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公司安全生產及設施設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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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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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業公司安全生產及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產檢查規定(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由操作員工每天操作前,對本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主要檢查內容如下: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2、是否可靠。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7、其它安全方面的問題是否存在隱患。(二)部門安全生產自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每月至少一次針對部門內部安全工作進行自查,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對所檢查的內容進行記錄(需附整改前后照片),同時將相關材料于次月5日前提交行政部備案。主要檢查內容如下:1、管轄區域內是否存在安全隱患。2、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并按期進行點檢。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5、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6、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7、其它安全方面的問題。(三)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由公司安委會3、組織每季度至少一次針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現場及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或抽查,同時形成文字材料存檔。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0事故”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要求。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定人員、定時間,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專員進行備案。2、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部門,安委會要求其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3、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或個別重大隱患,整改前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及時上報并制定詳盡的實施整改計劃。4、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4、須全額保證,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相關配件、物品的及時采購到位。5、整改后需經安委會驗收后方可生產或投入使用,確有特殊原因的需經安委會或安全負責人批準。三、安全培訓教育1、安全專員、企業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2、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車間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1)新入職員工公司級安全知識培訓由行政部負責;(2)車間、班組級安全培訓由所屬部門負責。3、各部門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部門內部安全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產工作中涉及到的應急預案培訓,填寫安全培訓記錄(需附培訓照片),同時將相關材料于次月5日前提交行政部備案5、。主要培訓內容如下:(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6)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8)本部門可能涉及到的安全應急預案;(9)有關事故案例;(10)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4、公司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全員安全培訓,填寫GMP培訓記錄(需附培訓照片),由人事部門對培訓材料進行存檔。主要培訓內容如下:(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6、章及標準;(2)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4)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5)有關事故案例;(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培訓計劃(1)各部門自行擬定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并于12月10日前將年度培訓計劃交安全專員進行備案;(2)公司級安全培訓計劃由安全專員擬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門。6、培訓時間(1)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2)其他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后期根據部門內部安排每季度不少于一次。7、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等),必須接受相關專業安全知識培7、訓,并取得相關證書后后方可上崗,相關證件應按期進行復審。四、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1、生產現場實行5S管理,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避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4、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5、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8、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符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4)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五、安全生產值班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遇緊急情況隨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員;2、值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廠區;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六、特種設備使用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9、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2、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七、登高管理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的高處作業,均需填寫登高作業申請表。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系好安全帶、佩10、戴好安全帽、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3、身體條件不符合高處作業要求的,不能進行高處作業。4、使用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必須裝入工具袋。5、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不得做與監護無關的工作。6、監護人作業過程中及時制止高處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7、禁止無監護人員的情況下進行登高作業。8、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不適等情況,應發出信號或及時報告,采取適當措施并迅速撤離現場。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一)用火公司區域嚴格控制火源管理,遵守“四不動火”,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戶外動火。1、公司實行全面禁火管理。2、因確有特殊情況需向公司申請,申請11、時需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并制定詳盡的預防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動火。3、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5、動火作業完畢后,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現場監護人員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二)用電1、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2、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12、,以防過載引起火災。3、倉庫、宿舍及辦公室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4、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5、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工負責監管,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用電安全全面大檢查。6、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設備部經理批準后,臨時安裝并限期拆除。九、安全疏散引導員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在設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基礎上,明確由安全疏散引導員負責指定區域的緊急疏散工作。安全疏散引導員的工作職責如下:1、引導員必須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各類消防安全隱患。2、引導員必須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指定區域13、內的安全通道暢通、指引燈及應急燈的運行是否正常,有異常或故障的及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員。3、發生火災時,引導員利用喊話、手勢和按警鈴等方法,指揮人員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確保安全。4、人員疏散后負責人員的清點工作,并繼續尋找滯留在事故現場的員工和受傷人員,幫助其安全撤離。十、消防控制室為規范消防控制室,特制定以下制度: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3、消防控制室消防報警系統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熟練操作并知曉報警系統所反饋的信息內容。4、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人員當發現消防報警系統出現故障或報警時應立即檢查并14、通知安全生產專員。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經批準后安排人員代替值班。6、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7、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十一、“三同時”制度“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15、(工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做了明確的規定。“三同時”制度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的論證,明確項目可能對職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2、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職業安全健康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職業安全健康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4、建設項目的16、竣工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職業安全健康驗收規定進行。不符合職業安全健康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5、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安全健康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和職業安全健康設施必須同時使用。十二、防雷安全管理1、由工程采購部負責組織防雷裝置的檢測和保養工作。2、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3、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4、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十三、傷亡事故管理1、17、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2、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十四、事故調查處理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2、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由安全專員負責調查,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3、依據“四不放過”原則,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做到舉一反三。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各區域負責人負責管理,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并確認其正常運行。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318、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4、由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員工進行教育,要求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因此而導致事故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5、發現異常及時報公司安全專員或安全負責人。十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或存放區域,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對于區域內缺少消防設施的應及時報安全專員或安全負責人。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出入庫應進行登記。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19、宜大于100,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十七、高低壓配電室防火1、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2、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3、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20、避雷器進行檢查。5、對門窗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十八、倉庫防火1、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2、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避免使用大功率燈具(如:碘鎢燈),同時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確有需要的應由電工負責,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3、貨物應根據不同性質進行分類存放。4、嚴禁使用電熱器等大功率設備。5、各種滅火器材應按期點檢,保證其正常使用。6、當班倉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7、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十九、電、氣焊防火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2、焊割前按規21、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動力站區域除外,由設備部經理負責監管)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6、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7、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22、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8、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二十、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除擋鼠板以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8、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二十一、外包工程安全生產本規定所稱外包工程,是指公司將生產工作、檢修安裝等工程和勞務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23、在生產經營單位區域內完成的行為。(一)公司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在本單位區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履行以下職責:1、由工程采購部審核外包施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相關工程項目的施工資質。2、由工程采購部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員工進行審核,對于涉及特種作業的,同時應查明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3、由工程采購部與對方簽訂工程項目業務合同和生產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涉及特種作業的附施工人員相關證件。4、由外包施工區域部門負責對外包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實行全面安全監管(設備方面的由設備部負責),對生產作業現場統一協調,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二)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24、,服從生產經營單位的統一協調管理,并履行以下職責:1、遵守本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2、服從本公司安全人員的指揮和安全要求。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法定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4、應當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5、在進行動火、高空、帶電、煤氣等危險作業時,嚴禁單獨或無防護設施下進行。6、對所違反安全的工作必須立即整改,否則本公司有權扣除相應工程款或更換合作方。7、其它安全相關。二十二、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管理制度為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保證公司達到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逐步改善企業安全生產環境,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范圍(1)安全生產25、責任目標管理獎勵; (2)從業人員安全宣傳教育、技術培訓; (3)從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4)安全設施設備投入或更新、技術改造和設備維護保養;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治理、監控;(6)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實施和保持;(8)安全生產整治的其它項目。2、安全生產資金的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保障由財務部門負責,保障每筆安全資金的及時到位。二十三、文件發放制度1、安全類文件發放統一為公司QQ群公示,公示之日起即視為簽收之日,由相關部門自行下載查閱并部門內部進行宣貫培訓。2、文件公示后,由行政部填寫安全文件發放記錄并分26、別給予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二十四、獎懲制度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違反者將視情節嚴重給予50-1000元考核,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重大人身、財產損失的給予重罰同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2、外包工程人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或本制度的,將從工程款中扣除相應費用,同時立即整改。3、個人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個人或部門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或因處置得當避免了安全事故的發生,一經查實將給予個人或部門獎勵,涉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將給予重獎。二十五、附則及附件1、制度制定本制度由XXXXXXXXXX公司負責制定,安委會負責解釋。2、制度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機構、人員調整發生變化,以及條款中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律執行,同時立即對本制度進行修訂。3、制度實施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它與之相沖突的即時廢止。4、附件1、現場檢查記錄;2、安全培訓記錄;3、安全會議記錄;4、登高作業申請表;5、動火作業申請表;6、安全文件發放接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