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責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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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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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責任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目安全隱患整改責任制度在項目檢查施工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保證計劃的活動和結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時,會發現并糾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活動或結果的偏差。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各級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事故、險肇事故等除了對當時事態進行處置外,還應迅速查清原因,項目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要求責任人制定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項目安全員針對制定的措施進行驗證。為明確事故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的隱患整改的內容及責2、任人1、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不全面或內容沒有被責任人確認;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2、 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落實或考核不合格;整改責任人:各責任人。3、 項目沒有按規定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檢查和考核、考核結果沒有記錄、考核的情況沒有進行記錄或評定。整改責任人: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4、 項目的承包合同中沒有安全指標和目標或安全生產責任狀沒有簽定。整改責任人: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項目經理。5、 項目沒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6、 項目沒有制定實現目標的具體方案或計劃,目標沒有進行分解、考核。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7、 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沒有編3、制或報批。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8、 項目的一級安全技術交底沒有進行。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二級安全技術交底沒有進行或內容不具體。整改責任人:各專業施工員。9、 項目的每周安全檢查沒有進行。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項目的每日的安全檢查沒有實施。整改責任人:項目安全員。10、 項目的新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沒有實施。整改責任人:項目安全員。項目的內部安全培訓計劃沒有或沒有按計劃實施。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工人變換工種,沒有進行專業培訓。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項目的安全教育沒有進行考核。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11、 班組的班前活動沒有按制度進行或活動內容不具體。整改責任人:各專業4、施工員。12、 現場的特殊工種沒有合格的操作資格證或資格證沒有進行復試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分公司人力資源部。13、 項目發生工傷事故沒有按規定進行處理的。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14、 項目的各種特殊場所沒有安全標志或標志與平面布置圖不符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副經理。二、 項目文明施工管理的隱患內容及整改1、 現場的圍檔不符合總公司的CI要求、現場的封閉管理不嚴或沒有執行出入制度、現場的住宿不符合要求、現場的防火制度沒有貫徹實施或實施后沒有記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影響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現場的“七牌二圖”不符合要求、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沒有衛生責任制或制度沒有實施、項目沒有保健急救措施、5、工地周圍居民經常投訴且投訴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等。整改責任人:項目保衛或項目書記。2、 工地的場地沒有循環干道或堵塞、有積水、項目沒有固定的吸煙處等。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3、 現場的材料堆放沒有按項目的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在堆放中不符合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整改責任人:項目材料員。4、 樓層內的建筑垃圾沒有工完場清。整改責任人:各管轄區域內施工員。三、 腳手架的安全隱患與整改責任人1、 腳手架的立桿基礎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缺少底座、無掃地桿、無排水措施、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少或不符合方案要求;桿件間距與剪刀撐不符合要求的、腳手板與防護欄桿等。整改責任人:項目副經理、主管工長。2、 腳手架沒有辦理驗6、收手續就使用的。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腳手架驗收中的內容不具體。整改責任人:項目安全員。3、 腳手架小橫桿設置不合理、桿件搭接、架體內沒有按要求進行封閉、架體不設通道或通道不符合要求、卸料平臺搭設不符合設計要求、卸料平臺沒有限定荷載標牌的。整改責任人:主管施工員。4、 腳手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材料員。5、 卸料平臺沒有經過設計計算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四、 基坑支護安全隱患和整改責任人。1、 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措施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臨邊及其他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副經理。2、 坑壁支護設施不符合安全措施要求、基坑施工沒有設置排水7、措施、坑邊荷載超過規定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3、 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安全措施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4、 基坑上下無專用通道的、通道的設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責任人:綜合工長。5、 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的、挖土時有人進入挖土作業半徑、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不安全、未按規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副經理。6、 挖土司機無上崗證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7、 基坑支護沒有做監測或對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8、 基坑內作業人員無安全立足點的、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光線不足未設置足夠照明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副經理。8、五、模板工程安全隱患和整改責任人1、 未根據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安全措施。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2、 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支撐系統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整改責任人:項目施工員。3、 立柱不符合要求、施工荷載超過規定、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拆時沒有可靠的立足點、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板、模板拆除前沒有申請驗收手續或驗收內容不符合要求、模板拆除前沒有混凝土強度報告或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要求提前拆除的、模板上運輸混凝土無防護措施、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施工員。六、“三寶”“四口”防護安全隱患和整改責任人。1、 現場有人沒有佩戴安全9、帽或安全帽佩戴不合格的。整改責任人:項目安全員。2、 項目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不符合要求。整改責任人:項目材料員。3、 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無防護或防護不合格、陽臺、樓板、屋面板等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合格。整改責任人:所在區域施工員。4、 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七、 施工用電的安全隱患和整改責任人。1、 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無防護措施。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2、 外電防護需要防護措施,措施不嚴不符合要求。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3、 工作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未采用TN-S系統;專用保護零線設置不符合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接;配10、電箱、開關箱不符合要求;現場照明不符合要求;配電線路不符合要求;電器裝置和變配電裝置不符合安全規定;用電檔案內容不全或無人管理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八、 物料提升機安全隱患和整改責任人。1、 設備使用廠家生產的產品,無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整改責任人:工程部或項目經理。2、 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鋼絲繩、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吊籃、架體基礎等、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避雷設施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3、 連墻桿的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整改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4、 無驗收手續和責任人簽字、驗收無量化內容。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5、 連墻桿材質不符合要求。整11、改責任人:項目或工程部購買人員。九、 外用電梯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1、 吊籠安全裝置不合格、地面吊籠出入口無防護棚、每層無防護門、司機班前作業不試車或無交接班記錄、無超載控制措施、架體不穩定、上下之間無聯絡信號或不準確、電氣控制不符合要求、無避雷措施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2、 司機無合格的上崗證、拆裝隊伍無資格證書。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3、 電梯安裝后沒有驗收、驗收單上無量化的驗收內容。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十、 塔吊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1、 塔吊無力矩限制器或限制器不靈敏、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或限位器不靈敏、保險裝置沒有或不全、附墻裝置或夾軌鉗安裝不符合說明書要求、路基與軌道不符12、合要求、行走塔吊無卷線器或失靈、塔吊與架空線路小于安全距離又無安全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軌無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多塔作業時無防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2、 塔吊指揮或司機無證上崗、作業隊伍無資格證書。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3、 塔吊安裝完畢沒有進行驗收就使用或驗收無量化內容。整改責任人:項目經理。十一、起重吊裝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1、 起重機械不符合要求、鋼絲繩與地錨不合格吊點不符合設計規定、索具使用不合理、起重機械的地耐力與說明書不符或地面鋪墊不符合要求、有超載情況、每次作業前沒有試吊、高處作業人員沒有防護措施或未系安全帶、起重吊裝人員無作業平臺或平臺不安13、全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2、 樓板上堆放材料超高、大型材料等堆放不合格。整改責任人:使用材料的施工區域的施工員。3、 起重吊裝無警戒標志或無人警戒。整改責任人:施工員。4、 司機或指揮無證上崗、起重操作人員無上崗證。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十二、施工機具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1、 項目小型機具安裝后沒有驗收合格手續。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2、 平刨、圓盤踞、鋼筋機械、攪拌機等傳動裝置無防護罩、小型機具無保護接零或漏電保護器、平刨無護手安全裝置、機具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兩個機具合用一臺電機、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無防護措施;電焊機無二次空載保護器或無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超過規定14、或不穿管保護、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焊把線接頭超過三處或絕緣老化;攪拌機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達不到要求、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攪拌機無防雨棚或作業臺不安全、料斗無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無隔離措施、氣瓶存放不合格;翻斗車制動裝置不靈敏、未取得準用證;潛水泵保護裝置不靈敏或使用不合理;打樁機械無超高限位裝置、打樁機行走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打樁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等整改責任人:項目機管員。3、 小型機具的操作無證上崗。整改責任人:項目勞資員。對于項目檢查或上級檢查中出現的以上安全隱患,項目均按照以上整改的責任進行整改,整改后由項目副經理與同項目安全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并將復查記錄附再整改內容后。對于重大隱患,項目應對安全隱患進行論證,并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糾正措施,責令隱患責任人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