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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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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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適應鐵路跨越式發展特別是提速列車安全的需要,進一步規范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 1.營業線施工系指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主要包括:增建復線、新線引入、技術改造、電氣化工程、穿跨營業線的建筑物施工、鄰近營業線爆破、在線路隱蔽工程 (含通信、信號電纜經路)上作業、影響路基穩定的各種施工;自動閉塞、電氣集中、線路大中修,路基、橋隧大修,使用大型養路機械進行的線路作業;2、其它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線路、路基、橋梁、隧道、通信、信號、房建、牽引供電接觸網、電力貫通線的維修,材料、機具在線路上搬運,在線路上卸碴等作業。 2.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設備管理等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 施工有關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正確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措施和責任,全面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千方百計減少對行車的影響,確保行車安全。 建設單位在建設管理過程中,3、要充分發揮確保行車安全的主導作用,在下達設計任務、工程招投標、審批施工方案、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的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上,要做好確保行車安全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必須明確定出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條件,施工影響范圍內各種行車設備的狀況,對所涉及的行車設備的防護措施,為確保行車安全必須采取的施工工藝和采用的材料。 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確保行車安全。 監理部門要認真4、履行監理合同,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標準和有關規范、規定施工,及時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因施工質量不良給行車安全留下的隱患。 行車組織部門要積極做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一般施工要根據施工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對運輸影響較大的施工還要運用“兩圖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圖、施工作業流程計劃圖、安全關鍵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嚴格落實施工天窗和封鎖、慢行計劃,為施工創造條件。 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確保營業線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 3.保證行車安全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及設備管理單位和部門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行車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5、車安全的需要。 二、加強對營業線施工安全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 4.增建新線、新線引入、技術改造、電氣化工程等營業線施工,開工前必須成立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營業線施工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的領導,協調并解決營業線施工、運輸、安全等問題,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由鐵路局或鐵路分局主管運輸、基建的領導擔任,組成單位和人員由鐵路局報部核備,未成立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或未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審定的工程不得開工。 5.建設單位必須認真按照國家及鐵道部有關規定審核6、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機械設備、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確保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6.施工單位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所發生的費用;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設計原因造成責任行車事故的,設計單位負主要責任,建設單位負重要責任,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視具體情況確定;因7、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車事故的,由擅自變更單位負主要責任,監理單位負重要責任。 因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行車事故的,施工單位負主要責任、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負重要責任。 7.施工單位要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2)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3)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4)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5)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6)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7)其他事項。安全協議書簽8、訂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及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8.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在營業線施工時,設備管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質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隱患要責令施工單位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設備管理單位對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負主要責任;因監督不力發生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責任外,同時要追究設備管理單位及部門的責任,影響安全成績。 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實行開通、提速檢查簽認制9、度(見附表1,開通和提速的標準按附表2執行)。 9.對運輸影響較大的站場、橋隧、土石方爆破、線路撥接、接觸網、信聯閉等施工,施工、行車組織、設備管理等有關單位或部門的領導要到現場指揮,由鐵路局主管運輸的局長 (副局長)負責組織協調,主管安全的局長 (副局長)參加,共同做好安全把關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和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 行車組織部門必須嚴格按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規定及非正常行車組織辦法指揮行車。 三、嚴格執行施工申報審批制度,認真落實施工、維修天窗 10.施工單位在營業線上進行影響行車或影響設備使用的施工,須將施工計劃經設備管理部門會簽后報請行車組織部門批準,納入月度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報批的施工10、計劃應包括:施工設計文件 (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及施工安全協議書等項基本內容。 影響跨局分界口列車交接的施工,由鐵路局提前報部審批,其它施工由鐵路局或分局審批,按部鐵路行車設備施工管理辦法(鐵運 199919號)實行分級管理。 影響行車或影響行車設備使用的施工項目未經申報批準的嚴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的,一經發現要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單位責任,視情節輕重比照本規定第41條進行處理。 11.認真落實“天窗”修制度。工務、電務、供電等部門在營業線的大修、中修11、及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維修施工,要全部納入“天窗”。“天窗”時間規定如下: (1)大型養路機械施工作業和線路大中修施工“天窗” 不應少于180分鐘; (2)各部門可綜合利用的電化檢修“天窗”雙線不應少于90分鐘,單線不應少于60分鐘; (3)每站每月必須確保一次30分鐘的電務維修點,并納入月度方案。 (4)各鐵路局要根據設備維修的實際需要,安排好必要的設備維修“天窗”。 每次利用“天窗”的施工,都要在施工前按規定辦理施工封鎖手續 (附表1)。 對突發性設備故障和災害的緊急搶修及軌道狀態超過臨時補修標準處所的臨時補修,設備管理單位提出臨時封鎖要點時,行車組織部門必須立即安排。 影響行車設備使用的大12、型施工封鎖時間,按審批后的施工方案安排。 鐵路局、鐵路分局要將“天窗”兌現率和開通正點率作為月考核項目,嚴格進行考核。 12.行車組織部門在實施封鎖施工時應根據線路通過能力和施工需要,統籌兼顧,精心安排并做好分界口的協調工作。各施工單位要做好充分準備,集中力量采取平行作業方法,綜合利用好施工“天窗”,確保施工質量,按時開通線路。 13.實行行車設備施工登記制度。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見附表1,部內統一編號為 “運統-46(施工) ”。每次施工的“請求施工 (慢行及封鎖) ”、“承認施工”、“施工后開通檢查確認”和“開通后恢復常速確認”,均應有各有關單位負責(檢查)人的簽認。14.路外施工單位在營業13、線施工的月、日施工計劃提報前須經設備管理單位審核簽認,設備開通使用的電報由設備管理單位負責簽發。四、搞好施工過渡方案,加強施工安全控制 15.施工過渡是增建復線、新線引入、技術改造、電氣化工程等營業線大中型建設項目組織施工和運輸配合的重要環節。設計單位要在設計中提出指導性的施工過渡計劃方案,并根據運營情況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過渡措施。施工過渡具體實施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建設、行車組織、設備管理、設計和監理等單位和部門參加審定,報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16.設備管理單位應積極協助設計和施工單位核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施的準確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由設計單位會同施14、工、設備管理單位 (對行車安全影響較大的還必須有鐵路局或鐵路分局參加)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設計和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由于設備管理單位提供的設施位置錯誤造成損壞的,設備管理單位應承擔責任并及時修復。因設計單位提供的設施位置不準確或遺漏造成損壞的,設計單位應負主要責任,并按規定予以賠償;提供的設施位置準確,因施工造成的損壞,施工單位應負主要責任,并按規定予以賠償。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經常監視既有設備,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工處理,確認對既有設備無影響后,方可繼續施工。 17.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發生損壞時,15、施工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設備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18.主要施工作業項目的施工條件和開通后放行列車條件按附表2執行。 五、很抓重點,嚴密防范,杜絕易發事故 19.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接觸網運行檢修規程、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范等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對于施工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爆破損壞行車設備,作業車輛溜逸,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臨時補修標準及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違章使用封聯線、手搖把等易發事故和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制定各項“卡死”制16、度,堅決杜絕。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必須加強管理,落實措施,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六、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形成確保行車安全兩道防線 20.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必須提高安全意識,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的職責;要經常對全員進行遵章守紀的教育,建立施工單位內部全面的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認真予以落實。21.施工單位必須明確施工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對施工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因施工原因發生的行車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負責人的責任。 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17、素質。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擔任。 22.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 (合格證)上崗。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責任;培訓合格的上述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時,因業務素質不達標發生事故的,將追究培訓部門的責任。 23.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并向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技術交底,特別是影響行車安全的工程和隱蔽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工藝流程和卡控措施,嚴禁超范圍作業,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成后,必須達到線路臨時補修標準18、和放行列車條件并經設備管理單位確認后,方可申請開通線路。 軌道車、施工機械等自輪運轉特種設備上線運行必須符合鐵道部的有關規定。施工單位要接受運輸、設備管理單位和部門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整改。 24.封鎖施工后新開通的線路,施工單位要加強檢查和整修;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檢查、嚴格把關,開通后列車運行速度必須按速度階梯逐步提高 (按附表2執行)。慢行開通后的線路應盡快恢復正常速度,并按有關規定盡快辦理交接。 25.設備管理部門和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專業性質,對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培訓,并對合格人員發培訓合格證。設備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派出19、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管理,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違章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及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封鎖施工要根據施工質量,最終確認滿足線路臨時補修標準和放行列車條件 (信、聯、閉設備的施工必須通過聯鎖試驗確認正確)后,方可開通線路;線路開通后,對于需要慢行的地段還要對慢行的速度、距離和時間進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修,直到列車恢復常速、線路質量穩定后方準離開。 26.設備管理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費用納入概 (預)算,按安全協議及部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設200252號)的20、規定支付。27.施工單位需在提報施工計劃前一個月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設備管理單位接到施工單位的施工請求后,應對施工方案和計劃及影響范圍進行認真核對,并在施工開始前派員進行施工安全監督。28.要提高施工單位科技裝備水平,加快大型機械在營業線施工作業的配備,加大對營業線設備的投入,從根本上確保營業線安全。 29.建設單位或負責大修、中修、維修施工項目的管理單位要定期組織行車組織、設備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部門對營業線施工安全進行聯合檢查。 30.設備管理單位進行影響行車安全的維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21、規程等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責任;對有可能影響其他部門設備安全的要與有關部門簽訂安全協議或共同進行聯合整治。 七、搞好工程驗收交接 31.營業線基建、更新改造項目的施工必須遵照“建成一段,投產一段”的原則,及時驗收交接、撥接開通。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撥接開通使用。 32.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基建、更新改造項目必須達到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且竣工資料齊全后方可申請驗交開通。工程經檢查后,糾正工程的缺點和缺陷工作未完成的,不準驗收。行車組織、設備管理部門要提前做好各項接管準備工作,對新增人員提前進行培訓,提前調配到位。 33.營業線的22、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工程完成并達到設計要求后,施工單位要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驗收交接申請;建設單位按照部鐵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交接辦法(鐵建設 2001117號)可采取單項工程驗交、部分驗交和全部驗交的辦法及時組織工程驗收交接。驗收交接工作要在開通使用前進行且必須有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單位運營或投產使用,未辦理驗收交接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則,將追究施工領導小組責任。 34.鐵路建設項目施工中的正、站線線路在驗交開通前要經過機車多次軋道 (正線軋道50次、站線軋道30次)、檢查、整修或大型養路機械整道,直至達到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23、,經竣工驗收交接后方可開通。凡正式辦理驗交手續的線路及設備,均應由設備管理單位負責維修養護。 對不能預先軋道的線路、道岔,由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并確認達到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經竣工驗收交接后方可開通。開通后第一趟列車不準為旅客列車。開通后由施工、運營接管單位共管。共管期間施工單位要及時檢查整修;接管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監督檢查和安全把關,必要時要參與整修(運營接管單位參與檢查整修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按規定支付),開通24小時運營單位必須接管,并使其盡快達到規定的允許列車速度。35.電氣集中及區間閉塞設備的施工后必須進行聯鎖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開通使用。嚴禁利用列車間隔進行聯鎖試驗24、。八、加強勞務工的管理 36.參加營業線施工(包括營業線維修)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 (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營業線施工的軌道、橋隧、信號、接觸網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嚴禁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及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由于對勞務工使用管理不嚴造成行車事故的,列施工單位責任事故,追究施工單位領導及帶班人員責任。 九、加強施工中的防洪工作和道口安全 37.切實加強雨季施工安全工作。營業25、線施工要認真執行鐵道部鐵路實施細則(鐵體法199297號),落實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須保持營業線排水系統的暢通,對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橋涵、隧道等設施設備穩定的任何作業,必須有足夠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設單位要及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設備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對施工地段聯合進行汛前防洪檢查,發現問題由設計、施工單位及時處理。 凡可能影響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單位耍認真接受防洪部門的防洪檢查和建議,按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安排好搶險的人力、物資、機具和設備。 38.施工用的臨時道口必須報鐵路局的道口管理部門批準。施工單位在臨時道口設置期間要設人看守,并按規定日期拆除。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26、保證道口(含臨時道口)設備符合標準,并按鐵路道口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因復線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設計,達到道口標準后方可啟用,防止道口事故。 十、嚴格事故報告和安全獎懲制度 39.對在營業線施工保證行車安全做出貢獻的人員和單位,要給予獎勵。 40.運營和施工部門要嚴格執行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行車事故必須按系統逐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41.在營業線施工實行施工安全抵押金制度 (具體辦法由鐵路局制定)。作業中,對發生行車責任事故的施工單位根據事故性質,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的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頓、賠償經濟損失、辭退責任施工單位并停止該責27、任施工單位上級工程主管單位在一定期限內對鐵路工程項目的投標權等。發生責任行車大事故的停止半年投標權,發生責任行車重大事故的停止一年投標權。具體處罰辦法應在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的施工安全協議書中予以明確。 運營部門在施工中發生行車事故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及有關規定處罰。 由于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部門的原因造成的行車責任事故,應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賠償和處罰。 42.發生事故,要按照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認真分析,查明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責任單位及領導要嚴肅處理,追究其經濟、行政、法律貴任。 十一、有關說明及要求 43.本規定自印發28、之日起實行,鐵道部原印發的通知 (鐵辦200114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規定 (規則)凡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一律以本規定為準。 44.各鐵路局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和線路大、中修施工管理辦法。 附表:1.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 2.各項施工作業放行列車條件附表1: 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 運統-46(施工)請求施工(慢行及封鎖)登記承認施工施工后開通檢查確認開通后恢復常速確認備注本月施工編號月、日、時、分影響使用范圍(需要的慢行或封鎖條件)所需時分施工單位負責人設備單位檢查人車站值班員簽認(1)命令號及發令時間(2)慢行及封鎖起止時間車站值班員簽認施工負責人開通命令號及開通時間施工負責29、人設備單位檢查人車站值班員簽認月、日、時、分施工負責人設備單位檢查人車站值班員簽認附表2: 各項施工作業放行列車條件 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作業方式放 行 列 車 條 件一影響道床路基穩定的施工作業1(1)破底清篩(2)成段更換道床(含道岔)(3)大型養路機械換碴(4)基床換填(5)曲線平面改造(6)一次起道量超過100MM(7)一次撥道量超過150MM(8)利用小型爆破開挖側溝或基坑(限于影響路基穩定范圍)封鎖施工大型養路機械搗固、穩定車作業1.大型養路機械道岔兩搗作業程序,第一列2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8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2.大型養路機械兩搗一穩作業程序,第一列330、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8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3.大型養路機械三搗兩穩作業程序,第一列60KM/H,第二列80KM/H,第三列12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4.大型養路機械五搗三穩作業程序,第一列80KM/H,第二列120KM/H,其后恢復常速(速度120KM/H線路80KM/H 24小時后恢復正常)。小型養路機械搗固施工期間,當日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4小時,以后限速60KM/H至下次封鎖前1小時。施工結束,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12小時,以后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其后31、正常(速度120KM/H線路80KM/H 24小時后恢復正常)。人工搗固施工期間,當日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小時,以后限速60KM/H至下次封鎖前1小時。施工結束,開通后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小時,以后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其后正常。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作業方式放 行 列 車 條 件影響道床路基穩定的施工作業2(1)成組更換道床(2)一次起道量超過40MM,不超過100MM(3)一次撥道量超過40MM,不超過150MM(4)成段更換軌枕封鎖施工大型養路機械搗固、穩定車32、作業1.大型養路機械道岔兩搗作業程序,第一列2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8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2.大型養路機械兩搗一穩作業程序,第一列3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8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3.大型養路機械三搗兩穩作業程序,第一列60KM/H,第二列80KM/H,第三列120KM/H,24小時后恢復常速。4.大型養路機械五搗三穩作業程序,第一列80KM/H,第二列120KM/H,其后恢復常速。小型養路機械搗固施工期間,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4小時,后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其后正常(速度12033、KM/H線路80KM/H 24小時后恢復正常)。人工搗固開通后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12小時,以后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其后正常(速度120KM/H線路80KM/H 24小時后恢復正常)。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放 行 列 車 條 件二影響道床穩定的施工作業1(1)成段更換鋼軌(2)無縫線路放散(3)成段調整軌縫,拆開接頭并插入短軌頭(4)成段修整軌底坡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其后正常。快速地段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80KM/H、其后正常。2使用凍害墊板一次總厚度超34、過40MM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其后正常。(快速區段60KM/H、80KM/H、120KM/H各一列后恢復正常。)3長大隧道寬軌枕墊碴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其后正常。4道口大修(若影響道床穩定,比照第一大項辦理)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其后正常。5隧道整體道床翻修封鎖施工施工期間速度不超過25KM/H,施工結束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其后正常。6拆除鋼軌,全面更換橋枕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其后正35、常。(施工期間每日開通后至次日施工封鎖前最高速度不超過60KM/H)7不拆除鋼軌更換橋枕封鎖施工施工結束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80KM/H、第四列120KKM/H,其后恢復正常。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放 行 列 車 條 件三不限速的施工作業1成段換軌不超過100M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2更換緣接頭夾板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3更換或整修道岔尖軌、基本軌、轍叉、護軌、長新軌、可動心軌、凸緣與接頭膠結螺栓、扳道器轉轍連接桿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4更換道岔扳道器下長軌枕、可動心軌道岔鋼軌及兩36、側相鄰岔枕或轍叉短心軌轉軸處軌枕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5在線路上焊接鋼軌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6在線路上使用直軌器、平軌機直軌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7在線路上使用軌縫調整器調整軌縫而不插入短軌頭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8快速區段單根抽換鋼軌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但扣件必須齊全有效),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9橋梁施工進行試頂需起動梁身并回落原位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10抬起鋼軌單根抽換橋枕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但鉤螺栓至少每隔1根橋枕擰緊137、根),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11有礙行車的隧道內刨冰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12隧道施工或檢查所搭腳手架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第2.2.2條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放 行 列 車 條 件四橋隧涵的施工作業1(1) 更換或撥正鋼梁、圬工梁(2) 抬高或降低橋梁(3) 撥正支座、更換橋梁支座或支撐墊石砂漿封鎖施工開通后第一列2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不少于24 小時,其后正常。2隧道內增設密井暗管施工慢行施工施工期間速度不超過25KM/H,施工結束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其后正常。38、3新建明、棚洞開挖基礎慢行施工施工期間速度不超過45KM/H。4橋涵頂進及加固線路或拆除加固設備慢行施工扣軌加固施工:施工期間速度不超過25KM/H,施工結束后第一列45KM/H,不少于12小時,60KM/H、8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后120KM/H一列恢復正常。便梁加固施工:施工期間速度不超過45KM/H,施工結束后第一列45KM/H,不少于12小時,60KM/H、80KM/H各不少于24小時,后120KM/H一列恢復正常。五應急處理1個別更換重傷鋼軌、轍叉或聯結零件封鎖施工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有關條款執行2鋼軌、轍叉、尖軌折斷后的緊急處理封鎖施工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有關條款執行3線路發生脹軌的緊急處理封鎖施工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有關條款執行順號項 目施工條件放 行 列 車 條 件六其他施工作業1跨越線路上部且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2電務更換電動轉轍機及道岔安裝裝置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3信聯閉設備停用施工中的聯鎖試驗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4更換鋼軌絕緣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5新舊接觸網線過渡中的接觸網大修封鎖施工放行列車不限速,特殊情況下由施工領導人決定。注:表內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業項目,可由鐵路局比照本表類似施工作業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