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化學試劑危化品及勞動合同安全監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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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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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化學試劑?;芳皠趧雍贤踩O督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環境。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含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3.職責3.1 品控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以及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計劃審核。3.2 化驗員負責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驗收、使用、保管、盤點等工作。4 術語和定義4.1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2、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包括易制爆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等。4.2易制毒化學品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化學配劑,分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本實驗室所涉及的主要為第二、三類。4.3 化學試劑 除危險化學品以外的普通化學試劑。 5 管理內容5.1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5.1.1 采購計劃的編制化驗員根據開展的檢測項目、頻率和庫存化學試劑的數量,結合化驗室器皿、化學試劑進出、存庫制定合理的采購計劃。由于化學試劑采購運輸的特殊要求,常用化學試劑每季度編制一次采購計劃,易制毒化學品根據需求制訂年度需求計劃。 5.1.2 采購計劃的審核品控經理對化3、驗員編制的化驗室儀器、化學試劑采購計劃的品種、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單價、金額、供應商、供應商級別、聯系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核。5.1.3采購計劃的批準品控經理將審核后的采購計劃按化驗用品采購流程通過OA方式報相關領導審批。5.1.4 采購采購計劃審批結束后,由品控經理與對應的供應商聯系,實施采購。5.1.5易制毒化學品采購注意事項購買易制毒化學品前,化驗員須通過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辦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證明,注明化學品名稱、購買數量、用途、供應商的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并將獲批的證明傳遞給銷售單位。5.2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5.2.1 危險化學品貯藏柜應干燥、通風良好,避4、免陽光照射,柜門應堅固、朝外開。5.2.2 危險化學品應分類隔離貯存,雙人雙鎖管理,鑰匙分別保存。5.2.3 對腐蝕性物品應選用耐腐蝕性材質做架子;對爆炸性物品可將瓶子存于鋪干燥黃砂的柜中;易見光變質的化學試劑應避光保存。5.2.3 實驗室照明設備應隔離、封閉,室內嚴禁煙火,應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5.2.4 經常檢查危險化學品貯存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5.3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5.3.1 化學試劑的驗收化學試劑采購回公司后,化驗員根據采購計劃和供方送貨清單對實物逐一進行驗證,包括品種、級別、規格、數量和生產廠家等,當三者相符后方可入庫 。 5.3.2 化學試劑的出庫5.3.3化學試5、劑和危險化學品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5.3.4易制毒化學品還需按照公安機關要求及時在易制毒購買系統中做好出入庫記錄?;瀱T每月對庫存盤點一次,并提交試劑進、出、庫存記錄,交品控經理審核,保證賬物相符。5.3.6品控經理應定期檢查、抽檢易制毒化學品的數量、重量。5.3.7嚴禁一切化學試劑未經批準私自領用或外借。5.4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使用5.4.1非化驗人員不得擅自領用試劑,任何人不允許把化學試劑帶離化驗室。5.4.2使用前首先檢查試劑名稱、濃度、純度、有效期,無標簽或標簽字跡不清、超過有效期的試劑不得使用。5.4.3取用前觀察試劑性狀、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變質試劑不得使用。5.4.6、4取用時應遵循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用剩的試劑不得再倒回原試劑瓶中并按廢液處理。危險化學品使用結束應立即放回保存柜中,按規定要求保存。5.4.5使用時要注意保護標簽,避免試劑灑在標簽上。5.4.6試劑使用完畢后應放回原處擺放整齊,防止因紊亂而造成不應有的差錯。5.4.7化驗員領用時應填寫領用記錄。使用有機溶劑和揮發性強的試劑的操作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或在通風櫥內進行。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有機溶劑?;瘜W試劑儲藏柜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化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必須分開,每種試劑用一件器皿,不得混用。5.5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配制配制人員7、在配制前首先檢查所領化學試劑與配制規程的一致性,標簽的完好性,有效期,試劑外觀是否符合要求。已配置好的試劑要有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試劑名稱、濃度、有效期、配制時間和配制人。 嚴格按GB/T 601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制備,GB/T 602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方法進行配制。5.5.4每次化學試劑的配制量應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完,一般情況下,標準溶液有效期為2個月,常規配制溶液有效期為6個月,特殊試劑現配現用,具體有效期見附表1-4。注意事項:使用期間一旦出現沉淀或掛瓶等現象需重新配制。配好后的試劑應放在具塞、潔凈的適宜容器中8、;見光易分解的試劑要裝于棕色瓶中,揮發性試劑其瓶塞要嚴密,遇空氣易變質的試劑應用蠟封口。 用過的容器、工具應清洗干凈,干燥貯存備用。5.6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的處理5.6.1 對過期、變質或長期不再使用的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要進行造冊登記,并及時進行處置。5.6.2 危險化學品的銷毀處理只能委托經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專業單位處理5.6.3 化學試劑和危險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酸堿廢液,應中和并稀釋后排放,產生的有機廢液集中封存,注明標簽,妥善保管,統一安排處置。5.7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危險化學品入庫和領用后,化驗員應填寫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內容包括危險化學品名稱、包裝規格、入庫日9、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出庫時期、領用人、結存數量、保管人等。6.相關工作記錄勞動合同安全監督管理制度1、目的與范圍1.1、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安全監督的力度,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控制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合同在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中的安全管理規定。1.3、本制度適用于本廠內所有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合同制職工、臨時工等。2、職責2.1、行政部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2.2、安檢部是勞動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項。2.3、安檢是勞動合同的監督部10、門,負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審核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負責監督合同的有效執行。3、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3.1、勞動者被本廠錄用后,應在行政部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一份。3.2、勞動合同中應載明有關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其內容主要包括:3.2.1、企業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危害的規定;3.2.2、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權力和義務3.2.3、工傷保險方面的事項;3.2.4、其他要求。3.3、行政部持已簽的勞動合同辦理簽證手續。并為員工辦理工資卡片、工傷保險投保手續等。3.4、勞動合同的文本應由安檢部審核、確認。3.5、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11、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4、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4.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若屬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經濟賠償金。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4.2.1、勞動合同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終止條件之一;4.2.2、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4.2.3、勞動合同期滿。4.3、因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解除合同:4.3.1、不得因勞動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4.3.2、不得因勞動者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5、考核對不遵守勞動合同安全管理規定,按考核條款執行。