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產公司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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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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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生產公司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制度QLS/XHG-AH-011-XX1、目的確保職工關心的問題得到積極響應,保證職工在安全狀況異常的情況下拒絕工作而不會受到懲罰,保證職工參與安全生產活動。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XXXX水泥有限公司全體職工3、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水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4、2、名詞解釋職工安全健康權益是指公民受安全、職業衛生等相關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5、職責5.1公司總經理負責在公司內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公司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負責。5.2安全處5.2.1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5.2.2負責監督檢查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職業衛生“三同時”執行情況;對影響職工安全、健康的作業場所,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采取治理措施。5.2.3負責定期對生產作業現場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對監測數據進行匯總。負責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狀況,進行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和處理3、。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5.2.6負責做好職工上崗前及在崗期間的安全、職業衛生培訓工作。5.3維修部5.3.1負責對生產工藝和生產過程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治理,并提出整治方案。5.3.2負責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影響職工安全、健康的作業場所從工藝、技術上加以改進。5.3.3負責對保證職工安全、健康,改善勞動條件的工程項目優先考慮安排。5.4綜合辦負責本制度歸口管理,組織實施并日常監督。負責制定職工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和計劃、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等。負責職工的體檢和健康監護,按標準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5.4.3負責組織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分級鑒定。5.4、4.4負責機構設置和崗位定編,按照工作強度、工作性質合理安排人員。5.4.5負責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5.4.6負責對職工和單位報送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進行匯總,協調相關部門逐項解決。5.5各部門5.5.1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本部門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負責。5.5.2負責根據公司年度職業性健康體檢計劃,組織職工到XX職工醫院進行健康檢查。精心組織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學習;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使其達到衛生標準。在發生安全、職業危害事故時,立即組織事故搶險救援,防止5、危害進一步擴大。5.6工會負責收集、反饋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有關安全問題。5.6.2負責代表職工提出在安全生產中反映的有關安全問題。5.6.3負責確保職工關心的問題得到積極響應。5.6.4負責保證職工在安全狀況異常的情況下拒絕工作而不會受到懲罰。5.7職工5.7.1負責學習和掌握相關的安全、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等知識,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安全設施、職業病防治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6、管理要求6.1職工信息收集與反饋以公司基層工會小組為單位,做好職工有關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工作。收集方式如下:6.1.2.1在召開班前會、班組安全學習、職工匯報會議時,由班6、組長或者職工代表進行收集相關信息。6.1.2.2各部門在召開部門內部會議、安全學習會議時,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收集相關信息。6.1.2.3各工會小組組織征集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職代會職工代表的提議。收集頻率班組長應將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填寫職業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單,每班班后向本部門負責人提交。6.1.3.2部門負責人應將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填寫職業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單,每月匯總后報送工會。6.1.3.3個基層工會小組每年在公司職代會期間,組織職工代表向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填寫職工代表提案征集表,匯總后后報送工會。6.1.4職工所提出的安全生產事項,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7、6.1.5班組解決的在班前會上反饋,部門解決的在部門會議上反饋,公司解決的在公司職代會上反饋。各種意見建議均以職工建議報怨處理單的書面形式反饋并進行公示。6.2職工的權利與義務6.2.1職工的權利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有獲得安全、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等保護的權利。6.2.1.3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6.2.1.4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知情權。6.2.1.5批評、檢舉、控告和建議權。6.2.1.6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緊急避險的權利。6.2.1.7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6.2.2 職工的義務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義務,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8、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6.2.2.2接受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與培訓的義務。報告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義務。6.2.3以下活動職工有權拒絕操作新職工入公司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以及調換工種時未經同一級別安全教育的職工,有權拒絕上崗作業。特殊性作業或危險作業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設安全監護人員或作業人員不清楚作業程序、預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無操作證等,其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在各項作業中,凡發現作業指揮者不按安全規定或違反有關規定的錯誤指揮、錯誤指令,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凡登高作業(超過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職工有權拒絕作業。凡各種運轉9、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信號裝置、過載裝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凡崗位人員有直接傷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隱患,經本崗位職工提出,未及時(24小時以內)解決又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崗位職工有權拒絕作業。凡大中修作業,原有的安全設施受到破壞,施工后未能恢復,使用單位有權拒絕作業。作業現場無照明或有障礙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對作業人員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作業人員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如當班內不能及時解決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現場條件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對于違章指揮職工冒險作業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任何人均有權越級上報直至公司領導。對于班組長以上干部當班喝酒或酒后上崗10、,或私自開車,職工有權拒絕其指揮,并有權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有權要求對其進行違紀批評處理。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的,職工有權拒絕操作。當職工做出拒絕操作時,部門領導要立刻重視此項作業,發現作業的危險性,并及時指派相關人員解決,如果單位不能解決,應上報公司安環處。出現的拒絕操作,各處室、部門要組織相關人員調查原因,給予合理的解釋。6.3職工參與6.3.1職工應積極參加下列安全生產活動6.3.1.1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和。6.3.1.2部門、班組的安全活動。6.3.1.3周四安全學習。6.3.1.4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意識提升。應急演練活動。下列安全生產活動應有職工代表參與任務分析活動的回顧。6.11、3.2.2設計與流程變化評審。6.3.2.3當發生重大變化時進行的變化管理評審。6.3.2.4安全手冊更新。6.3.2.5安全生產會會議。6.3.2.6與外部權力機構溝通安全生產事項。每年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6.3.2.8相關安全過程的行動。變化管理的評審和回顧。6.3.2.10參與安全問題的調查。6.3.2.11事故、事件調查的回顧。6.4保障措施6.4.1工會對收集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應及時督促維修部制定出整改和解決的方案,并跟蹤落實。采用問題解決小組的方式來處理安全問題,并對問題解決小組的人員進行培訓。6.4.3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必須有工會12、和職工代表參加。6.4.4工會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各部門對工會提出的意見,應當及時研究,給予答復。6.4.6工會應代表職工向單位或有關方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并提出解決意見。對于職工的合理要求,單位應當予以解決。6.5培訓教育6.5.安環處應按照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職工的入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職業衛生的相關內容。6.5.2安環處應做好新職工上崗前及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如實告知職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以及員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培訓需求的識別應針對所有職工和所13、有作業過程,并充分考慮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6.5.3.2職工和管理層的意見和建議;技術發展的需要;變化管理的要求;風險評價結果;相關方的要求。培訓科應定期對職工代表進行相應的培訓。6.6健康監護6.6.1綜合辦應根據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個人健康監護檔案。綜合辦應當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費用,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6.6.3綜合辦應當為員工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下列內容:員工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員工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歷次職業健14、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資料。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6.6.4綜合辦應當根據職業健康檢查報告,采取下列措施對有職業禁忌的員工,調離或者暫時脫離原工作崗位。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進行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的員工,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其進行醫學觀察或者職業病診斷。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立即改善勞動條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有關員工進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出現與所接觸職15、業病危害因素相關的不適癥狀的。員工受到急性職業中毒危害或者出現職業中毒癥狀的。6.6.6發生工傷事故,部門管理人員在10分鐘以內向綜合辦報告,綜合辦及時工傷職工的申報材料上報社保部門,按期對職業病、工傷致殘程度分級鑒定。6.6.7根據股份公司的要求,綜合辦進行機構設置和崗位定編,按照工作強度、工作性質合理安排人員。6.6. 8綜合辦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6.6.9綜合辦對職工和單位報送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進行匯總,協調相關部門逐項解決。6.6.10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并復綜合辦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7、獎懲7.1在每季度評選中,對員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長,給予獎勵200元。7.2在每年度評選中,對員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給予獎勵1000元。7.3在召開班前會、班組安全學習、職工匯報會議時,班組長未收集相關信息者,考核責任人50元。7.2各部門在召開部門內部會議、安全學習會議時,部門負責人進行未收集相關信息者,考核責任人100元。7.3公司各基層工會小組每年在公司職代會期間,未組織職工代表向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者,對基層工會負責人考核200元。7.4公司工會委員不按期將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的解決情況進行反饋一次者,對工會委員考核200元。8、相關文件與記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