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匯編(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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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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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夜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拌和站安全生產制度12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木工安全操作場所安全管理制度17鋼筋場地安全管理制度19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20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一、 所有作業人員進人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 非工作業等閑雜人員嚴禁進人施工區域。 三、 凡施工作業人2、員必須配齊勞動保護用品和正確使用安全“三寶”。 四、 嚴禁酒后上班,嚴禁穿大衣、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上班。 五、 嚴禁上班時打架斗毆、無理取鬧等擾亂施工秩序等行為的發生。 六、 各種宣傳標語必須整齊、規范、醒目,真正起到宣傳效果和警示作用。 七、 加強施工現場的車輛、機械、施工道路管理,各種材料、預制件的堆放必須做到整齊有序,無材料損失和浪費現象。保證施工場地安全暢通、無泥濘。以文明施工促進安全生產,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 八、 嚴格執行“三不傷害”原則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三不生產”原則(不安全不生產、不消除隱患不生產,不落實安全措施不生產。)和“四不放過”原則(事故3、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九、 實行安全管理的日查、周查、月查、抽查制度,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 根據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排除和處理好各類事故的善后工作,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管理 第一條 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杜絕車輛違章行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強化交通安全管理。項目部決定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標段涉及區域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三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調解、處理等工作。對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實4、施宏觀管理和檢查、監督指導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單位分管交通的領導或部門負責。 第四條 各擁有車輛單位(施工隊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車輛的維護保養,組織好駕駛員按時參加安全學習和技術培訓。 第五條 加強行車前的檢查教育,派車時,部門領導或車管負責人應向駕駛員交待在行車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檢查車況和駕駛員的精神狀況。確認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裝置安全可靠、隨車工具齊全,方可出車。 第六條 凡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人都必須及時通報,及時分析,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清楚、責任明確、責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 二、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客車、起重車、鏟車、貨車、叉車5、等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持有效證件并經年審合格才能上崗。第八條 加強團結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施工現場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違章超載、違章超速。 第九條 吊車、鏟車、貨車、裝載車等施工車輛在現場或行駛途中都應做到文明行車、文明駕駛,靜化環境。 第十條 嚴禁私帶學駕人員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違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經濟損失和責任由車方單位或車主負責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要按時參加指揮部組織的年度安全學習與考試,加強安全責任感,樹立安全責任心。注意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三、 車輛管理 第十二條 機動車輛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牌證齊全。并經指揮部發6、放車輛通知證,才能進入現場或上路行駛。 第十三條 各擁有機動車輛的單位(施工隊伍),必須建立車輛保管、使用、檢驗、維護保養等制度,建立車輛臺帳。對車輛行駛公里、施工日期、檢修時間、事故損壞、大件更換等進行登記。 第十四條 必須堅持該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不準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檢修車輛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堅持質量驗收。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不準將報廢車輛轉售讓其它單位和個人繼續使用。購置新車,嚴格把好質量關。 第十六條 嚴禁私自出車。未經領導批準,嚴禁將施工車輛謀私利。 四、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7、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第十八條 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第十九條 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指揮車在前開道。 第二十條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第二十一條起重車起吊、挖土車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第二十二條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二十三條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第二十四條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查看車方的牌照、執照8、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二十五條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200-500元。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一、 凡患有高血壓、低血壓、嚴重心臟病、貧血癥、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應高處作業的人員嚴禁進行高處作業; 二、 凡參加高處作業成績的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穿軟底鞋,嚴禁酒后登高,同時應清除鞋底的泥沙和油垢; 三、 腳手板、腳手架、棧道、斜道梯子、掛板等高處作業設備必須搭設穩固、材質優良; 四、 嚴禁使用腐朽板、斷裂板、翹頭板做腳手板,高空腳手不得有空缺、折斷等缺陷,棧道橋、斜道、斜跳板及操作臺上需加釘防滑條和安全欄桿9、,及時清理上面的泥垢、沙石、霜雪; 五、 登高作業時不準從模板或腳手架外部攀登,不準用起重機吊運人員; 六、 避免上、下層同時垂直作業,否則各層應設置檔板,高處作業現場下方嚴禁有人; 七、 嚴禁向下或向上拋擲工具、材料,嚴禁在腳手架上進行較大沖擊性作業; 八、 腳手架和平臺上禁止堆放材料,人員不得過于集中,以免因負荷過大而發生事故; 九、 六級以上強風、雨雪天氣夜間,應停止高處作業,如需作業應由安全和工程技術部門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十、 高空臨邊作業應設置安全防護網或安全柵欄。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 雨季及汛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二、10、 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應采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三、 雨季施工時,處于洪水可能淹沒地帶的機械設備、材料等應做好方法措施,施工人員要提前做好安全撤離的準備工作。要選派好出入通道,防止被洪水包圍; 四、 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五、 做好防觸電工作。電源線不得使用裸導線和塑料線,不得沿地面鋪設。配電箱必須防雨、防水,電器布置符合規定,電元件不應破損,嚴禁帶電明露。 六、 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手持電動工具和11、機械設備時,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七、 工地臨時照明燈,其電壓不超過36KV,特別潮濕場所、金屬管道和容器內的照明燈,電壓不超過12V。電氣作業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八、 做好防雷擊工作,達到一定高度的拌合站、龍門架、腳手架等應安裝避雷裝置; 九、 做好防坍塌工作。搞好腳手架、龍門架等場地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傾斜。 十、 坑、槽、溝兩邊要放足邊坡,危險部位要另作支撐,搞好排水工作,一經發現緊急情況,應馬上停止施工; 十一、 做好防潮工作,現場各類機械設備、電器裝置、倉庫等,應做好防潮防濕工作。 夜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 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問題,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12、夜間施工時,應保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能滿足夜間施工需要,并準備備用電源。 二、 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安全標牌、護欄、警戒燈等標志。標志牌具備夜間反光功能。保證行人、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三、 做好夜間施工防護,在作業地點附近設置警示標志,懸掛紅色燈,以提醒行人和司機注意,并安排專人值守。上下橋梁時專用爬梯和人行通道要有燈光照明。 四、 夜間施工用電設備必須有專人看護,確保用電設備及人身安全。 五、 夜間氣候惡劣的情況下嚴禁施工作業。 六、 夜間施工時,各項工序或作業區的結合部位要有明顯的發光標志。施工人員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七、 各道工序夜間施工時除當班的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到13、位外,還要建立綜合安全部主管人員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解決。 八、 實施具有重大危險源的工程項目時,必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 橋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進行技術交底; 二、 配電室內必須做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雪、防潮、防小動物和通風良好),室內不應亂堆雜物,應有各種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應急照明,實行專人專職,嚴禁在配電室內休息; 三、 對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檢修、一人實行監護,必須掛牌停電檢修; 四、 電工應定期檢查,從配電室到分配電箱、開關箱,應對用電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五、 項目所有的供電14、線路、照明設施及電器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均由專業電工負責,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供電線路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私拉亂接,所有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 六、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符合標準的接地;臨時用電要做到三級配電、二級觸保。 七、 現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不得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 八、 宿舍不允許使用電褥子、加熱器、電磁爐、煮飯煲等,任何人都不容許擅自更換熔斷器熔體(保險絲),禁止使用非標準的不合格的熔體或者其他金屬絲代替。 九、 項目所屬配電室、變壓器、刀閘開關、配電箱隔離區等屬危險區,非電工人員不準隨意出入或靠近,以免發生意外。 十、 電氣設備發生火災,首先要切斷電源15、;在帶電的情況下,可用干粉手提式滅火器進行撲救滅火,不能用泡沫滅火器和水來撲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一、 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 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三、 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四、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五、 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16、)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六、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七、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八、 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九、 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十、 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17、消除火險隱患。 十一、 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十二、 進出貨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十三、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項目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十四、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拌和站安全生產制度一、 所有操作人員嚴禁帶病上崗;嚴禁疲勞上崗;嚴格禁止攪拌站所有崗位工作人員酒后上崗。攪拌站明令禁止各種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18、的不規行為。 二、 發現任何不安全因素均必須立即通知值班經理或現場負責人,安排有關人員盡快排除。 三、 各崗位工作人員凡發現生產設備的機械、電氣、電路各部位存在未經維修排除的故障有可能會導致事故時,有權拒絕進入生產狀態。四、 維修工或操作人員定時巡檢;非試驗室工作人員檢查混凝土攪拌狀態;任何人員不得登上攪拌站工作平臺。 五、 維修設備時,必須報請站長批準,合理安排人員及具體時間,操作室人員到位確認維修部位,并切斷電源后方可開始工作。 六、 當維修工程中需要試運轉時,操作人員要確認有關人員已離開運轉部位時方可通電操作。但運轉前仍需打鈴示警。經現場維修人員示意認可時方準進行試車。 七、 生產結束例19、行清理攪拌鍋和卸料門時,生產輔助工在接到操作人員通知后,通知裝載機配合。開始清理工作前,必須經操作人員認可同意并切斷電源,以保證安全的進行清理工作。在清理過程中,操作室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密切配合。當需攪拌機卸料門動作時,必須認真檢查清理人員已處于安全位置時方準接通電源,操作運轉。 八、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否決制。微機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員在設備巡查過程中,發現故障隱患隨時可能導致事故時,有權停止設備運轉,并可拒絕上級主管的違章指揮。 九、 每周由生產管理員同有關人員對生產設備、電路、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解決。每月由站長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限時整改排除,為安全生產20、創造必要條件。 十、 嚴禁交叉維修作業;嚴禁自行維修;嚴禁非崗位人員盲目維修。 十一、 進出攪拌站的砼運輸車輛及材料運輸車輛限速行使,禮讓三先。空車讓重車;材料車及其他車輛避讓生產運輸車輛。 十二、 設立專職安全檢查員,隨時對全攪拌站各部門、各環節的設備、電器、人員操作規程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隨時通知排除整改。 十三、 安全用電,合理用電。嚴禁亂扯、亂搭線路。 十四、 輔助人員在添加外加劑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嚴禁抽煙。 十五、 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提高明確的安全意識,嚴防疏忽大意,嚴防責任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相關措施,搶救傷員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如屬重大事故,必須21、按照國家規定,立即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等,由政府部門介入調查并妥善處理。 十六、 凡違背以上規范者將嚴肅處理。當發生重大事故時,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責任。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一、 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試驗室;禁止非工作人員使用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它物品;未經允許,非工作人員禁止翻閱實驗室任何資料;參觀試驗室等特殊情況須經項目副總工批準后方可進入。 二、 試驗室各類測試數據、試驗資料、記錄和文件等均按規定進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 三、 試驗室的電、水、氣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私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 四、 各類在用22、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高溫、防電火花、防曬,保持通風良好。 五、 各項試驗結束后,當班操作人員應關好水電、空調、電腦、儀器、火種、門窗等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去。節假日前部門負責人應統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 試驗室內配有的滅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員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挪動。 七、 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重要的管理內容之一,對新進試驗室的人員(包括外協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23、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后,才能動手操作。 八、 試驗室發生事故時,工作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逐級上報主管部門領導,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建設工程安全零事故,加強對一線員工冬季安全生產教育,認真落實冬季安全生產各級措施,以確保冬季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當室外日平均溫度連續5天穩定低于5度時即需按冬季施工措施進行施工。進入冬季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及時掌握天氣預報的信息,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同時對一線員工進行冬季安全技術交底,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工作。二、 冬季來24、臨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溫作業工作,必要時做好圍擋封閉等防凍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時要及時鏟除。 三、 冬季施工時,現場應備好防凍保暖物品(草包、彩條布等),現場嚴禁烤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遇大霧天氣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電源開關,控制箱等設備加鎖,設專人管理,防止漏電觸電。 四、 六級以上的大風和雨雪天氣嚴禁高空作業和吊裝作業。 五、 搞好防滑措施,對斜道、通行道、匝道和作業面上的霜凍,冰雪要及時清掃,防滑條損壞及時修補。 六、 加溫設施要加強檢查,防止觸電和失火。 七、 現場腳手架、安全網、基坑等安全防護,必須按有關規定行。 八、 加強易燃易爆區域的安全防火監控和管理,加強生產、生25、活用煤爐、煤氣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做到人走火滅。 九、 嚴防施工中電器氣火災發生,動力線及照明線路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嚴禁明火、電爐、電熱壺取暖,禁止使用自制電褥子或劣質電褥子。嚴防煤氣中毒,火災和觸電事故的發生。 十、 機架人員和駕駛員在易滑路面上行駛一定要控制好車速,禁止超速行駛。 十一、 機械設備按冬季施工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和使用。 十二、員工必須正確配戴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可靠的冬季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木工安全操作場所安全管理制度一、 施工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自覺遵章守紀,做到“三不”傷害。 二、 施工現場的各種安26、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三、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頜帶;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洞口(或臨邊)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四、 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 五、 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人行通道或梯子。 六、 著裝要整齊,嚴禁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嚴禁酒后作業。 七、 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對發現的危險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27、業。 八、 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 九、 作業時使用的工具應隨時放進工具箱內;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十、 使用手鋸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暴斷傷人。 十一、 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存放,碼放高度不超過1.5m。 十二、 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建工程施工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防護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十三、 高處作業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整齊,工具隨時入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 十四、 木工作業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三清”: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28、完場清。現場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十五、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鋼筋場地安全管理制度一、 鋼筋制作場地應有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有專人負責材料驗收發放和鋼筋機械、開關箱、電焊、氧氣、乙炔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二、 有計劃地及時上報各種規格剛才的需要量,防止鋼材和半成品的積壓,做好鋼材的防腐蝕和除銹工作; 三、 場地各種規格的鋼材、半成品、下腳料應整齊堆放,嚴格按圖配料,嚴禁其他工種人員隨意斷料和使用鋼材; 四、 嚴禁架空電線和移動裸露電纜線,所有鋼筋機械的電纜線暴露部分應套管,或按規定埋入地下,嚴禁與各種鋼材交叉互壓、亂拖亂接,嚴防觸電事故發生; 五、 各種規29、格型號半成品應分開堆放,并標號掛牌; 六、 嚴格遵守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使用規定; 七、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非熟練工嚴禁高空作業; 八、 加強各種工具、勞保用品、作業設備的管理和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的發生; 九、 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一、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項目經理是安全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人,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 二、 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從業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性,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 對進場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四、 實行安全值日制,做到班班有人管安全,隨時監督、檢查、跟蹤、整改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五、 施工現場的各種專業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做到安全掛牌,持證上崗。 六、 施工現場實行標準化作業,在主要施工部位、危險區、作業點、通道口張掛安全標語和警示標牌。 七、施工現場各種材料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材料加工場地應及時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