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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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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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前 言 本標準由分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分公司工程部歸口。 本標準起草部門:工程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核人 本標準批準人:本標準由分公司標準化委員會和安監室負責解釋。xx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企業標準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xx 2207.1-20xx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xx廣東分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構、職責與職權、安全目標管理、工程安全與施工總平面管理、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安全例會與安全檢查、施工工地2、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施工用電管理、施工合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參加xx廣東分公司二期擴建工程建設的所有單位。2 引用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原國家電力公司)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熱力和機械部分)工程建設職業安全健康控制程序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控制程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3 管理職能3.1 機構3.1.1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識,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本工程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成立xx汕3、頭電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基建安委會),xx廣東分公司經理為基建安委會主任,分管基建副經理為基建安委會副主任,安委會由xx廣東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監理單位和主要施工單位法人代表授權的人員參加,負責xx汕頭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1.2 基建安委會成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3.1.3施工單位必須服從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安監室以及監理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書。施工單位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必須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監察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負責4、監督執行。3.2 基建安委會的職責3.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決定工程建設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3.2.2 審批并發布現場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的、統一的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定。3.2.3 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監督和管理責任。3.2.4負責整個工程全過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與協調工作。3.2.5 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清退出場等處理。3.3 xx廣東分公司安全監察室(簡稱安監室)為基建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3.3.1 定期向基建安全委員會報告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5、施工情況。3.3.2 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執行基建安委會決議的情況。3.3.3 對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交基建安委會決定。3.3.4 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方面的審查工作。3.3.5 參加或協調組織事故調查,監督“三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情況。3.3.6 監督檢查并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交通、機械安全管理以及環境衛生、生活衛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3.3.7 建立現場各施工單位安監部門之間安全監督網絡,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協調與安全監理工程師之間工作的配合。3.3.8 組織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和競賽評比工作。負責工程項目有關安全標志、設施及職業防護用品的計劃、購置工作。3.3.9 提6、出對各施工單位安全考核與獎懲意見交基建安委會決定。依據xx廣東分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規定,行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權與經濟處罰權。3.3.10負責建立工程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檔案,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4 安全目標管理4.1 xx汕頭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安全施工目標:4.1.1 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4.1.2 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4.1.3 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4.1.4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4.1.5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4.2 施工承包商必須制定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具體措施,做到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部門和崗位,并實現嚴格考核。5 工程安全與施工7、總平面管理5.1 工程安全管理5.1.1 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加強安全管理。5.1.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嚴格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按基本建設的程序辦事。5.1.3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為基礎,以高速度、高質量、低造價、達標投產、創一流精品工程為宗旨。5.1.4 嚴格目標管理與控制,加強危險點的預測,嚴格控制危險點,密切注意危險源,堅決杜絕危險事故的發生。5.1.5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經濟的手段進行綜合管理,要有嚴、細、實的工作作風。5.1.6 抓好8、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的到位和落實,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自明確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圍要自己負責,負什么樣的責任,對誰負責,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5.1.7 在整個工程建設中,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監室定期組織審核員對施工單位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核。發現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存在嚴重不符合時,立即報告基建安委會,建議停工整頓。5.1.8 認真落實四個到位,即“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5.1.9 加強勞動者的政治和技術業務素質的培訓,提高全體勞動者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9、勞動者的自我保護能力,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礎。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手段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進激勵機制,加強職工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素質的培訓,把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結合起來,不斷充實全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內容,還要利用事故通報、快報、安全簡報等對職工進行典型事故實例教育并建立相應的安全教育體系。5.1.10 對分包商、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執行分包工程、臨時工用工安全管理標準。5.1.11 加強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業場所和施工現場應有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方案,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嚴、二細、三實(嚴格要求、細心檢查、細心操作、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制度)。對參加本工程10、建設的所有施工單位,交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并按照xx廣東分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5.1.12 對高空作業和交叉作業嚴格執行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標準。5.1.13按工程網絡計劃及時為主體施工單位提取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助費,在施工形象進度款申請及工程決算單中必須有安監室的審查意見,以保證安全措施費用的合理投入。5.1.14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所有施工單位都必須組建獨立的安監機構,且業務素質、人員數量符合本工程建設的要求(每個單位的安監人員數量不得少于3-5人)。5.1.15 施工單位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應進行安全知識考試,成績審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現場標志符合要求,各項安全費用定額11、交納,施工人員配發上崗證才能開工,未經業主安監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5.1.16 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特殊的安全施工作業票,如動火工作票等,并監督實施。5.1.17施工承包商及時做好防臺、防雨、防雷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執行防臺防汛管理標準。5.1.18施工現場及辦公室嚴禁吸煙。經分公司批準,各施工單位可在指定地點設立吸煙室并派專人進行管理。5.2 施工總平面管理5.2.1 施工總平面管理應達到施工現場安全文明要求,力求做到場地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以減少二次搬運,節約用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設施及工業衛生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12、和要求。5.2.2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負責施工總平面的規劃、管理;安監室負責監督執行。由各施工單位專人進行分片管理,做到有組織、有措施、有制度、層層落實,分片包干,獎罰分明。5.2.3 從總平面到各區域的平面管理,應嚴格按照平面布置圖進行,在明顯地段應設立總平面圖與各區平面布置圖,并明確各自的責任人。各區域的平面管理應服從總平面的要求和規劃,履行報批手續,經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批準后方可實施。5.2.4 施工區域的道路,應保持暢通,路面平整,照明配置齊全;不得發生堵塞,不得在路邊堆放設備,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占用或切斷道路時,必須經安監室批準,并辦理書面申請,以滿足施工現場運輸和消防等要求,13、施工現場的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達到安全、文明要求。5.2.5 施工區域的環境衛生實行分區包干管理,劃分責任區,嚴格執行有關環境衛生的標準要求。施工現場不積水,保持排水暢通,工業垃圾及時清理,不積塵,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為施工現場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5.2.6 材料、土方、設備等堆放合理整齊,重要設備必須加裝防雨防塵罩,各種物資標記清楚,擺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電及各種管線布置整齊、美觀、安全、可靠,場地排水與消防設施完善。5.2.7 施工臨建設施完善,環境清潔,辦公室、工具間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5.2.8 廠區道路、組合場、施工14、作業區配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并根據工程需要及時調整,配備維護人員,保證正常使用。5.2.9 廠區及施工區域的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作業區面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齊、牢靠,廢料及時清理干凈,高空作業面要有垃圾通道或專用清除垃圾的措施。嚴禁高空拋物及亂丟、亂扔現象的發生。5.2.10 焊接場地地面無焊條及焊條頭,焊接設備應集中布置,統一布線,完工后焊接線、氧氣、乙炔瓶全部回收。5.2.11 各施工作業面嚴禁流動吸煙,地面無煙頭,嚴禁施工人員邊作業邊吸煙。5.2.12溝道、孔洞、平臺、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臨時性欄桿或蓋板,設立明顯標志和安全警示牌。5.2.13 生活區與施工現場15、應隔開,任何非工作人員不得在現場住宿,與施工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6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6.1 參加本工程建設的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詳細的、操作性強的安全施工措施。6.2 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工地專職工程師批準,特殊項目的安全措施由工地總工程師批準,施工監理人員審查后,報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和安監室,并受其監督、檢查和指導。6.3 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本企業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會審,總工程師批準后,經監理人員審查,報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和安監室備案。6.4 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作業、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16、危險性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須經監理單位、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和安全監察室的審查,主管工程的經理批準,方可執行。6.5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6.5.1 所有施工活動如無措施、無交底,不得開工;無措施、無安全措施交底的開工項目,視為違章施工。6.5.2 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組技術員進行全員交底,其余項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專職工程師進行交底。6.5.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交底內容、日期等詳細記錄,要求做到百分之百交底百分之百掌握。6.6 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項目的主要危險點,并符合以下要求:6.617、.1 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險,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6.6.2 針對施工所用的有害人體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職業健康和技術措施上加以保護。6.6.3 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6.7 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查批準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未經審批人同意的,任何人無權更改。6.8 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發現,針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造成后果的應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6.9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18、術人員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措施交底。6.10 堅持班前安全講評,布置本班作業須注意的安全事項、危險點、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要有專人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班后總結本班中的安全情況,表揚好的做法,批評違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項和必須整改的內容。7 安全監督網絡例會與安全檢查7.1 安全監督網絡例會7.1.1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1)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規、法令及有關制度。(2)了解各施工單位工程進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實,檢查安全及措施交底情況,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遇到的問題。(3)查找各施工單位相互交叉作業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險點、危險源,協調解決并落實交19、叉作業中的安全措施。(4)布置檢查基建安全委員會安排布置的指令性和指導性的安全工作。(5)總結各施工企業的階段性工作,好的進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報批評。7.1.2 組織管理(1)安全網絡例會根據工程進度安排每周召開一次,安監室基建安全主管負責主持,各施工單位安監負責人參加,實行例會簽到,缺席登記制度。(2)例會設立專用安全例會記錄本。7.2安全檢查7.2.1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1)檢查各級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以及各級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2)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臺帳的建立及執行情20、況。檢查施工單位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效能;檢查各個安全網絡的組織和活動情況;檢查工地各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3)檢查各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檢查違章違紀現象,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檢查工地文明施工情況。(4)檢查發生事故單位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過”。是否按照xx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7.2.2 組織管理(1)安全檢查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等,這些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分別進行。(2)各施工單位的安監部門實行工序作業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施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21、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3)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一般性質的應當即責令整改,對于重大問題,應填寫整改通知書,分送有關單位限期整改處理,對涉及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安監室備案。(4)整改通知書應由存在問題單位的領導負責接受和組織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并報安監室。(5)安監室及各施工承包商均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8 施工工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8.1 進出施工生產現場的任何車輛,必須接受執勤人員的嚴格檢查,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8.2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持有安監室和保衛部門聯合發放的車輛通行證和工地22、行車牌照,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須辦理臨時通行證或進行登記手續,離開施工區域須交回臨時通行證。8.3 工程車輛須保持良好的運輸狀況,對于破舊車輛,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車輛,安監室有權收回有關證件,限期整改,否則取消在施工生產現場的運輸資格。8.4 車輛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生產現場,應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出駕駛室要戴好安全帽,現場禁止吸煙,著裝符合安全要求等。8.5 任何車輛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占道,都應嚴格遵守施工生產現場道路的交通規定。否則將實行經濟處罰,吊銷臨時通行證。8.6 由施工現場向外運送物品時,應辦理出門證。出門時,由大門執勤人員核實物品后方可通過,出門證交執勤人員。8.8 履帶式23、起重、運送車輛,嚴禁在砼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行走,否則將嚴肅處理。8.9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實行“誰用車誰管理”的原則。8.10 安監室和保衛部門,隨時對施工工地的交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施工生產現場的道路堵塞,車輛違章等現象,以確保施工現場的道路暢通與車輛交通安全。8.11 施工現場施工車輛行駛速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作業人員必須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鞋。9 施工用電管理9.1 施工單位用電必須向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辦理書面申請。9.2 各用電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用電管理機構,明文規定該機構的負責人,電氣負責人,一、二種電氣工作票簽發人及電工班組成人員,并報安監室24、。無安全用電管理機構或未辦理正式用電手續的單位,供電單位不予供電。9.3 各用電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與電力系統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制度。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直至取消施工資格。9.4 各用電單位自選安裝的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并經xx汕頭項目工程部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安裝。未驗收私自安裝投入運行者,按違反全國供用電規則處理,并停止供電。9.5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及材料。9.6 任何用電單位不得向外轉供電。違者停止供電并按全國供用電規則中有關規定處理。9.7 各用電單位的電氣工作負責人及有證電工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統一指導,接受業主組織的有關安全25、考試、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持證上崗工作。無證者不準從事電工工作。9.8 各用電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及電氣負責人,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視安全供電,杜絕人為事故的發生。9.9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9.9.1 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9.9.2 嚴格落實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9.9.3 凡在供電范圍內的高低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電壓等級在380V以上(含380V等級)的電氣設備上工作,無論設備是否帶電,必須辦理工作票和工作許可證手續,做好安全措施,經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方可工作。9.9.4 嚴禁無票和搭票工作,嚴禁超時停26、送電,杜絕習慣性違章。9.9.5 凡需在變電站設備及6kV線路上工作,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提前一天到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辦理停電申請,辦理工作票手續后,方可工作。9.9.6 電氣設備停止運行(包括事故停電和拉閘)后,在未拉開有關刀閘或斷開開關及未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電氣設備,更不得擅自進行工作,以防突然來電。9.9.7 有自備電源的用電單位,必須在自備發電機電源與系統電源之間裝設可靠的互為關聯閉鎖的投、切轉換裝置,并將自備電源的設備規范于系統的聯接方式,結線圖等送xx廣東分公司工程部,嚴防自備電源向高壓線路反送電。9.10 各用電單位必須按國家法規要求,同時也要滿足xx廣東分公司安全監27、察室的統一要求,自行設置安全標語、警告及各種標示牌。9.11 各用電單位應保持電氣設備的完好,及時消除設備缺陷。10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10.1 施工單位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規定的安全資質的要求,經安監室和監理單位嚴格審查,不符合安全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嚴禁錄用。10.2 施工單位在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同時同安監室簽訂安全協議書。10.3 施工單位未經建設單位同意,嚴禁分包或轉包工程。11 補充規定11.1 各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結合各自單位的情況與特點,可根據本標準制定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11.2 本標準在執行中如與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以國家規定為準。11.3 本標準與以前建設單位所下發的有關標準管理條款相抵觸時,以本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