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行業工程建設應收款項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0346
2023-11-14
8頁
33.50KB
1、房地產行業工程建設應收款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一、應收款項基本內容應收款項是企業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以及采購過程中預付的款項及除上述之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二、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制定信用政策、臺賬管理制度、賬齡分析及款項催收制度、定期清查及問責制度。三、制定應收賬款信用政策財務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客戶資料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評估客戶資信情況,評定信用等級,建立并及時更新客戶信用檔案。四、應收賬2、款臺賬管理制度財務部應分客戶建立應收款項動態統計臺賬,詳細反映應收款項的發生、增減變動、余額及其應收賬款賬齡等財務信息。五、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款項催收制度公司應建立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制度,由財務部定期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進行分析評估。財務科配合銷售部負責應收賬款催收,催收記錄(包括往來函電)要妥善保存。收款程序上遵循:電話催收、信函催收、人員拜訪、法律程序的順序。六、建立應收賬款清查制度公司銷售商品產生的應收賬款,按合同規定收款:買受人于簽訂銷售合同之日交付首付款,并在合同備案之日起十五日以內以銀行按揭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形式付清余款。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以下兩種情況風別3、處理:(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2)逾期超過30日后,公司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我公司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于第一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定期核對應收賬款收款情況,需要核對的,依據路途遠近、賬齡長短、業務繁簡程度分別采取派人面核、電話聯系和發詢證函的方式。財務科應及時和公司銷售部門溝通,根據清查結果預計應收款項中無法收回的壞賬,編制應收4、賬款分析表報送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七、應收賬款的責任追究管理對因應收款項管理混亂導致壞賬損失的,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追究責任,超額完成陳欠考核指標的予以獎勵。八、預付賬款的管理 預付賬款是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建造工程預付的工程價款、設備采購價款等。財務科應當定期與供應商核對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當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九、其他應收款是指非購銷活動產生的應收債權,是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包括備用金,其他應收、暫付款等。(一)備用金的范圍1、各部門(項目部)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而5、借支的備用款項。2、經常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現金而借支的款項。(二)備用金的管理 1、使用備用金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備用金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效單據及發票及時向財務部門報銷沖賬。2、備用金的使用必須經主管領導和財務負責人簽章后才能辦理。3、備用金管理人員必須認真作好備用金的核算工作,正確的反映和監督備用金的使用和報銷情況。4、對于違反規定用途的備用金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應拒絕報銷。5、為加強備用金的周轉,對于超期不報銷的,備用金管理人員應督促其使用者及時報銷沖賬,并執行公司備用金超期計息的規定。6、對于未沖銷完的備用金,應及時通知備用金使用者結賬并收回現金。7、月末財務人員要對備6、用金帳進行核對,做到及時結賬,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沖賬。使備用金的占用余額控制在集團公司規定的限額之內。(三)其他應收款、暫付款的管理1、其他應收、暫付款因種類多,金額大,每月末財務要組織專人對其他應收及暫付款的占用情況進行清理,與債務人核對,并經對方確認,做到債權明確,賬證相符。2、其他應收、暫付款的經辦人負有收回款項的直接義務,對于六個月以上未收回的款項應出具承諾函或欠款說明。3、對賬齡在3個月以上的及單筆金額占其他應收款總額3%以上的欠款單位或個人,應詳細分析,確保其可收回性。十、應收款項壞賬管理制度(一)壞賬準備計提方法和比例:1年以內3%1-2年10%2-3年30%3-4年50%4年以上7、90%1、將單筆金額不低于應收款項余額10%或50萬元的作為重要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值測試。若有客觀證據表明某筆金額重要的應收款項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則將其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2、對于單筆金額占應收款項余額10%或50萬元以下的應收款項和經單獨減值測試后未發生減值的單筆金額重要的應收款項,以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對債務方現金流量和財務狀況等相關信息的分析,按照集團公司規定比例計提壞賬準備。3、對有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如債務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8、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期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應收款項逾期3 年以上),經批準可采用個別認定法全額提取壞賬準備。4、發生的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債務重組。(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特別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項產生的應收款項。(4)其他己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5、發生的下列情況不計提壞賬準備(1)基準日后,編報日前已收回的收款項,不計提壞賬準備。(2)對規定了結算時限、結算正常滾動的應收款項,不計提壞賬準備。(3)對于其他有確鑿證據表明款項收回不存在風險的,不計提壞賬準備。(二)壞賬損失的確認及依據:1、債務單位被宣9、告破產的,應當取得法院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及執行完畢證明。債務單位被注銷、吊銷工商登記或被有關機構責令關閉的,應當取得當地工商部門注銷、吊銷公告、有關機構的決議或行政決定文件,以及被投資單位清算報告及清算完畢證明。2、債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其中:屬于自然人死亡的,應取得自然人有效死亡證明;債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應取得法院的死亡宣告;債務人失蹤的,應取得法院的失蹤宣告。此外,還需取得法院關于債務人財產或遺產分配的裁定書或其他文件。3、涉及訴訟的,應當取得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裁定及執行完畢的證據;無法執行或被法院終止執行10、的,應當取得法院終止裁定等法律文件。涉及仲裁的,應當取得相應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裁決書,以及仲裁裁決執行完畢的相關證明。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應當取得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文件。4、債務人遭受重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導致停產,損失巨大,在3年內以其財產(包括保險款等)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款項,并有具備相應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相關審查意見的。5、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依法催收磋商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6、與債務單位(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應當取得債務重組協議及執行完畢證明。清欠收入不足以彌補清欠成本的,應當取11、得清欠部門的情況說明以及集團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會議紀要。7、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確實發生損失的合法、有效證據。 (三)壞賬核銷的審核程序: 1、資產的管理或使用部門,應對符合核銷確認條件的資產取證后,填寫核銷審批表并附專項報告,闡明資產核銷的原因及相關依據,提出核銷申請,并填寫 核銷資產減值準備審批表,并以文件形式上報集團公司資產鑒定委員會。2、集團公司資產鑒定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資產鑒定,出具鑒定報告,并經集團公司資產鑒定委員會組成部門會簽,報經集團公司資產鑒定委員會主任簽署審批意見。3、核銷金額的審批權限:單項核銷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需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處理;單項核銷金額在50(含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處理;單項核銷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的需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處理。4、根據批復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四)已核銷的應收款項,除債務人死亡、破產、或法院裁定企業敗訴等情形外,各單位應繼續保留對債權的追索權,建立備查賬。對于核銷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各單位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搞體外循環,坐收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