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施工項目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2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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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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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集團施工項目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安全管理機構職責2二、單位負責人職責3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4四、作業人員崗位責任制5五、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6六、索具和備品備件采購、保管和使用要求12七、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制度13八、自行檢查管理制度15九、使用登記和定期報檢制度17十、安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要求18十一、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9十二、事故報告處理制度20十三、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演練要求21十四、執行起重機械登記規則以及有安全技術規范2、和執行本規則并接受安全監察的要求2426一、安全管理機構職責1在主要負責人或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負責人領導下,全面負責起重機械的使用管理;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 3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起重機械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4確保起重機械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司機持證上崗; 5負責督促做好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工作; 6明確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購置、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 7對起重機械管理、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8按規定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3、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10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負責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應急處置、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單位負責人職責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是起重機械安全的責任主體。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是起重機械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全面負責。應制定明確的、公開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標,為實現安全目標提供必需的資源保障,并對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考核。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1、嚴格執行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2、設立負責起重機械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起重4、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3、負責起重機械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納入企業年度經費計劃,并有效實施。4、接受并配合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3、監督起重機作業人員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4、參與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5、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 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9、參與建立、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1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 四、作業人員崗位責任制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 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知識培訓,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 3、有高度責任心和職業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6、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質量。 5、協助起重機械日常檢查,配合維護保養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護。 6、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7、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如發現設備、機件有異常情況或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及時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嚴禁帶病運行。 8、做好當班起重機械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9、保持起重機械清潔衛生。 五、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1、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證書,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2、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及時規程。 3、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了解所用起重機的構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7、和操作系統、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用和正確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違反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吊運。 5、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熟記指揮工的指揮信號(手勢、哨音、旗語)并應與指揮工密切配合 6、必須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時,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車輛。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小車上、起重機軌道上。9、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面(200-300mm)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1、起吊物件必須捆綁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8、握重心,應注意人員動向。 12、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13、吊運的重物應在安全通道上運行,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過障礙物時,吊具和重物的底面應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運重物從頭頂上越過,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 17、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是令或者沒有調好,禁止工作。 18、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臨車。 19、在正常情況下,不應依靠各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用。 20、在下列情況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發出警告信號9、 a.起重機啟動送電時 b.在同一層或另一層靠近其他起重機時c.在起升或下降載荷時,或大車小車運行時d.載荷在調運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員時 e吊運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動時 f載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動時 g當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1、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集中精神,不準與同室其他人閑談,不準喝酒、吸煙、和吃東西。 22、作業前先空車開動各機構,判斷運轉是否正常。 23、必須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指揮工沒有離開危險區域(如指揮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設備與重物之間的狹窄地區)之前不準開車。 24、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只聽從指定的指揮工發出的信號。任何人發出的停止信號都得立即停車。 25、由于受環境或10、其他因素的影響,指揮工發出的信號與司機意見不同時,應發出詢問信號,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圖一致后在操作。 26、對捆綁方法不當或吊運中有可能發生危險時,司機應拒絕吊運,并提出改進意見。 27、指揮工雖發出指揮信號,但不注視重物時,不應吊運。 28、有主、副兩套吊具的起重機,應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準掛其他它輔助吊具。29、必須在重物離開工作面2米已上時,才允許開動大車和小車。 30、起重機的遙控器應逐級開動,禁止將遙控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反轉作為停車用。只有在防止事故發生時方可使用。 31、起重機大車小車應緩慢靠近終點,盡量避免碰撞擋駕。應防止與另一臺起重機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圍條件的情11、況下才允許用空負荷的起重機來緩慢的推動另一臺起重機。 32、在操作過程中,如果聽到有不正常的聲音時,應立即停車斷電進行檢查,吊重物時應穩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機,遇有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時,應盡快將各控制器轉會零位,切斷操縱室的總開關,并通知指揮工。如停電重物掉在半空中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和指揮工不準離開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過危險區。 34、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必要時將控制器轉在低速檔上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大車或小車,選擇安全地區,放下重物。 35、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十不吊”; (1)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12、光線暗淡不吊(3) 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帶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違章指揮不吊 36、行車工操作要點 (1)、行車工需經訓練考試,并持操作證方能獨自上崗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2)、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必須聽從掛鉤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4)、應在規定的安全走13、道、專用站臺手扶梯里行走和上下。 (5)、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運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件在人頭上經過,吊運物件不得離地過高。 (6)、檢修行車時,行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把各遙控器撥到零位,斷開閘開關,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標志。 (7)、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8)、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時必須將開關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9)、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0)、夜間工作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11)、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14、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12)、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13)、當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替換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斷電源。37、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手續: (1)使用單位(或所有者)發生變更,新的使用單位(或新的所有者)應當在變更后30日內向當地登記部門辦理新的登記手續,同時變更注冊登記標志; (2)起重機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在停用后的30日內告知15、原登記部門; (3)報廢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在報廢后的30日內到原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標志注銷;六、索具和備品備件采購、保管和使用要求加強對起重機械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安全使用,安全管理人員對使用的吊具、索具的安全狀況負責,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吊具、索具安全負責。七、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是保證起重機械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在起重機械的日常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隨機文件的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維護保養工作可由起重機械司機、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進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 a起重機維護保養注意事項 1 將起重機移至不影響其它起重機工作的位置,對因條16、件限制不能做到應掛安全警告牌、設置監護人并采取防止撞車和觸電的措施。 2 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 3 起重機的下方地段應用紅白帶圍起來,禁止人員通行。 4 切斷電源,拉下閘刀,取下熔斷器,并在醒目處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警告牌,或派人監護。 5 在檢修主滑線時,必須將配電室的刀開關斷開,并填好工作票,掛好工作牌,同時將滑線短路和接地。6 檢修換下來零部件必須逐件清點,妥善處理,不得亂放和遺留在起重機上。7 在禁火區動用明火需辦動火手續,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8 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專人監護。 9 手提行燈應36V以下,且有防護罩。 10 露天檢修時,六級以上大風,禁止高空作業17、。 11 檢修后先進行檢查再進行潤滑,然后試車驗收,確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八、自行檢查管理制度 根據條例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性地組織人員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并督促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a總則 1設備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設備的日檢、月檢和年檢,即每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一次常規的巡檢,每月對易損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證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2常規檢查應由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或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月檢和年檢也可以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進行處理,嚴禁設備帶18、故障運行。 3所有檢查和處理情況應及時進行記錄。b日檢 起重機日檢的主要內容: 操縱系統是否靈活可靠; 各機構的制動器情況; 鋼絲繩及其固定情況; 吊鉤、滑輪情況; 各安全防護裝置情況; 電動機溫升和滑線情況; 減速器等傳動部件緊固、潤滑情況。 c月檢起重機月檢的主要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完好性;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所有安全、防護裝置;電氣線路、液壓回路的泄漏情況及工作性能;吊鉤、吊鉤螺母及防松裝置;制動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損情況;鋼絲繩磨損、變形、伸長情況;各傳動機構零部件的運行、潤滑和緊固;捆綁、吊掛鏈和鋼絲繩。d年檢1起重機年檢的主要內容: 月度檢查的所有內容; 金屬結構的變形、19、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 主要零部件的磨損、裂紋、變形等情況; 重量指示、超載報警裝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動力系統和控制器。九、使用登記和定期報檢制度1、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起重機械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起重機械經較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20、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后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十、安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要求 加強對起重機械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操作技能、了解預防起重機械事故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持證上崗。起重機21、械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執行。十一、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的接收、登記、管理、借閱等參照相關制度執行。 2、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種類 A. 起重機械隨機出廠文件(包括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使用和維護保養說明書、裝箱單、電氣原理接線圖、起重機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壞目錄); B. 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明; C.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起重機械驗收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D . 日常使用狀況記錄;E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 運行故障及事故記錄; G. 使用登記證明。 十二、事故報告處理22、制度 1、使用單位除防止事故擴大或因搶救人員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必須保護事故現場。2、一般事故應由使用單位主管領導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分析原因,采取改進措施,落實改進內容。3、重大事故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由有關職能部門組成調查組,予以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4、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須待事故調查結束后,填寫相應的報告并附相應現場照片報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5、事故處理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予以處理。6、事故處理后要視情況及時研究恢復生產的方案,把事故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十三、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演練要求 為有效預23、防、及時控制和消除起重機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條例的規定,特建立本預案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習。 a意外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預案旨在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處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日常準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起重機械的日常操作、維修保養和使用管理,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的發生。 (2)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熟知維保單位或維保人員電話,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及時通知專業人員到達現場。(3)起重機械投入使用后應由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必須熟24、悉該設備的各種功能,并能夠熟練操作。 (4)經常檢查消防通道的暢通,各種標識應清晰。 (5)發生各種可能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的自然災害或其它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經過全面檢查并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使用。 2緊急情況的處理和救援措施 (1)發生火警 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停用起重機并切斷起重機電源。(2)發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預報,應及時關閉起重機門,切斷起重機電源。 (3)電氣起火 切斷電源,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不得采用泡沫滅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視情況決定是否要撥打119報警電話。組織好搶救隊伍,疏散物資和人員。 (4)觸電 發生觸電事故后,應及時切斷電源或用絕緣棒將電線從觸電者的25、身上挑開,并對觸電者進行搶救,一般用胸腔壓縮或口對口地進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5)貨物或車輛損壞 迅速停車,搶救受損的物資,盡量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在不妨礙搶救的情況下,應盡量保持現場。對于需要進行轉移的,應在原地做好標記。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6)因操作不當或設備缺陷引起的事故 立即停止運行設備,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拉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如確需移動現場,應在原地作出標記。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b意外事件和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 1每年應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提高救援人員的熟練26、程度,驗證欲案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妥善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演習工作的組織,參加人員應包括起重機械使用、維護和管理的所有環節,并根據需要請專業維保單位派人予以協助。3進行應急救援演習前應制定書面的演習計劃,明確演習的程序,落實相關人員的分工,盡可能多的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4演習應嚴格按照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所有參加人員應各負其責,認真做好分工范圍內的工作。 5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 6演習結束后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十四、27、執行起重機械登記規則以及有安全技術規范和執行本規則并接受安全監察的要求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他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標牌。 3、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還應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從起重機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6、工具及備用等必須存放在專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拆換的舊部件應及時送回地面 7、到起重機上進行檢查或修理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字樣。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應掛在該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修理的起重機兩側設上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護和指揮,以防臨機碰撞。 8、必須帶點修理時,應該帶上絕緣手套和穿上絕緣靴,必須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應在36V以下。 10、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11、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機的操縱室中和走臺上應備有滅火器,應設有安全繩,以備特殊情況時上下車。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對起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檢查工作。14、本規則即日起實行,嚴格按照本規則執行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察與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