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銷售部門客戶接待工作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0362
2023-11-14
6頁
27.50KB
1、房地產銷售部門客戶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第一章 客戶接待制度1、 銷售人員每天按排崗順序輪流接待新客戶,輪到的人員正在接待客戶則跳過;對于老客戶(以客戶登記本為準)可跳過排序優先接客戶。2、 現場銷售主管把控好銷售現場,盡量做到合理安排,保證每個到場顧客都能及時得到銷售人員主動接待。3、 銷售人員接待顧客時,必須預先準備,“來有迎聲、去有送聲”。并確保20分鐘內向客戶發送信息。4、 銷售人員不得挑客,不得令客戶受冷遇,不論客戶外表,來訪動機如何,銷售人員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2、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顧客轉接其他顧客。5、 回訪的顧客若原接待人不能接待(休假、正在接待、其他工作安排等),由站崗同事待為接待,若成交按第一接待者計算。6、 銷售人員不得在客戶面前爭搶客戶,除非得到邀請;不得當客戶面爭吵和爭論提成問題,或要客戶當面澄清成交過程及原委;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處罰或直接辭退。7、 每個銷售人員有義務幫助其他同事促成成交,其他銷售人員的客戶來訪,銷售人員先與原銷售人員聯絡,征得同意并了解情況后,才能繼續接待,接待完畢,必須及時向原銷售員交接接待情況,此客戶交回原銷售員跟進。8、 銷售員幫助接待客戶時不得擅自遞名片給客戶,除非得到原銷售人員的同意或客戶確有要求。9、 在銷3、售過程中,銷售人員不得私自對顧客做出任何超出規定的承諾,銷售人員不得收受回扣、物品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造成惡劣影響予以辭退或勸其離職。10、客戶歸屬以個人登記本及來訪登記本為準,以優先登記為原則,必須認真填寫。11、有效跟蹤期為一個月(30天),超過期限沒有跟進的(以個人登記本記錄為準),銷售經理有權將其客戶充公。因跟進工作不足造成客戶流失的后果自負,可根據發展情況決定。12、老客戶帶新客戶到現場的由原銷售員跟進,若原銷售員不在,則由在崗同事征得原銷售員同意并問清情況后代為接待,該新顧客及成交歸原銷售員。13、客戶分類:父母、夫妻視為一個客戶,兄弟、姐妹、朋友則視為不同客戶,以銷售員各自登4、記為準,(除非進門時指定某銷售員,否則按排崗順序接待)。第二章 客戶接待順序及業績劃分原則一、 客戶接待順序1、2、3、4、5、6.(1)置業顧問接待來訪客戶,一律按規定的先后順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爭奪;(2)接待順序排列為:從第一置業顧問至第N置業顧問,以編排的順序為標準。當第一個來訪客戶由第一置業顧問接待,第二位來訪客戶由第二置業顧問接待,以下以此類推。如置業顧問(甲)輪值,(乙)的客戶到訪,則由(乙)負責接待,(乙)接待時間的時間過長,排輪到(丙),則(丙)排輪后(乙)主動補上。接待客戶的先后順序以排輪順序為準,如當天下班輪到4,則第二天上班時從5開始,以此類推。一、 客戶及業績劃分1、5、 客戶區分原則(1) 對每個到現場的新客戶實行“首問責任制”,即新客戶第一次來現場時,按輪排制由所排輪的銷售人員接待,該客戶即認定為當日接待人員的客戶;(2) 為避免業績糾紛,所有接待客戶名單、聯系方式均應在來訪登記表上體現,置業顧問應對客戶進行跟蹤、記錄,同時做好個人的日常客戶登記表,若客戶無任何建檔資料,客戶再次到現場時,則按新客戶處理;(3) 置業顧問接待來訪客戶時,應先咨詢客戶是否第一次來訪,并向客戶了解原接待人員,若置業顧問未咨詢客戶是否第一次來訪,且客戶未主動說起原接待人員,則該客戶仍然歸屬原接待人員(建檔有效期內);(4) 來電咨詢的客戶,統一登記,由上級領導統一分配,不能私自記6、錄在自己的登記本上,客戶到現場時按分配的情況處理;(5) 客戶在售樓處附近來電咨詢售樓處的具體位置表示馬上要過來,該客戶到現場時按新客戶原則處理;(6) 客戶的建檔有效期為30天,若30天都沒有跟進記錄,再次到訪則作為新客戶處理。客戶的歸屬問題以客戶跟進記錄本為準。(7) 已成交客戶在介紹其朋友及親人過來,若指明要找原置業顧問接待的,盡管排輪未到該置業顧問,該置業顧問都可以接待,若該客戶未指明要誰接待,置業顧問已認出是自己曾接待的客戶,則可主動接待。2、 業績界定標準(1) 置業顧問(甲)在接待過程中,知道是置業顧問(乙)曾接待過的客戶,而(乙)又不在現場,則該客戶應由(甲)接待,成交后業績原7、則歸(乙),若未成交,(乙)回來后,(甲)應把接待客戶的情況跟(乙)溝通清楚,客戶交回(乙)繼續跟進;(2) 客戶說出(乙)曾接待過,但不愿意找(乙),對(乙)提出投訴,則(甲)將此情況告知銷售經理及(乙),待銷售經理落實后,此客戶成交與(乙)無關;(3) 客戶到本樓盤看樓多次,并能說出多名置業顧問的姓名,但不指定誰接待,則由排輪的置業顧問(甲)接待,則根據客戶登記本為準,若在建檔有效期內,客戶屬于該置業顧問(乙),若已過期,則屬于排輪的置業顧問(甲);(4) 如甲所接待的客戶為爭取銷售折扣而找(乙),且最終成交是(乙)利用折扣促成交易,則業績提成全部屬(甲);(5) 同時有兩個以上客戶認購同一套商品房,以先付定金者為主;(6) 銷售員(甲)已成交的客戶介紹他的朋友過來買房,介紹過來的客戶是(乙)銷售員的親戚朋友,成交后業績屬于(甲)銷售員。但是介紹過來時,指定要找銷售員(乙),成交后業績屬于(乙)銷售員;(7) 若對客戶歸屬情況有爭議的,報上級領導協調,如不服從協調結果的,則該業績作公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