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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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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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第三條 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企業負責人2、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1. 企業負責人批準企業的質量、環境、食品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及相應的管理方案,統一領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監督檢疫人員、銷售人員等員工按企業的相關制度執行;2. 具有足夠數量并具有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人員從事管理和各項操作;3. 具有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接觸食品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且定期檢查,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衛生;4. 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5. 企業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3、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并按企業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第四條 具備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的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根據本企業的實際對食品加強銷售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具備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第五條 建立有相應的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倉儲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第六條 具有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第七條 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4、應登記。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第八條 在倉儲全過程建立標準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建立進出貨查驗制度,加強進出貨過程的控制,完備產品質量檢驗制度(包括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從采購、出廠檢驗到銷售后服務實施全過程質量管理。第九條 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第十條 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第十一條 食品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第十二條 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進行洗刷消毒。第十三條 用于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設備的設計、選型、安裝、改造和維護必須符合預定用途,應盡可能降低發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錯,便于操作、清潔、維護,以及必要時進行的消毒或滅菌。第十四條 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嚴禁出廠。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的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使用或交付造成的企業失信風險。 國際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