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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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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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股份公司勞動人事管理,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公司每位員工均須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行本管理制度。第三條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含試用期員工)。第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綜合部。第五條 員工招聘(一)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公開公正招聘,擇優錄用人才。(二)程序:各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人員編制、工作需要,填寫招聘需求表,報送綜合部。綜合部匯總上報總經理批準。綜合部依據批準的招聘指標開展招聘工作,發布招聘需求2、。綜合部須審查應聘人員的個人簡歷、身份證明、身體健康證明、畢業證、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操作證)等證明。審查應聘人員的勞動關系證明。綜合部安排應聘候選人進行初試、復試,填寫應聘登記表,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錄用。(三)對批準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安排試用。(四)嚴禁各部門、項目部私自錄用各類人員。(五)禁止錄用未滿十八周歲人員。對于錄用六十周歲以上人員,必須經過總經理批準。第六條 自員工上崗之日起三十日內,綜合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第七條 試用(一)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合同法的試用期期限條款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3、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二)綜合部須對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前進行考核,對于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八條 轉正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上報綜合部,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后,綜合部通知該員工轉為正式員工。第九條 任免和調職(一) 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企業自身變化對員工工作崗位進4、行調整,員工應積極配合并服從安排。公司因工作需要調動員工工作崗位時,會首先與員工協商,并確定好新崗位的職位及相應工資調整等。員工在工作中違紀、不稱職或嚴重失職者,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降級、降薪、撤職的決定,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二) 員工申請在公司內部調動,需書面申請,經調出及調入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同意,按招聘程序報批。(三) 員工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部門經理及重要崗位員工應于1周內,其他人員應在3日內將任職期間工作完成情況書面詳列出來,由其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安排交接。暫時沒有接受人的由其上級主管暫時接收工作,辦好移交手續后赴任新職。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一)試用期內員工提出離職,必須提前5、三個工作日書面上報所屬部門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二)正式員工提出離職,必須提前三十個工作日書面上報所屬部門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綜合部隨時通知員工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 1)員工隱瞞本人真實情形與公司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公司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被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責任的。 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經濟損失超過20000元);6、(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綜合部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五)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的。(六)離職手續 員工申請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離職員工須配合公司和新員工做好工作交接,在離職的當天填寫離職交接單,公司所屬物品必須交還公司,如發現損壞或遺失,需照價賠償。離7、職交接后,人力資源部將員工當月出勤情況報送財務部,計算應付工資,次月與全體員工同時發放。員工提前離職,按協議規定應支付賠償金、違約金。 員工離職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將不予結算該員工工資;該員工離職行為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及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一條 工資制度(一)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具有知情權,但禁止任何打探他人工資的行為,同時也嚴禁將個人的工資告知他人,或通過不正當的渠道散布消息。對違反工資保密制度者,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二)公司實行工資月結月發,發放日為次月15號至25號。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的1日31日.每月8日前綜合部將考勤(此項工作暫由財務部兼管)報8、送財務部編制工資表,工資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三)公司實行崗位結構和承包計件工資制。(四)公司對員工定崗定薪、調崗調薪,員工工資能上能下、能多能少;,對生產一線員工實行承包計件工資制。(五)公司依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在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及個人所得稅稅金,如員工對工資有疑異可到財務部查詢。(六)員工試用期工資原則上為轉正工資的80%。(七)公司每年根據當年營業指標完成情況決定年終獎金數額。(八)公司實行全員業績考核制度,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在綜合部的協助下對本部門員工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績效考核成績將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晉級、晉職、發放獎金、調薪和降級、撤職、調崗、解9、除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一) 公司為簽訂勞動合同的的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公司將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員個人應繳納部分(一線員工按與承包負責的合同辦理),并與公司應繳納部分一同上繳當地社保機構。(二)員工進入公司后,公司將于員工轉正之次月到當地社保機構辦理員工社會保險手續。(三)員工繳納社保費用自當地社保機構批準之月起開始。第十三條 假期規定(一) 法定節日國家法定節日如下:元旦1天 “春節”除夕、初一、初二3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及公司管理制度執行。(二) 婚假員工在公司工作6個月以上,憑結10、婚證書可休婚假3天。 婚假期間只按當地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三) 喪假 員工在公司工作6個月以上,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亡,可休喪假3天。喪假期間只按當地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四) 產假公司已婚女員工可休生育產假30天。產假期間只按當地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五)病假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請病假。員工申請病假必須持有指定醫院的病假證明,并向公司綜合部備案。其工資待遇按員工與本公司簽約的“勞動合同”執行。(六)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七)工傷假 其醫療、生活費待遇按員工與本公司簽約的“勞動合同”和員工購買的“工傷意外保險”的相關規定執11、行。第十四條 考勤制度(一)公司員工一經錄用,按要求錄入指紋。各科室、項目部員工出勤以指紋打卡機記錄為準。公司所有人員考勤由綜合部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此項工作暫由財務部兼管)。項目部需在次月2日前將公示后的考勤表匯總報人力資源專員。人力資源專員予以復核。8日前將復核完畢的考勤匯總,報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二)考勤周期為公歷自然月的1日至31日。(三)作息時間(1)科室工作時間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18:00冬季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12:00 下午:13:3017:30科室員工日考勤打卡二次.分別為距離上午上班時間前及下午下班時間后12、兩小時之內。(2)項目部工作時間各崗位員工工作時間由項目部根據施工任務及崗位特性確定,項目經理將作息時間上報綜合部備案。員工打卡時間為距離上午上班時間前及下午下班時間后兩小時之內。項目部遇有員工崗位工作時間調整,及時上報綜合部。(四)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打卡為遲到,距離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打卡為早退。遲到早退,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15分以內且每月累計不超過2次者,不予經濟處罰,自第3次起,每次處罰10元;單次超過15分鐘不足30分鐘,每次處罰10元。所有遲到早退均予以通報。(五)對遲到早退30分鐘上者,以及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私自休假,視同曠工。曠工者處以個人日工資的雙倍處罰,13、情節嚴重者予以記小過、記大過直至終止勞動關系。(六)個人如公出或有特殊原因請假,填寫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到綜合部備案。項目部人員的請假條一律交予項目考勤員,項目考勤員于次月2日前匯總公示后的考勤上報公司綜合部。凡月底考勤機上未能反應出上下班時間者,一律按曠工處理。1、漏打卡:如出現漏打卡現象,說明具體事由和證明人,經考勤員簽字后報部門經理審批,方可到公司綜合部人資專員處備案,否則視為曠工。2、因公外出辦事或出差為打卡,說明具體事由和證明人,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到公司綜合部人資專員處備案。3、員工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時間前以電話或微信、短信,等形式通知公司綜合部人資專員及部門經理,事后14、在24小時內補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七)請假規定1、審批:公司科室員工請假,3日以內的部門經理審批;3日至5日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主管副總審批;超過5日由總經理最終審批。公司科室員工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與主管經理打招呼后,每月可休假2天。(每周休假1天?年休假問題?)項目部員工請假3日以內的由項目經理審批, 3日至5日經項目經理審批后主管副總審批,超過5日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2、項目部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項目經理同意,報綜合部人資專員備案后,每月可輪休2天。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辦理私事或未到崗又不及時打電話請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八)曠工 連續曠工5天或年度內累計曠工10天,公司15、將予以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第十五條 員工培訓為增進員工知識與技能,公司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實行崗位培訓和再教育培訓。員工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協議執行。第十六條 保密守則公司依據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制定以下守則:1) 員工在任職期間為履行職務或利用公司的資源條件而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將被視為“受雇作品”,其連帶權益歸公司所有。2) 員工任職期間及競業限制期內,嚴禁接受公司競爭對手的聘用或向公司競爭 對手提供咨詢性、顧問性的服務。3) 公司員工嚴禁泄露工資、財務、生產和經營管理等數據和資料信息。各位員工應妥善保管機密材料,避免外泄。4) 公司16、員工嚴禁泄露設計、生產、安裝等工藝技術性專業資料。5) 公司員工嚴禁泄露客戶、供應商等經營性商業秘密。6) 員工聘用期終止后,離職員工應立即向公司有關部門移交所有自己保存的各種公司資料(圖紙文件、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7) 違反以上一項或多項規定的員工,員工應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按獎懲辦法予以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七條 工作紀律1)工作認真細致,各位員工必須按工作標準或生產操作規程完成任務;2)工作積極主動,不消極怠工;不散布消極言論;3)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時打卡,不代他人打卡;按時出席會議;4)按規定程序請假,提供真實請假證明;4)提供真實財務報銷憑據;不17、弄虛作假,不欺騙公司;5)不利用工作便利打私人電話;不利用公司辦公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6)不利用公司資源從事有悖于公司經營的事務;不兼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7)服從上級指揮和工作調動及安排;8)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堅決服從、按期完成;9)愛護環境、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和亂丟垃圾等;10)保持工作及周圍環境整齊、清潔、有條理;11)愛護公物以及其他員工的財物;12)不損害、不偷竊公物或其他員工財物;不觸犯法律法規;13)不私自移動設備、設施、車輛;14)工作場所、工地宿舍內不私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15)公司或個人物品攜帶出施工現場必須經過允許;16)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泄露公司技術18、或商業秘密;17)不打探他人薪酬,不泄漏自己薪酬;18)不打聽、不議論有關工資、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等資料;19)禮貌待人,熱情接待各位來賓;20)嚴禁接受客戶回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21)友好相處,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同事工作;22)使用計算機規定:1.工作時間不利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碟,不查詢、不訪問與工作無關的網址;不訪問違法及危及計算機網絡安全的網址和資料;2.使用軟盤要按規定的病毒防控流程進行查毒處理;3.含敏感或保密性數據的文件必須帶有安全裝置或程序;4.計算機密碼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人;5.員工在從事敏感和機密內容操作時,離開計算機時應當退出使用系統;6.嚴禁員工進入公司網絡硬件系統19、軟件程序或改變計算機數據;7.員工下班必須關閉計算機和辦公室相關電源。第十八條 員工獎勵(一) 獎勵方式(1)晉升,指職務、薪級提高,分為依照薪酬制度和其他規定晉升和越級晉升兩種。(2)加薪,指職務、級別不變,增加月薪數額,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增加50-2000元。(3)獎金,指一次性給予現金或其他有價物品獎勵,根據實際情況獎勵現金,數額不限。(4)記大功,1年內記大功2次的給予加薪。(5)記小功,1年內記小功3次為記大功1次。(6)嘉獎,1年內記嘉獎3次為記小功1次。(二) 獎勵分類。本公司獎勵分為服務年資獎、創新獎、功績獎和全勤獎四種,具體如下所示。獎勵標準一覽表獎 勵獎 勵 標 準工齡獎120、員工在本公司工齡滿1年,且成績與態度優秀的,每月給予補貼30元2、員工在本公司工齡滿2年,且成績與態度優秀的,每月給予補貼60元(以此類推10年封頂)3、員工在本公司工齡滿10年,且成績與態度優秀的,授予服務10年銅制獎章4、員工在本公司工齡滿20年,且成績與態度優秀的,授予服務20年銀制獎章3、員工在本公司工齡滿30年,且成績與態度優秀的,授予服務30年金制獎章創新獎1、設計新產品,推行新工藝、新技術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的2、從事有益業務的發明或改進,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的3、在獨創性方面尚未達到發明的程度,但對生產技術等業務確有特殊貢獻的功績獎1、對本公司有21、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2、對提供本公司聲譽有特殊功績者3、對本公司的損害能夠防患于未然者4、遇到非常事變(例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者5、敢冒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的全勤獎1、員工月度未請病、事假或未有遲到早退現象,經審查合格者,給予100元全勤獎2、員工年度未請病、事假或未有遲到早退現象,經審查合格者,給予月工資50%的獎勵(三) 獎勵條件。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職道德好,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未出現事故。(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22、議,并被公司采納。(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7)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8)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很好地完成各項任務。(9)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更高文憑或獲得對本公司有益的專業證書。(10)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應當給予獎勵的。第十九條 懲罰(一) 處罰方式(1)免職,免職后永不錄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機關偵辦。(2)降級,指降低職務或薪資等級。(3)降薪,指每月工資降低一定數額。(4)記大過,1年內記大過2次的給予降薪。(5)記小過,1年內記小過3次為記大過l次。(6)警告,1年內記23、警告3次為記小過1次。(二) 懲罰條件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降級、免職等處分。(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工作任務的。(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不聽指揮或無理取聞,影響工作秩序的。(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24、成經濟損失的。(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9)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O)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包庇員工或有違法亂紀行為的。(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三)公司對違反工作規定的員工,分別視情況給與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四)上訴程序: 公司員工對違紀決定不服,可按如下程序提出申訴,但是員工不得以此為理由停止進行工作或消25、極怠工。1) 員工首先將意見告之直接上級。2) 如直接上級無法解決或員工對其意見不滿意,則應將意見以書面形式直接交部門經理,并抄送綜合部,部門經理應力爭解決;3) 如員工覺得上級未充分聽取意見、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對處理不滿意,則有權將問題直接提交綜合部,由綜合部負責協調各方解決,必要時提請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第二十條 監察辦法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由各部門及綜合部負責監督執行,對員工的行為表現及時予以獎懲。各部門經理須將員工行為反饋給綜合部,綜合部在接到部門報告后應立即調查核實,對規章制度有規定的按規定獎懲。對尚無規章制度的,報請總經理批示。 第二十一條 附則 本制度于2016 年 07 月0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