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附流程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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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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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附流程圖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第1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2條 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人,定期考核。第3條 成立由裝飾管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第4條 裝飾管理部主2、要負責人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第5條 半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第6條 各分包施工單位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本單位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本單位領導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第7條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第8條 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3、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第9條 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第10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第11條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第12條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第13條 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第14條 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第15條 每月定期由總經理或裝飾管理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第4、16條 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第17條 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第18條 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第19條 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第20條 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5、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6、靠。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經理負責制的原則,各級主管領導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生產(安全)的領導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具體組織施工的施工員對其所施工項目的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責。一、公司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把企業安全工作列重要議事日程。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明確專人分7、管安全工作,切實做到組織措施的落實。4、積極開展安全無事故和違反章競賽活動,以防為主,消除隱患,合理布局,違章罰款(懲罰),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5、按規定提取改善勞動條件的經費。6、對于違章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召開現場會議,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吸取教訓,對主要責任者給予嚴肅處理。7、每半年定期召開公司安委會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提出和解存在的問題。8、對本企業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面的責任。二、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者: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工作職責(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項目經理部各專業施工人員完成本工程合同文本規定的全部內容,有8、效控制本工程的投入與產出,近期實現工期目標。實行國家規定的法規法令,驗收標準、安全、文明施工條例等,組織各專業人員參加TQC小組活動,推行全面質量管理。負責協調各專業工種之間的施工配合,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單項作業計劃、總進度計劃和階段性進度計劃、月份進度計劃。定期組織質量、安全文明衛生檢查,對本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效益負全面責任。(2)項目技術負責人:在項目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工程項目的技術工作。針對本工程特點,依據國家規范、設計圖紙、操作規程等制定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和技術安全交底內容。對重要 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關鍵的技術問題親自向各專業施工人員做詳細的技術交底,并指導工程9、施工;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具體組織施工人員參加TQC活動,推行全面質量管理,負責工程質量的控制、監督,最終實現工程目標。(3)專業施工負責人:在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領導下,主持本專業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組織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和生產班組完成項目經理下達的指標、任務。參與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本專業施工人員進行具體的技術、安全交底。指導、督促技術人員和生產班組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及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參與重要分部分項的技術交底。督促、協助施工人員和生產班組做好質量自檢、互檢和工序交接檢驗工作,深入施工工作檢查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加強安全防范措施。 職業危害10、防治措施一、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特制定本措施。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二、 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單位和個人在從事接觸粉塵、電氣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溫、油漆作業等有毒有害作業時均應執行本辦法。三、 防治方針:職業病11、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四、 職業病危害種類:根據企業經營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確定本單位的職業危害為六大類: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建筑行業施工中,材料的搬運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這樣的粉塵可發生矽肺病。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時由于作業空間相對密閉。狹窄。通風不暢、特別是在這種作業環境內使用內燃機和燃燒器,耗氧量極大,又因缺氧導致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從而造成施工人員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3、有12、機溶劑的危害:建筑施工過程中常接觸到多種有機溶劑,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觸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噴漆作業常常接觸到苯、苯系物外還可接觸到醋酸乙酯、氨類、甲苯二氰酸等,這些有機溶劑的沸點低、極易揮發,在使用過程中揮發到空氣中的濃度可以達到很高,極易發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4、焊接作業產生的金屬煙霧危害;在焊接作業時可產生多種有害煙霧物質,如電氣焊時使用錳焊條,除可以產生錳塵外,還可以產生錳煙、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長期吸入可導致電氣工人塵肺及慢性中毒。5、生產性躁聲和局部震動危害:建筑行業施工中使用的機械工具如鉆孔機、電鋸、震搗器及一些動力機械都可以產生較強的躁聲和局部的震動,長期接觸躁13、聲可損害職工的聽力,嚴重時可造成躁聲性耳聾,長期接觸震動能損害手的功能,嚴重時可導致局部震動病。6、高溫作業危害;長期的高溫作業可引起人體水電解質紊亂,損害中樞神經系統,可造成人體虛脫,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五、防護措施:(一)作業場所防護措施:1、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2、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志。3、施工現場在進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設備,對施工地點和施工機械進行降塵。4、在地下室等封閉的作業場所進行防水作業時,要采取強制性通風措施,配14、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設備,進行通風,并派專人進行巡視。5、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的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并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二)個人防護措施:1、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教育,提高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了解其危害,掌握職業病防治的方法。2、接觸粉塵作業的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中應盡量降低粉塵的濃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斷噴水的措施降低揚塵。并正確佩帶防塵口罩。3、從事防水作業,噴漆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前要檢查作業場所的通風是否暢通,通風設施是否運轉正常,作業人員在施工作業中要正確佩帶防毒口罩。4電氣焊作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作業環境的通風或設置局部排煙設備,15、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衛生標準之下,在難以改善通風條件的作業環境中操作時,必須佩帶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5進行躁聲較大的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要正確佩帶防護耳罩,并減少躁聲作業的時間。6、長期從事高溫作業的施工人員應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并佩帶好防護用品。7、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單位應將檢查結果告之本人,并將體檢報告存入檔案。六、安全檢查措施:1、企業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地進行二至四次群眾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2、開展16、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3、安全生產檢查應該始終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并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應該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根據本企業特點,以及對施工現場危害因素識別,對以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定措施:1、高度超過20米的大型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懸挑腳手架;吊藍架;6.5米高的滿堂紅腳手架;2、深度超過1.5米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土方開挖施工17、作業(含人工擴孔樁作業);3、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安裝、頂升、拆除作業;4、起重吊裝作業;5、裝飾工程的消防安全;6、地下暗挖作業;7、盾構作業;8、爆破、拆除作業。下列為大型腳手架、深基礎土方工程、塔式起重機、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控制措施。一、大型腳手架控制措施大型腳手架是指:搭設高度在20m以上的組裝式腳手架;搭設高度小于20m的懸挑腳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載大于3KN/m2的滿堂紅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一)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18、靠的地基上。(二)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梁后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梁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托旋緊后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三)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并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并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后放開倒鏈。(四)附著升降腳手架出現意外情況,工地應先采取如下應急措施:1、沿19、升降式腳手架范圍設隔離區。2、在結構外墻柱、窗口等處用插口架搭設方法迅速加固升降式腳手架。3、立即通知附著升降式腳手架出租單位技術負責人到現場,提出解決方案。二、深基礎土方工程控制措施深基礎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過1.5m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m(含)的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挖擴孔樁工程。(一)懸臂式支護結構過大,內傾變位。可采用坡頂卸載,樁后適當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內樁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設撐、錨結構等方法處理。為了減少樁后的地面荷載,基坑周邊應嚴禁搭設施工臨時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棄土,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機具和車輛。施工機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邊傾倒生活及生產用水。坑周邊地面須進行防水處理。(二)20、有內撐或錨桿支護的樁墻發生較大的內凸變位。要在坡頂或樁墻后卸載,坑內停止挖土作業,適當增加內撐或錨桿,樁前堆筑砂石袋,嚴防錨桿失效或拔出。(三)基坑發生整體或局部土體滑塌失穩。應在有可能條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進行坡頂卸載,加強未滑塌區段的監測和保護,嚴防事故繼續擴大。(四)未設止水幕墻或止水墻漏水、流土,坑內降水開挖造成坑周邊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邊建筑物傾斜、地下管線斷裂等。應立刻停止坑內降水和施工開挖,迅速用堵漏材料處理止水墻的滲漏,坑外新設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搶救斷裂或滲漏管線,或重新設置止水墻,對已傾斜建筑物進行糾傾扶正和加固,防止其繼續惡化。同時要加強對坑周地面和建筑物的觀測,以便21、繼續采取有針對性的處理。坑外也可設回灌井、觀察井,保護相鄰建筑物。(五)樁間距過大,發生流砂、流土,坑周地面開裂塌陷。立即停止挖土,采取補樁、樁間加擋土板,利用樁后土體已形成的拱狀斷面,用水泥砂漿抹面(或掛鐵絲網),有條件時可配合樁頂卸載、降水等措施。(六)設計安全儲備不足,樁入土深度不夠,發生樁墻內傾或踢腳失穩。應停止基坑開挖,在已開挖而尚未發生踢腳失穩段,在坑底樁前堆筑砂石袋或土料反壓,同時對樁頂適當卸載,再根據失穩原因進行被動區土體加固(采用注漿、旋噴樁等),也可在原擋土樁內側補打短樁。(七)基坑內外水位差較大,樁墻未進入不透水層或嵌固深度不足,坑內降水引起土體失穩。停止基坑開挖、降水,22、必要時進行灌水反壓或堆料反壓。管涌、流砂停止后,應通過樁后壓漿、補樁、堵漏、被動區土體加固等措施加固處理。(八)基坑開挖后超固結土層反彈,或地下水浮力作用使基礎底板上凸、開裂,甚至使整個箱基礎上浮,工程樁隨底板上拔而斷裂以及柱子標高發生錯位。在基坑內或周邊進行深層降水時,由于土體失水固結,樁周產生負摩擦下拉力,迫使樁下沉,同時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將抽出的地下水回灌箱基內,對箱基底反壓使其回落,首層地面以上主體結構要繼續施工加載,待建筑物全部穩定后再從箱基內抽水,處理開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九)在有較高地下水的場地,采用噴錨、土釘墻等護坡加固措施不力,基坑開挖后加固邊坡大量滑塌破壞。停23、止基坑開挖,有條件時應進行坑外降水。無條件坑外降水時,應重新設計、施工支護結構(包括止水墻),然后方可進行基坑開挖施工。(十)因基坑土方超挖引起支護結構破壞。應暫時停止施工,回填土或在樁前堆載,保持支護結構穩定,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十一)人工挖孔樁,護壁養護時間不夠(未按規定時間拆模),或未按規定做支護,造成坍塌事故。由于坍塌時護壁可相互支撐,孔下人員有生還希望,應緊急向孔下送氧。將鋼套筒下到孔內,人員下去掏挖,大塊的砼護壁用吊車吊上來,如塌孔較淺,可用挖掘機將塌孔四周挖開,為人工挖掘提供作業面。三、塔式起重機控制措施塔式起重機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購或者租用24、的塔式起重機。(一)塔吊出軌與基礎下沉、傾斜:1、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回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2、根據情況設置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3、用兩個100t千斤頂在行走部分將塔吊頂起(兩個千斤頂要同步),如是出軌,則接一根臨時鋼軌將千斤落下使出軌部分行走機構落在臨時道上開至安全地帶。如是一側基礎下沉,將下沉部位基礎填實,調整至符合規定的軌道高度落下千斤頂。(二)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1、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2、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3、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25、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4、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桿取下;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三)塔吊傾翻:1、采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2、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四)錨固系統險情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筑物,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住。2、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3、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后,再行更換部件。(五)塔身結構變形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26、住。2、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3、落塔更換損壞結構。四、裝飾工程消防安全控制措施裝飾工程是指建設工程裝飾裝修階段的施工生產過程。(一)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裝修期間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種操作規程,1、裝修期間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2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置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置倉庫存放任何其他的易燃易爆材料。4、裝修期間工程內嚴禁吸煙,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消防保衛部門的批準。5裝修期間要配備充足材消防器材。(二)臨27、時線路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由于在裝修期間需用大量的線路照明,在工程內架設了大量的低壓線路,所以低壓線路的鋪設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由正式的電工安裝臨時用電線路和臨時用電燈泡,其他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在線路上私拉亂接照明燈泡,臨時用電的閘箱非正式電工不得隨意拆改箱內的線路。臨時線路的架設高度應符合要求。裝修期間各工種的機械設備的線路不得有破損,線路的接頭應符合要求,不得使用損壞的插頭。施工期間電工操作人員要每天對線路和閘箱進行巡視、檢查。(三)氧氣瓶、乙炔瓶消防安全控制措施:1、裝修期間工程內不準任何單位在工程存放氧氣瓶、乙炔瓶。2氧氣瓶、乙炔瓶的施工作業時要與明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28、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在5米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總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了保護企業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從業人員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負責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成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技術部門、生產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行政衛生部門。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以及日常監29、督和指導。技術部門負責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應急救援人力資源的提供。行政衛生部門負責應急救援的保衛警戒及醫療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日常工作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牽頭組織。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流程圖:生產安全事故發現人生產經營場所應急救援值班室生產經營場所應急救援人員生產經營場所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企業主管領導生產經營企業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當地派出所安全監管部主管領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檢查二處經營場所應急救援值班室事故發生地公安分局市建委施工安全處應急救援值班室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生產安全30、事故生產經營場所應急救援人員控制事態疏導人員保護現場組織搶救通道暢通車輛保證現場急救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簡況報告事故簡況生產經營企業事故調查組生產經營企業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企業善后工作組安全監管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序號姓名職務聯系電話1事故現場副指揮2傷員營救組3物資搶救組4消防滅火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目錄序號器材設備名稱用途備注1救護藥箱臨時救護2擔架轉運傷員3木方、腳手板臨時支護456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為進一步積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1、安全技術31、措施經費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單位產值6的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2、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3、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4、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5、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以上規定望公司各單位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安全監管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