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設翻車機房工程塔吊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1298
2023-11-14
7頁
19.86KB
1、港口建設翻車機房工程塔吊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塔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工程簡介XX三期工程翻車機房主體工期約6個月,期間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時間長。翻車機房根據工程需要共安裝了3臺塔吊,其中一臺QTZ63(臂長50米),兩臺QTZ80(臂長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時作業的時候,存在交叉的情況,塔吊之間的高度差為5米, 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過程中,應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時大臂交叉,防止機械事故發生。塔吊司機管理制度為保證三期翻車機房工程的順利完成,保證施工過程中設備的安2、全運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機管理制度如下:1、 塔吊司機必須遵守項目部的規章制度,保證設備及人員24小時正常作業,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機如請假必須得到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和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2、 司機必須安裝塔吊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不安全因素發生。塔吊司機應對操作的塔吊設備做到心中有數,要定期檢查,按照“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作業方法對塔吊進行保養,對設備出現的不良現象應及時向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反映情況,以便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3、 每臺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調換塔吊司機時,必須服從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的安排。4、 未經項目部同意,塔吊司機不得擅3、自更換;若必須更換塔吊司機,須征得項目部同意,同時更換的塔吊司機必須經專職管理人員驗證方可上崗。5、 塔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聽從專職信號工的指揮,同時拒絕除專職信號工外其他人員的指揮要求,但對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指令,均應立即執行。塔吊在吊裝過程中,禁止超載、超負荷吊運以保證塔吊安全運行。6、 塔吊司機嚴禁上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喝酒。工作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工作中手機聊天、聽音樂,以免影響工作。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問題,要及時向項目部提出,項目部視情況予以解決。8、 十不吊:(1)斜吊不吊(2)超載不吊(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邊緣無防護措施不吊(5)吊物上站人不吊4、(6)指揮信號不明不吊(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級以上強風、雷雨等惡劣天氣不吊塔吊安全管理制度1、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具有按拆資質的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2、塔吊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3、塔吊專用的配電箱,電源開關應合乎規定要求。4、塔吊必須安裝小車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6、作業前重點檢查:(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5、正常。(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符合標準。(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7、檢查電源電壓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行超過+20V ,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8、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9、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達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10、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時,應減速緩行停止位置。6、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11、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緩慢下降。12、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13、三臺塔吊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于5m。21、作業后,塔吊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22、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23、任何人員上塔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塔吊的日常維護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控制安全生產過程中對塔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此7、項工作應由司機在每天班前進行。有以下幾點:1、三保險(即吊鉤保險、鋼絲繩卷筒保險、爬梯護圈),五限位(即超載限位、變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轉限位)必須齊全、靈敏。2、嚴禁區使用斷絲超標準鋼絲繩及廢鋼絲繩和表面銹蝕的鋼絲繩。班前班后檢查各類繩卡、吊索、繩具配備是否合理。3、駕駛室門、窗完好,防雨有效。4、同輸電線路距離附合規定,并有有效的防護措施,各類防護措施要齊全牢固。5、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程。6、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箱、關好門窗。塔式安全操作規程一、操作前檢查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8、寫情況及記載事項。2、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3、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4、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5、操作系統、電氣系統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6、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7、所有電氣系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8、塔式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9、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