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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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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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一、為規范公司車輛使用,加強駕駛員工作行為的管理,提高效率,節能降耗,減少失誤,保證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二、公司所有車輛按用途分為生產用車(搶修車、攪拌車、裝載機具等)和行政用車(轎車、面包車等)兩類。操作各類車輛的人員統稱為駕駛員。三、各類車輛的使用部門必須在相關法律法規、專業操作規程及本制度規定的范圍內,根據車輛使用特點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門的車輛管理細則必須報公司車輛管理部門備案。第二章 車2、輛管理四、辦公室負責公司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的全面綜合宏觀管理。行政類車輛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生產類車輛由使用單位制訂相應的使用細則后自行調度,但需接受公司的統一管理。五、因業務需要,行政類車輛中的特殊專用車輛的管理要由經理辦公會議確定其具體細則,但需接受公司的統一管理。六、辦公室設置“外事車輛管理員”崗位,由公司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的掛牌、入保、年審、維修、事故處理等工作,同時車輛管理員要對駕駛員進行集中培訓、強化學習以及業務指導。車輛管理員要以單車為單位,建立相應車輛的資料、行駛、維修、費用等檔案。車輛管理員要加強自身業務學習,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七、辦公室必須保證一輛行政用車3、一名專職駕駛員在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車輛務必車況良好,駕駛員要食宿公司,保證24小時接聽暢通。八、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或申請告知制度,具體規定見第三章。九、車輛日作任務結束、下班和節假日都要停放在公司車庫或其他指定場所,并鎖好車門。禁止在規定之外的場所停放。如需要者,當車駕駛員必須報告其主管領導并經主管領導同意。第三章 車輛使用管理十、公司車輛原則上只能用于本公司辦公事。除此之外使用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由當車駕駛員負責車輛使用過程中的所有安全。 十一、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工以上領導可以直接派車。派車時用車領導通知車輛管理員,由車輛管理員負責安排車輛,遇車輛管理員不在或不便4、時,用車領導可直接通知辦公室主任安排。十二、科級以上(含科級)人員及各部門、科室使用車輛時,需請示相應主管領導 ,由主管領導通知辦公室派車。遇主管領導不在或不便時由科級領導直接向辦公室主任申請用車。十三、董事長、總經理及有關副總或部門專用車輛原則上不予外派。辦公室必須保證隨時有一輛行政類車輛在公司作應急使用。十四、除公司周邊二十公里以內的短距離派車外,申請用車原則上必須使用派車單,遇特殊情況可以先派車后補辦派車手續。十五、對于需出縣外或有重要事務的用車,用車單位需提前一天向辦公室提交派車單,以便合理安排車輛。對于可預見、非緊急事務者,要提前三天告知車輛管理專員,以便管理人員統籌安排,減少重復,5、從而降低費用。十六、逢周末和節假日除值班車輛外,原則上不外派車輛(特殊情況除外),任何時候都優先保證生產、財務部門用車。十七、公司派出作業車輛實行駕駛員負責制度。嚴禁當車駕駛員以外的其他人員操作車輛。十八、公司鼓勵職工乘座公司班車上、下班。如果自駕私車上下班者,一定要注意安全,并將車輛停放于公司指定位置。原則上禁止私車公用。如果特殊情況必需私車公用時,私車一定要經相關副總以上批準,視為“公車辦公事”,并嚴格遵守此制度的各項規定。第四章 駕駛員管理十九、此章第二十至第三十四條共十五項內容作為山西保利裕豐煤業有限公司駕駛員工作細則使用,適用于全體駕駛人員。二十、凡作為公司專職駕駛員者,都必須具備相6、應的駕駛資格,身體健康,態度端正,業務熟練,并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二十一、公司非專職駕駛員被公司臨時抽調、借用駕駛單趟或長期者,在此期間內均應遵守專職駕駛員的各項規則制度。車輛管理員有義務向其告知所有注意事項。二十二、所有駕駛員者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及其他與交通、駕駛有關的各級各類規章。二十三、所有駕駛員都要愛護車輛、鉆研技術、服從命令、遵守交通規則、禮貌行車;發現問題或情況即時向車輛管理員匯報,每班次完成后詳細填寫行車記錄表,隨時接受相關部門或公司檢查。二十四、嚴禁駕駛員值班或工作時間內飲酒,嚴禁其他時間過量飲酒。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對部分專職駕駛員實行通訊補助。駕駛7、員必須保證手機接聽暢通,禁止行駛中接聽移動電話。二十五、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必須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照齊全。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更不準酒后駕車。發現有酒后駕車者,必定嚴肅處理。 二十六、駕駛員要提高自身素質,注意個人言行,對車輛使用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他人談話時,除非他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瞎吹。對領導談話內容或其他一些商業機密嚴格保密。二十七、駕駛員對公司的常規性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二十八、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8、公司車輛學開車。二十九、車輛管理員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可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申請人事部門進行除名處理。三十、上班時間內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待命。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其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值班時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出車回來應立即到辦公室報到。三十一、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車輛管理員,并說明原因。三十二、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天至少用一小時的時間對自9、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下列工作程序。(一) 出車前檢查1、擦拭玻璃、清潔車身、檢查車身是否有碰、擦傷痕;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及鋼板彈簧是否牢固可靠;3、檢查方向盤、離合器、制動跳板自由行程情況;4、檢查電動機有無異響,電動機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5、檢查燈泡是否完好6、查看上班行車記錄,是否有行車故障,如有故障,嚴禁出車。(二) 行車時檢查1、注意車輛行駛狀況,如有異動、異味,應立即下車檢查,嚴禁開故障車;2、檢查轉向裝置和腳制動裝置的工作情況;3、檢查儀表和信號裝置的工作情況。(三) 收車后檢查1、清潔車身外部駕駛室,收拾好攜帶物品,檢查車身狀況;210、收車時將車輛停放到位,關閉所有電路系統;3、檢查胎壓,清除胎間及表面異物,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損壞,檢查各轉動體系有無過熱現象;4、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及時處理,檢查燃油、機油液、冷卻液是不加足;5、做好行車記錄。三十三、獎罰1)全年行車無事故,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其他違規記錄的,按公司有并規定必全部年終獎金和獎勵,并視情況授予榮譽稱號;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況予以50-1000元罰款無故關、停機而使工作延誤或造成工作失誤的;不據實上報行車數據、不遵守用車制度的;有事不請假,無故不在位,不準時出車,出車回來不待崗的;車輛維護保養不及時,影響出車,車貌不整潔,不服從調配的;小碰、小刮不11、及時報告,隱瞞事實真相的;發生交通事故,負不同程度責任的(注: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事故,經濟損失達2000元以上有的,酌情嚴肅處理)。三十四、所有駕駛員都要做到“七不準”1)不準私自動用車輛;2)不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延誤返回時間;3)不準擅離工作值班崗位;4)不準酒后駕車;5)不準在車內吸煙;6)不準事后請假,請假應提前;7)不準未經同意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第五章 材料、油耗管理三十五、車輛所必須的毛巾、手套、洗衣粉、拖布等非零部件材料,按照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執行,由車輛管理員審核領用。三十六、領用材料要本著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厲行節約的原則。三十七、公司車輛原則上都在公司指定地點加油。加12、油采用加油審批單辦法。加油審批單由車輛管理員負責審批,并認真作好車輛加油記錄,必須做到加油量與行駛里程換算結果的基本符合。三十八、因工作需要,對非本公司車輛長期或臨時加油者,仍按上述條款規定進行審批。臨時性外單位車輛加油者還需由辦公室批準。三十九、車輛外出在途中必須加油的,由用車者在報銷憑證上簽字確認,然后由車輛管理員審核后,再進入正常報銷程序。四十、對一些專用車輛的油耗要做好記錄。四十一、對于專車專駕的百公里耗油,每季度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評比,并張榜公布,對節油突出的駕駛員予以獎勵。第六章 車輛的購置、保養、維修、報廢管理四十二、車輛的購置要遵守實用、節儉的原則。確需購置的,要由車輛使用部門打13、呈批報告,由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報公司董事會確定后方可購置。四十三、新購置的車輛由車輛管理部門按照相關的規定、相關的程序到相應的部門辦理掛牌、入保手續。四十四、對于新購置的車輛,車輛管理部門有義務告知使用部門應注意的使用事項,盡可能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四十五、車輛管理員根據車況檔案記錄,適時提醒相關車輛實施保養。三保期內的保養要到指定的地點進行保養,三保期外的保養,由車輛管理員打呈批報告,然后逐級審批后進行定點定額保養。四十六、公司鼓勵駕駛員刻苦鉆研駕駛修理技術,并在技術允許的范圍內對車輛自行維護、修理。公司車輛原則上采用定點維修的辦法進行日常必要維修。四十七、定點維修由車輛管理員統一安排,14、管理與結算。嚴禁車輛管理員、駕駛員對維修單位吃、拿、卡、要,一經發現有不良行為并核準后,要嚴肅處理,直至提請人事部門予以除名。四十八、外出車輛在途中必需維修的,由駕駛員向車輛管理員說明情況,并按照車輛管理員的吩咐與要求進行維修。途中維修費用的報銷與途中加油費用的報銷程序相同。四十九、所有車輛維修費用,車輛管理員都要做還記錄,每月、每季、每年都要制出報表向公司機關領導報告,并對每車的費用情況作出分析。必須在保證車輛正常行駛的前提下,加強管理,節約成本。五十、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人為地疏于保養維護,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而產生的維修費用,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員或車管員合理分擔。五十一、按照15、行業的規定或車輛的實際情況,要對車輛進行自然報廢的,由車管部門提出報廢意見,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再交由財務部門作資產類技術處理后方可進行處置。五十二、對因事故或其他情況對車輛進行處置時,程序同上,但審批應更加嚴格,防止國有資產的非合理損耗。第七章 車輛違章與事故處理管理五十三、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如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的緊急避險等其它原因,其罰款、修理費用等由管理處負擔。五十四、駕駛因私闖紅燈、亂停亂放、駕駛時未佩帶安全帶、超速行車等行為而造成違反交通規則的,其罰款和費用16、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五十五、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者,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管理處保安主管聯絡處理。保安主管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五十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的數額事故,責任者應賠償相應的款項。原則上: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總額的50%賠償;2)嚴重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總額的40%賠償;3)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總額的20%賠償,并按照公司其他17、違規行為相應處罰;4)特大事故(有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總額的10%賠償,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五十七、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后,按上一條執行。五十八、車輛駕駛員對關于車輛方面事宜欺瞞而產生的一切后果,或擅自將車輛借與第三人使用等,公司除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外,還保留依法嚴辦的權利。第八章 附則五十九、此制度所規定內容與國家法律及行業規章相抵觸的部分,以國家法律及行業規章為準。此制度未涉及的內容,按照行業處理慣例由公司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研究決定。六十、此制度一經實施,公司原有的相關制度自行失效。六十一、此制度自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