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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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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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制度1、門衛管理制度為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隨便進入本項目部,健全本項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確保材物料不隨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1)非本工程施工人員未經門衛許可,任何人不得往年進入本項目施工現場,需進場人員必須向門衛說明來意并出示證件,經許可后,按規定辦好手續方可進入。(2)外來人員進場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須聽從門衛保安人員的指揮,嚴禁將其接入施工現象。(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經項目經理批準,嚴禁出場,違者按偷竊論處。(4)門衛保2、安人員必須做到:說話和氣、服務耐心周到,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嚴格執行人員進出場制度和臨時探親訪友人員進場規定,另做好門衛值班室及大門四周清潔工作。(5)嚴格履行退場人員的物品自查手續,做好組織上規定的各項工作。(6)如職工進場,必須由班組長到門衛處登記后方可進場,并及時上報安保科。(7)職工出場時,檢查包裹后方可放行。(8)門衛保安人員必須聽從上級領導,堅守崗位,不玩忽職守,否則,將視情處罰。2、人員進出場制度為了健全工地管理,嚴格控制無關坐吃山空隨便進入工地,使該退場的人員及時而正常地退場,特制定本制度。(1)未經門衛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工地和宿舍區。(2)經批準在工地錄用人員,由接收班組的班組3、長先帶到門衛登記,并上交本人身份證和一寸脫帽照片四張,無身份證原則上不予接收,特殊情況須經保衛簡直批準,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辦理好有關手續的,不作為本項目部的職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擔。(3)錄用人員進場后7天內必須與接收入班組簽訂勞務協議書,并上報質安科備案,否則將不予錄用。(4)錄用人員必須聽從工地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服從領導,自覺地嚴格執行本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5)持他人證件或假證件進場者,一經查實,視情處以50-100元的罰款后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處理。(6)經組織批準的退導播人員由所屬組的班組長申請,經施工員簽字,在門衛處領取居民身份證和本人在此工地應得的未領工資。(7)4、任何人退場時或持包出門,出門都必須在門房履行行包檢查手續。(8)凡與門衛無理取鬧者,按工地治這綜合管理獎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者送派出所處理。3、夜間值班制度為了使工地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工程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1)值班時間,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2)值班員必須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場內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3)上班期間必須做到:耳靈、眼亮、腳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邏。(4)發現情況必須迅速向保衛簡直或上級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5)上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打瞌睡、不看書、不隨意在自己房間內逗留。(6)如夜間值班人員玩忽職守或里應外合,盜竊工地財產,一經查實,嚴格查處。情節嚴重5、的依法追究責任。(7)夜間值放人員在每天下班時,必須關掉照明燈,與門衛工作人員碰面,交代好有關事項,做好值班記錄。(8)視有關情況,工程部將安排有關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任何人不得無故拒絕,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負責人提出。(9)夜間值班人員應按作息時間及時關掉多余的電燈照明,檢查職工宿舍的作息情況,督促其熄燈睡覺。1、保安人員管理規定(1)值班不準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非保安人員不得進入值班室,任何不準在值班室會客或聊天。(2)遇到報警時,值班人員應沉著、冷靜、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或值班主管報告,值班人員不準錯報,不準隨便離開值班室,如擅自離崗、按失職論處。(3)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值班室干6、凈、整齊、各類控制臺無灰塵。2、夜間施工報批規定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根據環保管理條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1)無特殊情況,夜間施工必須在22:30前結束。(2)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安排提前向有關部門申報夜間施工的有關手續。(3)各班組考慮工期、工程質量等因素,當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業的班組,班組長應提前向隊部相關管理人員做好有關工作,及時上報項目部經理室審批,經項目部審批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申請書內容包括:作業部位、作業人數、照明安排、申請作業時間、值班負責人安排、職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等。(4)夜間施工必須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嚴禁7、盲目施工,不準安排由年老體弱、帶病、疲勞及一切不適合夜間作業的工作進行施工。(5)對未辦理夜間施工申請手續的班組,一經發現,項目部將對該班組進行200-500元罰款,并追究有前人員責任。3、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搟,健全工地治安的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本制度。(1)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做一名合格職工。(2)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3)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前提。解8、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項目部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根據動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度好壞,視情節處以100-300元的罰款。對團體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并送公安機關。(4)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以娛樂為名進行變相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資大小,一律沒收賭資、賭具并酌情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并送公安機關。(5)為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任何職工都不得用煤油爐、電炒鍋、電爐,否則一切后果自負,項目部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200元的罰款。(6)嚴禁使用鋼鋸條燒開水,項目部一經發現給以當事人罰款509、0元。(7)本工地內和生活區的臨時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班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違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以當事人100元的罰款,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有當事人負責。(8)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罰款100元,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負。(9)每個職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所穿財物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逐出項目部。(10)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集體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個人用品,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11)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護10、防盜設施,破壞本工地防盜設施及安全設施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3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12)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社會上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條處罰外,再視情節處以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13)本工地職工無論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處罰。(14)安全帽是職工用來防護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11、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來人員,一經查出,對出借安全帽者罰款50-100元。(15)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各種管子,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及其他,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節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16)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罰款10-50元,損壞者照價賠償。(17)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的防火安全,嚴禁用明火及小太陽燈取暖,違者每次罰款30-100元。(18)嚴禁男女混居,違者每次罰款20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19)要保護施工現場的衛生,嚴12、禁隨處大小便,違者每次罰款3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屢數不改者,嚴加懲處。(20)禁止隨地亂倒剩菜剩飯及污水等,嚴禁往窗戶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元。(21)嚴禁使用家用電器,違者罰款200元。(22)每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時間,宿舍內無特殊情況,每晚十點必須關燈,否則,每次處以同室人員罰款5元。(23)任何職工嚴厲翻大門或翻圍墻墻進入工地,違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24)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的人員未經門衛許可不得入內。否則處以被訪人罰款20元。(25)非本工地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26)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職工中特別是新收職工中及時傳達13、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深入人心。(27)班組長性發現自己班組的職工有違法亂紀現象應及時阻止,如有違紀事實,職工中又不愿供出違紀人,則處違紀的有關人員、同班組人員或同室人每人罰款50-600元,或視違紀程度大小酌情處理。(28)各班組必須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29)班組長如觸犯罪事實本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再視認識態度好壞,加倍處罰。(30)全體人員都必須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門衛、炊事員、固定值班電工、工程部清潔工的工作。(31)14、對檢舉揭發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節嚴加懲處。(32)全體人員都要養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功人員,項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33)獎勵細則抓獲破壞防盜及安全設施者,發給獎金50-100元或酌情獎勵。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50%(以新品計),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發給獎金50-100元或酌情獎勵。抓獲破壞工程水電成品設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各種管子和各種接線盒及其他),發給獎金100-1000元或酌情獎勵。抓獲破壞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發給30-50元的獎金或酌情獎勵。抓獲破壞機械設備者,發給獎金50-100元,或酌情獎勵。發生火災時能積極投入滅火,成績顯著者,發給獎金50-200元,或酌情重賞。在外來擾亂人員或工地內職工爭吵及打架進能積極勸阻,效果顯著者,發給獎金50-200元,或酌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