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企業項目監理工作管理制度(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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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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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企業項目監理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設計技術交底制度12、監理交底制度23、圖紙審查制度34、技術文件審批制度45、工程開工審批制度56、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制度67、隱蔽工程檢查制度78、工程現場檢查指示制度89、工程暫停施工及復工管理制度910、工程質量檢驗制度1011、工程驗收制度1112、請示報告制度1213、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1314、監理信息報告制度1415、會議制度1516、監理日志制度1617、工程監理旁站制度1718、原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檢驗制度1819、工程計2、量付款簽證制度2020、質量缺陷備案制度212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2222、施工現場緊急情況報告制度2423、監理廉政工作制度251、設計技術交底制度1.1設計交底時間:監理部應在收到設計圖紙后,工程項目開工前組織設計交底。1.2設計交底的目的:設計交底的目的是使監理單位、發包人、承包人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1.3參加設計交底人員:監理部應組織設計人員、監理人員、承包人管理人員、發包人相關技術人員參加,總監或副總監主持。1.4設計交底內容:設計交底的內容應包括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等,并對設計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1.5設計交底文件:設計單位應根據交底內容提供設3、計交底記錄。1.6設計交底紀要:監理部應根據交底情況填寫設計交底會議紀要。紀要應完整記錄設計交底過程及相關設計問題的討論結論,并附簽到表和設計交底記錄。2、監理交底制度2.1 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應提醒發包人及時組織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2.2 發包人、承包人、監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并相互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2.3 總監理工程師就監理的目標、監理的范圍、監理的依據、監理人員的職責、監理工作程序、監理工作方法、監理工作措施等向承包人做施工監理及安全監理交底。2.4 會議紀要由監理部負責編寫,并分發與會各方。3、圖紙審查制度3.1 協調圖紙供應:監理部應根據工程建設進度4、目標和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承包人上報的施工用圖計劃報告,并按計劃協調設計供圖。3.2圖紙審核:在收到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后,監理部應根據文件內容填寫設計文件簽收表,并做好每張施工圖紙的審查,及時發現、糾正施工圖紙中存在的圖面缺陷和差錯,估算工程量和造價變化情況。如果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及合同技術文件存在重大偏離或工程造價發生重大變化,應召開專題協調會議予以審議、分析、研究和澄清。監理工程師根據預核情況填寫施工設計圖紙核查意見單,總監核查后發送到各參建單位。3.3圖紙會審: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可組織圖紙會審,會同承包及發包人復查設計圖紙,交流對圖紙的審核意見,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設計單5、位。3.4優化建議:施工過程中,監理部或承包人可以提出優化設計的建議,提交發包人研究。3.5圖紙簽發:只有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加蓋圖紙專用章后的設計圖紙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根據合同要求應由承包人設計的圖紙,監理部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批準的承包人圖紙加蓋圖紙專用章后發放承包人實施。按圖紙簽發情況填寫施工設計圖紙簽發表。4、技術文件審批制度4.1 技術文件的提交:監理部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人在合同項目開工前提交完整可行的總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并為審核工作留出充足的時間。隨工程進展提交其它專項施工方案、試驗計劃和月進度計劃等技術文件。4.2審核依據:監理部應依據施工合同、招投標文6、件、設計文件、現場實際情況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4.3技術文件的內容: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臨時施工設施、生活設施、質量保證體系和制度、施工方法、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人員計劃、設備計劃、安全措施、施工組織機構設置和關鍵人員及其資格等。總進度計劃應包含: 工程概況、編制依據、主要工程量、總體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介紹、計劃的目標及分解描述、關鍵線路描述及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高峰期施工強度分析、資源配置計劃(勞動力、材料、設備、資金等資源)、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配套圖表(橫道圖、網絡圖、勞動力分布圖、施工強度分析圖等)。試驗方案應包括:工程量、材料用7、量、檢驗依據、試驗項目、自檢數量、見證數量等。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至少應履行編制、審核、審定或審批程序。監理部應根據工程建設情況,要求承包人報送相應的專項技術方案,其中對風險性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應要求承包人提供專家審查意見。4.4技術文件的審核、審批:監理部在認真審核的基礎上提出具體的審核或審批意見,總監簽發后以技術方案批復表的形式批復承包人。若技術方案需要較大幅度的修改,應要求承包人重新報審。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可組織專家對施工組織設計和重要技術方案進行審核。當施工組織設計與投標文件發生較大變化時,應按合同文件要求履行相關手續,明確相關責任。最終確定的總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8、等技術文件作為監督承包人施工的依據之一。4.5技術方案的重審:當工程施工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時,如發生較大的進度拖后、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化時,已批準的技術文件應進行相應的修改和重新審查。5、工程開工審批制度5.1合同項目開工審核:當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承包人應及時提出合同項目開工申請。監理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后,審核承包人主要人員、設備、材料是否已經進場并獲得批準,圖紙、道路、測量基準點和水電供應等是否具備,總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是否已經上報并獲得批準,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附件開工申請報告和已具備開工條件的證明文件是否齊全。5.2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確9、認承包人具備合同項目開工條件并逐項檢查落實簽認后,由總監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開工令由項目經理簽收。5.3分部工程開工審核:分部工程開工前,監理部應做好施工準備的檢查并做好記錄。施工準備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必需的生產性試驗已經完成,用于施工實施的各種參數選擇已經批準。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方案與進度計劃、技術檢驗標準、施工措施計劃等技術交底已經進行。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配置、勞動組織與技工配備已經到位。開工所必需的材料、構件、工程設備到位,經檢驗合格并能滿足計劃施工時段連續施工的需要。施工輔助生產設施和施工相關措施準備就緒。施工場地、交通道路、測量布網及其他臨時設施滿足開工要求。施工管理、施工安全、10、施工環境保護和質量保證措施落實到位。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已經提交并且附件齊全。5.4簽發分部工程開工令:當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查驗合格或認定施工準備工作不影響工程施工進展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分部工程開工令。當檢查發現不具備開工條件時,應督促承包人盡快落實,待具備條件后簽發開工令。6、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制度6.1根據合同約定需要分包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填報施工分包申報表及相關證明資料。6.2監理部在收到承包人的施工分包申報表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審查分包單位的資格。6.3監理部對分包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6.3.1分包單位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11、殊行業施工許可證等證件;其證件是否按照規定經過原發證單位的年檢;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是否在其證件核定的范圍以內。6.3.2分包單位有無掛靠行為,是否能夠獨立完成分包任務。 6.3.3分包單位以往的施工業績,是否滿足本工程施工的實際需要。6.3.4分包單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資格證,對證件的有效性及年審情況進行嚴格審查。6.4監理部對承包人的分包申請完成審核后,報送發包人批準。只有在分包項目最終獲得發包人批準,承包人和分包人簽訂了分包合同后,監理部才能允許分包人進入工地。7、隱蔽工程檢查制度7.1隱檢項目的確定:工程開工前監理部應與各參建方共同根據圖紙和相關標準確定工程中的隱檢項12、目,重要隱檢項目應報質量監督機構備案。7.2隱檢報驗:工程隱蔽以前,承包人應根據相關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進行自檢,并將檢查評定資料報監理部。7.3現場隱檢:監理部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重要隱檢項目應會同承包人、發包人、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未經檢查驗收的隱蔽部位不得覆蓋,已覆蓋的部位監理有權要求進行重新檢查,承包人必須予以配合。8、工程現場檢查指示制度在施工過程中,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理工程師有權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做出指示。8.1現場檢查: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包括現場察看、查閱施工記錄、現場取樣試驗、工13、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必要時要求承包人提供試驗和檢測成果。8.2停止指示: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當的或可能對工程質量、安全造成損害的施工(包括試驗、檢測)工藝、措施、工序、作業方式,以及其他各種違章作業行為;指示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停止設備、設施的安裝與使用,并予以更換。8.3整改指示:對施工質量經檢驗不合格、材料設備不符合要求、未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等情況,指示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或返工處理。8.4清退指示:對承包人施工質量管理中嚴重失察、失職、玩忽職守、偽造記錄和檢測資料,或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要求承包人予以警告、處罰、撤換,直至責令退場;對經指出后仍無明顯改進的作業班、組、隊停工整頓14、撤換、直至責令退場;對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間產品、設備、構件等工程材料,可以要求其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清除出場。8.5維護指示: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對完建工程繼續予以養護、維護、照管和進行缺陷修復。8.6其它指示: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權。8.7指示的形式:各類監理指示應根據具體情況以監理通知、工程現場書面指示、警告通知、整改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復工通知等形式發出。9、工程暫停施工及復工管理制度9.1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可簽發暫停施工通知:發包人要求暫停施工或需要暫停施工的項目;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15、患;施工中發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承包人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接受監理部的管理;合同規定的其他情況。9.2暫停施工通知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停施工通知之前,應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由于事態緊急,沒有及時征得發包人同意時,監理部應于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停施工通知24小時內,向發包人書面報告。9.3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停施工通知時,應根據暫停工程的影響范圍和程度明確暫停施工的原因、合同或法規依據、停工期間的要求及合同責任等。9.4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提交復工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具備復工條件后應及時簽發復工通知,指令承包人恢復施工。9.5總監理工程師16、在簽發暫停施工通知至復工通知的時間內,應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規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責任歸屬,配合發包人處理好因工程暫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費用等有關問題。10、工程質量檢驗制度10.1檢驗范圍: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應對承包人完成自檢的每道工序或每一個單元工程進行檢驗,上一工序不合格,禁止承包人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0.2質量缺陷/問題的處理: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指明存在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和復驗,并及時記入監理日志。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程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承包人及時改正,并做好記錄。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由監理17、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或整改通知,同時抄報發包人。承包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和處理。整改處理完成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復驗。10.3不合格的處理: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所報資料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認,待改正并重驗合格后才能簽認,并將處理情況記入監理日志內。如承包人不及時改正,情節較嚴重的,可按暫停施工處理。10.4重復檢驗: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未及時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施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驗收。10.5工序/單元工程質量復核檢驗:工序/單元工程完工后,經承包人自檢合格,報請監理驗收并復核質量等級。11、工程驗收制度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的規定,監理對工程質18、量等級進行復核;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監理與發包人、設計、施工及運行管理單位等聯合檢查核定工程質量等級。依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和合同約定,參與、組織或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驗收。11.1分部工程驗收: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應向項目法人提交驗收申請報告。若發包人授權由監理組織驗收,監理部應核查驗收申請報告,編制驗收工作大綱、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組建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監理部應按驗收規程相關規定組織分部工程驗收。11.2單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及其他驗收:監理部應按驗收規程相關規定參加驗收,及時編制監理工作報告,準備監理備查資料。12、請示報告制度12.1在監理過程中,19、遇到重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安全問題等,可能影響到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或監理合同正常履行時,監理部應及時向公司報告。 12.2施工現場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監理部應在第一時間向發包人及公司報告。同時,監理部應指示承包人保護現場,避免事態擴大,盡可能減少損失。12.3監理部發現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監理部的監督管理,野蠻施工,出現工程質量、安全隱患使建設目標不能實現時,監理部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報告。13、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13.1質量事故的通知:工程中出現質量事故,監理部應通知承包人暫停事故部位施工。13.2處理的原則:質量事故發生后,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20、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13.3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質量事故發生后,承包人應按規定及時提交事故報告。監理部在向發包人報告的同時,指示承包人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保護現場,做好相應記錄。監理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工程質量事故調查、事故原因分析,參與處理意見等工作。監理部應指示承包人按照批準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和措施對事故進行處理。對各類質量事故,均由發包人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提出制定處理方案,較大以上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根據質量事故等級,逐級向上級行政部門備案。事故處理需要進行設計變更的21、,需原設計單位或有資質的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方案。需進行重大設計變更的,必須經原設計審批部門審定后實施。事故部位處理完成后,必須按照管理權限經過質量評定與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階段施工。14、監理信息報告制度14.1日常報告:監理部應以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監理報告等各種形式及時向發包人反映工程相關信息和監理部的意見和建議。14.2監理月報:監理部每月向發包人提交監理月報,全面報告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完成投資與支付情況、投資預測、承包人狀況、合同管理、工程安全、工程大事記錄、需要提請發包人注意或協助解決的問題等。同時,將監理月報電子文檔報公司項目管理部。14.3工作報告:在工程驗收階段提交22、監理工作報告,或在工程實施階段需要編制的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由監理部負責編寫,報公司總工辦審核。15、會議制度監理部應在合同項目開工令下達前組織第一次工地例會。工程建設期間,監理部應定期組織監理例會,并組織設計交底會、專題會議、現場會等。15.1第一次工地會議:會議內容應包括工程開工準備檢查情況;介紹各方負責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和授權內容;溝通相關信息;進行監理工作交底和安全交底。會議的具體內容可由有關各方會前約定。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或由總監理工程師與發包人的負責人聯合主持。15.2設計交底會: 監理部應在收到設計圖紙后,工程項目開工前組織設計交底。目的是使監理單位、發包人、承包人明確設計意23、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并對設計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設計人員、監理人員、承包人技術人員、發包人相關技術人員參加,總監或副總監主持會議。15.3監理例會:監理部應定期主持召開由參建各方負責人參加的會議,會上應通報工程進展情況,檢查上次監理例會中有關決定的執行情況,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建議,明確會后應完成的任務。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或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監理工程師主持。15.4專題會議:監理部應根據工作需要,主持召開監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涉及施工質量、施工方案、施工進度、工程變更、索賠、爭議等方面的問題。15.5現場會:為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質量、工藝、設計方24、案等問題,監理部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現場會議,邀請相關參建單位參加,共同在施工現場確定解決方案或整改措施。15.6會議紀要:上述會議均應形成會議紀要,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和簽發,并分發與會各方。16、監理日志制度16.1 監理日志是反映監理日常工作的重要文件,應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寫并簽字。16.2 所監理項目有多個施工標段的,宜按標段編寫監理日志。16.3監理日志的內容應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的規定填寫。宜使用同種類、同顏色的簽字筆或鋼筆書寫,按日詳細真實記錄,字跡要工整,敘述應準確、嚴謹、清晰、規范。16.4凡監理工程師書面要求承包人整改的事項,均應寫入監理日志,并將承包人的整改時25、間、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記錄到監理日志上。16.5對現場發生的變更工程量或可能引起索賠的事項等,監理工程師應詳細記錄承包人實際發生的人工、材料和機具的數量和工程量等情況。16.6總監理工程師應適時檢查監理日志,對監理日志中存在的問題要求相關人員負責修改、補充和完善。監理日志應妥善保管,按月裝訂,總監審簽后及時歸檔。17、工程監理旁站制度17.1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工程師編制旁站監理細則,在旁站監理細則中,應明確旁站的范圍、內容、依據和旁站人員的職責等。17.2旁站監理細則應報送發包人,抄送承包人。對應該實施旁站的工序或項目,監理部應及時安排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17.3旁站26、監理人員應根據旁站監理的內容,作好旁站監理記錄,并由旁站監理值班人員和承包人代表簽字。17.4旁站監理人員在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承包人有違規作業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責令整改。若施工作業已經或者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應急措施。18、原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檢驗制度18.1檢驗人員: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檢驗。18.2供貨廠家資質審核: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監理部應要求承包人在訂購前將廠家的資信簡介、有關技術資料、試驗數據等上報監理部,必要時提供樣品。監理部在收到承包人報告27、后,對其資質和產品是否滿足要求進行審查。對重要材料或缺乏可靠數據資料或有疑問時,可與發包人商議進行實地考查,并形成考察報告,作為批復承包人報告的依據之一。18.3進場檢驗:承包人在使用前應將工程材料復試結果、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合格證、各種配合比設計、試驗結果等資料附材料/構配件進場報驗單報監理部審批。監理部應在收到承包人的報審材料后對所報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和數量進行檢查,并對進場材料按照監理合同或有關規范規定的比例采用見證取樣或平行檢驗方式進行檢驗。18.4材料、構配件、設備保證資料核查:對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和構配件,進場時必須具備有效的出廠合格證、廠家批號和材質證明,監理工程師對其28、進行查驗。在現場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漿、防水材料、防腐蝕材料、灌漿材料等,承包人應進行配合比試驗,試驗成果報監理部審查批準后才能使用。對新材料、新產品,應要求承包人報送相應試驗報告和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的證明文件,必要時對上述文件的有效性和真實性進行查驗。18.4.3對于工程上所使用的設備,應檢查其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和標準等。18.4.4對于進口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要求承包人報送進口商檢證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約定,由發包人、設計單位、承包人、供貨單位、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進行聯合檢查。18.5材料、構配件、設備審批:對審查合格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工程師及時在29、材料/構配件進場報驗單簽署意見,批準使用。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未經檢驗,不得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應督促承包人及時運離工地或做出相應處理。19、工程計量付款簽證制度19.1預付款簽證:承包人在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的同時應提供滿足支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監理部依據合同約定檢查施工人員、施工設備、施工設施進場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預付款使用計劃是否合理,工程保險、履約保函是否完備,經總監審核合格后簽署支付證書報發包人批準。19.2進度款簽證:承包人在申請進度付款前應通知監理部共同進行必要的計量測量,承包單位填寫工程計量報驗單附工程量現場確認單及其他計量資料報送監理審核;進度付款申請應30、附有必要的工程量計算書、簡圖、測量資料、計量單等支持材料。監理部根據計量測量的結果審核完成工程量,按照相應單價審核支付金額。進度付款應根據合同規定扣還預付款、扣除保留金或其他扣款。在此基礎上簽發支付證書報發包人批準支付。19.3完工付款簽證:監理部審核承包人在收到工程移交證書后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請表,經審核無誤簽發完工付款證書,報發包人批準。19.4最終付款簽證:監理部審核承包人在收到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后提交的最終付款申請表及結清單,簽發最終付款證書,報發包人批準。20、質量缺陷備案制度20.1在施工過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個別部位或局部發生達不到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但不影響使用),且未能及時進31、行處理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質量評定仍定為合格),應以工程質量缺陷備案形式進行記錄備案。20.2質量缺陷備案表由監理部組織填寫,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各工程參建單位代表應在質量缺陷備案表上簽字,若有不同意見應明確記載。20.3質量缺陷備案表應及時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質量缺陷備案資料按竣工驗收的標準制備。工程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應向竣工驗收委員會匯報并提交歷次質量缺陷備案資料。2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21.1安全體系檢查:總監理工程師和專職/兼職安全工程師應審核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包括承包人提交的安全生產專項方案是否合理、現場安全員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安全管理人員數量是否充足32、安全教育是否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是否可行等。 21.2施工現場檢查:主要有每日巡查、月檢查和專項檢查等方式。每日巡查:監理人員每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對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制止,消除安全隱患。對拒絕整改的違章作業者或班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月檢查和專項檢查:由總監、副總監或安全工程師組織,承包人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必要時請發包人參加。月檢查是按月對工程施工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專項檢查是對某類安全事項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完成后,對檢查結果進行整理分析,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限期進行整改,責任落33、實到人。21.3檢查內容(不限于)21.3.1 安全防護、安全標識。21.3.2文明施工: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宿舍、現場防火、施工現場標牌、生活設施、場內交通等。 21.3.3 腳手架、支架。21.3.4基坑支護:臨邊防護、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上下通道、作業環境。21.3.5 模板工程:支撐系統、施工荷載、模板存放。21.3.6 “三寶”、“四口”。21.3.7 施工用電。21.3.8 施工機具設備。21.3.9 其它,按照施工現場管理制度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21.4安全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和整改通知、回復單等文件存入安全管理檔案。 22、施工現場緊急情34、況報告制度22.1監理部每天安排值班人員,緊急情況發生后,在第一時間內向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匯報。22.2對發生影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監理部可指令承包人暫停部分或全部項目的施工,保護好現場,分析事件發生原因,研究制定可行的處理方案,盡快付諸實施,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22.3啟動應急預案,緊急情況處理堅持及時、得當、有效的原則,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22.4緊急情況處理完成后,承包人應向監理部提交緊急情況處理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分析事件產生的原因;對工程安全、壽命、使用功能、外觀的影響程度;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分析;性質判斷;采取的應急措施;對責任35、人的處理意見;今后類似情況的防范措施。23、監理廉政工作制度23.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政策和法令,認真履行監理職責,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23.2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具有對工程監理單位和工程建設項目的高度責任感。23.3嚴格按合同對工程實施監理,維護發包人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公正地處理一切問題。23.4廉潔奉公,不接受承包人、供應商的任何禮品、禮金,不參與有損監理形象的任何商業性活動;也不得中介和介紹勞務人員為承包人工作,以維護監理的良好信譽。23.5不宜與承包人的人員在個人關系方面過分緊密超出工作范疇,不應過于隨便;不得與承包人任何人員一起吃喝玩樂。23.6監理單位對違紀人員,將按有關廉潔自律制度進行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按司法程序依法處理。23.7嚴守機密,在實施工程監理和商務活動中,不泄露有關內部技術、經濟、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情報,也不得暗示;為發包人嚴守秘密。23.8認真工作,誠實做人,不得用謊言和欺騙手法對待發包人和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