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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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0179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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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構建精細化管理的新常態,針對安全文明施工現提出以下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庫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獎懲的依據。第二條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部門負責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檢查、考核,提出獎懲意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本辦法決定安全文明措施費獎罰。第二章安全檢查第三條安全檢查可根據實際分為一般性檢查、階2、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生活衛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第四條在日常工作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專職安監人員進行旬日的現場安全巡視檢查,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備查。第五條每月由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檢查合并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監理工程師、各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第六條每季度安委會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安全大檢查由安委會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組織。全休安委會成3、員、各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及分管安全副經理和安全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好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第七條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整改結果經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報安委會辦公室(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復核備案。第三章安全考核第八條安委會每季度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組織一次綜合考核,安委會辦公室(或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據月度檢查問題及日常巡視檢查問題得出各單位的季度考核分數(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見附件)。施工單位季度綜合考核分數=(季度考4、核分致60%)+(月度考核平均分級40%)。第四章表彰和獎勵第九條水庫工程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實行專款專用,獎勵基金來源為:1、安全文明生產罰沒收入;2、上年度獎勵基金節余。第十條建設單位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休和個人進行表彰。第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條作:1、責任集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把安全生產故在第一位;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員工遵紀守法,無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無工傷、機電、交通、火災事故;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日活動做到了“四落實”,職工安全素質有明顯提高;4、按“三定四不推”原則認真抓好事故隱患整改5、,并做好有關文宇記錄;5、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工作指令及時傳達到全體職工,并認真貫徹落實。第十二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評比條件: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模范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2、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行為;3、積極消除事故隱患,為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做出了突出貢獻;4、積級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安全生產任務。第十三條優秀專職安全員評比條件:1、符合第十二條的規定;2、認真履行專職安全員的職責和權利;3、在其工作范圍內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第十四條獎勵標準: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1000-3000元;2、安全生產先進個6、人、專職安全員獎500-1000元;第十五條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經考核屬實者,可按如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1、在危急關頭排除險情,避免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獎勵1000-xx元;2、在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生命、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獎勵500-1000元;3、及時發現、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獎勵500-1000元;4、對糾正“三違”、完善安全設施、落實安全措施,積極開展安全活動的有功人員,獎300-500元。第五章處罰第十六條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罰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處罰。1、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7、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2、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3、同一個作業區域有幾家單位作業并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未指定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的。第十七條對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每人次罰款100-300元;一次超過3人次以上,罰款500-1000元;一次超過6人次罰款1000-1500元。第十八條對施工生產中有明顯違規行為者,安全管理人員有權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所在單位100-300元的罰款。同類違章違規行為屢教不改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對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安全防護8、設施不完善、事故隱患不積極整改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有權給予停止施工或罰款500-xx元的處理。第十九條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員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單位,責令停產,并罰款1000-5000元。第二十條承包單位使用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每人次罰款5000元;機械設備使用無證操作人員,每人次罰款200元。第二十一條對工程項目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施工交底,沒有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罰款1000-509、00元。第二十二條承包單位沒有為作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每人次罰款300-500元。第二十三條對建設單位下達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時回應,不及時報送安全資料的每次罰款500-1000元。第二十四條對于發生重大未遂事故單位罰款1000-5000元。同一單位在一年之內發生同一類事故或同一類未遂事故加倍處罰。第二十五條對隱瞞事故、拖延不報、虛報事故損失、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安全管理人員執法的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第二十六條對不服從管理、隨意亂挖亂棄的單位,一經發現或查證屬實,按大車(20T以上)罰款5000元/車次;小車(小于20T)罰款xx元/車次。第二十七條違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業管理規定的,經查證屬實,當即責令整改并罰款10000元/次,再次違反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處罰3次以上者報當地公安機關取消其爆破作業資格。第二十八條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處罰。第六章實施第二十九條事故罰款實行分級管理,同一事故不進行重復罰款(地方主管部門的罰款除外)。第三十條水庫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被處罰單位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按照本制度罰金由建設單位從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扣除。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水庫工程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