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高速公路日常保潔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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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98926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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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高速公路日常保潔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高速公路段K395+738K452+310日常保潔管理,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及路容路貌的整潔, 根據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及日常養護與小修保養合同文件,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章 機構及職責第二條 養護站為日常保潔考核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為:1、對承包人報送的保潔人員花名冊、承包人與保潔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安全和質量考核條款進行審查,檢查承包人為保潔人員購買保險的憑證復印件,確保符合養護合同要求。2、每月抽查保潔人員的出勤和保潔質量情況2、,對保潔員進行考核管理,月底將保潔員考勤考核匯總評分。3、監督檢查承包人是否全面認真履行職責,必要時發出書面指令責令整改。 條三條 承包人對日常保潔質量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按要求規定數量配置保潔員,負責對管養路段每天進行打掃、清運,并上報管養路段保潔員花名冊至養護站,如保潔員信息有所變動則須上報最新保潔員花名冊; 2、與每名保潔員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同時為其購買相關保險; 3、為每名保潔員配齊標志服、標志帽、掃帚、垃圾袋等工具;4、對每名保潔員進行相關的崗前培訓,增強其安全作業意思,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制訂保潔員內部考核辦法,加強保潔員的考勤、保潔質量考核管理。承包人必須保持養護合3、同和本制度規范的范圍內路面任意時間干凈整潔,特別是路面、橋面范圍內不得有雜物、拋灑物等,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6、承包人每月對保潔人員的考勤及保潔質量的考核情況以表格形式同報表報送至養護站,作為考核評分的依據之一。 第四條 保潔員主要職責 1、路面(1)路面無雜物、堆積物、積塵。(2)發現有坑槽及路面裂縫應迅速報告,并記錄具體位置(樁號及上、下行)。(3)發現有事故車輛及損壞路產者(包括護欄、反光道釘、防眩板、輪廓標、隔離柵)應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時報告。2、路基(1)路肩、碎落臺、邊坡等路基范圍內的雜物應及時清理。(2)路緣石內側雜草應及時4、清理。(3)應經常對泄水槽、集水槽及邊溝進行清淤,保持暢通。(4)發現水毀及路緣石損壞應及時報告。3、橋隧、沿線設施及其他(1)經常對橋梁的泄水孔、伸縮縫進行清理,確保無雜物,保持暢通。(2)始終保持隧道進出洞口無懸石,洞門清潔;隧道內反光標志清晰醒目。(3)沿線附屬設施無明顯積塵、污染和雜掛物(4)發現沿線設施缺損(防眩板、隔音墻缺損;隔離柵、天橋防落網損壞等),應及時報告,并加以記錄(5)對于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并應積極參與救助工作。第三章 保潔的范圍第五條 保潔范圍為高速公路K395+738K452+310、匝道、收費廣場等。 第六條 承包人應明確保潔員所負責的路段及區域,并5、報養護管理站。 第四章 保潔員配備第七條 主線原則每5公里配備一名保潔員,連接線及其它區域按面積折算成主線里程后按每5公里配備一名保潔員。第八條 承包人可根據每名保潔員所負責的路段、附屬區等面積大小,酌情調整保潔人員的負責路段和區域。 第五章 保潔員管理第九條 保潔員上崗條件 1、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心腦血管疾病等)。 2、經過了崗前安全培訓。 3、承包人與其簽訂包括安全、保潔質量考核條款的勞動合同,按500元/km/月。4、承包人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其他類似險種。 5、按時上路作業,每日作業時間不低于8小時。 第十條 保潔員更換 保潔員原則上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更換,必須更新花名冊至6、養護管理站審核,新老保潔人員交接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十一條 請假制度 1、因日常保潔工作的特殊性,原則上保潔員在正常天氣下應每天堅持上路作業,不得請假。惡劣天氣(如暴雨、暴雪、大霧等)保潔員可以休假。遇保潔員生病或家有急事,可適當請假。 2、凡需請假者須經個人書面申請,寫明請假事由和時間,并取得承包人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3、請假人須嚴守請假時間,按時返回。如因特殊情況確須延期,先口頭申請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返回后應及時補辦續假手續。 4、請假人假期期滿后應及時到審批人處銷假。 第十二條 保潔員考勤紀律 保潔員應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7、00)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本路段的保潔任務。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員應如實進行考勤登記,嚴禁弄虛作假。 2、休假人員崗位工作由承包人安排相應人員承擔,不得影響該路段的整潔。 3、養護站至少每月對保潔員出勤情況進行二次抽查并進行記錄,每月匯總作為審核保潔金費計量支付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 日常保潔考核第十四條 考核內容考核內容分為路面、路基、橋梁、隧道、沿線設施及考勤六個部分。第十五條 考核時間每月中旬檢查1次,重點檢查路面保潔。月底進行全面檢查。(日常巡查作為每月考評參考)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1、考核采用扣分與工資掛勾的方式,具體劃分為:28、連續兩個月保持分數最高者,獎勵200元,連續兩個月分數最少者警告,連續三個月分數最少者除名。3、年終對全年評比得分最多者,獎勵500元。第十七條 考核標準1、路面應經常保持清潔,無堆積、無雜物等。其中發現一處扣1分,至該項分數扣完為止。(個別突發拋灑物及泄漏物,不在扣分范疇。但超過半天還未處理的按不合格扣分。)2、中分帶路緣石內、外側、活動護欄處應經常保持清潔無雜草、無雜物。一處不合格扣1分,至該項分數扣完為止。3、路肩應經常保持清潔,雜草不能高于10cm,無越過路緣石現象,泄水槽及邊溝保持暢通,其中一處不合格扣1分,至該項分數扣完為止。4、應按時上、下班,無故缺勤者,發現一次扣一分,扣完為止。 第七章 附則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養護站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文件規定的日期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