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經營公司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1300
2023-11-14
6頁
19.66KB
1、港口經營公司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為加強公司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保證安全生產,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一切從業人員。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2、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3.職責3.1公司經理全面負責公司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負責分管全公司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3.2綜合辦:負責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班組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從業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公司批準后下發并組織實施。3.2.3組織好公司級員工培訓教育,做好培訓記錄;建立健全全公司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包括各級培訓記錄、臺賬、檔案)。3.3各部門:編制本部門從業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好本部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做好培訓記錄;健全本部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4.主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43、.1公司主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培訓機構發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4.2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4.2.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4、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4.4公司主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5.三級安全教育培訓5.1公司從業人員,在上崗前都必須進行公司、部門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逐級考試考核合格后方能進入工作崗位。5.2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三級安全教5、育培訓.5.3公司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事故案例等。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小時。 5.4 部門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各部門負責組織,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5.5 6、班組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負責,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5.6特種作業人員和技術復雜的工種,應明確師傅帶領上崗工作,待其操作熟練以后,經現場考核合格,方可獨立操作。6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對有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7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7.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資質的安全技術培訓機構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7.2特種作業人員要按期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安全培訓和復審。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7、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局組織的專門安全技術培訓,按規定經質監局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能從事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定期經質監局復審。9.在對外發包或出租的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和在港區施工外來施工人員由綜合辦組織進行進港安全教育培訓,發放臨時進港證。10.由綜合辦負責告知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港有關安全規定和注意事項。11.公司每年分別各進行一次管理人員安全再教育培訓和員工安全再教育培訓。11.1由綜合辦負責組織;11.2培訓時間不少于8小時;11.3管理人員再培訓參加人員:公8、司領導、各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11.4 員工再培訓參加人員:除管理人員外的所有職工。12.各部每個月召開一次安全教育會議,全體員工參加。13.班組要堅持每天的班前會安排工作的同時進行安全教育。14.公司和各部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編制宣傳版報、資料和標語進行宣傳教育。15.培訓方式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員對員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人力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員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安全技術水平。16.安全培訓考核:每次安全培訓,必須對參加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公司級培訓由綜合辦組織考試,安全生產副經理現場9、督導;部門級和班級培訓由部長和班組長組織考試或考核,綜合辦督導,每級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級安全教育。對考試不合格者采取重新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至到合格方可上崗。1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責任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罰款500元:17.1沒有編制從業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17.2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的;17.3從業人員沒有進行”三級”安全培訓上崗作業的; 17.4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18.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公司董事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