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制度(職責、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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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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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制度(職責、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工作規定1 目的和范圍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生產過程中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外委各單位。2 管理職責2.1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2.2 公司及各外委單位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圍內,圍繞統一的部署,依靠廣大干部、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3 管理流程3.12、 公司所屬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3.2 公司各單位要積極開展全員控制差錯和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改善勞動環境,夯實企業安全基礎,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3.3 公司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1) 繼續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杜絕重傷以上、多人中毒事故;(2) 杜絕人為責任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3) 杜絕較大火災爆炸事故;(4) 杜絕電氣誤操作事故;(5) 杜絕重大垮塌和潰壩事故;(6) 杜絕負同等責任重大交通事故;(7) 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環保問題被省級以上政府通報事件。3.4 責 任 制3.4.1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保證、安3、全生產監督體系、技術保障三大管理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3.4.2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由公司行政正職和各主管部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3.4.3 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由HSE管理部和部門(項目部)級HSE網以及班組安全網組成,三級安全網分別行使HSE職能,并對上一級負責。3.4.4 安全技術保障體系由公司總工程師、總工藝師和分廠、車間技術人員以及班組技術員組成,技術監督網和技術專家、技能專家隊伍也作為技術保障體系的重要組織形式之一。3.4.5 公司總經理是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負全面責任。總經理為公司HSE4、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HSE工作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HSE責任制。3.4.6 公司各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對行政正職負責。總工程師、總工藝師對本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3.4.7 公司建立公司、部門、分廠(車間)(包括承發包及保運單位、盛華公司)、班組三級責任主體,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3.4.8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盛華公司及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3.5 安全監督3.5.1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公司設立HSE管理部,全面負責5、公司的安全監察和安全管理,對全公司各單位進行安全監督。3.5.2 公司HSE管理部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管。3.5.3 HSE管理部行使監督職能。業務上受政府相關部門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公司、能源化工公司的領導。3.5.4 公司設立HSE管理部,配備足夠的專職管理人員。分廠、車間配備專職HSE管理人員,所有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公司HSE管理人員、分廠(車間)安全員、班組兼職安全員組成三級HSE網絡。3.5.5 HSE管理部的人員配置及裝備應滿足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公司、能源化工公司HSE工作規定的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HSE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本專業技術6、的人員擔任。 3.5.6 HSE管理部職責:3.5.6.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法規、標準和制度。在公司領導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HSE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召開HSE工作例會。 3.5.6.2 組織制定、修訂HSE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5.6.3 協助實施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及全員HSE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各單位HSE教育培訓工作。3.5.6.4 組織開展各項HSE活動,積極倡導企業安全文化。3.5.6.5 組織HSE大檢查。考核HSE職責、HSE監督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3.5.6.6 經常深入生產現場,進行HSE巡查、監督和指導,制7、止違章等不安全行為發生。3.5.6.7 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和大型機組的安全監察工作。3.5.6.8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監督,負責組織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環境、衛生(預)評價工作,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3.5.6.9 負責按國家事故管理法律法規及上級公司事故管理相關規定的要求組織HSE 事故上報、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3.5.6.10 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3.5.6.11 建立健全HSE管理網絡,指導各相關部門、分廠、車間HSE工作,加強HSE基礎建設。38、.5.6.12 組織編制HSE長遠規劃,HSE年度計劃。3.5.6.13 組織編制年度隱患治理計劃,并組織實施。3.5.6.14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按期實施。3.5.6.15 負責對各單位年度HSE目標管理責任狀各項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3.5.6.16 組織并做好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綜合利用的監督工作,監督環保設施的運行和污染物排放。3.5.6.17 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應急管理工作。3.5.6.18 監督檢查特種作業許可證執行情況。3.5.6.19 負責組織外來施工隊伍和有關人員的HSE教育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簽訂安全協議書,發生事故按合同處理。3.5.6.9、20 負責對各部門、分廠、車間HSE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HSE工作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3.5.6.21 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HSE競賽活動,總結交流HSE先進經驗,推廣HSE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3.5.6.22 督促、檢查公司的消防、氣防、救護工作。3.5.7 HSE管理人員的職權:3.5.8 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控制室檢查了解安全情況;3.5.8.1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3.5.8.2 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公司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和提取事故原始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錄音、錄像等;3.10、5.8.3 對事故的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定、規程,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3.6 反事故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3.6.1 公司每年11月份應在總工程師、總工藝師組織下編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3.6.2 公司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總工藝師具體負責組織,召集各部門、分廠(包括承發包及保運單位、盛華公司)等參加制定;3.6.3 反事故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反事故技術措施和本公司及兄弟公司的事故教訓,以及公司的防范措施進行編制。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納入檢修、技改計劃11、。3.6.4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上級公司頒發的標準,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出發點,從減輕職工壓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人身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推動安全設施標準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進行編制。3.6.5 安全性評價重大危險源、危險點分析結果應作為制定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3.6.6 計劃部應優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資金,由按照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提取的安全費用支出,HSE管理部負責使用的管理。3.6.7 HSE管理部負責監督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對存在的問12、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3.6.8 有關生產領導和車間負責人應定期檢查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并保證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落實。3.6.9 設備部每季度應將本部門的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完成落實情況報HSE管理部。HSE管理部每季度對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對未按時完成的單位及項目責任人進行考核。3.7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3.7.1 公司行政正職應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的規定接受安全培訓,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持證上崗。3.7.2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具有國家規定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取得危險13、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執業資質,持證上崗。3.7.3 特種作業人員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要求,接受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3.7.4 從事煤化工生產、管理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級、分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作業。員工的培訓情況記錄在員工三級HSE教育培訓登記卡中。3.7.5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3.7.6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14、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3.7.7 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分廠、車間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3.7.8 公司組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考試,并記錄在安全作業資格證中。3.7.9 公司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認真落實。組織公司各單位開展日常的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并保證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的投入。3.8 檢修作業管理3.8.1 檢維修項目負責人15、對檢維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工作。3.8.2 檢維修作業執行“兩票一證”制度,明確檢修項目各項工作負責人,并履行審批、許可手續;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自或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3.8.3 檢修作業必須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涉及動土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等,應辦理相應的特殊作業許可證(票)。 3.8.4 在生產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同時要保持與操作人員的聯系,當化工生產發生波動,檢修部位條件可能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檢修安全時,運行人員要及時16、通知檢修人員,立即停止檢修作業并撤離現場。3.8.5 不具備安全檢修條件的設備,不得進行檢修作業。3.8.6 對設備檢維修工作票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3.8.7 檢維修竣工后,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應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體和聯動試車,在現場認真做好設備交付生產的手續,驗收交接。安全裝置恢復齊全。3.9 危險化學品管理3.9.1 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有關的法規、條例和標準,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3.9.2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要求,必須向政府質檢部門申領危險化學品生產17、許可證。3.9.3 嚴格執行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要求,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要求,在項目設立時,進行安全評價;在初步設計階段,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進行審查;在投料試車前,應按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要求,上報試生產方案;試生產正常后,進行工程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3.9.4 在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要求,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3.9.5 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對屬于危險貨物品名表、危險化學品名錄、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化學品,各單位應按危18、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出相應的生產、儲存、使用過程安全管理細則;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3.9.6 公司購買或銷售危險化學品,其包裝必須牢固、嚴密,并按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貨物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化學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等數據,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安全技術說明書上,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3.9.7 物資供應部應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要求,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19、區域,必須分隔存放,做好標識。3.9.8 公司屬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對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3.9.9 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監測、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防滲漏、阻止回火、導出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操作人員要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3.9.10 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準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3.10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3.10.1 公司所使用和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是具有符合相應資質的設計、制造單位生產的設備,不得購置和使用不具有資質單位所設計、制造的特種設備。3.10.2 20、嚴格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設備部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3.10.3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3.10.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點檢定修、維護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必須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3.10.5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加強對21、特種設備的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存在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情況,應堅決停止使用,并向設備部、HSE管理部及時反映。3.10.6 特種設備的安裝、檢測、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資質審查由工程設備管理部門負責,HSE管理部負責監督。3.10.7 特種設備的大修、改造應按規定報技術監督管局進行備案和審查。3.11 例行工作3.11.1 班前會和班后會由班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運行方式和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講工作中的風險,講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中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三講一落實”。班后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22、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并做好記錄。3.11.2 班組安全日活動:3.11.2.1 檢修班組和生產部門的下屬班組及運行輪值學習班組,每周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由班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班組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班組所管的臨時工也必須參加,如有缺席應在活動記錄中認真記錄。分廠、車間領導和專工應分別參加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并簽字。分廠、車間領導及安全員要對班組安全日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3.11.2.2 安全日活動的內容:活動以學習有關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學習事故通報、公司的安全文件、事故通報、安全通報、進行公司布置的安全檢查等,分析本分廠、車間和班組發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違章現象、對本班上23、月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總結本班所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分析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為主要內容。3.11.2.3 安全日活動的檢查、考核 部門、分廠領導和分廠、車間安全員,每月對班組安全日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并在安全日活動記錄上簽字,要有評論。3.11.3 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 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HSE管理部負責準備會議材料并通知會議參加人。組織學習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文件;總結分析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及存在的問題;通報“兩措”、安全性評價、階段性安全大檢查整改情況;制定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決策安全生24、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解決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3.11.4 月安全例會由安全副總經理主持,每月召開一次。總結分析上月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教訓;生產、設備、人身事故及故障責任單位匯報經過、整改措施完成情況,提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綜合分析本公司安全形勢,研究防范措施。3.12 安全檢查3.12.1 每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定期檢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安全檢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檢查應結合季節特點和事故規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3.12.2 安全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程制度、查隱患為主,對查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并25、監督落實。3.12.3 每月定期編寫安全生產監督通知書,分析事故規律,吸取事故教訓。3.13 安全生產月 安全生產月活動每年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和上級公司的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點是加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提高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企業的安全文化水平。3.14 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3.14.1 加強對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公司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公司頒發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管理辦法。對承發包工程和臨時性用工應認真履行審批程序和制定各有關方應承擔的責任。3.14.2 公司在對外承包和發包工程項目時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26、方和承包方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及公司對承包方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嚴禁“以包代管”。3.14.3 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對承包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3.14.3.1 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3.14.3.2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3.14.3.3 承包方應保證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施工的機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試驗的工器具、絕緣用具應具有試驗資質部門的檢驗報告。特種作業人員應有在審驗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操作證。3.14.3.4 具有兩級機構的27、承包方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3.14.4 部門作為發包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3.14.4.1 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其符合本規定上條所列條件;3.14.4.2 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3.14.4.3 在有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3.14.4.4 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28、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3.14.5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應與發包部門簽訂安全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安全協議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3.14.5.1 發包方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3.14.5.2 承包方制定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3.14.5.3 承包方應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規章制度;3.14.5.4 發包方對現場施工過程中有關獎懲的規定;3.14.5.5 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3.14.5.6 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胸卡的要求。3.14.6 開工前,承包方應按照簽訂的安全協議的29、要求,認真制定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經HSE管理部審核批準后貫徹落實。3.14.7 承包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必須接受HSE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部門、分廠安全員有權糾正應給予制止,對于情節嚴重者立即停止其工作。3.14.8 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設備、人身事故,由HSE管理部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無論任何原因均對發包工程的責任單位進行考核。3.14.9 HSE管理部將根據合同對承包方進行處罰。3.14.10 分廠、車間班組禁止作為工程的發包方向外發包工程項目和雇傭臨時性用工。3.15 考核與獎懲3.15.1 公30、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兌現獎、特殊貢獻獎。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調度、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3.15.2 獎勵申報批準程序:由受獎單位(或個人)寫出事跡材料,經本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后,報HSE管理部。HSE管理部對上報的事跡材料審核后由公司領導批準。3.15.3 對事故及以上各級責任者的處罰:對造成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責任者的處罰,按照上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及多倫煤化工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多倫煤化工經濟責任考核辦法執行。3.15.4 安全工作的獎勵31、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3.15.5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表彰、獎勵為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4 相關文件4.1 安全生產法4.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4.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4.4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大唐集團200828號)4.5 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4.6 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導意見 (2008版)4.7 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4.8 安全生產獎懲規定4.9 多倫煤化工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5 記錄無6 術語和定義 無7 附則本規定主要編制32、單位:大唐內蒙古多倫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HSE管理部。本規定編制人:張 清。本規定審核人:李 鋒。本規定批準人:張瑞兵。本規定編號:Q/GL-HSE-013-2011。本規定自2011年07月10日起正式執行,原安全生產工作規定(Q/GL-HSE-013-2009)同時廢止。安全生產十條禁令和安全生產五十二條不準一、公司安全生產十條禁令1.嚴禁在生產區域吸煙及攜帶香煙、火種。2.嚴禁飲酒者進入生產區域。3.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人員進入生產區域。4.嚴禁未經安全措施交底者進行作業。5.嚴禁未佩戴防護用具進入有毒場所。6.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非防爆器具。7.嚴禁進入未做安全隔絕及未分析合格的受限33、空間及設備內作業。8.嚴禁負責作業監護的人員擅離崗位。9.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域。10.嚴禁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二、公司安全生產五十二條不準一)、生產區作業十二條不準1.不準未按規定著裝。2.不準使用不合格“四具”(起重機具、電動工具、登高用具、安全用具)。3.不準未經允許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4.不準未經檢查就啟動停機檢修的設備。5.不準未落實可靠安全措施開始檢修設備。6.不準未取得安全作業證人員獨立作業。7.不準未停電擦洗或拆卸設備的轉動部件。8.不準未辦高處作業證就登高作業。9.不準未經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10.不準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11.不準在未安34、裝漏電保護器的電源上使用移動工具。12.不準動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二)、工藝操作十條不準1.不準監護人直接操作設備。2.不準有疑問時盲目操作。3.不準不嚴格控制工藝指標。4.不準不嚴格執行“三制”。5.不準不按操作票順序操作。6.不準隨意打開防誤閉鎖裝置進行操作。7.不準一個操作任務中途更換操作人員。8.不準不到現場確認安全措施就許可工作。9.不準無安全措施進行操作。10.不準未經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許可人。三)、防止中毒窒息八條不準1.不準未接受防中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人員從事有毒、有窒息危險作業。2.不準未辦理作業許可證就進入受限空間作業。3.不準在未脫離危險區域前摘下防護用具。4.35、不準隨意動用防中毒專用設備和工器具。5.不準少于兩臺氣體檢測儀進入有毒受限空間內作業。6.不準在未進行置換、通風進入容器內作業。7.不準不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8.不準未經允許排放有毒、窒息氣體。四)、防火防爆十條不準1.不準穿帶鐵釘的鞋或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化工區域。2.不準未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進行動火作業。3.不準未與生產系統可靠隔離、易燃物未清理干凈動火作業。4.不準未清洗置換合格進行動火作業。5.不準未按時進行動火分析動火作業。6.不準用汽油、易燃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7.不準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險化學品。8.不準在易燃易爆區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9.不準堵塞消防通道。10.不準損壞或隨意挪用各類防火防爆設施。五)、機動車輛五條不準1.不準無證、無令停車。2.不準酒后行車。3.不準人貨混載行車。4.不準超標、超載行車。5.不準無阻火器車輛進入化工區域。六)、開車調試七條不準1.不準未經驗收合格及存在缺陷的設備進行調試。2.不準未辨識危險因素,落實可靠控制措施進行調試工作。3.不準未經批準,投退聯鎖保護進行調試。4.不準無方案或按未批準的方案進行調試工作。5.不準不熟悉工藝系統和參數的人員上崗操作。6.不準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的人員上崗操作。7.不準在試車過程中發生疑問或異常時繼續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