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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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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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加強xxxx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開發的xxxx小區等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監理以及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管,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有關條款和有關行業規定,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現場人員管理制度。本制度中所指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程施工的土木建筑工程、建筑設備安裝工程、管線敷設工程及生活設施等與施工活動有關的經建設單位批準占用的施工現場。一切與本工程施工活2、動有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產管理第一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管理人員進入現場應掛牌上崗,否則項目監理可按下列條款對施工企業進行處罰:1、不戴安全帽每發現一人一次罰款1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帶每發現一人一次罰款50元。2、穿拖鞋每發現一人一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責令停止其作業并處罰100元。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罰款50元,并停止其特種作業。第二條 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機械設備、塔吊等安裝后未經驗收合格,嚴禁使用,如違章使用每發現一次處罰施工單位1000元,并責令停止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自負。3、第三條施工人員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在危險環境強行作業,每發現一人一次罰施工單位50元。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指揮工人在危險環境下作業,或發現工人在危險環境下作業管理人員未予制止的,每發現一人一次罰施工企業100元。第二章 質量管理第四條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使用說明書。首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工地監理工程師復檢,需鑒證的,施工單位應根據監理鑒證取樣計劃,配合好監理鑒證取樣工作。復檢合格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使用到工程上。第五條對施工單位未進行自檢、復檢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經現場監理人員發現,除令其將不合格材料更換,所施工的部4、位進行返工外,并對施工單位處2000元罰款。第六條土方回填工程必須按要求分層夯填,如未按要求夯填或夯填后未做檢測繼續施工的,除返工外,每發現一次罰施工單位1000元。第七條隱蔽工程隱蔽前,應首先由班組進行自檢,再由工地項目部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將報驗申請表、隱蔽工程記錄一同報監理人員進行隱蔽檢查,合格簽字后方可隱蔽。對未報驗自行隱蔽的,每發現一次對施工單位處5000元罰款,并對已隱蔽部位,由施工單位進行返工剝離,重新檢驗,返工費用施工單位自負。第八條隱蔽驗收檢查時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單位未經自檢或自檢不合格問題較多,工程量較大,經監理人員提出整改要求,四小時后施工單位方可進行第二次報驗。若第二次報5、驗上次問題仍未處理或問題較多,監理人員提出整改意見后,八小時后方可進行第三次報驗。若第三次報驗,經監理人員檢查所提問題處理不妥或問題仍較多,監理人員可對該隱蔽工程拒絕檢查,對該隱蔽工程發布暫停施工令。第九條監理人員在現場采用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正常檢查,若進行平行檢查時,要求工地相應人員進行配合,工地管理人員應主動配合,并提供相應條件,若工地管理人員不配合,經監理人員檢驗發現問題嚴重,必須返工或改正,監理人員通知該工序暫停施工,并立即通知工地有關管理人員。第十條對現場多次要求改正,操作人員拒不改正,繼續施工的,或施工管理人員明知錯誤堅持不改正的,按以下條款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1、砌體工程發現6、組砌方法錯誤,有灰縫過大過小,飽滿度不合格,平整度、垂直度偏差大、通縫、接槎偏移,經檢查發現要求改正未予整改,或經施工單位自檢,評定合格報驗時,再驗收時發現問題較多的,每發生一次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至合格。2、馬牙槎留置錯誤、尺寸偏差過大,砌體加筋未按規定長度、部位放置、鋼筋尺寸不符合要求,鋼筋搭接倍數不夠、構件搭置長度偏差過大、梁板筋露出或不符合要求每發生一次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至合格。3、砼澆筑期間,鋼筋保護層不夠或過大,鋼筋踩踏嚴重,柱、構造柱箍筋脫落嚴重,拆摸后發現柱主筋位移,跑模嚴重,蜂窩、麻面、斷柱,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并返工至合格。4、樓板澆筑后,達到養護期后報經監理同7、意后方可上磚作業,未經同意擅自上磚的,除將所上磚清除結構部位外,一次處罰2000元。5、砼配合比不符合配合比通知單要求,超過規定偏差,同一棟號首次發現罰款500元,再發生類似情況每次罰款2000元,并將已澆筑砼全部返工。6、未經報驗擅自拆模,一次罰款1000元,并責令停止作業,且回復支撐以保證結構安全。7、水電安裝工程隱蔽穿線、敷管,未按規范要求施工,管路不通,隨意鑿洞、切墻,隱患較大,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第三章 工程進度及工程款支付管理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施工所需的各類材料、設備、機械、工具應按進度計劃提前組織進場,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報驗,監理工程師驗8、收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條經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嚴重滯后,監理機構要求趕工,施工方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工期嚴重影響總工期,監理機構可采取相應補救措施,按實際所花費用在其工程合同造價中支出。第十三條施工單位同應根據合工期編制月、旬、周進度計劃,以旬、周計劃確保月計劃的實現,監理每月組織進度檢查,若每月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對施工單位處以500-2000元經濟處罰。第十四條工程款的撥付形式:施工單位中標后進入施工現場開始準備開工工作后,預付10%的工程款;基礎出地面且地下室頂板澆注完畢后,付總造價的10%;三層封頂后付10%;主體封頂后付10%;門窗安裝及內外粉刷結束后付5%;水暖電外墻保溫完工后9、付10%;主體竣工驗收后付15%。余款工程決算后扣除3%的質保金按照合同約定付清。施工企業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提出付款申請,先報監理公司復核簽字蓋章,再提交建設方現場工程師確認后,并出具稅務發票,由公司財務按前款標準及時付款。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料具堆放要整齊,道路要暢通,現場施工管理辦公室要干凈、整潔。材料、工具亂堆、亂放,道路堵塞,現場混亂,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次處罰施工單位200元。工地不允許在施工現場點燒垃圾,每發現一次對施工單位處以100元罰款。施工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否則每發現一次對施工企業處以50元罰款。第十六條職工宿舍、食堂等臨時建筑要符合有關標準,每發現污10、水亂倒、垃圾亂扔一次罰款50元,食堂要符合有關衛生標準要求,每發現灶具不衛生及無防蠅措施一次罰款50元。第十七條施工人員不注意成品保護,故意損壞已完成的工程,責令將其修復至完好,并對該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第十八條嚴禁施工企業內部及施工企業之間的工人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元,并進行通報批評。第五章工程變更簽證管理第十九條為了保證房地產開發公司承建的平安佳苑擴建工程、塞上水鄉、民樂小區工程質量,合理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進度。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必須嚴格控制,如必須變更,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文件,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確11、認工程量后報工程領導小組集體會審確定。第六章現場監理人員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現場監理人員要仔細閱讀圖紙,熟悉圖紙范圍內圖集內容,如沒有相應圖集,由建設單位聯系設計院復印后下發給監理項目部。如不提供相關問題,又在施工中出現錯誤,由監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對監理相關人員進行500-1000元處罰。第二十一條嚴格上下班制度,工程進入施工階段時,監理人員必須與施工人員同時上下班,履行好工程監理義務。必要時安排好工作時間,星期天輪換休息,不能影響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第二十二條不得接受施工單位宴請、饋贈,不得收受施工單位贈送的購物劵、現金,不得變相向施工單位索要財物、現金。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設備材料,12、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第二十三條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督工作。第二十四條監理公司總監必須每天按時到崗,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請假。否則,每次處罰500元。第二十五條工程進度的控制。工程進度如出現過大偏差,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對施工單位下發限時趕超進度通知單,如施工單位仍達不到進度要求,影響整體工程交竣工驗收的,第一次對監理單位處罰10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同時對施工單位進行嚴重處罰,仍不能達到進度要求的,由監理公司提出補救措施報公司研究決定。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現場監理及甲方決定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向公司領導進行反映并由公司領導做出決策。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現場13、工程師必須按程序及時認真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有施工單位反映監理人員有刁難行為或無故拖延工序驗收,造成工期延誤的,經調查屬實,對監理人員處以300元1000元罰款,并建議監理公司領導調換人員。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員對分部分項工程的監督檢查應嚴格執行監理規范,如甲方抽檢中,現場發現工程中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對總監及相應棟號監理工程師依情節嚴重情況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第二十九條監理人員應嚴格按照監理規劃方案對工程進行旁站監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旁站失誤或沒有發揮監理作用的,對監理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現場要求總監直接換人。第三十條水、暖、電監理人員,管好現場臨時用電,臨時用水外,涉及到安裝工14、程預留洞口、槽及建筑材料質量等,如在砌體工程完工后出現鑿洞、槽、建筑材料不合格返工現象,每發現一處,對監理人員處以500元罰款。第三十一條其他事項執行有關規定。第七章建設單位人員管理第三十二條公司派駐現場負責人負責工程的日常管理,負責新建小區內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及工程的協調工作。負責協調聯系質檢、設計、勘探、建筑管理等相關單位,及時解決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第三十三條負責對監理的考勤工作,每星期統計上報公司考勤結果。對考勤不到崗監理,由考勤人員提出處罰的意見和建議。第三十四條 負責該工程所涉及的變更資料、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上報資料的管理。第三十五條每棟樓的負責人必須具體到15、個人,監督監理單位從施工單位材料進場報驗、試驗、使用,嚴把工程材料關;監督監理單位對隱蔽工程的驗收的程序,提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第三十六條每棟樓的工程負責人員應填寫質量信息反饋單。每周定期收集整理一次,報送公司工程部。重要、重大質量信息在24小時內及時反饋到公司。第三十七條每周向項目的主管領導匯報工程進展和工作的開展情況,及時解決涉及工程項目技術性重要變更的事宜,并做好項目變更的完整記錄見證和資料整理。第三十八條按照監理合同及相關監理條例,對監理公司的工作,進行全面的督促檢查,落實有關責任制,達到使監理公司真正發揮旁站監理,巡查及見證等職能的要求。第三十九條在工程建設過程中16、,發生有關工程質量的問題時,必須在第一發生時間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同時向公司領導、局領導匯報。第四十條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現場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條負責將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工程變更發放給負責的樓棟號的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并督促其落實。第四十二條不得接受施工單位宴請、饋贈,不得收受施工單位贈送的購物劵、現金,不得變相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索要財物、現金。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設備材料,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 第四十三條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向項目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公司領導請假。第四十四條在施工過程中,因監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經濟損失或工程量增加在壹萬元以下者,對17、相應的樓棟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在公司召開的會議上提出點名批評并扣發當月月度考核獎金;壹萬元以上者,相應的樓棟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扣發季度考核獎金,并提出通報批評;拾萬元以上者,扣發樓棟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當年年度考核獎金并記過一次。如在工程中出現重大問題,房地產開發公司直接解聘。第四十五條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業務部門做好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項工作。第六章 工地例會制度第四十六條 首次例會確定的例會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工地例會。第五十一條 工地例會內容要求。 (1)由施工單位匯報上次例會后安全、質量、進度的完成執行情況; (2)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原因; (3)檢18、查上次例會后施工現場安全情況,提出下一階段安全控制重點及措施要求; (4)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5)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6)檢查工程量核定情況; (7)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第四十七條 因故不能參加例會的必須提前請假。第四十八條 未經同意不參加例會的,每人每次將處以下罰款:(1)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整;(2)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罰款100元整;(3)其他人員:罰款50元整。第七章 獎 勵第四十九條對工地管理好的項目部,在監理和甲方組織的檢查中,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各項工作突出的工地,建設單位將對其進行500-2000元獎勵,對特別突出的個人獎勵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