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院學生會組織建設、例會活動考核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0534
2023-11-14
9頁
31.04KB
1、技術學院學生會組織建設、例會活動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學生會在學生團體中的核心作用,培養“雙強、雙優”型學生干部,規范學生會各項工作。學生會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四自方針,根據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學生會章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考核對象為各系學生會。第三條 本著“相互學習、共同提高、促進發展”的目的進行工作考評。第四條 考評每學期進行一次,時間一般為每學期期末,具體時間學生會根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第二章 考評機構第五條 各系2、學生會的各部門正副部長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互相監督、考核、評比的工作。團委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學生會主席擔任組長,由組織部對各系部門負責人及成員進行考核。第六條 考評小組負責考評各項具體工作。 第三章 考評程序第七條 各系學生會的各部門正副部長根據考評要求,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各系各部門互相交流學期工作情況,互相監督,互相考核,然后上報經學生會主席團,進行最后的評比。第八條 考評領導小組通過座談、走訪、查閱、調查等形式,對各學系學生會工作做出評定。第九條 考評領導小組在考評工作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對外公示結果。對考評結果有異者可在考評結果公布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校學生會提出申請,由校學生會主席團3、組織復議。第十條 最終考評結果以文件形式下發各系學生會,報送各系相關部門。 第四章 考評要求第十一條 考評工作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原則,獨立開展各項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考評小組的工作。第十二條 各系學生會及下屬各部門應積極的互相配合,進行考評的工作,各系各部門應公正的考評并為考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與幫助。第十三條 在考評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偏袒、造假等違規行為,視工作人員的違規情節,按照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參評單位取消其評選資格。 第五章 考評效用第十四條 考評是對各系學生工作評價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將納入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學生4、會學生工作的評價體系。第十五條 根據考評結果評選出 “優秀學生會”,并給予相應獎勵。第六章 考評細則一、常規工作(45) 1、文檔管理(10):(1)各系學生會將重要文檔制作成電子稿或紙質兩種形式交校學生會存檔。重要文檔包括系學生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策劃或方案、通訊錄、各項規章制度等。此項考評滿分10分,采用倒扣分形式,缺一件檔案扣除0.5分,扣完為止。(2)學生會工作考評小組到各系參觀并考評文檔管理情況。各系學生會應結合本系實際制訂檔案管理條例,配備檔案盒,使用通俗、科學、操作性強的檔案管理方式。檔案管理包括檔案編號、排序、登記、借閱和過檔處理等。此項考評滿分5分,不設基準分。2、組織5、建設(5):各系學生會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及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程度。各系學生會應根據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學生會章程并結合本系實際情況設置規范合理的組織機構并制定切實有效的規章制度。此項考評滿分5分,不設基準分。3、部門成員參加例會情況(10):針對各系學生會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工作會議,實行考勤制度,根據出席情況給出相應扣分:曠會一次扣除8分;遲到一次扣4分;請假兩次以上,每次扣除0.5分,成員因故不能出席例會時,由學生會其他主要負責人員參加視為正常。(會議記錄為依據)4、各系自律部值班情況(5%):校學生會辦公室將對各系自律部的值班進行考核。缺勤一次扣5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請假兩次6、以上,每次扣0.5分。(學生會自律部負責)5、對外宣傳與聯絡(5%):(1)各系應有自己的活動宣傳平臺,并通過網絡、文件、電話及時與校學生會進行溝通與聯系。不斷加強宣傳和信息工作的建設,及時對外發布工作信息并收集廣大同學對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學期末由各系以文件的形式送交校學生會辦公室,此項滿分5分,不設基準分。(學術部負責)6、學術科技活動及文體活動開展情況(10%):為促進學風、院風建設,各系學生會各部門應針對本學期所開展的活動互相交流,加深了解,根據個人觀點互相進行評。此項滿分5分,不設基準分。二、特色活動(15)1、活動有較詳細的策劃書,策劃書內容全面、合理,根據策劃書窺測活動的創新性和7、可行性。此項滿分4分,不設基準分。2、活動開展具體情況,包括:活動規模、影響、受歡迎程度、宣傳力度和效果。此項滿分8分,不設基準分。3、活動總結,通報以系與系間交流,及時上交到學生會。此項滿分3分,不設基準分。三、影響力(10%)學生會影響力主要通過對學校非學生會內部學生干部進行調查考評,兩種調查對象的意見各占50。非學生會內部學生干部由系考評小組隨機抽取。1、調查對象對系學生會工作成效和活動的評價,滿5分,不設基準分。2、調查對象對系學生會精神風貌的看法,滿分5分,不設基準分。(工作情況和精神風貌主要包括:工作機制、工作氛圍、工作態度、工作方式和學生干部的學習成績)。四、各系學生會各部門工作8、情況(30%):此項考評繼續推行學期評制度,由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自主實施對系學生會相關部門的考核,考核成績通過校學生會對外公布。此項得分由各系學生會職能部門學期得分的平均分折算得出。1、宿舍及衛生情況(10):各系宿舍建設情況及衛生主要根據相關部門隨機抽取檢查的結果進行綜合評定。根據檢查結果對各系進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具體加分說明同上。2、自習情況(10%)各系學生自習課情況主要根據校學生會自律部隨即抽查的結果進行綜合評定。根據檢查結果對各系進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1)在規定晚自習時間內(18:3020:00)不得遲到、早退,違者給予通報批評,經勸告或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給予系內警告9、或嚴重警告處分。 (2)在節假日前一天無通知取消自習的情況下晚自習正常。 (3)因故不上自習者必須持有輔導員執筆假條,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次日大課間將假條交給自律部相關人員處,否則按曠晚自習處理。(4)如有考試或推優等活動需占用自習室的情況下需等待通知,不得擅自停自習及早退。 (5)參加選修課及各種活動的同學,事畢后必須回所在教室繼續上自習,有參加活動的同學請及時將假條上交自律部,不得無故曠自習。 (6)如有特殊事宜需集體取消晚自習的班集體,需由負責人持有假條或相關證明材料交予自律部相關人員。如發現無故不上自習的班集體予以全班通報批評。 (7)在自習期間不得看雜書、吃零食、聽音樂、打電話、等與10、自習無關事宜,違者給予通報處分,經勸告或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給與系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8)在上自習期間不得任何組織或個人在未經許可的條件下進行宣傳或推銷活動,一經發現請反映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9)如需長時間不參加晚自習或從事勤工助學等活動的同學需持有系書記及輔導員執筆假條,并及時交到自律部,否則按曠晚自習處理。(10)規定超過三次以上曠晚自習者,予以系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將名單上報給系團總支書記及輔導員。 為營造良好的學風、紀律,各系必須在規定自習室上自習,每月有校自律部組織人員隨即檢查并記錄情況;根據各系晚自習表現情況,酌情考慮。2、校學生會其它各部對系的考核(10%)組織部、科技部、自律部、文體部、宣傳部、學術部、社會實踐部、權益部及主席團也將對各系相對應部門進行嚴格考核,成績由各部所考核的結果折算得出。五、獎勵分1、系學生會參與校學生會大型活動,并承辦或協辦該活動,給予適當加分:類別參與協辦承辦加分58102、參與校學生會獲獎情況。在校學生會組織的各項競賽中,獲一等獎(冠軍)、二等獎、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單項活動獲最佳組織獎、優秀組織獎、組織獎以及其他同類獎項,加4分、3分、2分。科技節、文化藝術節等全局性活動,獲最佳組織獎、優秀組織獎、組織獎,加8分、6分、4分。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4
14份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3
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