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yè)生產安全防火防爆規(guī)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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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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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業(yè)生產安全防火防爆規(guī)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防火與防爆制度(一)生產裝置1.根據生產、使用化學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的選用、安裝以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器安全規(guī)程(試行)以及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2.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連鎖裝置等設施。3.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2、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連鎖配合,其連鎖動作應是在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4.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5.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設施,但不易單獨采用單向閥。6.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卸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7.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8.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3、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9.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10.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之間設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進入下水系統(tǒng)。11.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二)動火、用火管理制度1.各單位根據本單位防火防爆危險程度和生產維修建設等各項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請,計劃“固定動火區(qū)”“禁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的一律為禁火區(qū)),由4、安全技術部門登記審批發(fā)證。2.固定動火區(qū)必須設立明顯的標志,有專人負責,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3.禁火區(qū)內的長期用火,必須到安全技術部門辦理用火證,用火證必須懸掛在用火附近備查。4.需辦理用火證的用火范圍,連續(xù)或間歇使用生產工藝用火除外的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等作業(yè),如化驗室使用的電爐、電熱器、酒精燈(爐)、冬季取暖爐等。廠區(qū)內禁止用電爐、煤氣取暖、熱飯煲等,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5.在禁區(qū)內使用電焊、氣焊、氣割、噴燈及易燃、易爆區(qū)域內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禁火區(qū)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證。6.禁火區(qū)動火作業(yè)分散及管理特級動火:指處于運動狀態(tài)的易燃易爆生產裝5、置和罐區(qū)等部位,具有特別危險的動火作業(yè)。運行的煤氣正負壓管道、設備上動火。運行生產中的粗苯、裝置,焦油貯槽區(qū)管道設備上動火一級動火:指易燃易爆區(qū)域(即: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的動火作業(yè)。臨時停工后煤氣正負壓管道設備上。臨時停工后的粗苯工序,焦爐地下室及煙道通廊、煤氣水封室,鼓風機室、冷凝貯槽區(qū),油庫貯槽,煤粉碎樓。二級動火:特級動火、一級動火外的動火作業(yè)。凡全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內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隔離措施后的動火作業(yè),可根據其火災危險性大小,全部或部分降為二級動火管理。遇到節(jié)假日或生產不正常的情況下動火作業(yè)應升級管理。7.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必須按要求分析合格后,方可辦理動6、火證,動火證有效期不應超過24小時,二級動火證也應該分析,動火證有效期不超過120小時。8.動火證由各單位專兼職安全員或指定人填寫,動火證上應清楚標明作業(yè)單位、動火地點、部位、動火方式、動火人、動火負責人、動火期限、執(zhí)行安全措施、監(jiān)火人、動火分析人、分析結果、時間等.安全措施審批人、各項負責人和各級審批人必須在動火證上簽署意見及簽名。9.各項負責人的職責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負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情況,組織制訂動火安全措施,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項。動火安全措施審批人和審批人對動火證作業(yè)的審批負全面責任。必須親自到現場詳細了解動火部位及周7、圍情況,審批并確定等級,審查并完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審查動火審批程序,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動火人在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監(jiān)火人是否簽字到位,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安全技術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作業(yè)及審批手續(xù)不完備動火作業(yè),每次動火前30分鐘(含動火停歇超過30分鐘的每次動火)均應主動向監(jiān)火負責人初驗動火證。動火監(jiān)護人員即監(jiān)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動火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應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狀、掌握滅火手段的人擔當,監(jiān)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認可。在作業(yè)時監(jiān)火人不得離開現場,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8、止作業(yè),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作業(yè)完成后要會同動火負責人、動火人、現場班組長檢查,消除余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yè)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yè)中系統(tǒng)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通知停止動火作業(yè)。動火分析人對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出據分析單或在動火證上簽字。10.動火分級終審報批辦法特級動火:由安全技術部門復查后報主管經理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一級動火:由安全技術處處長批準。二級動火:由動火部位所屬單位主管終審批準。11.動火分析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取樣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yè)結束。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9、,如超過30分鐘或動火作業(yè)中間停止時間超過30分鐘,均必須重新取樣分析。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該儀器中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標定合格。12.動火執(zhí)行標準若使用測爆儀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汽的濃度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體積比)。若使用其他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10,其濃度小于1%,可爆炸下限濃度大于4%時,其濃度小于0.5%,當爆炸下限濃度小于4%時,其濃度小于0.2%。13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嚴格執(zhí)行化工部安全生產禁令中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進入設備容器內動火,同時辦理進入設備、容器內作業(yè)許可證。登高作業(yè)時辦理登高作業(yè)證,并有防止焊渣飛濺措施。在用樹脂、塑脂、塑料等可燃物10、質制造的設備容器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離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火災。5.5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附:燃燒法動火分析方法用氣體分析器從量氣管取樣100ml直接以氫氧化鈉及焦性沒食子酸甲溶液分別吸收二氧化碳和氧氣,測定其百分含量,設CO2=AO2%=B。另取樣100ml直接將氣體送入鉑絲呈紅熱狀態(tài)的烘燒瓶中,來回送幾次,減少體積C可在量管上直接讀出,但這一讀數是可燃性氣體和耗氧量的總和,故經燃燒后的氣體需要以氫氧化鈉及焦性食子酸鉀溶液分析吸收CO2和O2,CO2%=A1,O2=B1,則可燃氣體的百分含量x可依下式進行計算:x=C+(A1-A)-(B-B1),若燃燒后減少體積C0.5,即可不必吸收11、,將數據填寫在動火證上可以動火。如C0.5,則要吸收后按上式計算x0.5,方可動火,若可燃氣體百分量x0.5則不可動火。(三)消防組織與設施1貫徹“預防為主,預防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2.公司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3.消防組織應根據公司的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綜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4.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5.公司根據生產規(guī)模12、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運、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措施,消防器材。6.公司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7.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他用。8.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公司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四)其它消防安全制度1.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13、2號)2.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3.嚴禁使用氣油等易燃液體擦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4.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消除。5.公司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6.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7.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塔桿的距離應不小于塔桿高的1.5倍。8.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14、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9.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用途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10.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11.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產生靜電火花的纖維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12.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帶防護用具。13.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單位,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14.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15.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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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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