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學教育要求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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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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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學教育要求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項目安全教育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是增強職工自我防護的能力,是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長期任務,為了使安全教育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幾項規定,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的要求和精神制訂本制度。一、對入場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經企業、基層(項目)、班組三級教育后,才能進行崗位作業。 (一)、一級安全教育內容: l、按法律、法規、條例及公司規章制度進行教育,講清安全生產的重要性。2、2、勞動紀律和遵章守紀的教育,使其弄清勞動紀律與安全生產的關系。(二)、二級安全教育內容:1、項目安全工長或安全員,講授生產性質和機電設備的安全使用知識。2、項目部安全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注意事項。3根據工程的特點、重點部位、危險處的注意事項及安全的防范措施。(三)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教育) 內容:1、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等。2、工具、機械設備的防護裝置和安全使用問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及工作環境的安全。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監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技術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崗作業。三、日常的安全教育項目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班組每周組織一次安3、全學習,結合本班組工作情況總結安全生產中的經驗教訓,提出安全防范措施。三、安全教育應做好記錄。內容:教育時間;教育內容;教員簽名;受教人簽名。 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要求 安6-1-1一、三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一)第一級教育: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內容是:、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本單位施工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 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二)第二級教育: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本單位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4、識;、本單位(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三)第三級教育: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是:、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附:安全生產須知:一、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5、真學習和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在二米及其以上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從事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動用機電設備。、建筑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得超過有關規定。、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采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機操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操作時思想集中,不得離崗。、施6、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和帶釘的鞋和赤腳、赤膊等操作。、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后經施工負責人同意。、施工現場的“四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和“五臨邊”(陽臺、框架、屋面、跑(斜)道卸料平臺),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型卡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元釘要及時拔除。、砌墻斬磚要朝里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墜落傷人。、工具用好后要隨時裝入工具袋。、不準在井架(龍門架7、)內穿行;不準在井架(龍門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鎖好電箱。、腳手架上霜、雪、泥和建筑垃圾等要及時清掃。、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探頭板。、腳手架超載危險:砌筑腳腳手架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即在腳手架上堆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層高。腳手架連墻點拆除危險;坐在防護欄桿上休息危險;搭、拆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等高處、臨邊、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危險。、梯子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掛梯上部要掛牢,下部要綁扎。、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高空:從事登高作業的人員,8、必須身體健康,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癥、嚴重心臟病、精神癥、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登高作業。對登高作業的人員要每年體格檢查一次。()在平臺、屋沿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一般規定第一節 施工現場第一條: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9、后操作。第二條: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第三條: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和赤腳,在沒有防護設施下高空、懸崖和陡坡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防護設施,距地面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第四條: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警10、示標志。第六條: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第七條: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第八條: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定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支撐移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情況,確立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溝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第九條: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第十條: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11、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第二節 機電設備第十一條: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第十二條:機械和動力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第十三條: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第十四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臨時停電或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第十五條: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第十六條: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12、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第十七條: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絕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應將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定:輸電線路電壓1千伏以下1 15千伏2040千伏60110千伏220千伏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低距離(米)垂直1.53456水平11.5246第十八條:行燈電壓不得超過伏,在潮濕場所或金融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伏。第十九條: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13、第二十條:光和r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第二十一條: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第三節 高空作業第二十二條: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第二十三條: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第二十四條: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箱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第二十五條: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第二十六條:梯子不得缺檔,不準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14、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監護或設置圍欄。第二十七條: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搭架的挑粱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派專人負責。第二十八條: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裝物上下。第四節 季節施工第二十九條: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等,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第三十條:高層建筑、煙15、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第三十一條: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第三十二條: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三、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品。、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保險鉤。、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16、機電設備。、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四、十項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保護裝置;、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帶釘易滑的鞋靴;、施工現場的懸崖、陡17、坡等危險地區應設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五、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樓板、大粱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多機作業,應保證所18、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六、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19、,不準焊、割作業。、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七、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一)高處作業防護、塔機吊磚:使用磚夾(下面必須設兜網)或網罩式磚籠。、塔機吊砌塊:使用磨擦式砌塊夾具。、安全網:平網或密目式安全網:()隨施工層提升,網高出施工層面米以上。()網下口與墻生根牢靠,離墻不大于厘米。()網之間拼接嚴密。、圈梁施工:搭設操作平臺或內腳手架,20、樓梯間搭操作平臺。(二)洞口臨邊防護、預留洞口:(1)邊長或直徑在20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內鋼筋或固定蓋板防護。(2)501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內鋼筋貫穿洞徑構成防護網,網格大于20厘米要另外加密。(3)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洞口下張安全網,護欄高1米設二道水平桿,并設踢腳板。(4)預制構件的洞口,包括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參照上述原則防護或架設腳手板滿鋪竹笆固定防護。(5)垃圾井道、煙道,隨樓層砌筑或安裝管道洞口可參照預留洞口要求加以防護。(6)管道施工時,四周設防護欄,并設明顯標志(尺寸同上)。2、電梯井門口:安裝固定柵門或護欄并有明顯警示標志。3、樓梯口:(1)分層施工樓21、梯口裝臨時護欄。(2)梯段每邊設臨時防護欄桿。(3)頂層樓梯口,隨施工安裝正式欄桿或臨時護欄。(4)桿件應涂刷色標。4、陽臺臨邊:利用正式陽臺欄板,隨樓層安裝或裝設臨時護欄。間距大于2米設立柱(尺寸同上)。5、框架結構:(1)施工時,外腳手架不低于操作面,內設操作平臺。(2)周邊架設鋼管護身欄。(3)周邊無柱時,板口預埋短鋼管,供裝鋼管臨時護欄立管用。(4)高層框架無外腳手架時,外設挑網(平網加密目網)。6、深坑防護:深坑頂周邊設防護欄桿,行人坡道須設扶手及防滑措施(深度2米以上)。7、底層通道口: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設防護棚,棚寬大于通道口,棚長3米,高層5米,多層建筑棚頂滿鋪木板,高層建筑棚22、頂須雙層鋪設。8、杯型基礎、鋼管樁上口:未填土的鋼管樁上應及時加蓋,杯型基礎深度在1.2米以上拆模后及時加蓋。(三)垂直運輸設備防護1、井架(龍門架):(1)井架(龍門架)下部三面搭防護棚,正面場長度不小于3米,兩側不小于1米,井架(龍門架)高度超過30米棚頂須雙層。(2)井架(龍門架)底層入口處設有“自落門”,樓層通道口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設護欄,下設踢腳板。(3)井架(龍門架)吊籃裝設內落門,高度限位、斷繩、樓層停靠等安全防護裝置。(4)井架(龍門架)底部設有可靠的接地裝置,且成組。(5)井架(龍門架)本身腹桿及連接螺栓齊全,纜風繩及建筑物的硬支撐按規定搭設齊全牢固。(6)臨街或人流密集區23、,在防護棚以上三面用安全立網封閉防護。2、腳手架:(1)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木混搭,高層腳手架應經專門設計計算。(2)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3)按規定設置連墻點,剪刀撐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用兩只旋轉扣件。(4)施工層下,每隔10米要鋪隔離封閉,伸足墻面;二步架起及以上外側設擋腳板和密目式(2000目)安全網。(5)要設登高斜道,在外側配置防護欄桿。轉彎平臺須設二道水平欄桿,并設踢腳板。(6)高層腳手架外側,從第二步架應全部設防護欄桿和擋腳板,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區則從第二步架起全部設硬防護和安全網,腳手架四周均設接地保護和防雷裝置。3、人貨兩用電梯:(1)電梯下部三面24、搭設雙層防墜棚,搭設長度正面不小于3米,兩側不小于1.8米,搭設高度為4米。(2)必須設有樓層通訊裝置或傳話器。(3)樓層通道口須設防護門及明顯標志,電梯吊籠停層后與通道之間的間隙不大于10厘米;通道橋兩側須設有防護欄桿和擋腳板。(4)必須裝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底部排水暢通。(5)吊籠門上要掛設起重量,乘人限額說明牌。4、塔吊:(1)“二保險”、“四限位”齊全有效。(2)夾軌器齊全。(3)路軌縱橫向高低差不大于1,路軌兩端設緩沖器,離軌端不小于1米。(4)軌道橫拉桿兩端各設一道,中間桿距不大于6米。(5)路軌接地兩端各設一組,中間間距不大于25米,電阻不大于4歐姆。(6)軌道內排水暢通,移動部位25、電纜嚴禁有接頭。(7)軌道中間嚴禁堆雜物,路軌兩側和兩端外堆物必須距離塔吊回轉臺尾部50厘米以上。(四)現場安全用電、 現場臨時變配電所:(1)高壓露天變壓器間面積不小于33米,低壓配電間應緊靠高壓變壓器間,其面積不小于33米,天棚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室內地坪滿鋪素砼,室外四周做80厘米寬砼散水坡。(2)配電板背面凸出部位,須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操作通道,配電盤側面維護寬度不小于1米,正面操作通道寬2米。(3)配電掛箱的下沿離地面不少于1.3米,不大于1.5米。2、現場分配電箱:(1)電箱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鎖、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一編號。禁止使用木制電箱。(2)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26、,進線必須先進入熔斷器后再進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端子板,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零保護。(3)電箱內分路凡采用空氣開關、漏電開關其上方都要設單獨分斷開關。(4)箱內要單獨設置單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裝漏電保護器,現場使用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配用單相三眼插頭。(5)凡手提移動開關箱,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零(接地),內設一機一閘一漏。(6)要明顯分開“動力”、“照明”、“電焊機”等的使用。3、用電線路:(1)現場電氣線路,必須按規定架空敷設堅韌像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在通道或道路處可采用加保護管埋設地下,樹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2)手持移動電動工具的橡皮電纜,引線長度距開關箱不超過5米,不得有27、接頭。(3)現場使用的移動電動工具和照明燈具一律用軟質橡皮線,不準用塑料膠質線代替。(4)現場臨時設施的電線安裝,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絕緣線,必須瓷柱明線架設,開關設置合理。4、接地、接零裝置:(1)接地體可用角鋼,鋼管不少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體之間距離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2)接地(接零)線用絕緣銅芯線,嚴禁使用鋁導線作接地(接零)線,接頭處應采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電氣連接。(3)橡皮電纜芯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5、高壓線防護:(1)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施工,須搭設楠竹防護架。(2)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龍門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28、設安全網(防護棚)。6、手持或移動電動機具:開關箱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漏電動作電流30m A/0.1S,潮濕作業15m A0.1S(包括下列機具:振動機、磨石子機、打夯機、潛水泵、手電刨、手電鉆、砂輪機、切割機、套絲機、移動照明燈具等等)。7、攪拌機及灰漿機:(1)必須有防雨、防物體打擊的防護棚。(2)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3)攪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4)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接零)裝置。(5)砂石堆場的圍擋必須堅固牢靠。(6)臥式灰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8、卷揚機:(1)露天操作應搭設防雨、防物體打擊的操作棚,正面設防斷繩柵欄。(2)必須配備繩筒保護。(3)開關箱的位置必須正29、確放置,禁用倒順開關,操作視線必須清晰。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移動按鈕開關必須采用低壓控制線路。9、電焊機:(1)必須一機一閘一漏(焊機觸電保護器)并裝了隨機開關。(2)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罩,一、二次線使用線鼻子,一次電源線不得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得超過30米。10、乙炔瓶、氧氣瓶:(1)壓力表應保持靈敏準確。(2)乙炔瓶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乙炔瓶嚴禁平臥放置,不準放在高壓線下,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3)乙炔皮管為“黑色”、氧氣皮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扎牢。11、木工機械:(1)必須有可靠靈活的安全防護裝置,,圓盤鋸設有防護罩,壓刨設回彈安全裝置,外露傳動部位,均須有防護罩。(2)木工房內必須有消防器材和禁煙(火)標志。八、其它還需要補充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