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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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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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制度目的:為加強對分包單位(含包工隊)、企業臨時聘用的臨時工資格的管理,減少沒有的糾紛。本制度所涉及的臨時工,分包單位指與公司有過業務關系或即將發生業務關系的分包單位。二、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管理制度內容A.公司對分包單位的選用企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需要對施工項目進行分包時,所選用的單位必須是本專業的施工隊伍,且有連續三年從事本專業的施工經驗和業績。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分包單位的2、安全施工列入公司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公司應通過資質審查、招標,擇優選用分包隊伍。對不符合安全資質的隊伍,公司施工安全部有否決選用的權力。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及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單位,不得繼續使用。凡符合條件的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進行安全教育,集中教育不少于10小時,總計教育不少于30小時,教育內容:1、 施工安全基本知識教育。2、 安全法規教育。3、 安全操作規程教育。4、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對分包單位的管理適用于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分包單位3、的安全管理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分包單位進入現場后,住宿、生活等日常管理,均按照公司施工現場文明規范化管理標準執行。分包單位被選用后,必須同公司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工作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負責,經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審批方可有效。與分包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包括以下條款:1、 分包單位的安全職責權限和安全指標。2、 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要求。3、 分包單位施工方案的批準要求。4、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資格的要求。B.分包單位的資質和人員管理對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內容: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2、 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4、4、分包單位的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5、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人數以及取證情況;6、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4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7、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8、分包單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公司應監督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5、公司安全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公司安全部門備案。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后,公司應給分包單位職工辦理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C.對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控制公司應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活動全過程實施控制,并形成記錄。控制的內容與方法包括如下:1、 審核批準分包單位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2、 提供或驗證必要的安全物資、工具、設施、設備。3、 確認從業人員的資格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4、對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檢查分包單位對班6、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5、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和業績評價,處理所發現的問題,并及時與分包單位溝通。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包含安全施工措施,經公司技術質量部、施工安全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公司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公司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公司安全部門匯報7、工作。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的專職安全員應佩戴明顯標志。分包單位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需要劃分的班(組),其班(組)名單應報安全部門備案。班(組)長即是班(組)兼職安全員。公司的安全部門應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應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公司施工技術部門應監督分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單,并在施工時派員監督。 公司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單位承擔全部8、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對分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公司預扣分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30%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公司安全部門應對其進行監督。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以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安全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必須嚴格控制分包單位的施工范圍。不得由分包單位單獨承建其資質范圍內所不允許分包的施工項目。公司承建的項目只能實行到“二包”,嚴禁分包單位再行轉包。施工企業因工程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的臨時工,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簽訂正式用工合同;2、 參加體檢和參加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3、 分到施工班組,有正式職工帶領工作,并納入本企業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