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貨運車輛司機、安全獎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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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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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貨運車輛司機安全獎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 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 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2、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 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 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 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3、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 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 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 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 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 對放柜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 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4、12) 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 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 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 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 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 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柜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柜5、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 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 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 開逢柜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干凈柜的,每次罰款50元。 (22) 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 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 安全行車制度 (1) 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6、,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 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 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 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 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 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 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 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7、頭。 4) 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 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 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 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 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 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 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 在運8、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 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 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 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 每次事9、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00元,全責罰款3000元。 5) 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 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 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汽車是公司的重要財產,為愛護公司財產和確保安全行車,做到合理使用和保養車輛,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一、合理使用1、車輛由綜合部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安排保養和調度。2、每輛車由專任司機駕駛,需由他10、人駕駛時,代班司機須履行駕駛人責任,做到檢查車輛(外表)及證件,隨車工具等。出車結束后及時告知調度并做好行車記錄。3、隨車證件必須妥善保管,相關資料交由綜合部登記存檔,并及時反饋車輛運行及規費、保費等相關情況。4、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時,應由部門經理同調度聯系并說明事由及需用車時間。5、公司車輛為業務用車,未經同意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6、司機每日根據出車情況,填報“日行車記錄表”,呈主管審核并核對實際里程。7、“日行車記錄表“上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之數若無法提供正當理由,在10公里以內的應由司機負責差數里程5元/公里的油資。8、未經調度同意和不符之數在10公里11、以上的用車,都將視為私自用車,后果自負,9、經審核批準的非公務用車,應負擔使用里程0.6元/公里的油資(不含過境費)。二、車輛保養1、必須做好出車前的例行檢查和實施的定期保養,保證行車安全。2、冬季必須做到不少于5分鐘的溫車后再行駛,確保發動機的潤滑。3、在不影響正常用車的前提下做好每日的車輛保潔,做到雨天車內整潔,無雨車身干凈。4、車輛的定期保養嚴格按照廠商規定的里程數執行,在10萬公里以上的車輛每5千公里做一次檢查保養。5、車輛在維修保養時,無特殊原因駕駛員必須在場學習、監督,并對修理過程負責。(更換的舊件隨車帶回)6、車輛在維修保養后,駕駛員應詳細登記車輛維修保養表,以此檢測車輛的機械安12、全狀態。7、在使用車輛時如有物料應放在行李箱內,不得放在座椅上,遇有怕震的儀器或設備須放在椅子上的,應事先墊好東西。8、為預防車輛自燃事故的發生,應做好行車后的檢查,務必在停車10分鐘后確認無誤方才離去。三、安全責任1、在駕車時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違章處罰由駕駛員負責。2、如發生交通事故,在車輛不能使用期間,工資按天扣除。如承擔事故責任還將賠償損失(含對方)并停職接受處理。3、車輛必須聽在指定地點和有專人看管的停車場,如有違反造成損壞或失竊將承擔維修及尋賞費用。4、在市區以外的道路上行駛,司、乘(前排)人員必須戴安全帶。5、每周四上午為我公司的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13、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四、補充規定1、公務用車后,必須開回辦公大樓附近,停靠在適當且較安全地點,并將停靠地點在“日行車記錄表“備注欄中登記注明。2、駕駛員年安全行駛記錄以3萬公里為基點,超過3萬公里的安全行駛作為駕駛員年度綜合考核的指標。安全行車,禮貌駕駛。樹公司形象。物流車輛管理規定 一、 為加強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機動車輛安全行駛,保證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按照“服務生產,保障安全”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公司車輛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本公司機動車輛實際使用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 為實現精細化管理,加快專業化管理到精細化管理14、推進步伐,明確車輛管理架構,增強管理透明度,提升管理效率,努力實現各項工作的高效率,協調運轉,有效保障生產部門用車,合理使用車輛資源,發揮車輛資源最大效益體現車輛管理,支撐、服務,并重的目的,公司全部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三、 市公司的駕駛員及車輛由公司綜合辦進行管理并負責駕駛員的考核培訓調整等工作。 四、 各縣(區)公司車輛由公司派專人負責監督指導并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調度。 車輛日常生產派車制度 一、保障市(縣)公司正副總經理日常用車 二、各部室用車主要日常營銷,開發新(老)大客戶 三、高端客戶,重點客戶可由專業對口單位申請用車 四、公司及各縣公司行政人員市(縣)區內用車公司不派車輛(財15、務部會計、出納除外)因特殊情況的報綜合辦同意,原則上派生產車輛。 五、物流專業因生產需要出市區車輛(包括加班車)需要填寫派車單,經分管主任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出車或租車,否則按私自出車處理 六、公司副總經理和各部室主任及縣公司經理出商丘區域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派車。 七、公司各生產部室管理人員,下縣、下鄉檢查調研申請用車需要提前1-2 天,將用車計劃報車輛管理員,根據用車情況合理安排。 八、各部室,各縣公司經理節假日期間不得公車私用外出旅游。 車輛管理制度 市公司負責所有車輛的入戶、年審以及車輛的保險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 一、車輛的出車與停放 (1) 駕駛員接到派車單后方可出車,否則按16、照私自出車進行處理,出車歸隊后應及時通知車輛管理人員,并將車輛停放到位。 (2) 各縣公司車輛由各縣經理指定人管理。 (3) 公司車輛出入公司必須有各部室、縣、區經理的簽字,派車單上填寫好出車時間,車輛歸隊后填寫歸隊時間,沒有派車單的車輛禁止外出。 二、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1) 定點維修廠家需經公司財務、紀檢部門把關,審核后簽訂維修協議。 (2) 公司所有車輛衽定點維修,定點保養,未過保修期的新車需到廠家指定的4S 店維修。 (3) 駕駛員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處理,需要維修的應上報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鑒定故障大小及原因,由車輛管理員向綜合辦匯報,鑒定事故并及時與維修廠家聯系,維修費用超出30017、元的需向綜合部主任批復,費用超出500 元的需向總經理請示。 (4) 車輛在維修過程中駕駛員必須到場進行監督,修復后出車輛管理員負責驗收、簽訂協議和結算。 (5) 駕駛員要認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如有超時或超過保養公司數不進行保養的,車輛管理員可以根據省公司規定進行處理,到期需要保養的車輛根據派修單到指定廠家進行保養。 (6) 駕駛員應每天早晨提前20 分鐘檢查車輛,做好出車前準備。 三、車輛油料的管理 (1) 定點加油站需要經財務、紀檢部門把關,審核后簽訂定點加油協議 (2) 公司(包括各縣公司)所有車輛衽一車一卡定點加油方式。 (3) 不同車輛制定不同標準,依據附表進行考核。(4) 加油費18、用由公司統一結算。 四、車輛費用的管理與報帳制度 公司車輛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統一管理,由市公司車輛管理人員每月負責編纂,綜合部主任監督,所有票據必須符合財務制度要求。 1、 各縣公司車輛所有費用每月24-25 號至市公司綜合部車輛管理員處報銷,報銷費用包括:過路費、加油費以及小額維修費(維修費用必須有維修單方可報銷)。 2、 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票據,報銷時需由司機本人簽字,各縣公司車輛管理員核實簽字后至市公司車輛管理員處報銷。 3、 所有票據應由綜合部會計監督粘貼整齊,規范,填寫憑證。 4、 綜合部主任簽字后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 5、 財務部最終核實報銷費用。 第四章 駕駛員管理辦法 19、1、駕駛員由綜合辦統一招聘,不得私招亂雇,應聘人員要經公司車輛管理班提前試用十五天,試用期滿后車輛管理班把合格的駕駛員報綜合辦,綜合辦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并簽訂用工合同。 2、綜合辦每年負責駕駛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及業務考試,并根據考試成績對駕駛員實施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 3、駕駛員考核制度 (1)上班遲到者按分鐘計算,每晚5分鐘扣10元,走過30分鐘按曠工。 (2)駕駛員每天應提前20分鐘到崗,到所駕車輛位置打掃車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的人員,每次扣50分鐘。 (3)駕駛員在出車期間填寫好工作日志不按規定填寫扣50元。 (4)公司開會、學習及各項活動無故不參加者處罰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20、分。 (5)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請假,車輛管理員一天,綜合辦主任2天,超過3天必須經分管經理或總經理批準。 (6)駕駛員在送貨期間與用戶發生口角一次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上班期間應按公司禮儀規范要求自己,讓他人投訴一次扣50元,累計二次交綜合辦處理。 在工作中與同事發生吵架打罵者扣100元,發生二次交綜合辦處理解聘。 駕駛公司車輛私自外出一次或未經允許將公司車輛存放在公司外面一次的扣500元累計三次解聘。 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準搭乘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200 元。 駕駛員出車期間不得欽酒,發現一次扣200-500元酒后駕駛車輛交綜合辦待崗。 出車歸隊后應及時通知車輛管理員,否則一次扣50元。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期間不準吸煙,吃東西,發現一次扣50元。 駕駛員收班扣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發現一次扣50元,發現車上存放貨物過夜,每次扣50元。 車輛停放后,車門未關,車窗玻璃未搖起,車鑰匙未撥,每次扣100元。 車容車貌不整潔,發現一次扣50元。 駕駛員未按郵路或攬投路線行駛,發現一次扣50元。 駕駛員私拆偷竊變賣車輛配件、油料、備胎及其附件,每發現一起除按價賠償外,罰款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