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深基坑支護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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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3667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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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深基坑支護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深基坑支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深基坑支護工程和周邊環境的安全,避免和減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質災害和遵照并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建質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建質xx87號文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兩種。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有: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2、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有: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第三條按照建質xx87號文規定,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的設計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由不少于5人組成的專家進行審查論證,并提出論證報告,該報告作為設計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導意見。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13、專家組成員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3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師及相關人員4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本項目參建各方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除執行本規定外,尚可執行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JGJ54097xx)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技術安全標準的規定。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都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二章管理職能分工第五條深基坑支護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術質量管理等綜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項目經理部各職能人員和各職能4、部門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項管理工作。第六條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基坑支護的各項管理工作。組織現場按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統一簡稱為“方案”)實施,負責施工所需人、財、物的組織管理與控制,定期組織內部審核和安全評估。第七條項目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基坑施工的施工和安全監督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調整。第八條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支護施工安全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編寫與審核,方案審核由項目部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經審核合格的,由項目總工程師簽字,并將其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實施。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系5、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編寫,公司科技部經理組織公司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經理簽字,并將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項方案經論證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收集由專家組成員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及專家組成員簽字的論證報告,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項目總工程師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6、專家進行論證。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經交底與被交底各方簽字后的安全技術交底在項目安全部門備案。第九條項目安全總監負責審核方案中有關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的條款,負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全面安全監督和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和制止,必要時采取停工整頓和予以處罰,有否決權。第十條工程技術組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具體負責編制支護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監測方案,負責編制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檢查日常的貫徹和執行情況,負責隨時搜集質量、安全動態,每月填寫質量月報和安全月報,于每月xx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將月報分別報公司工程部和安全部。負責施工前工程試驗7、工作和日常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和與我方有關的日常監測工作。第十一條材料供應組具體負責材料、機具和勞保用品進場、材料復(試)驗、機具試運轉及日常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條項目安全員在項目安全總監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和安全總監匯報并采取措施整改,做好施工日志。第十三條施工隊長具體負責支護工程的日常施工和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和執行項目經理部頒發的有關安全和質量文件,教育職工按操作規程精心操作,做到保證支護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負責做好崗前培訓工作。第十四條設有分公司的區域性公司,其項目經理部上報的一切資料和文件,可直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職能人員和職能部8、門應履行公司相應的人員和職能部門的職責,對于單位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及時上報公司科技部備案,有關安全月報和質量月報必須于每月xx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分別上報公司安全部和工程部備案。第三章施工前準備工作第十五條設計準備一、基坑支護設計人員進行設計前必須掌握以下內容:1建(構)筑物地下工程的規模和埋置深度。2地質勘察部門提供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的勘察資料。3到現場調研建(構)筑物場地周圍環境、地形、地貌、地表水、道路及附近已有的和在建的工程實況。4到有關部門了解場地周圍地下已有的各種管線(設施)布局和走向。二、通過計算,進行多方案對比后,選取最優支護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的深基坑支護方案需經專家論證后實施。三、繪制全套的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和各節點詳圖。四、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場地周圍環境,提出對現場監測的要求。包括:觀測項目、測點布置、觀測精度、觀測瀕度和臨介狀態報警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