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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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99049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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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依據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0號)、省安全生產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制定。第二條 目的為進一步規范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單位在公司施工期間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并因此帶來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三條 適2、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注:外委施工單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隊、設備安裝工程隊、技術改造工程隊、防腐、保溫等工程隊伍。第二章 管理職責第四條 公司各相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定,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對公司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條 外委施工單位應對承包的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其安全施工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每項安全施工項目負全面責任。第六條 公司工程部負責獨立工程項目的安全綜合管理。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作業安全的全面管理。第七條 公司安全部負責對外來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綜合監管。1、3、審查各項資質,建立外委施工單位的人員、資質等臺賬。(1)施工單位有關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業績介紹等資質復印件。(2)施工單位現場人員資質:項目經理資格證、特殊工種人員作業證(電工類作業證、焊工類作業證、油漆類作業證、高空類作業證及其它類作業證等)的復印件。(若是復訓人員,需將復訓審核日期一頁一同復印在資格證下方,以證明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3)施工單位項目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相關資質等復印件。注:公司資質可只帶復印件,人員資質帶原件、復印件。所有資質復印件上必須蓋施工單位公章,可標注金達公司專用等證明。2、 負責審核工程4、施工安全方案。3、 負責施工單位人員入廠前安全培訓、安全告知。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同時做好培訓記錄,組織培訓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相關人員不準進廠作業。培訓內容包括:(1) 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2) 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項。(3) 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因素。(4) 應急處理措施。(5) 事故案例。4、 負責起草、簽訂安全協議,并建立相應的檔案資料。(安全協議由安全部起草,施工單位確認)5、 負責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并協調施工過程中作業證的辦理。廠區內進行作業時,在所負責區域內辦理作業證;若屬于公共區域,由工程部聯系安全部協調相關主管部門辦理作業證。6、 負責施工單5、位安全工作的監管與督查,并定期組織專項檢查等,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設專人督促落實整改。第八條 施工所屬車間或部門,應對具體負責的設備改造、維修、保養以及土建改造、工藝技改等施工項目實施全面監管,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管責任。對于發現的問題,應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按公司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隱患排查管理制度、“三違”行為管理制度、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考核,對于問題嚴重者,應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向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和安全部報告。第九條 財務部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考核款項的落實。第三章 管理規定(一)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管理要求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6、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以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盡職盡責,奉公守法。第十一條 加強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第十二條 不得對施工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工期。第十三條 嚴禁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第十四條 施工隊伍的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繼續使用的,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要求其停止施工,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停工期間所帶來的損失由7、施工單位負責。第十五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佩戴勞保防護用品。第十六條 嚴禁帶領與工程無關人員(如老人、小孩等)進入施工現場。(二)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根據施工生產進度,施工單位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并進行措施交底、簽證、督促實施。實行安全措施自檢、互檢、驗收合格制,未經驗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準使用。第十八條 外委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外委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必須遵守:1、外委施工單位隊伍進入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進行危險作業申請,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后8、,方可辦理相關作業票證進行施工;屬于非危險作業的施工,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后方可作業。嚴禁未經許可擅自施工。2、進入現場必須穿戴勞保防護用品;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掛設安全網。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帶和安全網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腳手架搭設好后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3、加強對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別要加強對大中型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施工使用的所有安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必須是具有相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易燃易爆區域施工,必須使用防爆工器具;施工前必須有現場相關監護人對施工器材和安全防護器具進行檢查9、,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4、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開關。機械檢修時,必須拉閘停電,電箱上鎖,掛“禁止合閘”標牌。5、高空使用的組合鋼模、扣配件、氧氣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須保證安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6、大中型設備吊裝要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方案,吊裝機械、索具使用前認真檢查合格,吊裝使用的錨固點應設置在牢固可靠處并經受力分析、計算。吊裝必須組織嚴密,統一指揮,吊裝臂下嚴禁站人停留。7、建筑物框架、高塔平臺、高速運轉設備、高電壓區等主要施工區的遮欄、護欄、欄桿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定要求,齊全并安裝牢固,安全標示牌、警告牌齊全。在建工程的臨建設施10、設備、未裝欄桿的平臺、空中通道及槽、溝、坑等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好臨時防護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區各類孔(洞)溝蓋板,須符合設計要求,齊全、平整、安全、牢固。8、外委施工單位如需使用車間水、電、氣等能源介質類,不得私自亂接、亂拆,必須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派人操作。9、不得隨意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如有新增施工人員,必須持本人相關證件到安全部備案,并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廠。10、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出入其他施工區域,不得隨意觸碰或者操作其他施工區域的機械、設備設施、工器具等。11、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相關部門有權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停工整改。12、公司相關部門11、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考核通知單”等,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對待、責任到人、按時整改。第四章 處罰規定(一)事故處罰第十九條 對于違反安全管理協議以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將由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費用。1、施工期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除了按本規定處理外,還需按國家、地方有關法規處理。2、由于施工單位的責任對公司人員造成傷害或導致公司廠房、設備、設施損壞的、因工期延長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由施工單位賠償所有損失。(二)日常違章處罰第二十條 對于外委施工單位日常違章的,根據公司三違行為管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其他規章制度,分別給予當12、事人、當事人所在單位批評教育、口頭警告、責令整改、會議通報和經濟處罰。1、對不服從公司相關主管部門管理的,罰款200元/次;因不服從安全監察管理,打罵公司有關安全管理人員的從重處罰,并責令清除出廠,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2、對公司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的責令整改事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并通知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限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達要求的,罰款500元/次;對特殊情況限期未整改又未提前提出延期申請的,酌情罰款500-2000元/次。第二十一條 對于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和生產部門的安全違章,將根據情況,分別給予當事人或其單位批評教育、口頭警告、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1、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罰款50元/人次。2、對工作不負責任(如發現施工單位違反本制度安全規定要求,不及時制止或要求其整改的),罰款50元/次。3、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的,罰款50元/次;未加及時制止的,罰款30元/次。4、未按規定安排施工監護人員,或監護人員不能盡職盡責的,罰款200元。5、由于監管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施工存在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按照事故損失大小和影響工期長短,給予責任人或部門相應處罰。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安全部所有。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