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業生產廠區門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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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4439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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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企業生產廠區門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門衛管理規定1. 目的為了加強對門衛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公司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2. 制度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門衛員工,本單位辦公區域和全體員工,以及來賓。3. 綜合管理規定門衛人員由公司安全環境辦公司負責的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考核內容按以下規定執行。3.1 日常安排3.1.1 門衛值班出勤時間早班時間段為:早班時間段為8:30-17:30,晚班時間段為17:30-8:32、0。3.1.2 大門開放時間:在上班前和下班前半個小時內將自動門打開,車輛從自動門通過。正常上下班時間后將自動門完全關閉,如果車輛和人員進出按照以下具體規定執行。3.1.3 人員實行24小時交接班制度,交接班須填寫交接班記錄,并告知交接事項。3.1.4 每隔兩小時對公司指定區域進行巡查,發現異常情況做好記錄及上報工作。進行巡查時應做好分工,保證門衛室內有人值守。3.2 形態與儀態3.2.1 門衛在崗員工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工作服等日常物品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發放。3.2.2 不得留長胡子、長指甲、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上佳、態度謙和、認真負責。3.2.3 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嚴禁離崗、3、睡覺或酗酒、閑聊等,因事離開時,崗位應有人代班。3.2.4 禮貌接聽電話,對上級的吩咐或通知事項,應及時傳達。3.2.5 不允許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規定的勞動紀律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3.2.6 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以身作則,不得偏袒徇私,嚴禁監守自盜。3.2.7 其他1) 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應臨危不亂,不卑不亢,果斷做適當的處置,并立即報告公司安環辦。2) 領導班子,或行政事先告知有來訪的重要來賓及政府官員進出本單位時,應行注目禮,以示敬重。4 管理細則4.1 人員出入管理細則4.1.1 正常上班時間點公司員工進入廠區,必須出示工作證。門衛驗4、證工作證后才可進入廠區。未佩戴者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出入。4.1.2 非工作時間公司員工進入廠區,均應在員工出入登記表上登記,已辭職員工一律按外來人員辦理。注:對車間因工作需要調整值班人員,應當有部門列出名單交予門衛并注明何時到公司或何時下班的情況說明。4.1.3 節假日、公休日除正常上班人員外,其余員工在未征得行政部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進入。4.1.4 來賓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填寫來客登記單且提供聯系人證明(電話、短信、文件等形式)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注:重要客戶或政府人員,需提前電話通知,可免。4.1.5 外來施工人員須按照公司安全環境辦公室提供的人員名單發放臨時工作證5、,臨時工作證作為進出公司的依據,門衛須嚴格核對人員情況,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施工人員作業完成后門衛需對臨時出入證予以收回。4.1.6 外協廠家需頻繁出入人員需辦理長期出入證,門衛識別此證后放行。4.1.7 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內需告知廠區內除指定地點外禁止吸煙。如有人吸煙應予以制止并電話通知公司安保人員。4.1.8 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4.1.9 貓、狗等私人寵物或者流浪寵物禁止入內。4.2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4.2.1 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范圍內車輛停放及停放秩序。4.2.2 自行車、電動車進入公司大門后均應下車推行,門衛應予6、以告知。4.2.2 公司車輛進出需按照公司行政部提供的公司車輛登記臺賬,予以放行,非臺賬內的車輛應勸導其停在公司外。4.2.3 外來車輛進出公司流程4.2.4 來訪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過夜。4.2.5 未經允許的車輛一律禁止駛入。4.2.6 外來施工車輛(貨車、叉車、汽車吊等)實行嚴格的出入登記制度。需提供行駛證,駕駛證,操作證,車輛年檢記錄,重點檢查有效期和人證相符情況。作業車輛需填寫具體負責管理人員的信息。4.3 物品出入管理規定4.3.1 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公司財物、產品、工具設備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衛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行政人員審7、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條保存備查。4.3.2 各外來人員攜帶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衛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衛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后給予放行。4.3.3 運輸車輛出門時如有貨物須出示行政部出具的放行條,門衛管理員檢查貨物與放行物品相符,方可放行。4.3.4 離廠人員或者車輛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4.3.5 廠內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8、品者,應憑部門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后放行。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門衛人員查驗后放行。4.4 門衛人員的其他責任4.4.1 負責做好單位郵件、快遞的接收保管工作,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領取。4.4.2 門衛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加強巡邏,做到勤看、勤聽、勤問、勤查、勤記、發現異常(包含異味、異響、煙塵、車輛漏油等),立即上報,嚴防各類安全事故。4.4.3 門衛人員應協助外來施工人員對施工影響范圍進行隔離警示。例如:警示帶、警示標志、圍擋等。4.4.4 門衛人員應承擔門衛室及周圍區域的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要保持清潔、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4.4.4 應掌握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關的消防知識。定期接受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4.4.5 配合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應急演練工作。5 緊急事件處理程序5.1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5.2 門衛應熟悉安全裝備的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1)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2)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5.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