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一線員工收入與安全行為掛鉤制度(21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2755
2023-11-15
21頁
35.31KB
1、工程項目一線員工收入與安全行為掛鉤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線員工收入與安全行為掛鉤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提高作業人員安全責任意識,保證全體員工在施工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國家資產免遭損失,杜絕各種人身傷亡及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在安全施工中做到獎懲分明,依據公司關于安全生產的精神和要求,有效遏制施工現場各類違規違章行為,結合項目部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2、行安全施工職責,在安全施工生產中取得成績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工作中因失職、瀆職或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第三條 項目部將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單位進行習慣性違規、違章專項安全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制度進行處罰。實行安全獎懲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的、經濟的手段結合起來,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獎勵時,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處罰時,要堅持以批評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安全目標1、不發生重傷事故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發生有本單位人員責任的安全生產事故3、; 3、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4、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損壞事故; 5、不發生有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6、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7、年輕傷事故率3;8、防止和消除各類惡性人身未遂事故的發生;9、“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創建地鐵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第二章 安全獎勵1、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得到上級部門(監理、業主、政府部門等)的書面表揚,獎勵1000-2000元。2 、對緊急情況,處理得當,解決及時到位,有突出貢獻的的個人或者施工隊,獎勵2000元。 3、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或個人,項目部給予表揚、并經過項4、目班子會議討論后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搭救中有功的。4、經濟獎勵 在本年度內獲省(部)級安全文明標準工地、集團公司級安全文明樣板工地,按照安全責任職責大小獎勵10003000元。 在本年度內獲集團公司級安全文明合格工地,按照安全責任職責大小獎勵5001500元。 項目部被上級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項目部對項目經理、主管副經理、安質部長和安全監察長等,在年終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第三章 處罰細則第五條5、 個人違規違章行為1、進入工作現場不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罰款200元;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罰款200元。2、施工人員在作業中玩手機或其他娛樂設備,罰款200元,連續違章兩次,直接開除。3、門衛值班人員擅自離崗、玩忽職守,罰款200元,連續違章兩次,直接開除。4、酒后上崗作業,罰款500元并直接開除。5、作業時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反光背心、工作帽、手套、絕緣鞋),罰款200元,連續違章兩次,直接開除。6、未在施工現場指定吸煙處吸煙,罰款200元。7、在2m或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不系安全帶或者安全帶低掛高用,罰款200元;上下拋擲料具,未采6、用專用繩索傳遞,罰款200元。8、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處的任何垂直爬梯無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鎖器,帶人移動梯子等,罰款200元。9、動火作業未進行審批;監護人不在場;動火點未配備滅火器,分別罰款200元。10、使用無齒鋸時不緊固被鋸物件、前方未設遮擋或未戴防護用品,罰款200元。11、在轉動的無齒鋸片上直接研磨物件,罰款200元。12、用單手掄大錘,手錘或大錘的錘頭直接焊接鐵手柄使用,罰款200元;操作機床、電鉆等轉動設備時帶手套,罰款200元。13、挖掘機、裝載機和起重吊裝設備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作業時穿拖鞋、玩手機等,罰款500元,連續違章兩次,司機直接開除。14、違規搭乘電瓶車、裝7、載機、站內材料運輸車等,司機及搭乘人員各罰款500元并直接開除。15、高處作業不走樓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腳手架、繩索、鋼支撐、欄桿、吊車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結構及墻體、支柱等上下攀登行走,罰款500元并直接開除。16、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未直立,罰款200元;氧氣瓶、乙炔瓶之間未保持5m以上的距離,罰款200元;氣瓶與火源之間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罰款200元;露天高溫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無防曬措施,罰款200元。17、操作起重機械、電動設備(機具)、電焊機等工作完畢后,未把控制器撥至零位、未切斷電源、未鎖緊夾軌鉗等就離開現場,罰款200元。18、用氧氣做通風及吹掃氣源。氧氣和乙炔膠管混用,與減8、壓表接口不使用正式卡子,罰款200元。19、承重的鋼絲繩與物體棱角直接接觸時,未在棱角處墊半圓管及半圓管未做防脫的綁扎,起吊大件物體或不規則物體時未拴溜繩,罰款200元。20、倒鏈(手動葫蘆)的掛鉤或吊鉤直接鉤掛在物體或結構上使用,或將雙鏈改成單鏈使用,或是用起重鏈直接纏繞起吊物件,罰款200元。21、未采取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周圍或區域內進行焊接及其他明火作業,罰款200元。22、從事有毒、有害及粉塵作業,未按規定使用防毒害、防粉塵的防護用品、用具,罰款200元。23、焊工對電焊機1、2次線的破裂、裸露和接頭松動不處理就使用或不停電就處理罰款200元;電焊機1、2次線布置混亂或影響文明施工,9、罰款200元;焊接作業旁邊有易燃易爆物,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罰款500元。24、非設備操作人員擅自操作機械設備,罰款500元。25、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應急搶險物資,罰款500元,連續違章兩次,直接開除。第六條 施工隱患(一)在施工生產中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的 施工生產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和運行,對決定安裝和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處以罰款5002000元。 已開工的單位工程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一經查出對項目總工、工程技術部長罰款200210、000元,對雖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的,對項目總工、工程技術部長分別處以罰款1001000元。 如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主管生產的項目副經理、安全監察長分別處以罰款300500元。 對接到項目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表后雖然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項目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表未消除而繼續施工的,對勞務隊長處罰100200元,工班負責人處罰200500元。 對違反上述各項規定多項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項目部將從個人的月工資或勞務費中扣除。 在現場管理及檢查中存在下列情況的: 對工人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高處作業11、不系安全帶、酒后上班、乘坐吊籃上下等違紀者,每人次罰款50元;若一次發現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安全監察長200元,處罰勞務隊5000元,并進行停工整頓。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50元,罰勞務隊負責人100元。 在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網等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設備管理員等有關人員處以每人100200元罰款。 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030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02000元。 對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管理人員正常工作的所有人員,視情節輕重罰款5002000元。 對現場管理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對工班負責人處以10012、3000元罰款。 對接受業主及以上部門檢查,達不到標準化工地合格等級的,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安質部長、安全監察長、現場調度、勞務隊長等相關人員處以1005000元罰款。當受到通報批評時,加倍處罰。 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進入現場施工的,罰款2000元;對在重大危險源區域施工作業時,未按規定安排管理人員進行旁站監控,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執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違反施工程序、玩忽職守而發生各級、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勞務隊承擔,并對責任勞務隊按事故實際損失的2倍進行處罰,直至清退責任勞務隊,對情節嚴重的,將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對違反上述各項規定的個人或勞務隊13、,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項目部將從個人的當月工資或勞務費中扣除(當期不夠罰款時從下月款項中扣除)。 發生工傷事故的: 如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01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班組承擔。 如發生重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勞務隊承擔,并對主管安全副經理、安質部長罰款200元,對工班負責人、勞務隊長、安全監察長處以500元罰款。 如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勞務隊承擔,并對主管安全副經理、安質部長罰款5005000元,對工班負責人、勞務隊長、安全監察長處以2003000元罰款。 如發生多人事故時,按公司的規14、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當發生事故時對不及時報告、隱瞞不報、謊報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存在機械設備隱患和發生事故的: 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存在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對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的罰款(不少于200元)。 當發生與我方有關責任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對存在火災隱患及發生火災事故的: 火災隱患 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0元處罰責任人員。 重大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罰款。 對違反消防管15、理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50100元的罰款。 火災事故 對火災損失折款不足百元的責任者,處以5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對火災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對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火災的責任者,加倍處罰。 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50100元的罰款,對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嚴肅處理。 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有關規定合并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一)6、未在16、工序施工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罰款2000元。7、未配發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罰款2000元。9、挪用應急物資,罰款1000元。 10、從事金屬容器或管道內等作業未設監護人,罰款1000元。11、夏季高溫天氣,未向作業人員發放防暑藥品、飲品,罰款1000元。12、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形同虛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等未及時發現,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罰款1000元,連續兩次直接開除。13、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未按規定時限整改回復,罰款2000元。(二)土建施工1、施工現場設置的對開式大門處無人值守和指揮,罰款500元;無值守登記17、和交接班記錄,罰款500元。2、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運輸車輛,未設專人指揮倒車卸車等工作,罰款500元。3、建筑內外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通道或通道不暢通,罰款1000元,施工現場無防火責任制和值班制度記錄,罰款1000元;防火重點部位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罰款1000元。4、人工挖孔作業,未使用小型吊裝機或使用的吊裝機具不符合安全規定,罰款500元/臺。孔口未高出地面20cm,罰款500元/處。孔樁未做護壁或護壁混凝土厚度、強度小于設計要求,罰款500元/處。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不按規范要求設置到位或有設置但不符合要求,罰款500元/處。6、豎面密目網缺失、破損或污染后不及時補齊、修復或更換18、,罰款500元。7、安全通道或龍門架進料口不按規定要求設置硬防護(主體30m以下搭設長度為3.5m,主體30m以上搭設長度為5m),罰款1000元。8、腳手架搭設不規范,罰款1000元;腳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設置施工人員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罰款1000元;移動式腳手架無固定措施,罰款1000元。9、氧氣、乙炔瓶未安裝防震圈,罰款200元;乙炔瓶未安裝防止回火裝置,罰款500元。10、夜間施工,現場照明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罰款500元。第七條 重要設施及設備違章違規行為(一)施工用電1、外電線路與在建工程及腳手架、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道之間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未采取防護措施,罰款10019、0元。2、施工現場防雷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0元。3、配電房大小不按臨電方案要求修建,通風洞或進出線洞未布設鋼絲網等防鼠措施,未設消防砂池配干粉滅火器,沒硬化地坪,沒鋪設絕緣膠墊,房門未用鋁皮包門,沒向外開并不能正常開關且上鎖,沒張貼醒目警示標志,罰款500元。4、一級配電箱不按要求設置,一個開關連接多組線通往二級配電箱,并無明顯標示,負荷超過額定值,罰款500元。5、二級箱不按要求固定,中心點離地面距離超過或不足1.4m-1.6m,亂設移動二級箱,無安全操作通道,把二級箱當三級箱使用,罰款500元。6、三級開關箱不按“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足量配備,在開關箱內安裝多個閘刀或開關插座混安,照20、明電和動力電不分開,罰款500元。7、電纜線未按規范要求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設,沿地面亂布亂放且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罰款500元。8、移動開關箱無支座,中心點離地超過或不足0.8m-1.4m且隨地亂放,罰款500元。9、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箱體及箱門未做接零保護,罰款500元。10、在保護器上用銅絲或鐵絲代替熔絲;大功率保護器帶照明,罰款500元。11、施工現場使用硬質塑膠護套線代替電纜線,罰款500元。12、使用家用照明的護導線代替電纜線做機具動力線或帶大功率照明(如碘鎢燈);手持電動機具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罰款500元。13、非電工私接亂拉電源;電工對電源的接線、布線未執行三相五線制;作21、業現場亂拉臨時電源,使用220V燈具做移動燈具;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電氣設備未做保護按零;將電源線鉤掛在刀閘、開關或插座上使用;施工電源線與金屬結構或腳手板等接觸處未采取絕緣、隔離措施等,罰款200元。14、不按規定配備專職電工或工程未完工就撤出電工的,罰款2000元。15、分配電箱與開關箱間的距離超過30米,開關箱與用電設備間的距離超過3米,罰款500元。16、總配電箱與開關箱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漏電動作不靈敏或失效。(二)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1、塔機、門式起重機無專項安拆方案,未報地方安監站(網上登記)備案,未經檢測合格后擅自使用,罰款1000元。2、機體上未粘貼操作規程牌、22、準用證(檢測報告)、備案登記證及操作者證件復印件;吊裝作業無司索工、信號工,罰款1000元。3、操作人員違章操作,超重起吊,罰款1000元。4、未安裝限速限位裝置,限位裝置損壞失效未及時修復或安裝后隨意拆除,罰款1000元。5、吊籃不符合安全要求,未使用吊環,使用螺紋鋼焊接吊鉤起吊,違章使用鋼絲繩卡或無保護掛鉤,吊籃裝物超出邊緣;吊運砂漿時吊斗破舊或損壞,使用漏漿的吊斗,罰款1000元。6、一次同時吊運長短不一的材料(鋼筋、鋼管或木板木條)、或吊斗、斗車、吊籃混吊,罰款1000元。7、施工人員搭乘吊籃上下,或與吊物同上下,罰款1000元并直接開除。8、吊裝作業時吊物下方站人,罰款1000元。923、未經常檢查鋼絲繩和易損件,或檢查無記錄,罰款1000元。10、無安全停靠裝置或停靠裝置失靈,罰款1000元。11、未按規定設置攬風繩和地錨不符合規定要求,罰款1000元。12、攬風繩不使用鋼絲繩,罰款1000元。(三)履帶吊、汽車吊。1、租用未登記或年檢不合格的履帶吊、汽車吊;未對進場設備進場報驗,進場后未簽訂安全協議;吊車操作人員無操作證,頻繁更換,罰款1000元。2、起重吊裝、主臂旋轉超速;未經現場地基承載力測試或硬化強度不夠的吊裝作業,罰款1000元。 3、信號工、司索工、起重工職責劃分不明,混淆作業,罰款1000元。4、設備限位失靈、保險卡脫落未及時維修;未定期進行保養,罰款100024、元。5、汽車吊裝作業時,支腿未伸開;支腿未墊方木,罰款1000元,連續違章兩次,司機直接開除。6、吊裝作業穿拖鞋、玩手機,罰款1000元,連續違章兩次,司機直接開除。7、起重機械檢修作業未按要求懸掛警示標志,罰款1000元。8、吊裝作業不符合操作規定,未遵循“十不吊”,罰款1000元。(四)旋挖鉆機。1、租用未登記或年檢不合格的旋挖鉆機;進場未報驗、未簽訂安全協議;司機無證操作,罰款1000元。2、開鉆前未及時檢查主臂、支腿缸、支撐墊、變幅缸等部件有無裂紋、漏油;檢查設備過程中,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就擅自將液壓卸力或未熄火就隨意更換鉆頭上刀具,罰款1000元。 3、未定期檢查卷揚機、鋼索、滑輪及25、鉆頭鉆桿連接件,磨損超過有關規定未及時更換,罰款1000元。 4、開鉆前未進行鉆機下方地基承載力評估,直接在松軟、塌陷及有下水道井蓋等地方進行鉆進,未制定有效的防傾覆措施;剛套筒閑置時未放倒在堅實的地面上,罰款1000元。(五)電焊機1、電焊機未安裝進出線二次側保護器,罰款500元。2、不按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電焊機,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罰款1000元。3、使用鋁芯線代替電纜線接焊機,或電纜線多個接頭未包皮,罰款500元。4、零線未用線鼻連接牢固,使用時冒煙或者燃燒,罰款500元。(六)切割機、彎曲機、對焊機1、切割機、彎曲機、對焊機未做接零接地保護,或者不按“一機一漏一閘一箱”保護,罰款500元26、。2、鋼筋房內各種機具交錯,無相應的操作空間,或與開關箱隔斷,罰款500元。3、未定期檢查鋼筋加工機具,使用報廢機具或“帶病工作”,罰款500元。(七)攪拌機1、攪拌機不按城市施工要求進行封閉,未設置噴淋設備和掛設操作規程,罰款500元。2、操作人員的操作平臺沒有絕緣設施,罰款500元。3、檢修或去除滾筒內殘留砼時,未派專人防護,未設置“正在維修、禁止合閘”等,罰款500元。(八)臨時支架1、外架低于操作面,未高于操作面至少1.2m,或者與操作面平行的“裸體施工”,罰款500元。2、搭設單排外架,或拐角處減少立桿,罰款500元。3、外架未加掃地桿或數量不夠,橫筒伸出部分參差不齊,影響美觀,罰款27、500元。4、外架立桿間距大于1.5m,橫桿間距大于1.8m的設計規范要求尺寸,罰款500元。5、外架剪刀撐不及時搭設,搭設間距過大或不落地,罰款500元。6、外架落地架墊木不符合要求(厚5cm寬30cm),地面未硬化;外架懸挑架工字鋼上沒有焊接防滑穩固點,罰款500元。7、連墻件預埋件不按要求設置硬連接,少于(24m建筑橫向不得大于7m,豎向不得大于4m,相互間成梅花型布設,使用外架同型號鋼管48cm-50cm做預埋件,拐角處需加設)的要求,或預埋件不合格,罰款500元。8、在外架上作業的其他工種,未搭設好牢固的操作平臺跳板,或有跳板但不固定,罰款500元。9、外架搭設不報監理驗收,隨意搭設28、,罰款500元。10、木工支撐模型滿堂架的搭設,不加掃地桿和剪刀撐;搭設完畢后未監理驗收合格擅自施作下個工序,罰款500元。(九)鋼筋房、木工房1、機具未做接地保護,罰款500元。2、鋼筋加工平臺未使用型鋼焊接牢固,不掛設操作規程,罰款1000元。3、廢料鋼筋堆放凌亂,無廢料池,罰款500元。4、材料未按要求上蓋下墊,罰款500元。5、未設置消防滅火設施,或消防設施配備不足,罰款500元。6、使用無防護罩裝置圓盤鋸,或使用自制的無安全保證的圓盤鋸,罰款500元。7、鋸木機下的木削和垃圾不及時清掃,凌亂且地上有煙頭,罰款500元。(十)卸料平臺1、卸料平臺不按專項方案搭設,或無專項方案不掛設警示29、牌,罰款500元。2、平臺四周不封閉,未用黃黑相間斜條紋警示,防護高度不足1.2m,罰款500元。3、平臺未滿鋪5cm厚的木板,使用砼廢模板“木工板”,罰款500元。4、平臺搭設寬度小于需要吊運物體的長度,將鋼管斜放在平臺防護欄桿上,罰款500元。(十一)、電瓶車的管理1、未建立電瓶車日常檢修和保養記錄,罰款500元。2、電瓶車帶病作業,罰款500元。3、隧道內限速標志、防溜車設施等不符合要求,罰款500元。4、司機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上崗,罰款200元,并調離崗位。5、司機擅離操作室,罰款200元/次。連續違章2次者,直接開除。(十二)臨時住房及食堂1、在住宿房間內違規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30、做飯,罰款500元。連續違章兩次,違章人員直接開除。2、房間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設備,罰款500元。連續違章兩次,違章人員直接開除。3、夏季燃放蚊香時把點燃的蚊香放在易燃物上,罰款500元。4、從事食堂工作的人員無健康證,食堂衛生差,未設置必要的排風、冷藏、消毒、防蚊蠅、防鼠等措施,在封閉的房間使用蜂窩煤爐灶,罰款500元。5、使用液化氣無安全閥裝置,安全距離及防護不達標,罰款500元。(十三)管線類1、未按照先探后挖原則,進行人工探挖,直接使用機械施工的,罰款2000元。2、燃氣、電力等重要管線附近施工,未制定、落實報告批準程序,并按照相關制度完成審批手續;31、未制定責任人或責任人未現場旁站施工,每條罰款1000元。3、須懸吊保護的管線未編制懸吊方案,并按程序審批通過實施,罰款2000元;未按照審批后方案實施的,罰款2000元。4、進入既有管道及井中施工,特別是污水管、井,未通知項目負責人和監理;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準備好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未進行通風及有害氣體和活體檢測;井口未留有防護、救護人員;未提前采取良好的通風、送風措施,每條罰款1000元。5、管線施工作業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罰款1000元。6、施工現場未設立管線遷改公示牌,罰款500元。第八條 嚴重違章行為1、深基坑開挖,鋼支撐不按照方案要求及時架設,每少一根罰款1000元;主體結構施工,混凝土強度不達標就拆除鋼支撐,每超拆除一根,罰款2000元。2、深基坑未設置臨時逃生通道,罰款2000元;深基坑施工無有效排水措施,坑外降水危及臨近建筑物安全的,罰款2000元。3、施工前,未對現場管線進行詳細調查,編制管線調查手冊的,罰款2000元。4、管線未進行有效保護,未設置警示標志,罰款2000元。第四章 附則第九條 項目部對作業人員及勞務隊伍進行違規、違章處罰時,必須附影像證明資料,并將處罰材料分送財務部,財務部根本處罰單,在對下驗工計價是扣除所罰款項。第十條 本辦法由 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