轉向管各接頭的磨損情況,檢查轉向節及管有無損傷和裂紋,檢查轉向節與主銷的配合情況,按規定調整前來及方向盤游動間隙。11、檢查調整底盤傳動系統:檢查離合器片磨損情況,根據幫要調整踏板自由行程;檢查變速器、分動器的堅固及換檔機構和齒輪的磨損情況,清洗通氣塞;檢查傳動軸萬向節及中間支承的松曠情況,調換萬向節十字軸的方向;檢查后橋各部緊固情況及有無漏油現象,疏通氣孔,補充齒輪油。12、潤滑工作。按潤滑規定進行。 汽車吊交接班制度1、起重機工作完畢,交班駕駛員應做到 a. 車輛停在指定位置,12、特殊原因需外部停放,要經設備管理人員同意,并對安全停放負責,收車后駕駛員安排15-20分鐘的清掃和檢查時間,檢查設備的機械和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同時做好衛生清潔工作。b. 詳細記錄當班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存在的問題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駕駛員應做到 a.認真聽取上一班司機的記述工作情況和查閱交接班日報記錄。b.檢查起重機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可靠和制動器的制動性能是否良好c.固定鋼絲繩是否牢靠,卷筒鋼絲繩排列是否正確。d.使用前進行空載運行檢查,特別是限位開關,緊急開關,行程開關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發現問題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e.上述檢查中,認為正常無誤后,填寫完成汽車吊完好確認表,方可13、從事起重作業。 汽車吊操作規程一、參加吊裝作業的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或佩帶明顯標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二、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三、汽車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起重臂下有人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四、汽車吊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五、汽車吊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1、14、各安全保護裝置、警示標志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定。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4、各連接件無松動;5、輪胎氣壓符合規定。六、汽車吊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七、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八、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15、,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九、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十、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定的仰角。十三、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16、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十五、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十六、作業中發出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十七、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十八、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十九、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衡,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后進行。二十、超重機移動換位時,必須卸掉負載,收回起重臂、千斤支腿,禁止帶負荷移動吊車。 汽車吊的安全管理規定一、對經過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17、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都應當按照起重機性能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吊重試驗。 二、汽車吊作業前應先作無負荷的升降、旋轉、變幅,前后左右的運行以及制動器、限位裝置的安全性能試驗,如設備有故障,應排除后才能正式作業。 三、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按各種規定的手勢或信號進行聯絡。作業中,司機應與信號員密切配合,服從信號員的指揮。但在起重作業發生危險時,無論是誰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司機應立即停車。 四、司機在得到信號員發出的起吊信號后,必須先鳴信號后起重。起吊時重物應先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掛牢、制動性能良好和起重機穩定后在繼續起吊。 五、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下去拖動被吊18、的重物。在吊鉤已掛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位置或作旋轉運動。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六、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 七、吊運重物時,不能從人頭上越過,也不要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特殊情況下,如需要暫時停留,應發出信號,通知一切人員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過。 八、在工作時,所有人員盡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轉索及區域內。起重臂下嚴禁站人。裝吊人員在掛鉤后應及時站到安全地區。禁止在吊運重物上站人或對調掛著的重物進行加19、工。必須加工時應將重物放下墊號,并將起重臂、吊鉤及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剎住。若加工時間較長,應將重物放穩,起重機摘鉤。吊著重物時司機和信號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在停工或休息時,嚴禁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九、當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從事檢修工作或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等部位。 十、吊運金屬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時,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司機要連續發出信號,通知無關人員離開現場。 十一、汽車吊在吊重作業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況下,應嚴格按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妥前變換操縱桿。 十二、在吊裝高處的重物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楊過限將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20、翻。在起重臂達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3圈以上。十三、工作地點,應有足夠的工作場所和夜間照明設備。起重機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使其在運行時不會發生碰撞。 十四、起重機作業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能起吊: 1、信號不清時; 2、重量不明時; 3、所吊重物離開吊點有一段距離需斜拉時; 4、所吊重物超過起重機的起重能力時; 5、重物捆綁不牢及起吊后不穩時; 6、露天作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大霧等惡劣天氣時;7、夜間作業沒有足夠的照明時; 8、鋼絲繩嚴重磨損,出現斷股時。 十五、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作業,在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作業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小距離不小于表四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千伏)1 12035110 154 220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米)1.52456垂直安全距離(米)1.51.52.52.52.5 十六、汽車吊的電器、內燃發動機或鍋爐部分的安全技術要求,應嚴格遵照動力機械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