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質量事故及問題處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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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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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表格應急預案
1、建筑公司質量事故問題處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則1目的和依據對質量事故予以界定,規范質量事故的上報、調查和處理,加強對各類質量事故的管理,依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工作的通知、(建質 111號)關于做好工程質量事故質量問題查處通報工作的通知(建質12號)、建筑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編制。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的建設工程中發生的質量事故。 3術語定義 3.1 質量問題 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不合格品。 3.2 質量事故 是指由于建設2、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二、職責分工1項目質量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2項目工程技術質量部是項目質量事故的管理部門,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3項目屬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質量事故的處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4項目經理部具體負責本工程項目中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按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實施。 5項目工程技術質量部負責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事故的技術論證及提出重大質量事故的技術處理方案。三、質量事故的劃分、調查與分3、析1質量事故分級1.1 質量問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 萬元(不含)以下的不合格品。2質量事故質量事故分級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111 號)。2.1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2.2 事故等級劃分根據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 個等級:2.2.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2.2.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 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2.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3事故報告3.1 事故上報時間及流程發生質量事故后,項目經理部、項目必須逐級如實向上報告,不得隱瞞不報或虛報損失。一般以上質量事故,項目部在15、小時內上報項目工程技術質量部及公司質量部。3.2 事故報告的內容3.2.1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3.2.2 工程概況,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和造成的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2.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3.2.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4質量事故的調查與分析 4.1 質量事故(含質量問題)發生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4.2一般問題和一般質量事故,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調查分析。對一般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4.3 嚴重質量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4.4 調查分6、析會后整理形成書面質量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分析報告內容:4.4.1 工程概況:重點介紹事故有關部份的工程情況; 4.4.2事故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過程、現狀; 4.4.3事故原因分析: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4.4.4事故評估:闡明事故對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等有何影響;4.4.5事故涉及人員與主要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者的處理情況;4.4.6對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采取的措施和建議。四、質量事故的處理1項目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涉及項目工程質量的技術、材料、機具、設7、備、管理人員和分包單位等,也要對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2發生質量事故后,項目經理部、項目各部門必須逐級如實向上報告,不得隱瞞不報或虛報損失。一般以上質量事故,項目在1小時內上報公司質量管理部。3發生質量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認真勘察。如有必要,應聘請有關專家進行鑒定,如果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而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更大財產的損失。4發生質量事故后,嚴格按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原因、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和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一般以上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將調查處理報告上報公司8、質量管理部并在全公司內公布。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工程質量事故均有進行檢舉、控告和投訴的權利及義務。對隱瞞事故者應加重處罰,嚴肅處理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人的行為,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五、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具體依據公司建二二通201662號質量管理責任追究及獎罰辦法執行。附件三: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處理流程圖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處理流程圖不處理核簽處理方案發出質量事故報告單組織調查取證進行原因分析工程技術質量部提出處理方案工程技術質量部提交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審查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立即上報項目相關領導、部門發布工程暫停令暫停施工原因不清監督實時處理方案項目自檢后報驗檢查、鑒定、驗收組織技術資料歸檔發出工程復工令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