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程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2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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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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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電工程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范圍1.1本標準對受限空間作業組織、所采取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作業相關人員職責、安全教育培訓和事故預防等管理環節做出了具體規定。1.2本標準適用于電廠各生產部門和承包我廠工程的外委隊伍。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2、本適用于本標準。GB/T13869-用電安全導則GBZ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AQ3028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責GB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DLT5009.1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3術語和定義3.1受限空間是指在作業過程中,人員進出有一定困難或受到限制的空間。受限空間具有通風情況較差,內部結構復雜,空氣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氣體,可能使進入者中毒、窒息等特點。3.2受限空間作業指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的作業。3.3許可受限空間指進入作業必須執行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的受限3、空間。3.4缺氧是指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含量低于19.5。3.5缺氧危險作業具有潛在的和明顯的缺氧條件下的各種作業,主要包括一般缺氧危險作業和特殊缺氧危險作業。一般缺氧危險作業是指在作業場所中的單純缺氧危險作業。特殊缺氧危險作業是指在作業場所中同時存在或可能產生其他有害氣體的缺氧危險作業。4生產場所主要的受限空間分類4.1容器類:如調速器儲油罐、回油箱內部檢查和檢修;高位油箱、稀油站回油箱內檢查和檢修;儲油罐內部檢查和檢修;水箱類內部檢查和檢修等。4.2建、構筑物類:夾墻、污水井(池)、消防水池等檢查、修理和疏通;水輪機豎井、發電機豎井、流道檢查與處理等。5受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5.1生產4、各部門、外委隊伍在準備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由工作負責人組織作業人員進行擬進入的受限工作地點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據此對標準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危險點預控措施進行補充和完善。5.2受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包括:5.2.1中毒、窒息:受限空間狹小,通風不暢,不利于氣體擴散,有毒有害氣體容易積聚,氧氣含量低于19.5(以下簡稱缺氧),引發中毒、窒息事故。5.2.2淹溺:受限空間內有積水、積液,或因作業位置附近的暗流或其它液體滲透或突然涌入,導致作業空間內液體水平面升高,引起正在受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淹溺。5.2.3爆炸或火災:可燃氣體的泄漏、可燃液體的揮發和可燃固體產生的粉塵等和空氣混合后,5、遇到電弧、電火花、設備漏電、靜電等遇到點火源會發生爆炸或火災,造成作業人員及附近人員的嚴重傷害。5.2.4掩埋:受限空間作業位置附近建筑物的坍塌或其它流動性固體(泥沙)的流動,容易引起作業人員被掩埋。5.2.5物理傷害和機械傷害:受限區域存在燙灼傷與化學腐蝕、高溫作業引起中暑、電氣設備觸電傷害、高空落物和尖銳鋒利物體引起的物理傷害,以及其他機械傷害等。 6 安全管理6.1安全技術措施6.1.1受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作業前,必須將作業的受限空間與其他空間、管道等進行可靠隔離。并視空間情況進行清理、清洗(如,騰空空間、清掃空間、中和危害物)、置換、通風等6、,在確保上述措施安全可靠后方能作業。6.1.2在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對空間氧氣、可燃和有害氣體含量進行測量,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應措施,測試工作必須做好記錄。測量所使用的儀器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指示準確,功能和外觀正常。檢測人員熟悉儀器功能和正確使用知識。6.1.2.1受限空間的作業場所空氣中的含氧量應為19.5%23%,若空氣中含氧量低于19.5,應采取通風措施。6.1.2.2受限空間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氫氣小于0.4、柴油小于0.2。6.1.2.3受限空間粉塵濃度小于20g/m。6.1.2.4一氧化碳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20mg/m、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30mg/m。二氧7、化碳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9000mg/m、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18000mg/m。6液化石油氣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1000mg/m、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1500mg/m。一氧化氮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15mg/m。6.1.2.8二氧化氮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5mg/m、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10mg/m。6.1.2.9二氧化硫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5mg/m、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10mg/m。6.1.3監測6.1.3.1作業前30min內,應對受限空間進行氣體采樣分析,分析結果合格后方可進入。6.1.3.2采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6.1.3.3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8、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6.1.3.4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強制通風措施。6.1.3.5采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采樣時,應采取6.1.6中規定的防護措施。6.1.4通風換氣6.1.4.1作業時,操作人員所需的適宜新風量應為30m/h50m/h。進入自然通風換氣效果不良的受限空間,應采用機械通風,通風換氣次數不能少于3次/h5次/h。通風換氣應滿足稀釋有毒有害物質的需要。69、.1.4.2應盡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檢查孔進行自燃通風為主,必要時應采取機械強制通風。6.1.4.3對長期不通風,且可能存在有機物的受限空間,必須檢測硫化氫、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氣體濃度;否則應根據空間的大小、與其他空間及管道連接情況,進行強制通風;或使用活體動物進行試驗。6.1.4.4受限空間的吸風口應設置在下部。當存在與空氣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氣密度的污染物時,還應在頂部增設吸風口。6.1.4.5嚴禁使用通氧氣的方法解決缺氧問題。6.1.5電氣設備與照明安全6.1.5.1作業環境存在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12V的防爆安全行燈,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10、。6.1.5.2存在可燃氣體的受限空間場所內不允許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設備。6.1.5.3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工器具應符合要求。進入鍋爐、管道、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12V,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6.1.5.4手提行燈應有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部分不準外露。6.1.5.5行燈變壓器設置必須符合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行燈的變壓器不準放在鍋爐、加熱器、水箱等金屬容器內和特別潮濕的地方;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M,并經定期檢測合格。6.1.5.6受限空間所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經過定期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前,作業人員必須按11、照廠電動工器具管理標準有關規定進行外觀檢查合格。6.1.6個體防護措施6.1.6.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好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等。進入深度為1.5米及以上的受限空間,進入者必須雙肩綁扎安全繩,以備應急救援。6.1.6.2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不能達6.1.2的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6.1.6.3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必要時作業人員應拴帶救生繩。6.1.6.4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6.1.6.5在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受限空間12、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堿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6.1.6.6在產生噪聲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6.1.6.7高溫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藥品和充足的飲用水,必要時可采取強行機械通風的措施來降低人員中暑的可能性。6.1.7機械設備安全6.1.7.1機械設備的運動、活動部件都應采用封閉式屏蔽,各種傳動裝置應設置防護裝置。6.1.7.2機械設備上的局部照明均應使用安全電壓。6.1.7.3機械設備上的金屬構件均應有牢固可靠的PE線。6.1.7.4禁止使用軟梯、木梯、竹、木質腳手架。必要時,工作人員應使用防墜器。6.1.8安全警示措施及消防6.1.8.1受限空間的坑、井、13、溝道或人孔、通道出入門口應設置防護欄、蓋和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6.1.8.2為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場所,提醒作業人員引起重視,在受限空間外醒目處,設置警戒區、警戒線、警戒標志。未經許可,不得入內。6.1.8.3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封閉、半封閉設備(如油罐、儲罐、箱等)內部作業時,應嚴密關閉閥門,按規定裝設“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等警告牌。6.1.8.4在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受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設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和消防員應在警戒區巡回檢查、監護,并有檢查記錄。嚴禁帶火種進入受限空間。6.1.8.5焊接與切割作業時,焊接設備、焊機、切割機具、鋼瓶、電纜及其他器具的放置,必須符合14、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6.2安全組織措施6.2.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廠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標準制度,依據5.2條規定進行危險因素辨識,補充完善“兩票”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并認真做好落實工作。許可受限空間作業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工作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經設備管理部和安全監察部審批。6.2.2下列為許可受限空間,進入許可受限空間作業必須執行“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格式見附件)審批制度:6.2.2.1如調速器儲油罐、回油箱內部檢查和檢修;高位油箱、稀油站回油箱內檢查和檢修;儲油罐內部檢查和檢修;水箱類內部檢查和檢修等。6.2.2.2 建、構筑物類:夾墻、污水井(池)、消防水池15、等檢查、修理和疏通;水輪機豎井、發電機豎井、流道檢查與處理等。6.2.3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管理6.2.3.1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審批程序: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填寫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然后由運行人員和檢修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完成“主要安全措施”欄項目,經部門領導、安全監察部和設備管理部點檢檢查確認措施全部合格后,分別在“確認人”簽字,最后由工作負責人、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監察部、設備管理部和廠領導分別簽字,“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完成審批手續。6.2.3.2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一式三份,工作負責人、所屬部門和安全監察部各一份。工作負責人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便于有關人員檢查6.2.3.3受16、限空間安全作業票不能代替工作票。在許可受限空間作業沒有執行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按照無票作業考核,造成后果依據廠安全生產獎罰規定進行考核。6.2.3.4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由收存單位保存一年。6.2.4 受限空間的施工方案安全組織和技術措施。6.2.4.1 工作許可人的職責6.2.4.1.1.1工作許可人審核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主要安全措施”項目全面、準確性,以及措施的有效落實。6.2.4.1.1.3工作許可人檢查“兩票”執行情況和危險因素辨識準確及全面性,預控措施可操作性和有效性。6.2.4.1.1.4工作許可人監督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措施的準備情況。6.2.4.1.1.5工作許可人對相關部門編制17、的受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并監督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工作負責人職責6.2.4.1.2.1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6.2.4.1.2.2嚴格執行廠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標準和本標準,認真履行工作負責人職責,安全組織工作。6.2.4.1.2.3認真組織工作組成員學習施工方案,掌握受限空間危險因素、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6.2.4.1.2.4作業前,按照本規定組織作業組人員進行作業區域危險因素辨識,制定預控措施,并認真做好落實工作。6.2.4.1.2.5合理安排工作監護人,按照規定定時與監護人保持聯絡,監督氣體定時檢測。6.2.4.1.2.6在作業期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18、6.2.4.1.2.7發現受限空間出現異常情況,不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時,立即組織人員撤離作業現場。6.2.4.1.2.8作業后清理現場,拆除安全警戒措施,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終結手續。6.2.4.1.2.9做好受限空間作業組織工作,合理安排人員輪換工作和休息,當工作人員出現異常反應應及時組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現場,查明原因方可按照安全工作規定恢復作業。6.2.4.1.3運行人員職責6.2.4.1.3.1嚴格執行廠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標準和本標準,依據工作票和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要求,認真做好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正確落實和有害因素監測結果的準確性負責。6.2.4.1.3.2加強對檢測儀器維護保養,定期送檢19、,保證檢測儀器準確、好用。6.2.4.1.3.3努力學習受限空間有毒有害因素檢測技術,熟悉檢測儀器設備使用和檢測方法,依據有關標準和工作負責人要求完成檢測工作。6.2.4.1.3.4掌握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要求和應急救援方法。6.2.4.1.3.5按照本規定要求落實防護措施后進入受限空間完成檢測任務。6.2.4.1.3.6能科學分析有毒有害介質的產生原因。6.2.4.1.6作業監護人員職責6.2.4.1.6.1掌握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基本技能,具有敏銳的警覺并判斷作業人員異常行為的能力,能認真履行監護人員職責。6.2.4.1.6.2掌握受限空間危險因素、應急救援方法和措施,熟練使用應急救援器具和防護20、物品。6.2.4.1.6.3在作業期間,監護人員不能離崗,適時與受限空間作業人員進行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信息交流,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6.2.4.1.6.4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受限空間,情況緊急應果斷采取措施,按照救援程序進行救援。6.2.4.1.6.4.1發現作業者出現異常行為。6.2.4.1.6.4.2受限空間外出現威脅作業者安全和健康的險情。6.2.4.1.6.4.3監護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職責(包括臨時離開現場等)時,也應通知作業者撤離。6.2.4.1.7作業人員的職責6.2.4.1.7.1熟悉受限空間危險因素、安全措施,掌握應急救援技能。6.2.21、4.1.7.2積極參加廠部、部門和班組組織的受限空間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努力提高自救、互救技能。6.2.4.1.7.3遵守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和防范措施。6.2.4.1.7.4掌握正確使用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具。6.2.4.1.7.5服從工作負責人指揮和工作指導。6.2.4.1.7.6作業人員意識到身體出現危險異常癥狀時,應及時向工作負責人報告或自行撤離受限空間。6.2.4.2受限空間作業人員身體檢查由廠部統一安排進行,外委隊伍由本單位組織,體檢結果報安全監察部備案。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影響作業的疾病。6.2.4.3受限空間作業應明確監護人員,許可受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至少應22、為2人,監護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6.2.4.4受限空間作業如監護人無法看到或聽到作業人員工作情況時,應使用對講機(存在易燃易爆環境除外)等其他聯絡方式保持與工作人員有效的溝通,通訊聯絡不暢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6.2.4.5按集團公司有關要求嚴格控制作業人數。6.2.4.6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受限空間未經檢測不得發出工作票,檢測有毒有害物質超過本規定6.1.2條要求,或沒有采取切實可行安全措施的,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6.2.4.7對由于防火防爆、防氧化等原因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23、。6.2.4.8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部作業時,必須出入口門、蓋必須打開。6.3受限空間工程發包管理6.3.1將存在受限空間作業的工程項目以發包工程方式委托承包方的,除應執行集團公司和省公司外包工程管理規定外,還應對承包方受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防護裝備和人員防護用品配置、從事受限空間技術管理人員素質等方面進行評估,對評估和審查不合格隊伍不得承包廠內受限空間工程。.3.2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安全協議中必須明確有關受限空間安全管理各方責任和義務,以及違反本規定考核條款。6.3.3承包我廠受限空間工程項目外委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配備符合受限空間作業要求的檢測、防護和救援裝備,配備合格的檢測人員24、。6.3.4承包我廠受限空間工程項目外委單位必須建立救援體系,根據受限空間作業環境、危險和有害因素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專項處置措施,工作人員必須掌握受限空間危急情況處理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知識。6.3.5外委單位從事受限空間作業應執行華能電廠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標準和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制度,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制度審批程序參照本規定。7應急器材7.1受限空間作業所需應急器材儲備可結合廠應急物資儲備進行管理。7.2受限空間作業應急器材包括: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儀、氧氣檢測儀、安全帶、安全繩(棕繩)和應急救援藥品。7.3特殊缺氧危險作業應將急救援器材放置在作業現場。7.4急救藥品應完25、好、有效。8安全教育培訓8.1新工人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將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管理制度、應急救援預案作為培訓內容之一。8.2每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對所有參與作業的人員再進行專題培訓,未經專門培訓,不得參加受限空間作業。8.3受限空間作業前培訓的內容如下:8.3.1應針對施工方案,對作業內容、職業危害等。8.3.2緊急情況下的個人避險常識、中毒窒息和其他傷害的應急救援措施。8.3.3防護用品、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及急救器材使用知識。9應急救援9.1檢修維護班根據受限空間作業危險因素編制現場專項應急處置措施,許可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有現場專項應急處置措施,作業人員必須掌握應急處置方法。9.2當發現缺氧、中毒等危險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讓工作人員迅速離開工作現場。9.3當發生人員窒息、中毒等險情時,搶救人員應按照現場專項應急處置措施,佩戴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安全繩,確定聯絡方法有序施救,同時匯報有關領導,不得在沒有可靠防護措施情況下盲目搶救。9.4廠應急領導小組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迅速趕到現場了解險情概況,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搶救。9.5必要時撥打“120”和“119”請求救援,不得拖延耽誤最佳搶救時機。9.6企業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根據演練結果補充完善現場處置專項預案。9.7受限空間現場專項處置措施每年應結合規章制度審查工作一并進行審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