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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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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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九、設計變更 十、材料檢驗 十一、技術檢驗 十二、隱蔽驗收 十三、中間驗收 十四、設備試運轉 十五、竣工驗收 十六、質量評定 十七、持證上崗 十八、質量保證資料 十九、質量事故 二十、計量 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 二十二、安全管理一、責權劃分31. (一)建設單位 2. (二)施工單位 3. (三)監理單位二、技術質量管理方針3三、技術質量管理體系3四、圖紙收發和審核4五、設計交底4六、施工組織設計4七、技術交底5八、施工5九、設計變更5十、材料檢驗52、十一、技術檢驗6十二、隱蔽驗收6十三、中間驗收6十四、設備試運轉6十五、竣工驗收7十六、質量評定7十七、持證上崗7十八、質量保證資料7十九、質量事故7二十、計量8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8二十二、安全管理8二十三、簽證管理9一、責權劃分(一)、建設單位1、 協調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關系。2、 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改進工作。(二)、施工單位1、 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2、 及時按建設單位和監理的指令改進工作。對建設單位及監理的書面指令應在建設單位及監理指定的期限3、內完成書面答復。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建設單位、監理不正確的指令。但必須陳述“拒絕”的正當理由,并得到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確認。在建設單位、監理堅持其指令必須執行時,其后果由堅持人負責。(三)、監理單位1、 根據國家標準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生產過程中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理。對違反國家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行為發出整改指令。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監理指令,監理可發出停工令。復工令亦由監理發出。 2、 確認施工質量。并對已確認的施工質量負責(但并不免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的責任)。二、技術質量管理方針三全管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預控為主;確保質量。三、技術質量管理體系(一)、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都應根據本單4、位的具體情況,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質量管理系統。(二)、管理系統的人員必須到崗,職責必須劃分明確,做到管理到位。 四、圖紙收發和審核(一)、工程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變更)一律由建設單位檔案員分發給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檔案員)以及監理工程師。(二)、各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審查圖紙。(三)、圖紙審查要點: 1、 尺寸、標高、位置、預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確。 2、 重要構造是否合理。 3、 圖紙、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執行標準、規范是否明確。 5、 土建與安裝的銜接有無問題。 6、 現在施工技術、裝備、供應條件是否適應技術難點的特殊要求。 7、 有無危及安全的因素。五、設計交底5、設計交底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說明工程特征,了解設計意圖,弄清圖紙會審中的問題,更正圖紙錯誤等。設計交底記錄由設計單位整理,經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各方共同簽署后由建設單位分發有關單位。六、施工組織設計(一)、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編制,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等有關人員審核。(二)、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總平面圖; 3、綜合計劃:包括進度、材料、預制件、設備、勞動力、施工機具、臨時設施計劃; 4、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 5、季節施工措施; 6、質量保證措施; 7、安全技術措施; 8、環保及文明施工技術措施。(三)、施工6、組織設計的修改、批準程序要符合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同時應通知建設、監理單位,重大修改應組織有關人員重新審定。七、技術交底由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各自的屬下進行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必須深入到基層,交底應有針對性,說明操作要點、質量標準和注意事項。八、施工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規程、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九、設計變更(一)、變更設計施工必須按設計變更圖(通知)及洽商記錄進行。(二)、施工中有下列情況由施工單位向監理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提交設計單位書面批準: 1、圖紙錯誤 2、提出合理化建議 3、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無法滿足原設計要求。(三)、不影響結構建筑美觀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7、設單位及設計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補充洽商記錄。(四)、設計變更圖、變更通知、洽商記錄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是監理的依據。十、材料檢驗(一)、主要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具備合格證、材質單。新材料、新產品應具備鑒定證明、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二)、較大、無合格證、部位特別重要的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按規范、標準的要求由施工單位復驗。(三)、建設單位、監理如對材料、構件、設備、儀表產生疑問,可以抽樣復驗,復驗合格由建設單位承擔費用,復驗不合格,施工單位承擔費用,并禁止使用。十一、技術檢驗施工規程、規范、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檢驗(比如:強度、壓力、絕緣、探傷等)一律8、按有關規定進行,不得任意減少內容和降低標準。關鍵的檢驗應通知監理到場。施工單位應將檢驗報告提交監理審查登記。十二、隱蔽驗收(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結果被下道工序所掩蓋,無法或很難進行再次檢查;發生錯誤無法或很難彌補的工程部位必須進行隱蔽檢查,合格后方準開始下道工序。(二)、監理單位必須事先按分項工程編制隱蔽驗收部位計劃表,表中應注明項目、部位、檢查內容,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三)、工程進行到監理單位規定的隱檢部位時,施工單位在自己進行了技術復核、質量評定之后應準備好相應的檔案資料和檢驗工(量)具,報請監理驗收。(四)、隱蔽驗收各專業人員都須參加,而且必須作出記錄并有施工和監理代表簽字9、確認。十三、中間驗收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設單位召集施工、監理、設計聯合進行驗收,做出書面記錄,后續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十四、設備試運轉(一)、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試運轉 1、 安裝工作完成,質量檢驗合格; 2、 技術文件規定的檢驗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試運轉方案編制完畢; 4、 工具齊備。(二)、試運轉由施工單位主持實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三)、試運轉記錄應完整歸檔。十五、竣工驗收(一)、竣工驗收條件: 1、 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施工完畢,并達到質量標準; 2、 檔案齊備。(二)、竣工驗收由質量監督總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聯合進行。(三)、竣工驗收應填寫驗收單10、。十六、質量評定(一)、質量評定按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驗評定。(二)、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按規定組織相應的人員進行;施工單位自檢核定合格報監理單位核準。十七、持證上崗(一)、特殊工種需要持證上崗,施工單位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情況,并有權停止無證人員工作或拒絕確認由無證人員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十八、質量保證資料施工單位應按市建委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整理質量保證資料。質保資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嚴禁寫“回憶錄”和編假數據。質量保證資料應報監理審查、登記,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報監理核定。十九、質量事故(一)、發生質量事故,11、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二)、質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補掩飾。施工單位需組織有關方面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書面方案報告給監理,經設計和監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三)、事故處理完畢,施工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說明事故原因,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并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登記備案。二十、計量(一)、施工使用的儀器、量具必須合格,并在規定的計量檢定周期內使用。(二)、監理應對在用的量具的“檢定合格證”進行檢查、登記。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分包單位的資質由建設單位和監理確定,分包工程質量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由總包單位出具。二十二、安全管理工程項目必須12、實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強化安全管理監督,在實施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一、公司對工程項目委派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向公司負責人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職責如下: (一)、監督工程項目各參與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實施; (二)、監督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過程中的落實情況;施工單位安全設施、人員投入及其資格認證; (三)、與各項目參與方一起制定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體系; (四)、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要求相關責任方13、采取防護措施并制定預防方案; (五)、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使用、維護情況; (六)、組織各項目參與方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為:日常性檢查、定期不定期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季節性檢查,檢查形式為:巡查、抽查、專項檢查; (七)、與各項目參與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并在重要場所設置明顯標志; (八)、對施工現場特殊作業應制定專項建設方案,需要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應進行報批,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建設; (九)、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三、項目負責人14、受公司負責人委派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監督檢查權、建議權、現場事故調查處理權及其他授權。二十三、簽證管理一、 管理職能(一)、常務副總經理負責簽證工作的領導和審批。(二)、工程部負責確認工程簽證的實物量。(三)、成控部負責審查工程簽證的金額,確認材料價差補償范圍、種類及預算量。(四)、材料設備部負責確認價差簽證。二、 辦理簽證的范圍和依據(一)、下列情況可以辦理工程簽證:1、 施工單位依據設計院或建設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圖、洽商記錄、變更通知而變更施工。2、 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損失。3、 施工單位應建設單位的要求從事施工范圍之外的作業。(二)、辦理價差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 施工單位自行采購并實際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2、 合同預算中對該品種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沒有包死價格,并規定可以計算價差。(三)、造價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項目只辦理技術洽商,不辦理簽證。(四)、計算工作量時,必須同時計算增、減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