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公司工地項目獎懲、安全違章行為處罰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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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0080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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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公司工地項目獎懲安全違章行為處罰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獎勵辦法1.對嚴格執行公司管理規定和企業施工標準的班組,在每次檢查中綜合分數達90分以上的,視情獎勵。2、施工現場規范,爬架設備保管妥當,無安全隱患和事故發生,多次受到施工項目部表揚的,視情獎勵。3、規范化施工達到標準,被施工項目部推薦參觀學習的,視情獎勵。第二條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1、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主要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費用的90%,專職安全員5000元,其他有關責任人各1000元。2、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2、費用的90%,專職安全員3000元,其他有關責任人各600元。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主要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費用的100%,專職安全員1000元。4、其他非重大安全事故,視情況酌情罰款10005000元。5、對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行使安全一票否決權,取消安全生產部年底安全生產獎,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第三條安全違章行為處罰規定1、新開工地進場前工地現場負責人必須辦理專職安全員證,因自己原因不及時辦理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責令限期辦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上班時間應按規定著公司統一服裝;2、施工現場爬架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做到人證相符。公司辦理證件時,不及時上報辦理3、資料而導致人證不符的,每發現一個罰工程承包人100元。3、野蠻施工、違章操作,不按規范施工的發現一次罰工程承包人500元,直接當事人罰款200元。4、現場材料堆放混亂,管理無序,導致爬架設備丟失損壞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5、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的罰單項工程承包人100元,責任人50元;臨邊、洞口未防護或防護不規范每處罰工程承包人100元。6、卸料平臺安裝不及時、卸料平臺固定不規范或不使用卸料平臺,導致吊運材料直接堆放在架體上等嚴重違章行為的每次罰工程承包人200元;爬架未隨施工進度搭設或提升,罰工程承包人300元;爬架搭設不規范導致整體變形罰工程承包人104、00元、專職安全員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爬架連墻件、剪刀撐按規定每少一個(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爬架立網、平網防護跟不上進度或起不到防護作用,責令限期整改并罰工程承包人200元;爬架搭設與施工方案不一致造成影響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爬架搭設無安全技術交底、未按規定驗收的或簽字不真實的罰責任人1000元;操作層腳手板不滿鋪或腳手板上扣件等材料隨意存放罰工程承包人50元/處;爬架內立桿與建筑物距離超過規范要求而沒有防護措施的罰承包人50元/處。第四條在各級部門例行安全檢查中,工程承包人不到現場配合或無視檢查的,罰承包人200元;安全隱患整改月報表等各類報表、匯報、總結等資料報送不及時5、或不報送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施工現場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現場管理混亂,工程承包人不重視,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1000元;被項目部罰款的,公司將按照罰款金額的2倍處罰。受到甲方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下達停工整改令、下達“停工令”未限期整改的罰工程承包人10005000元。第五條公司管理處罰規定1、安全資料檢查:工程開工后不及時報送驗收的,處責任人50元/次。資料未隨施工進度整理報送的或存在缺項的罰工程承包人200元,現場負責人100元;在各級檢查中如果因資料提供不及時或不提供的,處罰工程承包人500元。2、生產管理:由于自身管理原因造成進度滯后、工期拖延或存在重大生產、安全6、隱患被建設單位等投訴的每次罰工程承包人500元,造成嚴重影響的罰工程承包人10002000元,現場負責人500元;生產管理資料整理提供混亂,在檢查中得分低于80分或項目部投訴的罰款200元;承包人在日常巡查及各類檢查中累計二次不在施工現場的每次罰款200元;生產進度每周周報表、每月月報表報送不及時、不真實每次罰工程承包人200元;工期拖期未及時書面說明拖延原因的罰工程承包人200元;3、人員管理:工程承包人、安全員、及有關管理人員等無故不參加生產安全例會或公司組織的其他會議、活動的,每人次罰100元,在各級培訓考試中不合格的每人次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未組織召開每周安全生產管理會議的,每次罰承包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