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項目工程技術、工藝設計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1909
2023-11-15
16頁
75.54KB
1、建筑公司項目工程技術工藝設計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項目分部工程技術管理,是項目各技術活動和技術作業的各種因素、資源進行科學、合理、有效的組織和管理的總稱,是項目管理規章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目標的有力保障措施。 第二條本制度按“科學、嚴謹、創新、精益求精”的技術管理方針,運用各種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規范技術管理中的各項工作及其具體環節,達到以技術管理工作保證實現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同時亦科學地組織各項技術工作,建立良好的施工技術管理秩序,為2、高效優質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達到滿足建設單位要求而提供有利、有力、科學的保障和措施。 第三條技術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基礎技術管理工作中必須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測量、施工圖紙會審、施工圖現場核對、施工技術交底、開工報告申請、編制作業指導書、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變更設計管理、基礎技術資料管理、施工工藝設計試驗、施工日志填寫管理這十一項制度。 第二章工程測量 第四條測量組織及人員 1、分部根據施工需要配齊經培訓、懂專業的專職測量人員,施工現場明確指定負責的專職測量人員。 2、項目部制定測量責任制,并按要求考核。 第五條設計樁橛交接和施工復測 1、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樁橛交接并完善簽字手續3、 2 、設計樁橛交接后由分部總工牽頭組織測量人員進行施工復測。 3、交樁和復測手續完善,各種數據按要求核對。 第六條控制測量及施工放樣 1、建立分部技術人員對測量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測量負責人將放樣采用的測量方法和檢查方法連同技術交底返回技術人員再次審核,確認后對作業隊進行交底的流程。 2、控制測量及施工放樣,必須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或換手復測進行,其測量誤差必須符合測規要求。對重點、關鍵控制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控制測量設計,并進行控制測量。 3、所有記錄、計算資料不得涂改,復核簽字手續必須完善,未經復測和復核的樁橛不得交付施工。 4、重要樁橛必須按規定設置護樁,臨時水準點要與兩端經過復測后的設4、計控制樁、基點閉合,并定期進行復測。 第七條測量資料 1、測量記錄與資料必須分類整理、妥善保管,作為竣工文件的組成部分歸檔。 2、控制測量、每項單位工程施工測量必須分別使用單項測量記錄本。測量記錄統一使用水平儀簿和全站儀簿。 3、一切原始觀測值和記錄項目在現場記錄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憑記憶補記、補繪。 4、記錄中不準連環更改,不合格時應重測。手簿必須填列頁次,注明觀測者、觀測日期、起始時間、終止時間、氣象條件、使用的儀 器和覘標類型及編號,并詳細記載觀測時的特殊情況。凡劃去的觀測記錄,應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毀。 5、內業計算前應復查外業資料,核對起算數據;計算書要書面整潔,計算清楚,格式5、統一;計算者、復核者要簽認;采用計算機應用程序計算時,應使用軟件。 6、測量隊、組應設專人管理原始記錄和資料,建立臺帳,及時收集,按控制測量、單位工程分項整理立卷;因人事變動所涉及的測量記錄和資料,應由測量隊、組長主持辦理交接手續;項目工程完工,線路貫通竣工測量完成之后,測量隊應將項目全部測量記錄和資料檔案,分類整理裝訂成冊,上交項目經理部技術部門,經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交接手續;項目經理部按交工驗收的要求將測量記錄資料編入竣工文件。 第八條測量儀器 1、測量儀器嚴格在有效期內進行使用,按規定進行校正和年檢。 2、各種儀器資料均應分項保存建檔,目錄清晰,內容齊全,妥善保管。 第三章施工圖紙會審6、 第九條圖紙會審目的 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第十條圖紙會審內容 接到設計圖紙后分部總工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對施工圖進行全面 學習、熟悉、審核并做好圖紙會審記錄,重要項目組織實施一圖一審。施工圖會審的主要內容: 1、施工圖設計與現行有關規范、標準、法律法規之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2、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方案和過渡措施是否可行,與現場環境、條件是否吻合,其出入偏差大小以及應該補充完善的措施; 3、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配套完整,各專業圖紙所采用的標高系統是否一致; 4、施工圖中注明的有關協議、紀要落實是否齊全或明確; 57、建筑、結構、設備及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各建筑構造物、設備安裝平面布置的尺寸關系是否侵入限界; 6、地質、水文資料是否需要補充; 7、圖與圖、設計說明與圖、各相關工程的設計圖之間有無矛盾; 8、結合實際調查,全面核對各部位尺寸、標高、曲線要素等是否正確,相互間有無矛盾; 9、各種工程項目是否遺漏,數量計算是否準確,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10、對設計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采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11、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于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12、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第四章施工圖現場核對 第十一條接到施工圖后必須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 第十二條分部總工組織相關技術人員依據審核后施工圖對現場逐一核對。 第十三條項目部必須明確施工圖現場核對的重點內容、核明問題處理方式。施工圖現場現場核對的重點內容: 1、施工圖設計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橋梁、路基各專業間配套有無矛盾; 2、工程所需的地質、水文資料等是否與施工現場相符合; 3、過渡工程的實施性指導方案、實施步驟與質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與運行的要求; 4、施工地點的自然狀況與地貌是否與施工圖設計相符; 5、當地住房、生活供應、社會治9、安、交通運輸、水源、電源、通信、地方材料供應、歷年氣象資料及有關法令對施工影響的限制及補償情況等; 6、核對各種在施工中影響使用和有礙施工的管線、既有建筑物情況,了解相鄰建筑物的基礎情況等。 第五章施工技術交底 第十四條施工技術交底是項目部總工程師及技術管理人員依據設計文件和設計技術交底紀要,將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藝、施工進度計劃、過程控制及質量標準、作業標準、材料設備及工裝配置、安全措施及 施工注意事項等向參與施工的技術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傳達的過程。 施工技術交底應分級進行,項目總工程師對項目部各部室及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工程部對現場技術員、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現場技術員對班組及全體作業10、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第十五條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技術交底和關鍵工序(部位)交底等,各種交底內容應有書面記錄,并應留影像資料,參加交底的技術人員及被交底人應有簽認手續。 1、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必須堅持施工組織設計總體交底和分項工程階段性技術交底相結合的原則,技術交底資料中的配套措施和配套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2、施工技術交底應在工程實施前一周內對作業隊進行交底,并應該展開層層交底至作業班組及各作業人員,并有書面記錄及簽認手續。搬移新工點后亦應先交底后開工,各個工點的作業隊及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有技術交底和相關資料。 3、關鍵(工序)部位交底應針對該(工序)部位作業內容進行認真細11、致的交底,明確工序紀律和工藝要求,以確保達到質量要求。第十六條各單位工程開工前,均應由施工單位向各相關的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交底要求同上,并形成交底的記錄。 第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后應將各級技術交底匯集整理裝訂成冊。第十八條技術交底的內容 1、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施工圖紙。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預埋件、 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5)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 事項。 (6)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7)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8)現澆12、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9)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 等要求。 (10)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 高等。 (11)單位工程平面布置圖。 (12)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等配合比及試 件、試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3)焊接程序和工藝。 (14)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 測溫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2、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第六章開工報告申請 第十九條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照規定要求,辦理完善13、各項準備工作,并經建設指揮部和監理單位同意或備案后方可開工。 第二十條合同標段及重點單位工程開工報審表必須于開工前10天報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核實開工條件。其他單位工程開工報告必須于開工前4天報監理單位,由監理單位批復,報建設管理機構備案。 1、由建設單位審批的開工報告 特大橋及復雜大橋橋梁工程 路基試驗段; 2、由監理單位審批的開工報告 一般大橋及以下橋梁工程 路基工程 3、合同標段開工條件: (1)承發包合同已經簽訂; (2)施工單位現場管理機構已設立,主要管理人員按投標承諾或合同規定已到位; (3)標段施工組織設計已經完成,并按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批; (4)設計交底已進行,主要施14、工圖紙已經完成復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經貫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電、臨時房屋和便道能滿足開工要求; (6)施工復測已完成; (7)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8)試驗室已經建立,并能滿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資(材料)訂貨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機具、設備已進場。 4、單位工程開工條件: (1)設計文件、施工圖紙能滿足施工需要;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已經編制完成并經審批; (3)地質復核工作已經完成; (4)單位工程施工圖核對工作已經完成,需完善、優化的項目變更設計圖已到齊,并經核對無誤; (5)機械、設備、材料和勞動力準備能滿足開工需要; (615、)工點放樣已完成,并已經監理工程師確認。 (7)“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施工工程的試驗工作已完成。 (9)工程施工配合的安全協議已簽訂。 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單采用A4紙,非簽字欄可打印;若手寫用碳素筆或藍黑鋼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晰、文面整潔不得涂改。第二十一條重要的臨時工程開工申請必須由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開工。其開工報告手續按單位工程開工報告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凡新建、停建后復工的施工標段工程及單位工程,都應在正式開(復)工之前,辦理開(復)工報告審批手續。 第七章編制作業指導書 第二十三條編制作業指導書必須針對施工特殊過程、關鍵工序向施工人員交待作業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項。16、 第二十四條對本項目存在的軟基處理、路堤填筑、路塹開挖、鉆孔樁、墩臺模板與混凝土、現澆連續梁等施工過程或施工工序,分部必須結合現場施工實際和特點,逐項編制作業指導書,達到作業程序簡明易懂,操作方法具體可行,施工過程有序可控,質量標準滿足要求。 第二十五條編制作業指導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要掌握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安全規定、環保水保政策,依據本項目部施工裝備、環境作業條件、各項專業技術、習慣施工方法進行編制。 第二十六條作業指導書的執行。作業指導書必須經過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下發執行。必要時,報上一級技術部門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指導書發放和接收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并進行統一17、編號和登記。 第八章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核 第二十八條對隧道、橋梁等工程中的基坑支護、土方開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與爆破、連續梁等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對專項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內容、審批權限、程序等做具體規定。其中,對涉及深基坑、復雜地質隧道開挖、高大模板工程等專項施工方案,應建立專家論證制度。 本項目部存在的涉鐵施工安全防護、預制梁的制運架、現澆連續箱梁施工等專項施工方案,應報公司專家組論證審核,審核通過后按方案執行。 第二十九條專項技術方案的編制必須結合實際,從施工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從防護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從安全保險的有效設18、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證安全。 第三十條專項技術方案應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設計計算,對所引用的計算方法和數據,必須注明其來源和依據;所選用的力學模型,必須與實際構造或實際情況相符合,并應有必要的圖示說明。 第三十一條分部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員必須參與方案實施的驗收和檢查。 第九章變更設計管理 第三十二條由于項目工程具有很強的不可預見性和施工控制的動態性,所以變更設計是完善原施工圖紙、補充原設計缺陷、糾正原設計錯誤、保證工程設計質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同時,變更設計又涉及到施工企業的項目施工質量、進度及費用,故項目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亦必須嚴格控制和規范管理,亦須做到以下幾方面的事宜: 1、嚴格審查施工圖19、紙,認真調查施工現場,并仔細核對有無不吻合的地方。 2、根據客觀實際情況,材料、機具使用和工藝應用有無與設計要求 不符的地方。 3、對于與設計施工圖紙不符的地方應及時上報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并保存記錄。 4、在項目開工之前必須對圖紙進行會審,重點審查圖紙設計標高、尺寸、數量、完整情況,以及與施工現場的地質、地貌、地形是否吻合。 5、與變更設計有關的記錄、圖紙、表格、數據、紀要等技術性文件資料應做為重點保管,以便做為費用索賠的重要依據。 6、變更設計必須征得監理工程師、業主、設計代表同意后方可實施,同時必須有書面通知,若是口頭通知的,應保存好施工日志記錄,但應日后及時請監理、設計、業主(建設單20、位)予以確認。 7、對于須變更的設計,須拿出可靠的數據、有利的證據、科學的實驗報告。 8、變更設計管理按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執行。 9、類變更設計由主體施工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和技術經濟比較資料,經建設單位審查同意后提交原設計單位研究。 10、類變更設計由主體施工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和技術經濟比較資料,經建設單位審查同意后提交原設計單位研究。 11、變更設計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和分工進行,嚴格遵守“先批準,后變更;先變更,后施工”的紀律,未經批準自行變更和施工的要承擔技術責任。 第十章基礎技術資料管理 第三十三條技術資料由各級技術部門具體負責,定人定崗、實行分級管理。 第三十四條技術資料管理的范圍:主要包括21、在建項目各級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標準設計圖紙、有關協議紀要、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計劃、作業指導書、變更設計、技術交底、試驗和檢驗資料、質量記錄表、各種技術資料、記錄、施工技術總結,以及設計施工規范、規則、標準手冊、科技情報資料、技術活動資料(含文字、圖片、圖紙)等。 第三十五條要指定一名技術干部負責資料管理工作,并督促和指導作業隊的專職資料員對技術資料進行管理。 第三十六條分部技術負責人從單位工程準備開始就應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匯集整理施工原始資料,處理有關施工技術問題,編制施工小結和編制竣工文件,直到交工驗收后結束。各種技術資料做到內容填寫真實、正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字跡工整,目錄清晰,存22、檔規范。嚴禁擅自修改、偽造和事后補作。 第十一章施工工藝設計試驗 第三十七條主要項目的施工工藝標準共分三類:第一類是工藝流程清楚、合格工程質量的判定標準明確的分項或分部工程,施工規范(施工技術指南)已制訂了具體工藝、方法,能指導具體工程施工時,不需要施工工藝設計;第二類是合格工程質量的判定標準明確、但工 藝流程需要根據施工具體情況制訂才能指導具體工程施工的分項或分部工程,需要進行施工工藝設計,并報監理單位審批;第三類是工藝流程清楚、合格工程質量的判定標準也明確、但工藝參數不能確定的分項或分部工程,需要選取有代表性的工作面進行工藝試驗,以根據實際條件確定施工工藝參數,并報監理單位確認。 第三十八23、條施工工藝設計、工藝試驗由項目部組織,監理工程師現場確認,所獲得的施工工藝參數由施工單位整理并報監理單位確認。 第三十九條施工工藝設計首先應符合設計要求,與施工組織設計相一致,以施工規范(施工技術指南)為范本,工藝流程實施的結果應不低于驗收標準的要求。 第四十條施工工藝設計時應積極采用先進、成熟的技術、設備和工藝,保證質量,保障安全。 第四十一條進行工藝試驗的施工場地(部位)的選取,對于該項工藝的大范圍采用,要具有代表性,要獲得監理單位的認可。 第四十二條工藝試驗進行時,作業人員要認真、仔細,試驗人員全程參與,并適時取樣試驗以獲得必要的數據;專業工程師監督工藝試驗的全過程,在工藝試驗取得滿意的24、結果后,根據相關的試驗數據總結出所需要的施工工藝參數。 第四十三條施工工藝設計、施工工藝參數只有在獲得監理單位的批準后才能正式實施。 第十二章施工日志填寫管理 第四十四條工程施工日志是項目工程技術施工人員根據施工現場所必須填寫的原始性記錄,是工程施工現場過程控制的第一手資料。第四十五條項目工程自分部總工至下屬各級技術工作人員從一進入施工現場到工程完工交工驗收,根據自己的工作內容,各自填寫施工日志。 第四十六條待工程交工驗收后,除業主竣工資料中要求部分的施工日志外,其余施工日志均應全部收回,隨同工程技術資料交回公司工程技術部門,以備后查。 第四十七條根據要求工程施工日志的填寫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5、1、技術工作人員工作內容; 2、工程施工作業內容; 3、天氣狀況、日期、時間; 4、項目工作要求、監理工作指令; 5、工程變更設計及處理情況; 6、現場作業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試驗檢測人員、測量人員的數量及姓名; 7、施工機具的搭配及運轉情況; 8、施工過程的檢查、指導情況及工程質量檢測、檢驗、試驗情況; 9、不合格項的處理程序及采取的措施; 10、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的描述; 11、其他事宜。 上述施工日志的填寫內容,分部總工程師和工程部可根據各技術工作人員的工作性質、崗位、職別、內容的不同進行調整和完善。但 工程完工后,必須將各施工日志收回進行整理,隨同其他技術資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術檔案室。 第四十八條工程施工日志在填寫過程中須注意: 1、不得缺日、隔日或無故不填寫。 2、不得缺頁、撕頁或肆意涂改,堅決杜絕事后補做記錄。 3、填寫內容要整潔、完善、齊全,不得漏項。 4、項目總工程師或工程部應定期對下屬工作人員的施工日志進行檢查和糾正。 5、填寫完成后要及時收回并交由專職資料管理人員進行歸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