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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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195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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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項目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2、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第三條項目部下屬各勞務分包施工隊、班組、其他專業施工隊均應認真執行本制度。第四條任何個人發現勞務分包施工隊、班組、其他專業施工隊存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項目部項目經理舉報。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一)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施工生產活動全過程,明確排查地點、項目、目標、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項目部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帳、結合每周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項目工長、專職安全員和其3、他專業施工隊負責人組織進行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項施工工藝不安全、安全防護不到位、臨電設施不規范、有帶病運行的機械設備、設施,施工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違紀行為、管理人員存在有違章指揮或監管不到位、及生產場所存在的其他各類事故隱患。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工地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全面負責。(二)項目部每周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排查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施工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保證不留空擋,不留死角。(三)項目部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4、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各勞務分包隊、專業分包隊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本施工隊各位管理人員、班組長,直到每一個施工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四)項目部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勞務分包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五)對一般事故隱患,各勞務分包單位接到項5、目部專職安全員下達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時,必須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體責任人負責按期整改,整改完畢報項目安全員監督驗收整改結果,進行消項。(六)對項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經理應按規定及時上報,做好監控措施,并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在下達“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后,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具體安全技術措施、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整改方案應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做到按“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項目重大安全隱6、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一)項目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依預定要求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領導。(二)項目部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隱患管理臺帳,對項目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及時歸檔。(三)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對本項目的一般事故隱患與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果進行復查消項。對不能積極按期進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分包單位應請示項目經理下達責令停產指令。(四)項目部每周二下午召開一次7、安全生產會議,總結、通報本周各施工隊安全生產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做好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隨時對整個施工現場、各勞務分包隊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依規查處與報告。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一)項目部應每月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書面回復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員下達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整改情況。(二)項目部應當總結每月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8、向各勞務施工隊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一)項目部對本單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要予以公示。(二)項目部應主動接受上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一)項目部對本項目工地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責任人,督促分包隊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本項目工地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二)督促整改的責任人及時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整改單位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項目部應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現場核查。(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應及時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帳整理后歸檔管理。第十條項目部應當按照公司和本項目的有關規定,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