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現場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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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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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設現場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一、 職業健康管理小組二、 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2.1總則三、各部門人員責任制3.1法定代表人職責3.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職責3.3兼職職業衛生主管職責3.4工作場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職責3.5崗位職業健康操作制度3.6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3.7職業危害申報制度3.8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職業健康管理小組組 長副組長成 員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2、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一、 總則:1、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職業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2、本制度規定從單位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3、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二、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職責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準頒發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具體職責為:(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3、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設置與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主管,負責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4)對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通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時,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和使用。(5)親自參加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以嚴肅處理。4、(6)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領導責任。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企業須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本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為:安全衛生管理組織架構圖,其職責如下:(1)組織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2)根據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3)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4)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6)經常檢查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5、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7)經常聽取各部門、車間、安技人員、勞動者、工會代表關于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8)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9)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3、(兼)職職業衛生主管職責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1)、協助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推動本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規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2)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3)組織勞動者進行職6、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及管理檔案。(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研究處理。(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8)負責建立職業病危害防治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4、工作場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職責: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1)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2)組織對本工作場所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3)7、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4)定期組織本工作場所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進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采取措施。(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6)對本工作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崗位職業健康操作制度一、 總則1、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特制訂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2、在安全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3、本規程適用于赤峰合8、生陽光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車間、科室、班組。二、 名詞解釋1、粉塵是指能懸浮于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在工業生產中產生的粉塵叫做工業粉塵。對工業粉塵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將破壞作業環境,危害工人身體健康和損壞機器設備,還會污染大氣環境。2、噪聲:是給聽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帶來煩惱的、不受歡迎的聲音。影響人們工作學習休息的聲音都稱為噪聲。對噪聲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覺、習慣等而不同,因此噪聲有時是一個主觀的感受。一般來說人們將影響人的交談或思考的環境聲音稱為噪聲。3、有毒有害氣體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這些氣體對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很大危害。三、崗位職業健康操作制度1、9、 所有上崗工作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公司綜合辦公室、職衛辦主任確認未有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崗工作。2、所有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帶好防塵口罩;噪聲源崗位帶好耳塞。3、帶有職業危害的崗位,注意勞逸結合,工作二小時到通風處休息1520分鐘。4、實施作業前要確認工作現場或使用的物料是否存在職業危害,如存在職業危害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前有權拒絕作業。5、對不穿戴防護用品者應停止其作業并處50元罰款。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10、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1.1 健康監護檔案冊。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2. 職業病診斷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2.1職業病診斷證11、明書;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三、保管1. 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2. 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3. 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4. 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5. 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6. 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四、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職業危12、害申報制度(1)總則: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檢查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健康監察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特別制定職業危害申報制度。(2)在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3)本制度適用于熱源廠所屬車間、科室、班組。2、申報1、新項目立項前,項目負責主管科室申報建設項目的同時,申報項目工程預算職業危害防護措施所需費用,說明“三同時”過程的詳細清單。逐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的評價。2、廠專職安全員每年向公司安全處申報一次職業危害檢測報告,每三年申報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申請報告。每年在廠13、工作欄中向職工公布、存檔。并向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3、車間、科室每月書面上報生產安保科單位所屬女職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狀況,便于監督檢查。4、各車間班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或察覺有粉塵、毒物等有危害因素釋放、泄漏時,必須第一時間上報上級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上級部門檢測,檢測后方可繼續生產。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 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確保全員都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和相應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二、 公司所屬單位新上任的各級領導,應經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培訓、教育,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安14、監部門安排與組織考試。三、 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由分管職工教育副經理領導,總工程師組織并提出規劃部署,人力資源部、安全監察部門共同具體承辦。四、 公司每年由總工程師負責,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監察部門配合,組織一次由技術負責人、管理人員、專職安監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與考試。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開工前,組織參加施工活動的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的學習、考試與取證,做到持證上崗。五、 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大學、中專、技校畢業生、復員軍人、合同制工人、協議工、臨時工和實習生等)由人力資源部、專業分公司組織進行不少于四十課時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15、內容: (1)公司級:國家、地方、行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的法規、制度、標準;公司安全工作特點;工程項目安全狀況;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2)專業分公司級:專業分公司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專業工作區域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 (3)班組級:本班組、工種安全施工特點、狀況;施工范圍所使用工、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防護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野外施工需臨時招用當地民工時,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講解工作范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票和安全監護制度,并做好安全監護工作。六16、 公司每年組織專業人員分批進行短期脫產或半脫產培訓(也可結合專業培訓進行),培訓對象以施工技術負責人、班組長和專業工人為主。具體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組織安排,各有關部門配合實施。七、 對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炸、爆壓、特殊高處作業人員和架子工、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機械操作工作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八、 對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具,以及職工調換工種等,必須進行適應新操作方法、新崗位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九、 違章及事故責任者,應依據處罰規定,組織進行下崗教育和復工前的安全培訓、17、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重新競爭上崗。 十、 工程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教育室,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教育及培訓活動,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施工隊應堅持周一安全活動日制度,活動時間不得少于一小時。 工程項目部應每年應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一次安全考試,考試成績應報歸口管理部門備案。不及格者應限期學習補考,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對分包隊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具體辦法按“分包單位、包工隊和季節工安全管理制度”實施。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開18、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1.1 健康監護檔案冊。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19、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2. 職業病診斷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三、保管1. 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2. 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3. 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4. 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5. 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20、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6. 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四、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健康的管理水平。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醫生,負責本企業日常的職業健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接觸有毒有害職業人員檔案,積累各種動態資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3、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負責和參加上級衛生部門對接觸有毒有害作業職工的就業前(上崗)和定期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癥者,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調離崗位,并妥善安置,出現職業中毒者及時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所在地區主管部門。 4、企業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5、對接觸有毒有害職業人員進行定期體檢后的結果,告知本人并簽名(或部門負責人簽名轉告)。 6、本制度由衛生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