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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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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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費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收費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一般規定 (一)為加強收費站消防安全管理,杜絕或減少火災事故,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國有資產和職工個人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稱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xx收費站的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及收費廣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貫徹執行國家的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部門及個人消防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四)收費站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站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二、消防安全職責 (一)安全職責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審定和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演練。(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3、 1、收費站辦公區域、員工宿舍;2、變電室、輸配電線路的區域;3、發電機房;4、食堂;5、收費廣場及崗亭;6、監控室、機房。(三)消防安全制度的基本內容 1、依法辦理完善的消防設計及審批手續,工程項目實施完畢后,應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3、職工、從業人員、崗位操作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4、消防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完好有效,能即時投入消防應急使用; 5、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整改方案;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認真抓好各級各部門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經常性開展防火檢查及巡查,4、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3、強化安全疏散設施管理,保障疏散暢通,安全出口暢通; 4、明確消防安全值班責任,并有防火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 5、做好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良好有效,應急使用; 6、制訂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及跟蹤檢查; 7、嚴格用火、用電管理,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必須使用明火時,應經消防安全負責人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有人監護; 8、嚴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 9、加強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配備必要的器材,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10、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11、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5、管理(包括防雷擊、防靜電),防止引發火災; 12、做好消防安全總結,進行考評和獎懲; 13、嚴禁下列行為:(1)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設置柵欄和影響疏散的建筑材料和障礙物;(2)占用消防、疏散通道;(3)安全出口上鎖,疏散指示標志被遮擋或覆蓋,照明設施不齊全或被拆除;(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1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滅火,及時疏散人員,請求相鄰單位支援,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阻攔報警。 15、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三、防6、火檢查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場所應當由專(兼)職巡查員每天進行防火巡查。其他部門、場所、根據需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包括:(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及時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治時,應立即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和其主管人員在7、巡查記錄上簽名。(七)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收費站每月進行一次(可以結合安全檢查同時進行),作業班崗位每日進行一次,檢查的內容包括: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10、防火巡查情況;11、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12、需要檢查8、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八)建立消防安全設備、設施管理檔案。對滅火器及防火設施的類型、維修保養情況、照明配置(防火、防爆型)類型、數量、位置、檢查維修情況(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情況應較詳細的如實記載。四、 火災隱患整改(一)檢查、巡查中發現的火災應及時消除。(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的違章行為應當場指出、當場糾正并 督促落實:1、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2、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3、全出口上 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4、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9、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6、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7、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8、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9、以上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經審定批準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督促實施部門、人員抓緊實施,并協助實施部門落實整改資金。(四)在火災隱患消除前,應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危及人身安全的,應停10、止使用危險部門或撤出人員、重要物資、設備,以免造成損失。(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實施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人員)驗收、確認簽字,存檔備查。(六)消防機關令其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用書面形式向公安消防機關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并請求驗收。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 (一)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結合安全教育及培訓同時進行時,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執行。消防安全的專業培訓至少每年舉辦一次。對重點部門及人員的消防培訓應結合消防巡查、檢查進行經常性的教育。收費站把消防安全培訓列入火災隱患整改的重要措施。 (二)消防安全培訓的基本內容 1、有關消防、消防安全制度11、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和防火措施;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三)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5、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通過安全培訓,考核、提高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水平,并申辦上崗證,達到持證上崗。 (四)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領導、教學大綱、教學內容、師資來源、按安全培訓制度執行。并根據消防安全的專業性,聘請公安消防機構的專門人員授課。 xx收費站 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