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獎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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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2466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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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設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獎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調動廣大員工安全施工的積極性,在項目施工生產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結合年終考核辦法,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貫徹重獎重罰的原則,對在安全施工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對實現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項目、施工隊及個人給予獎勵。對發生嚴重事故的項目、施工隊,對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2、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三條 根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年終考核辦法及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年終考核辦法第一條、第四條進行考核。并結合安全責任目標考評細則由公司領導掌握使用并負責考核。第四條 安全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分為安全施工特殊貢獻獎和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獎;處罰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事故單位及事故單位有關領導、事故責任者,公司有關領導及專業部門(人員)等。第五條 在施工的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作業指導書及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發生的機械設備、人身、交通、火災等事故必須按規定如實向公司報告,堅持從嚴考核3、。如發現隱瞞虛報者,除追回安全獎金外,視情節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加倍經濟處罰和停職處分。第二章 獎勵形式 第六條 安全施工特殊貢獻獎 獎勵條件在施工過程中,認真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積極主動查找和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避免發生各類重大事故,使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 對發生事故后能積極救援和自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獎勵標準 詳見年度考核辦法第一條、第四條要求進行獎罰1、安全施工特殊貢獻獎(1)避免人身重傷、機械設備嚴重損壞、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獎勵 10003000元。 (2)反習慣性違章,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突出貢獻4、事跡者獎勵500010000元。 呈報形式 各基層項目部將應獲獎勵人員及對安全施工有特殊貢獻人員,以書面形式形成事跡材料,上報公司專業部門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安全管理目標獎 獎勵條件 全年未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產、非生產)。 全年未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和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全年未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安全施工局面穩定、未發生各項安全事故。 員工培訓教育率100%,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隱患整改率達100% 各項事故率不超出公司下達的指標。 獎勵標準 對完成上述各項安全目標的分公司(項目部),由公司年終考核一次性獎勵。 考核等級的劃分及金額確5、定: 根據年度的施工任務,各單位所完成的任務產值情況,按安全責任目標考評細則、年終考核辦法安全管理方面的分值與每次安全檢查的掌握情況產生綜合分值,共分為三個等級。 綜合分在90分以上,人均獎勵500元; 80分89分,人均獎勵350元; 70分79分,人均獎勵100元。 獎勵金額的核算方式:安全獎勵金額=全年獲取的綜合分值所在等級的獎勵金額受獎人數,受獎人數為準,綜合分值70分以下不得獎。第二章 處 罰 第九條 發生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按國家勞動部門及省局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條 發生人身傷亡事故1、祥見年終考核辦法第一條附表要求進行處罰;2、安全文明施工部門獎罰。 業主書面獎罰祥見年終6、考核辦法第四條附表; 第十一條 非生產死亡事故 對事故項目罰款1萬元。 對事故責任者、單位領導參照人身傷亡事故標準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發生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對發生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處罰5001000元; 對酒后駕車者,罰款200元。酒后開車肇事者一律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對違章造成事故的處理 員工因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重傷、輕傷),除按上述規定處罰外,對事故責任者罰賠傷者醫療費用額度的10%。 員工因違章作業死亡,企業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及壯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因工死亡待遇執行,不再承擔死者家屬提出的超出規定的其他要求。職工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他人死亡,必須予以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本細則中有關事故和事故責任的劃分按國務院、勞動部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上述獎懲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加倍、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