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企業承包期內部績效、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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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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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企業承包期內部績效、薪酬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程施工企業內部績效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轉換經營管理機制,積極推進企業內部承包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強化業績與薪酬全面對接的考核兌現機制,充分調動承包單位及職工積極性。根據上級下發的建立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機制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機制遵循的原則一、堅持層層承包、落實責任的原則;二、堅持“兩個低于”和“效益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三、堅持“基數包死、確保上繳、超額提成、虧2、損擔責”的原則。第三條 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管理制度的適用范圍一、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管內所有分公司、國內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是指公司直管的項目經理部,下同)及其內部各生產組織單元承包、考核與兌現的指導。二、公司管內國外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的承包考核兌現按照國(境)外人員薪酬管理實施制度執行,具體內容在公司與國外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簽訂的承包合同中明確。三、公司班子副職兼任分公司經理、工程隊長(項目經理)或實際履行分子公司經理、工程隊長(項目經理)職責的,納入業績承包考核兌現,不再實行年薪管理。第四條 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組織機構為使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工作有序推進,公司成立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3、現工作領導組。組 長: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副組長:班子副職人員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工作領導組(簡稱:內部承包領導組),負責內部承包制度的制定、內部承包項目及承包指標的確定,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工作推進的組織與領導。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及其所屬作業隊應分別建立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領導組,負責制定和落實本單位內部績效承包考核兌現實施細則,以及下一級單位承包關系的建立、承包業績考核及承包兌現工作。二、內部績效承包兌現考核領導組下設承包考核兌現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同級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承包考核兌現的日常工作。三、利潤及上繳指標由財務部門負責提供與考核;工料機定額預4、算與現場經費指標由工程經濟組織相關部門提供與考核;安全質量指標由安質部門負責提供與考核;進度與產值指標由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提供與考核。其它考核指標由負責此項工作的相應管理部門提供與考核。第二章 承包關系的確立第五條 承包方式一、承包方式采取“集體承包、個人負責制”。即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施工班組)班子集體承包,公司經理、工程隊隊長(項目經理、作業隊隊長、工班長)負責制。二、采取風險抵押承包,在簽訂經濟承包合同時,承包人需向企業繳納一定數量的抵押金,承擔承包風險。三、項目規模適度、市場環境允許時,具備個人承包條件的也可實行個人承包。第六條 承包關系建立按照層層承包的原則,公司內5、部績效承包分為三個層次。即公司對分公司或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承包、分公司或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對作業隊承包、作業隊對作業班組承包。一、公司對分公司、工程隊。每年初由公司根據分公司、工程隊的性質及年度施工任務情況,核定分公司、工程隊年度內主要包死指標和附加考核指標,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實行過程支付基本薪酬,年度清算審計兌現。二、公司對項目經理部。在項目開工前,由公司明確工程項目主要包死指標和附加考核指標后,按照“擇優、自愿”的原則選擇承包的項目經理部,簽訂項目經濟承包合同,實行過程支付基本薪酬,年度預考核預兌現,項目終結審計清算兌現。三、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對作業隊。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6、經理部)負責,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按照作業隊所承擔的施工任務確定主要包死指標和附加考核指標,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實行過程支付基本薪酬,任務結束考核兌現。四、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作業隊)對作業班組。由班組管理單位負責,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按照班組所承擔的施工任務,確定主要包死指標和附加考核指標,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實行過程支付基本薪酬,任務結束考核兌現。第七條 承包指標確定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承包指標確定(一)包死指標上繳利潤(或實現利潤):以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所完成施工任務相匹配的利潤指標為包死指標。具體利潤額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二)附加指標1. 產值(或工期):完成7、公司下達的年度產值計劃或確保業主確定的合同工期。同時,滿足業主主要節點工期目標。2. 安全:杜絕因安全事故(問題)造成的對公司停標事件;杜絕鐵路交通一般D類及以上責任事故;杜絕生產安全一般及以上責任事故;杜絕責任人身重傷、死亡事故(含外協勞務人員);杜絕責任火災事故;杜絕鍋爐、壓力容器及火工品爆炸事故;杜絕責任機械設備和責任交通肇事事故;控制員工責任輕傷事故年發生頻率不超過4。3. 質量:杜絕因質量事故(問題)造成的對公司停標事件;杜絕工程質量一般及以上事故;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一次驗交合格率100%;有創優規劃要求的,在承包合同中另行確定。4. 環保:滿足業主環境保護要求及國家、8、當地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5. 現款上繳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現款上繳額指標。6. 債權資金清理: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債權資金清理指標。7. 設備完好率: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設備完好率指標。8. 區域經營:項目要做到以現場保市場,在進行施工過程中,要主動與業主或當地政府部門溝通,努力實現項目區域滾動發展,并積極配合公司經營開發部做好經營開發工作。9. 物資采集額不能低于采購總額的85%。10. 其他: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達到上級要求;“三體系”及日常管理滿足相關規定。上繳公司的管理費隨驗工逐月上繳;員工工資附加費按月上繳公司。上述承包指標為基本承包指標,年度實際承包指標及指標值由9、公司核定且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二、作業隊承包指標確定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按照公司責任成本相關管理辦法,根據不同情況以預計驗工收入和責任成本的差額為依據,按提取整體百分比對作業隊包死或按工序確定總價進行包干。附加施工進度、安全質量和材料等定額消耗指標。具體指標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研究確定。三、作業班組承包指標確定按照預算定額(或勞動定額),以定額工天總工費為基數進行承包,一次包死。附加機料定額消耗、施工進度和安全質量等指標,具體指標由作業隊或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研究確定。第三章 承包期薪酬構成及確定第八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正職薪酬包括承包期支付的基本薪酬、10、完成包死指標提取的基本兌現薪酬及超額完成指標提取分配的超額兌現薪酬三個部分。薪酬總量=承包期內支付的基本薪酬+完成包死指標提取的基本兌現薪酬+超額完成指標提取分配的超額兌現薪酬一、基本薪酬的核定(一)基本薪酬根據本單位職工月均工資標準、年度實際完成產值及承包期予以確定。計算方法如下:基本薪酬總額=職工月均工資標準年度產值規模系數承包期(二)年度產值規模系數根據年內月均實際完成產值指標確定。計算公式如下:年度產值規模系數=1.4288+Y5.714Y為年內月均實際完成產值(0.05億元Y0.15億元) 月均工資標準暫按3500元確定。二、基本兌現薪酬的核定(一)基本兌現薪酬是分公司、工程隊(項目11、經理部)在完成包死指標的前提下提取的薪酬?;緝冬F薪酬總額=基本薪酬總額難度系數附加指標調節標準(二)難度系數的核定是根據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負責的施工任務的所在地、工程所涉及專業、專業施工的成熟度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確。難度系數核定標準難度級別易較易不易較難難特難難度系數0.91.01.11.21.31.4(三)附加指標的考核:對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承包的考核設產值、安全、質量、現款上繳額、債權資金清理、設備完好率等八項附加考核指標。附加指標權重分配:產值10%、安全20%、質量20%、現款上繳額25%、債權資金清理20%、設備完好率5%,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12、三體系”及日常管理兩項考核指標不分配權重,根據考核情況,直接調節基本兌現薪酬額度。以基本薪酬總額為基數,根據考核結果按各項指標權重增減基本兌現薪酬。1. 產值:實際完成比計劃每增減1%,增減該項獎勵的1%。2. 安全:發生一件“杜絕”類事故扣基本兌現薪酬30%,員工責任輕傷事故頻率超標扣基本兌現薪酬10%。3. 質量:發生質量事故即取消該項獎勵。4. 現款上繳額:完不成上繳額指標,取消該項獎勵。上繳額每增加1%,增加該項獎勵1%。5. 債權資金清理:債權資金清理按計劃每增減10萬元,增減基本兌現薪酬200元。6. 設備完好率:完不成設備完好率的扣減該項全部獎勵。7. 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滿13、足上級要求,在基本兌現薪酬總額的5%以內酌情扣減。8. 區域經營看是否能夠主動與業主或當地政府部門溝通,努力實現項目區域滾動發展,是否積極配合公司經營開發部做好經營開發工作酌情加減1-2%。9. 物資采集額低于采購總額的85%,酌情扣減1-2%。10. 列入“三體系”檢查的單位,檢查合格的加2%,不合格的扣減2%,未參加的不加減分。在“三體系”及日常管理中,被上級單位及第三方通報批評,在基本兌現薪酬總額的5%以內酌情扣減。三、超額兌現薪酬的提取與分配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按最終經營結果兌現獎罰。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按規定足額上繳公司管理費和其他相應的費用后,經公司考核、審計確認形14、成成本費用結余,超額兌現薪酬總量的提取采取分段計算的方式計算,按照以下標準確定,并計入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成本:(一)對超額利潤(成本費用結余額)在100萬元(含)以內的部分,公司收取30%,另70%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進行分配;對超額利潤(成本費用結余額)在100-500萬元(含)的部分,公司收取50%,另50%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進行分配;對超額利潤(成本費用結余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部分,公司收取70%,另30%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分配。(二)超額兌現薪酬在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超額提成中分配取得。非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經營管理所形成的15、超額利潤(成本費用結余額),原則上不予提取超額兌現薪酬。根據超額利潤形成原因,按照公司相應規定另行提取獎勵。(三)超額兌現薪酬的分配:分公司經理、工程隊長(項目經理)、書記按提取兌現獎勵總額的15-25%;其他班子成員按人均不超過正職的40%比例提取獎勵;部門負責人、作業隊長人均按副職的25-35%標準提取獎勵,其他人員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研究,自行確定個人兌現獎勵標準。第九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班子副職薪酬構成與正職薪酬構成相同。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班子副職薪酬總量= 承包期內支付的基本薪酬+完成包死指標提取的基本兌現薪酬+超額完成指標提取分配的超額兌現薪酬二16、承包期內支付的基本薪酬和基本兌現薪酬按照正職標準的80%確定,基本兌現薪酬實行總量提取,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根據個人崗位責任、貢獻大小等因素對個人進行分配。三、班子副職的超額兌現薪酬按照第八條第三款第三項規定執行。 第十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一般管理服務人員績效工資、基本兌現薪酬的提取與分配。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一般管理服務人員月人均績效工資標準由公司審核確定。二、當月預支績效工資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按照公司核定的本單位一般管理服務人員年度月均績效工資的50%進行總量提取預發,按月報公司審核;季度根據有關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報公司結算審批,季度審批總量為17、年度季均績效工資的70%以內。預發及考核提取績效工資在管理服務人員中自主分配。季度績效工資考核提取及清算按以下規定辦理:應提季度績效工資總量=年度月人均績效工資標準管理服務人員人數50%計提系數計提系數=1+產值完成率考核增減%+安全質量考核增減%-經營結果考核扣減% (一)產值完成率:按完成季度產值計劃的百分比,每增減1%,計提系數相應增減3%,考核增減以30%為限。(二)安全質量:季度管內無任何安全質量事故,當期計提系數增10%。項目當期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按照事故嚴重程度相應扣減或免發當期績效工資。發生行車責任險性、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或發生質量大事故及以上的,免發當期績效工資;發生責任18、行車一般事故或一般質量事故的,每發生一件(次)扣發30%當期績效工資。(三)季度經營結果:季度決算經營結果為虧損的,扣減50%計提系數。三、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每季度在各項考核指標確定后(季末次月20日前),以一般管理服務人員季度績效工資審批表的形式,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算提取季度績效工資總量,并對季度內預支情況予以清算,多退少補。四、分公司、工程隊年末完成承包任務時,經公司考核確認后,可對完成包死指標的一般管理服務人員進行剩余績效工資的清算,即基本兌現薪酬的兌現。經確認未完成包死指標的不得清算剩余績效工資。五、項目經理部年度根據項目經營情況,沒有經營風險的,可按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90%19、進行結算并預兌現,存在經營風險的不得結算績效工資。承包期結束,完成包死指標的,清算全部績效工資并兌現,未完成包死指標的取消兌現資格。六、一般管理服務人員如參與承包可參與超額兌現,不參與承包則不實行超額兌現,具體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班子和一般管理服務人員協商確定。第十一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作業層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薪酬的提取與分配。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作業層人員年度月人均績效工資標準由公司核定。二、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作業層人員月份績效工資按照公司核定的本單位項目一線生產人員年度月均績效工資標準的50%進行總量提取預發。承包期超過半年的可按季度對作業層人員20、包保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結算績效工資。季度提取績效工資總量不允許超過年度季均績效工資總量的70%,季度績效工資考核結算辦法由分子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自行制定并執行。三、作業層人員承包期結束,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根據有關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清算績效工資,即完成包死指標結余的兌現薪酬。四、績效工資、完成包死指標結余的兌現薪酬的分配由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根據崗位責任、出勤(出工)時間、工作復雜程度等因素自行制定分配辦法。五、各單位對承包班組的工天責任單價應依據崗位職(等)級工資及績效工資綜合確定,要確保承包班組在完成承包包死指標兌現結余薪酬后,其實際人均收入符合人均收21、入水平增長的要求。六、根據對作業層人員的承包方式,也可實行作業人員崗位績效工資全額捆綁與作業量掛鉤核算薪酬的方式落實承包機制。將承包班組人員的全部薪資單元捆綁與作業量掛鉤,預先按各薪資單元標準核定計件或承包單價,承包期間按月支付一定的預支薪酬(以上需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承包期滿按完成作業量核算全部薪酬,核減預支薪酬部分后的兌現薪酬在承包人員內進行自主考核分配,分配時應考慮作業人員職業技術鑒定等級差別。第十二條 績效工資的分配:按照職工崗位責任和業績,確定績效工資分配系數。一、個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提取總額分配系數之和個人分配系數??冃ЧべY分配系數對照表序號個人分配系數崗 位12.22.4各22、部部長、高級職員、領工員22.02.2各部副部長、中級職員、現場技術負責人31.61.9助理級職員41.51.8安質員、勞資員、技術員,工班長51.41.7內業管理員、試驗員、出納員、調度員61.31.6其他現場監控人員71.21.5汽車司機等勤服人員二、績效工資減免條件: (一)當月出勤不足三分之一的,免發績效工資;當月出勤滿三分之一不足制度工作日的,按實際出勤工日計發績效工資。(二)曠工一天,當月績效工資減半,無故曠工兩天及以上的免發當月績效工資。(三)長期脫產學習(六個月以上)的,免發績效工資。(四)被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職工分別扣發一至三個月績效工資;被降職(級)、撤職的職工,分別扣發23、四至五個月績效工資;被留用察看的職工,扣發六個月績效工資。第四章 考核兌現與提取支付第十三條 承包過程考核兌現與提取支付一、年度預考核預兌現:每年對項目經理部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確認沒有經營風險的,預兌年度基本兌現薪酬;存在經營風險的,取消年度預兌的基本兌現薪酬。當承包期在一年或以內時,年度不再計算支付基本兌現薪酬,待承包期結束后直接計算超額兌現薪酬。二、承包期滿,并經終結審計確定后,承包單位沒有完成包死指標任務的取消承包人兌現資格,并全額扣回項目經理部人員已預兌現的年度基本兌現薪酬并不予返還風險抵押金;完成包死指標任務的,依據審計結果,兌現獎勵。(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人員完成包死24、指標時提取的基本兌現薪酬部分,在其同公司簽訂的包干費用中提取支付。(二)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人員超額完成包死指標時提取的超額兌現薪酬部分,在其超額上繳管理費(超額利潤)中提取兌現。(三)作業隊、工班兌現的薪酬在承包結余內全額提取兌現。第五章 風險抵押第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繳納。凡與公司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的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其班子成員作為集體承包的責任人,必須繳納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門設專戶存儲管理。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正職風險抵押金數額為6-15萬元,按照承包合同產值(或工程合同額)確定,按下列公式計算:Y=(15+9X) /4Y=風險抵押金(萬元) X=工程合同額(億25、元) 當X小于1億元時,按1億元計;當X大于5億元時,按5億元計。一、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副職人員的風險抵押金按照正職的60%核定。二、風險抵押金應當在簽訂承包合同后的一個月內以現金形式繳納到公司財務部。每遲繳一個月其基本兌現薪酬下降5%,不繳納抵押金的取消兌現資格。三、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其他人員風險抵押金由承包單位自行確定。第十五條 風險抵押金返還一、項目經理部施工任務全部結束,完成竣工文件交接和債權債務處理,工程尾款和質保金全部收回,經審計確認后,完成承包合同包死指標的予以返回,沒有完成的,抵押金不予返還。二、分公司、工程隊領導人員在任職期內不返還風險抵押金,領導離任(或26、承包期滿)時進行審計,未發現問題的,返還風險抵押金,有問題的不予返還風險抵押金。第十六條 兌現預留抵押:項目經理部、工程隊領導班子年度過程中兌現的基本兌現薪酬要預留10%做為風險抵押。項目預留的兌現,待項目終結審計后一并兌付。工程隊預留的兌現,預留三年,三年后經全面審計兌付。第六章 管理要求第十七條 高度重視,統一思想。企業內部承包考核機制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含量深,涉及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轉換,但對于企業落實責任,強化激勵,調動各方積極性,共同追求經營目標,意義重大。因此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各級領導要提高認識,加強學習,統一思想,確保管內層層承包工作有序推進。第十八條 27、切實建立承包機制。承包機制的建立是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公司管內各單位按照本管理制度精神切實建立起內部層層承包的經營機制,以承包的方式落實相應的責任和權力,并嚴格按照合同與辦法兌現承包人的待遇。第十九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對作業隊、作業隊對作業班組簽訂承包合同時要根據工程任務實際明確好包死指標和附加考核指標,承包人也應繳納一定的風險抵押金,其標準、范圍由承包單位的上級單位確定。第二十條 管內各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要在公司與其簽訂承包合同后一個月內完成對下承包合同的簽訂工作。第二十一條 質量保證金問題。由于兌現及時性原因,兌現時對工程質量進行評估,確認沒有風險時,視為28、如數返還質量保證金計算兌現獎勵;確認有風險時,在項目結余額中酌情預留。第二十二條 人員管理。公司負責工程隊(項目經理部)組建及相關人員配備。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在滿足業主要求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工程隊長(項目經理)意見,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配備。一、工程隊(項目經理部)人員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在承包期內對班子人員不作調整。二、項目經理部因生產任務原因發生員工富余,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成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調劑。三、承包期間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核定職工薪酬,不得無故降低員工收入水平。第二十三條 物資設備管理。遵循市場化的原則,在公司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有權決定物資采購29、和設備租賃,必須按規定履行上報評審程序。第二十四條 公司內分公司參與項目施工,由工程隊(項目經理部)與分公司進行商談,明確成本及安全、質量、環保等責任,簽訂責任書,報公司相關部門備案。第二十五條 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按季度進行綜合審計,綜合審計結果發生虧損,減發當期承包單位班子基本薪酬10-20%。對虧算額度較大、扭虧沒有希望的單位,公司將及時對承包單位主要領導進行撤換并追究相應責任。第二十六條 分公司、工程隊(項目經理部)實現利潤數額較大、貢獻突出,經公司研究給予分公司經理、工程隊長(項目經理)一次性特殊獎勵。第二十七條 實行內部績效承包管理模式后,原則上公司不再審批一次性獎勵,經批準的一次性獎勵列入承包單位成本(外部單位提供款源的除外)。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公布后。此前公司公布的相關文件中的內容與本管理制度相抵觸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附表:1. 年 月職工預支績效工資審核表 2. 年 季度職工績效工資季度結算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