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道路隧洞施工安全作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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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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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道路隧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隧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險源管理制度項目部在開工前有負責人組織施工技術、設備物資、交通消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員(必要時可選聘相關行業專家或公司有關部門及人員),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根據國家、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結合本單位和兄弟單位事故案例、各行業安全技術規則和現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所防范的危害,以及相關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經驗和施工調查的情況,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分類,評估,分級,并采取控制措施。1、危險源的種類2、。按給人造成傷害的類別進行分類,一般有一下幾類:物體打擊,提升、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透水,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其他傷害等。2、辨識的范圍。進行危險源辨識要涵蓋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施工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政府有關部門、上級機關來檢查、調研、宣傳等方面的人員,建設、監理、設計、檢測等相關單位人員,實習人員,來訪人員等;二是正常的施工生產等常規的活動和臨時搶修等非常規的活動;三是所有的施工設備、設施,也包括建設、監理、檢測等各相關單位的設備;四是所有場所和環境,并充分考慮其在過去、現在、將來和正常、異常、緊急等狀態。3、3、危險評估。如果現有的預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發生,很可能造成人員死亡的危險源判定為重大危險源,其他為一般危險源。把分析判斷的結果填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表(附表一),并按傷害類別匯總,填危險源清單(附表二)。4、對分析評估出的危險源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對于重要危險源也可以形成單獨的安全管理方案,編入工地安全自控標準。5、根據制定的控制措施,確定項目部各部門或人員的職責,編入工地安全自控標準;并結合本工程項目情況對安全目標、指標進行分解。并在開工前,將危險源清單和目標和管理方案一覽表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公司安全質量部。6、工程施工及方案發生變化時,應進行危險源和控制措施的再評審,如有必要,應重4、新制定控制措施,重新編制危險源清單和目標和管理方案一覽表,并在實施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7、危險源控制安全技術交底。工程施工前,根據已辨識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將安全技術要求納入項目和工點安全技術交底中。防護設施、設備、機具、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施工前,根據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機具、個人防護用品。教育和培訓。對關鍵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達到相應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崗。檢查監控。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方案規定的其他負有監控職責的人員,必須隊已開工的工程實施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況和相關目標、指5、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將情況填入安全日志。對存在的與工地安全標準和安全管理方案不符合或對目標、指標實現有影響的缺陷,應及時向有關人員指出,并按規定時限向分管領導報告;對于嚴重威脅操作人員安全的,有權要求立即停工。糾正和預防。對于施工中出現的事故、未遂事故、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和上級指出的缺陷,應及時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必要時請上級相關部門人員及相關行業專家進行調查分析,擬定并評審糾正與預防措施,并對專門的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必要的變更;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要評審其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并進行相應的修改并實施,直至達到預期效果;糾正與預防措施完成后,應做專門的記錄。對應上級指出的缺陷,要將實施情況向上6、級有關部門專題報告。8、事故應急救援安全環保部應制定、評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與風險類別相對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關鍵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等三類方案構成。應急預案的編制,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發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編制導則)的規定進行編制。結合危險源辨識、分析、評價的結果,確定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風險。針對確定的風險,按編制導則的要求,逐一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并將救援程序和措施分解到有關的關鍵工作崗位,形成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將各專項應急預案相對應的現場處理方案整理、綜合,制定出各關鍵崗位應對多種緊急情況的現場處置方案。結合專項應急預案7、,制定工程項目部的綜合應急預案。要將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應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評審,評審后,由項目經理簽發,并報子分公司或集團公司備案。項目經理部要根據應急響應計劃,配齊并定期檢查、測試所需的應急設備、儀器。項目經理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測試其響應能力與效果,演練情況應做好記錄;根據演練的結果,特別是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應急響應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9、風險告知項目部以書面交底的形式告知作業人員風險危害。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技術人員均要對操作班組作書面風險告知。兩個8、以上作業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技術人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風險告知。風險告知要經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安全員簽字認可,班組長簽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跡要清晰,必須本人簽字,不許代簽。班組長要根據風險告知,對操作工人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風險告知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包括施工要求,作業環境極可能存在的問題等,嚴禁施工隊長、班組長違章指揮。風險告知后,施工隊長、安全員、班組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二)安全技術交底管理制度安全技術交底是施工過9、程控制重要環節,是確保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證,具體要求如下:1、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將工程概況、施工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施工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2、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技術人員要根據工程情況,向施工隊長或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3、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技術人員均要對操作班組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4、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項工程,要先編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據施工方案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5、兩個以上作業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技術人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6、安全技術交底要鏡技術10、負責人審閱簽字,安全員簽字認可,班組長簽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跡要清晰,必須本人簽字,不許代簽。7、班組長要根據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對操作工人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8、安全技術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包括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及可能存在的問題等,嚴禁施工隊長、班組長違章指揮。9、安全技術交底后,施工隊長、安全員、班組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10、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術交底后,必須有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施工隊長(11、班組長)等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實施。(三)xx制度1、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有項目經理部領導帶隊、質安部和相關部門參與、各工點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參加(參加檢查的人員在檢查前1天通知),檢查到工點和每個分工點(或分工點抽查一個隊,代表該分工點)。日常安全檢查每周進行一次;各工點每日檢查一項單位工程,施工隊每日進行一次檢查;各班組每日每班組進行自檢、互檢、交接班檢查;非定期檢查是工程情況而定。2、安全生產檢查要以查領導、查管理、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一查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意識,是否真正樹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是否到位;12、三查規章制度是否健全,重點查在施工現場落實情況;四查職工和勞務工的勞動紀律;五查施工現場事故易發地點的隱患,重點是制定有效措施,認真整改。3、安全檢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工作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及時復查。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應立即停止施工,處理合格后方可繼續。對情節嚴重,且拒不自行監督要求的,視情況給以責任單位和個人處理罰款。對難以立即整改的問題,要實施監護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4、開工前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1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施工機械設備是否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均持證上崗等。5、日常的安全檢查,各級安檢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檢查重點:隧道施工(塌方、突水涌泥、放射性危害預報)、石方爆破、火工材料庫房設置及管理(購買、運輸、存儲、領取、使用、回收等程序)、施工用電、機械設備、鋼筋工程、噴護工程、混凝土工程、高空作業、起吊運輸、預應力張拉等。6、其他安全檢查,進行工程復工安全檢查,春、夏季的防洪抗洪、防暑、防雷電、防爆炸檢查,冬季施工安全檢查,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安全檢查。7、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做到邊查邊改,同時推行項目安全檢14、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對查處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其盡早消除隱患。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須立即停止作業。(四)安全教育制度1、項目經理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設立安全教育檔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素質。2、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仙界條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1)公司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項目部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15、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2)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極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教訓和案例剖析、勞動紀律、本班制度和崗位講評等。3、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施工隊和班組兩級安全培訓。針對本工程的特點,規定每周一位班組安全教育日,每次教育時間不少于45分鐘,培訓安全生產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4、項目全體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訓,16、具體內容為:(1)項目經理在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證書的基礎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于30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證書的基礎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0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3)其它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培訓的17、主要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4)特種作業人員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5)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知識、技能及本公司、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6)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于15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知識及本班組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18、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培訓方式:應結合單位和工程任務實際,利用專業培訓、會議、競賽、案例等形式進行政策、法規及崗位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素質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五)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教育、考核、復驗,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獲取操作證者方準上崗作業。(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3)特種作業人員連續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者,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從19、事圓鋼為作業。(4)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保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以下簡稱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6)對已取得上崗證者,項目部要進行造冊登記存檔,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應齊全。(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操作證規定的工種作業范圍內進行作業。(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準隨便調離,如需要調離,必須經項目部同意。(六)安20、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依照本辦法規定給以表彰和獎勵;對造成事故或重大損失的,依照本辦法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七)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或因企業生產設備、勞動條件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均應列入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統計報告。(2)對在管轄區域內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職工死亡事故,如需確定按非責任或非事故處理時,要寫出專題報告,附證據材料,報經集團公司、總公司認定,不得擅自處理。(3)事故的報告,職工(含農民合同工、臨時工)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立即報告本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事故搶救。若發生職工因公死亡事故,還應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對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漏報和故意拖延不報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4)事故統計,按傷亡事故電話月報表的格式,于次月2日前,已電話方式報告每月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按職工傷亡事故報表的格式分別于次月2日、次年1月15日前將月報、年報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