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合同立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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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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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合同立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合同的立項第三章 合同文本的草擬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五章 合同的審核、報批及下發第六章 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第七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八章 附 則附件一:廉潔條款(范本一)附件二:廉潔條款(范本二)附件三:XX集團合同審批表附件四:合同分類、編號管理細則附件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使公司合同管理規范化,明確合同立項管理過程中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維護公司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2、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訂立的所有合同的立項管理,下屬公司對外訂立合同的立項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指的合同有: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等各工程類合同;2.工程檢測合同3.材料和設備購銷(買賣)合同;4.廣告業務合同:廣告設計合同、廣告制作合同、廣告發布合同;5.商品房買賣合同;6.其他各類合同。第四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對合同立項部門進行考核;監察室對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進行考核。立項部門及相關部門對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進行監督。相關部門或人員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集團公司另行處理。考核:3、考核中,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如不堅持原則,出現錯誤、漏報、瞞報現象的,每查實一處,扣罰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負責人15元。考核中,監察室如不堅持原則,出現錯誤、漏報、瞞報現象的,每查實一處,扣罰監察室負責人45元(每查實一處按出現錯誤、漏報或瞞報現象三次計)。第二章 合同的立項第五條 集團公司的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由招標中心負責立項;非建設工程類合同由相關部門負責立項;下屬公司對外經濟活動中需簽訂的各類合同由其自行負責立項。第三章 合同文本的草擬第六條 合同立項后,由合同立項部門根據本制度第四章的規定及具體情況草擬出初步的合同文本,在此基礎上與合同對方進行談判。第七條 合同立項部門就合同的價款、質量及標4、準、違約責任等內容與對方進行談判時,應從公司利益出發,嚴格遵循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成本及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在采購主要材料設備時,必須嚴格做到性價比最佳,適用性最強且保持一定的先進性。同等質量同一標準情況下,合同價不得高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或其他部門最后落實價格的5%以上。考核:對合同標的單價談價、競價不到位,在同等質量同一標準情況下,合同價高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或其他部門最后落實價格的5%以上的,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八條 經合同立項部門與對方磋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合同文本。第九條 凡集團公司各部門對外的各種經濟活動(除零星采購即時清結或萬元以下即時清結者外)均須訂立書面合同。考5、核:違反本條規定,應該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的,每違反一次扣罰相關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內容第十條 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地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辦法。第十一條 合同的質量條款應根據標的的種類和性質約定合同標的的質量標準,明確約定標的的物理性能和化學成份、規格型號、款式等。質量標準約定不得低于國家或行業強制性標準;無強制性標準的應以樣品或雙方約定的標準為準,樣品必須經雙方簽認并妥善封存。第十二條 合同的付款條款不僅應約定付款期限,還應約定嚴格、周密的付款前提條件。6、若合同約定預付訂金(備料款或預付款)的,原則上金額應控制在合同總金額的30以下;合同約定支付定金的,則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第十三條 保修條款必須包括有保修范圍、保修措施、保修期限、保修金設定和使用、結算及支付、違約責任等內容,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最低保修年限和合理使用期限的,從其規定;無規定的按慣例進行約定。第十四條 合同中必須寫入廉潔條款(見附件一、附件二)。第十五條 合同必須從最有利于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合理、合法地約定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約定法院管轄地的,應約定有利于公司的法院管轄如廣州市XX區人民法院、工程所在地法院等,不得約定由廣州以外的法院管轄。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7、內容有:工程名稱、地點、工程范圍;承包方式、工程造價;工期;工程質量標準和驗收方式、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款結算及付款方式;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主要內容有:設計項目名稱、內容及標準;雙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及文件的內容和提交時間;設計質量要求(標注相關設計規范文號);設計費及支付方法;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辦法等。第十八條 材料、設備等購銷(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有: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家、品名、規格、質量等級;包裝與運輸;數量和價格;交貨時間、地點、方式;驗收標準、方式;保修期8、;價款支付時間、方式;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第十九條 廣告業務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1. 廣告設計合同:設計規格、設計內容和效果要求、完成時間、設計完稿形式、設計費用支付方式、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著作權歸屬、著作權侵權責任、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辦法等。 2. 廣告制作合同:標的名稱和內容、造價、采用材料、制作標準及驗收方式、交貨時間、費用支付方式、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著作權侵權責任、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辦法等。 3. 廣告發布合同:廣告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廣告發布媒介、廣告價格、采用樣稿(樣帶)、付款方式、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著作權侵權責任、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辦法等。第二十條 商品房9、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參照廣州市國土局房管局制定的且經我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統一合同范本,并在每期樓宇發售前重新審定一次。第二十一條 其他合同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具體情況制訂。考核:合同的主要內容應逐項明確,每缺少一項,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主要條款違反本章規定、不明確或表述不清楚的,每發生一項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0元。合同金額出現大小寫不統一、合計錯誤的,每發生一項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五章 合同的審核、報批及下發第一節 非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報批及下發第二十二條 非招投標的合同(不含套用定額的工程合同),立項部門應于向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報審合同前五天將詢10、價基本資料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進行詢價。考核:立項部門違反本條規定,未在合同報審前五天將詢價基本資料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的,每發生一次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二十三條 合同立項部門制作完成合同后,須填寫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三),合同立項部門經理須對合同進行嚴格核查,待確認無誤后由合同立項負責人、部門經理和部門主管領導在合同審批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考核:合同審批表與合同內容不符或合同內容前后矛盾、責任條款不明確的,每發生一次扣罰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二十四條 立項部門將上述合同、合同審批表及合同須附帶的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的種類及要求見本制度第二十七條)一并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由其進行審核。11、考核:報送的合同及相關資料不合格、不齊全的,每發生一次扣罰合同立項部門負責人15元。第二十五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對立項部門填報的合同審批表的內容進行審核,審查審批表填寫內容與合同內容是否相符,其部門經理、部門主管領導是否簽署意見。對于招標中心立項的合同,還應審核合同文本是否加蓋了“合同文本已審核”騎縫章。第二十六條 嚴格審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對立項部門提交的對方當事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資質證書有關資料等是否合法有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對方主體資格有瑕疵的,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有否決其與我方簽訂合同的權力。第二十七條 嚴格審查合同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全合格。合同的相關資料及要求如下:1、合同對方12、主體資格資料:(1)合同對方為企業單位的,須提供蓋有對方單位公章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對方為企業法人的分公司等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公司)的,既須提供蓋有分公司公章的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也須提供蓋有該分公司所屬總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此外,還需提供對方簽約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2)所簽合同為工程類合同的,需提供蓋有對方單位公章的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對方為分公司的,須提供蓋有該分公司及該分公司所屬總公司公章的總公司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如對方系廣州市外單位,還須提供蓋有其公章的其在廣州市建委的備案證明復印件。(3)對方為自然人的,須提供其居民身份證13、復印件。立項部門收受上述資料復印件時應核驗原件。2、價格資料,包括報價單及其他相關詢價資料,凡屬合作單位提供的資料均須加蓋合作單位的公章;合同價格屬于經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對數的,對數人及部門負責人應在價格表上簽字并注明日期。3、合同涉及到的相關圖紙及技術資料,必須由相關部門簽字及蓋章后一并報批。4、定標資料。5、需相關部門對合同中技術性條款審核確認的,必須由相關部門領導簽字認可。立項部門報批合同時所附上述合同的相關資料不齊全的,由立項部門補齊后再隨合同一并報審。第二十八條 審查合同的總金額、標的單價、質量及標準、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是否從公司利益和實際情況出發,是否遵循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成本及維護14、公司利益的原則。合同價超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或其他部門最后落實價格5%以上的,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有權否決該合同價。考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對合同標的價格把關不嚴,致使合同價超出公司其他部門最后落實價格5%以上時,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二十九條 合同條款的審核包括本制度第四章所列的全部合同主要內容。考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在合同審核中對本節須審核的合同內容每漏審一項,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對合同審核后,如合同條款完備,內容具體明確,權利義務清楚,價款或報酬合理,合同的立項、報批等程序正確,合同的相關資料經形式審查齊全合格,由審核人員、經理及管理中心總經理分別簽署意見15、,加蓋“合同條款已審核”騎縫章后將合同逐級報審。第三十一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在合同審核中,如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應及時與合同立項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經協調取得一致意見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并逐級報審;如達不成一致意見,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則在合同審批表上簽署建議后逐級報審。合同立項部門及審核部門有關人員在合同審批表上所簽署的時間須精確到分鐘。標的額不足人民幣30萬元的合同,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標的額為人民幣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合同,須報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審批。考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違反本條規定的各項要求的,每發生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三十二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接到各部門送交的合16、同文本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公司有特殊工作安排除外)。考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未按本制度規定時限將報審合同審核完畢,每延遲一天,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三十三條 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經印鑒室負責加蓋公司公章、騎縫章,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按合同分類、編號管理細則(見附件四)的規定分類編號后下發。集團公司領導不批準的合同文本,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退回立項部門,立項部門根據領導批示進行處理。考核:經集團公司領導審閱并批準的合同文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未及時負責簽字蓋章、下發,每份合同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印鑒室加蓋公章錯誤的,每錯誤加蓋一次扣罰印鑒室負責人15元。第二節 商品房買賣合17、同的審核、報批及下發第三十四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律參照廣州市國土局房管局制定的且經我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統一合同范本,并在每期樓宇發售前重新審定一次。第三十五條 在每期樓宇發售前二十天,由銷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該期樓宇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及裝修標準、房屋平面圖等相關資料根據本期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討論、修改、補充、完善,并將完善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審批表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審核后逐級報審。考核:銷售部未在每期樓盤發售前20日將該期樓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的,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三十六條 經領導批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作為該期樓宇商品房買賣合同18、的審核依據。銷售部負責按照經批準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中須填寫的內容刻制條形章,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填寫部分采用加蓋條形章的形式填寫。第三十七條 銷售部根據實際銷售情況,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為依據與客戶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談判、協商并填寫相關內容。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填寫錯誤須更正,必須加蓋校對章并由客戶簽名確認。第三十八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填寫后,由銷售部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五)。考核:銷售部在報送合同時,審批表內容與所報合同不符的,扣罰銷售部負責人15元。第三十九條 銷售部將填寫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商品房買賣合同特殊條款附表)及有關資料一并報送集團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核。財務19、部負責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面積、計價方式與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裝修標準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由審核人員、財務部負責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考核:銷售部在報送合同時,未附送商品房買賣合同特殊條款附表的,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合同內容填寫錯誤、漏項、合同附帶的相關資料不合格,對合同內容涂改未加蓋校對章或客戶未簽字確認的,每項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財務部在審核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合同面積、計價方式與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裝修標準審核出現錯誤,每項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四十條 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由銷售部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特殊條款附表報送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進行20、審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負責對財務部審核內容以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包括隨合同附帶的相關資料(包括商品房買受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的有關身份證件復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監護關系證明原件等資料。買受人為持外籍護照的,須提交經公證機關翻譯成中文的護照、授權委托書、我國駐外國使、領館認證書譯本原件)進行審核,如無異議,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由銷售部報送印鑒室加蓋公章。考核: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在審核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本條規定的內容審核出現錯誤,每項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四十一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如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異議,應立即與銷售部進行協商,意見不一致時由銷售部逐級報批。第四十二條 銷售部應21、定期收集帶有普遍性的客戶提出的與集團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有出入的合同條款,條款不違反公司總的原則,經與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協商一致,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并將完善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審批表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審核后逐級報審。未經上述程序的不得修改和增減原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考核:銷售部未經本條規定的程序修改和增減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的,每發生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四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由銷售部草擬解除協議,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經集團公司財務部對付款情況進行審核后將該協議、審批表及有關材料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由管理中心合22、同管理部審核后逐級報審。第四十四條 印鑒室加蓋公章時,必須對每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審批表所列編號進行核對,并按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簽署的意見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加蓋公章。考核:印鑒室加蓋公章錯誤的,每錯誤加蓋一次扣罰印鑒室負責人15元。第四十五條 銷售部負責對蓋章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保存。考核:銷售部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丟失,每丟失一份合同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六章 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第四十六條 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的責任部門為招標中心,接受交底的部門為工程部。主體工程施工合同及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工程施工合同,招標中心必須于合同下發后二日內向工程部交底完畢。其它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部經理、23、項目負責人及有關工程師對合同的有關內容不明了的,應于合同下發三天內主動聯系招標中心要求給予解答。對工程部提出的問題,招標中心應當當即給予解答。工程部發現合同存在問題或對合同提出意見、建議的,應及時向招標中心、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提出,招標中心、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及時進行處理,以提高合同質量。必要時三方可召開會議進行通報和協商。考核:招標中心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就工程合同進行交底的,每延遲一日,扣罰部門負責人15元。第七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本的管理適用集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八條 所有合同原件壹式肆份,雙方當事人各執貳份(特殊要求除外)。第四十九條 各部門的書面合同文本須在24、雙方簽字蓋章后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將其中兩份原件交檔案室存檔,并由檔案管理員負責轉交財務部一份原件;另兩份原件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轉交合同立項部門,由合同立項部門負責交給合同對方。第五十條 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相關部門根據需要保留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的保管適用集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八章 附 則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2005年3月8日制訂,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原合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附件一:廉潔條款(范本一)工程類合同補充廉潔條款的具體做法工程類合同(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類合同)按如下辦法補充廉潔條款:1、在“甲方責任”項下增加一點,增加內容為:“嚴禁甲方人員以任何方式明、暗25、示乙方請吃、請喝、收受乙方禮金、禮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2、在“乙方責任”項下增加一點,增加內容為:“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如果出現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乙方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退場損失等一切經濟后果,甲乙雙方此前簽署的關于順延工期、增加價款的簽證均告無效,行為嚴重者,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動積極向甲方陳述事實,或乙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甲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乙方仍保留與上述行為相關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附件26、二:廉潔條款(范本二)非工程類合同補充廉潔條款的具體做法非工程類合同(包括購銷、租賃、廣告等工程類以外的合同)按如下辦法補充廉潔條款:在合同中增加一條,標題為“其他約定”,將以下內容納入到該條中(如原合同中已有標題為“其他約定”條款的,將以下內容直接納入該條中):1、嚴禁甲方人員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請吃、請喝、收受乙方禮金、禮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2、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3、如果出現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關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27、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如有違約,仍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的上述行為嚴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動積極向甲方陳述事實,或乙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甲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乙方仍保留與上述行為相關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附件三: XX集團合同審批表填報部門: 填報人: 填報日期: 編 號: 合同立項內容合同名稱合同金額甲 方對方聯系人及電話乙 方立項部門意見隨合同提交的資料內容立項部門主管領導意見合同管理部意見合同部主管領導意見集團公司總裁批示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批示附件四:合同分類、編號管理細則一、為加強合同文本管理,根據集團公司檔案室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二、集團公司各部28、門的合同由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負責統一分類編號。三、根據合同標的不同,將合同分為以下七類(括號內為簡稱):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設);3、材料和設備購銷(買賣)合同(材);4、廣告業務合同(廣);5、商品房買賣合同(契);6、其他合同(它)。四、完整的合同編號共由三部分組成“合同類型+編號代碼+序號”:1、合同類型:恒(集、房、通、俊、新、鴻)+合同類型簡稱+“合字”+年字;注:集:代表廣州XX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房:代表廣州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通:代表廣州XXX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 俊:代表廣州市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新:代表佛山市XXX建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29、 鴻:代表廣州市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編號代碼:按照XX集團檔案室分類表,具體規定見合同編號代碼表;3、序號:從2001年4月1日起,依照合同分類,將第1、2、3、4、6類合同按照簽訂順序統一編排序號,第5類合同另行編排序號。例如:廣州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XX花園A區工程主體施工合同編號:“X房工合字010.1001號”。合同編號代碼表0:產品類(公司開發的項目)0.1:XX花園A區0.2:XX世界0.3:XX花園B區0.4:XX花園C區0.5:XX華府0.6:XX中學0.7:XXXX山莊0.8:XX新城0.9:XX綠洲0.10:XX灣0.11:XX世紀花園0.12:XXXX華庭0.13:XX雅苑0.14:XX海岸0.15:XX花園0.16:0.17:0.18:0.19:0.20:1:設備、儀器類(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電腦、復印機、汽車等)2:基建類(辦公樓、宿舍資料)3:科研類4:行政類5:經營管理類附件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批表填報部門填報日期填報人樓盤名稱商 合品 同房 編買 號賣 財務部意見合同管理部意見集團公司領導意見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