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廠保安、消防安全、保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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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0136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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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燈飾廠保安、消防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燈飾廠安全管理制度一:保安管理制度(一)內容1) 服從直屬上級領導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執行公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得偏袒徇私。2) 執勤中應整肅儀容,謹言慎行,嚴守崗位;并且要規范禮貌用語,樹立、維護公司形象;白天正常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抖擻地在大門口站崗。3) 交班時間必須做好交接手續(包括各類單據、物品、車輛及異常注意事項的交接)并填寫交接班記錄表。4) 保持保安室清潔,室內物品擺放要井然有序;每天交班時由下班保安進行打掃,并監督其它亂扔雜2、物、紙屑的不良行為。5) 所有員工應服從保安員的正常檢查、監督,凡無理拒絕檢查且態度惡劣者,由保安登記并上報行政部處理。6) 值班時,保安應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訊聯絡,對講機嚴禁用與非警務私人通話,嚴禁隨意調整、更改使用頻率。7) 上班時間禁止看報刊、雜志、聽音樂、打瞌睡及私自會客;拒絕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在保安室逗留。上班時間打瞌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加倍處罰。8) 當值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自離崗,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嚴格做好進、出公司車輛、人員的監督、檢查、登記及放行工作。9) 公司所有來訪者必須執行登記手續,并佩戴“來訪證”后方可進3、入公司,出廠時必須收回“來訪證”并做好登記。10) 非下班時間,所有員工離開廠區必須出示“放行條”并做好登記,否則保安員有權不予放行。公司所有人員出入廠門必須佩帶工作證。11) 深夜24:00時后晚歸的人員,保安人員必須做好登記,并寫明晚歸理由;第二天由接班保安人員向行政部反映。12) 任何人員禁止利用保安室電話進行私人通話。13) 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惕,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相應措施。14) 值夜班的保安,必須每小時進行巡邏一次;并按規定固定的巡更點打更。15) 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等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以免臨危慌亂;發現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及時建議上級處4、理。16) 保安人員對離廠人員攜帶物品外出時進行檢查,如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做好登記工作,及時上報主管處理。17) 保安人員應對所有進廠車輛做好登記備案并對外出車輛進行登記檢查。18) 嚴格執行執勤任務,并按規定監督好飯堂的電燈、電視、風扇等開關情況;每天按時到飯堂維持打飯、打卡秩序。19) 若有員工出現身體不適需送醫院治療,應盡量給予配合,情況嚴重的,要及時致電救助單位幫忙解決。20) 配合行政部做好后勤管理監督工作,對宿舍的違紀現象及時予以制止及舉報。21) 對新入職員工要嚴格按照行政部的安排分配宿舍;如發現門窗、床鋪或公物損壞的,應及時上報行政部,請求修復。225、) 非本公司人員或無申請住宿的員工禁止在本公司宿舍留住,一經發現,扣留其所有證件,并上報行政部處理。23) 所有員工離職需搬離宿舍時,保安員需及時對宿舍進行檢查,無發現異常的在離職表上簽名確認后,離職者方可離開公司。24) 所有保安員請假或調班必須先請示保安隊長,再由行政部領導審批:上班、交接班要準時,如果因事要推遲30分鐘以上上班者,要提前向保安隊長或上級領導請示,否則按曠工處理。25) 節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速通報上級。26) 以上規定若有違反,將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以1050元的罰款或同時發出警告書,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二):批準實施日期 本制度從核準6、只日起開始生效!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由公司防火責任人負責,公司保安隊和義務消防隊為防火管理的骨干力量。(二)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統一指揮,分區管理,層層負責,責任明確,防患未然;切實貫徹“說主管,說負責”和自防自救的消防原則。(三) 廠區內的防火管理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組織領導,各部門經理、主管為防火負責人,主要負責所有管區域的消防工作。行政部負責公司日常消防管理事務工作,并以保安隊為基礎,建立義務消防隊。(四) 各部門員工要協助本部門主管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五) 各車間、部門消防負責人要經常檢查、督促本車間、部門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7、好消防設備、器材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器材及時整改。(六) 有高溫、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七)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檢查制度。公司消防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檢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兩次;各部門每季度檢查不少于一次,各車間和各部門應實行班前班后的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八) 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動用消防設備及動用消防栓,更不允許隨意改動和損壞消防設備。(九) 員工宿舍不得使用煤油爐、電爐等煮事物或取暖,不準私自拉電源及增加電器設備,離開宿舍應關閉電源。(十) 不準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的化學物品帶入宿舍、辦公室和生產8、車間、倉庫,不準亂丟煙頭,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十一) 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必須隔離保管。(十二) 廚房工作人員離開廚房時,必須關閉氣類閥門及電源開關。(十三) 嚴禁在倉庫附近實施動火作業,如有須作業的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作業區周圍一切可燃物質,并準備一定數量的滅后器材。(十四) 新員工入職時均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且每半年強化培訓一次。(十五) 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有關作業安排管理辦法進行。(十六) 火警事故處理程序:1、 白天發生時,迅速通知總機。晚上發生時,迅速通知值班保安,并及時拿滅火器將其熄滅。2、 若滅火器無法將其熄滅,火速撥打119火警電話。3、9、 用廣播呼叫消防委員會成員集結,發揮消防編組功能,按平時演習的方法進行撲救。4、 疏散組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指導員工向安全地區有組織地疏散。5、 警界組人員高度警惕,嚴防趁火打動者。6、 火勢撲滅后應及時清查人員及物品損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或保險公司處理。三、保密制度(一) 公司機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二) 全體員工有保守機密的義務。(三) 在外交往和合作中,需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機密,更禁止出賣公司的機密。(四) 公司機密(除第一條規定)有以下機密事項: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機密事項。2、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10、見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3、 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4、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6、 重要客戶和貿易渠道。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保密的事項。(五) 屬于公司機密的文件、資料,應表明“機密”字樣,由負責人印制、收發、傳遞、保管。(六) 未經批準,不得復印 ,摘抄機密文件、資料。(七) 記載有關公司機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八) 無權接觸公司機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機密。(九) 開發設計部等重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工作人員不能隨便帶入進入。(十)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漏公司機密的,視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